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合同说明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合同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录用中国员工时同员工(劳动者)签订的确立劳动合同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签订与履行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合同所应当注意的问题是:第一,签订与履行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合同,必须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第二,关于试用期的约定,不应超过6个月。第三,每日工作时间,时数可由双方当事人约定,但每周工作时间不应超过40小时,经劳动者同意,可以加班,但每天加班最长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加班时间总计不应超过36小时。第四,劳动报酬,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可以实行计时工资制,也可以实行计件工资制,工资一般应按月发放,用人单位不应拖欠工资,如果拖欠工资,双方当事人可约定用人单位所承担的责任并给予劳动者以相应的补偿。此外,加班时,用人单位需发放加班工资。第五,关于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双方可协商商定,但如果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执行的,当事人不得协商改变。第六,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劳动者提供生产工作所必需的劳动保护措施,包括劳动保护用品、安全保障设备、健康医疗设施等。解决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合同纠纷所适用的主要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