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经营方针目标管理制度制定方针目标的依据方针目标编制的程序方针目标的执行方针目标的实施方针目标的检查诊断与考核一、总则方针目标管理是现代管理的科学办法之一。工厂为了实现本企业的经营目标和达到工效果,每年必须明确制定企业的经营决策、纲领和企业发展方向计划。方针目标实现的全过程要自上而下地建立目标,制订措施、确定制度,组织实施和严格考核,这有利于动员企业所有部门及全体职工同心协力,共同做好一年的工作,有利于提高企业现代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素质,提高经济效益。二、制订方针目标的依据第一条国家的方针政策,国家的政治经济形势,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产品品种、质量产量、利润等技术经济指标和其它要求。第二条本厂的中长期企业发展规划、现代化管理规划、新产品开发规划、产品质量级及全面质量管理发展规划、技术改造规划、生产发展规划、安全环保综合治理规划及其它规划等。第三条国内外市场的调查、分析、预测、情报信息资料(包括国内外同行业先进技术平、管理水平等)。第四条工厂的实际能力和现有水平,上年度工厂方针目标实施的遗留问题。三、方针目标编制的程序第五条在每年初,由工厂各分管厂长、工程师提出下年度工厂目标设想,厂务会集讨论,形成工厂方针目标指导思想,并由厂长下达指令。第六条由专人组织,并根据厂长指令,分生产行政部、技术部、组织各职能科室提下年度方针目标设想,并收集准备依据资料。第七条部门分头组织可行性分析论证,形成各部方针目标计划。第八条发至各部门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再讨论修订。第九条经厂务会、工厂管理委员会、职代会讨论审议通过,由专人负责按系统图法行,在一月份编制出工厂方针目标执行图。四、方针目标的执行第十条方针目标展开一定要坚持以数据说话的原则,目标值尽可能定量化。其内容般包括品种、质量、生产能力、科研技改、企业管理、技术经济指标、安全环保、文明生产思想交流工作、职工福利等。第十一条工厂方针要按系统图法执行,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纵横连锁,层层确保原则进行。第十二条分管副厂长、工程师方针目标展开,要根据工厂方针目标展开的内容和自分管工作的重点,列出目标值和措施。执行方法与部门的方法相同,分管副厂长××编制完成××校对,厂长批准。第十三条各车间、科室方针目标执行一般有分管责任人、部门方针、目标项目、现状目标值、采取措施、检查手段、评价、总结等。第十四条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工厂方针目标以及分管厂领导方针目标执行,结合本部的实际,发动员工认真制订本部门的方针目标,保证工厂每个目标值都能落实到部门和人,确保工厂目标的实现。各部门要在一月底前完成方针目标展开图。第十五条班组方针目标由班组长主持编制,要根据主管部门方针目标和本班组分管工作的重点,列出产品产量、质量、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班组管理、思想工作等内容、目标值、采取措施、责任人、进度和检查、评价、总结等执行标准。班组方针目标执行图要在××完成。第十六条各部门方针目标执行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主持编制,技术系统由负责分管人审核;生产行政系统由负责分管专人审核,分管厂领导批准。五、方针目标的实施第十七条为确保工厂方针目标的实现,工厂每年将组织两次分阶段PDCA循环,阶段PDCA循环计划由三办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工厂年度方针目标安排的进度和厂长的令制订。第十八条各部门要围绕工厂方针目标和本部门方针目标,认真组织月度PDCA循环每月××号前制订下月份计划,总结本月计划的实施情况,并由主管厂长检查批示。第十九条在方针目标的实施过程中,要充分发动职员,调动其积极性,广泛开展大性的质量管理活动、劳动竞赛活动、确保各级目标值的实现和完成。第二十条要建立方针目标管理卡,建立方针目标实施方案,将每项目标的展开情况,实施过程中的计划、协调、检查、调整、考核等情况登记在案,逐步达到方针目标管理标准化。六、方针目标的检查诊断与考核第二十一条方针目标管理设立一个综合部门,分设一至三个主要归口部门。归口部必须认真做好工厂方针目标的组织、实施、协调、检查和考核工作。第二十二条厂长组织方针诊断是保证工厂方针目标实施的主要手段,在厂长主持下归口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人员对工厂方针目标实施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诊断,并及时解决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第二十三条厂长组织方针目标诊断,应在诊断前一周,向各分管领导及各部门发出面通知(由计划科制定,厂长批准),由各部门自行检查对照,各分管领导和部门主管广泛调查、收集情况,形成书面调查记录,做好诊断前的准备工作。第二十四条厂长方针目标诊断会由厂长、副厂长、归口部门负责人、有关职能科室的负责人或厂长指定的人员参加。诊断根据方针目标执行图逐项逐条检查进度的效果。先由分管领导汇报,后由负责部门补充,并解答厂长及其它人员提出的问题,对于存在的薄弱环节,集体分析原因,研究对策措施,综合部门制定整改措施计划,由厂长责成有关部门组织整改。第二十五条根据目标值实现的情况,对每条目标值给予评价并考核,明确落实责任部门或责任人。评价分为甲、乙、丙三级。甲级:按目标进度要求实施,且效果较好成绩显著。乙级:基本按目标进度要求实施、效果一般。丙级:没有达到目标进度要求、效果较差且主要由主观努力不够所致。第二十六条对方针目标进行诊断评价,对甲级目标视其难易、效果好坏等给予表彰奖励,列入年终评选的重要条件;对只达丙级目标的要追究责任,认真分析原因,帮助纠正,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经济惩罚。第二十七条各部门的方针目标应按计划要求进行定期的检查诊断,对存在的问题按职能分解落实。第二十八条各部门方针目标应按计划要求进行定期的检查诊断,对存在问题及时进协调、整改。采购管理制度标准采购作业程序标准采购作业细则需求单审批管理规定物资供应采购管理规定进料验收管理办法发料作业管理办法设备引进管理规定国内采购办法国内物资采购供应工作制度进口物资采购供应工作制度委托制造、外加工管理准则一、标准采购作业程序采购作业内容是从收到“请购案件”开始进行分发采购案件,由采购经办人员先核对请购内容,查阅“厂商资料”、“采购记录”及其他有关资料后,开始办理询价,于报价后,整理报价资料,拟订议价方式及各种有利条件,进行议价,办妥后,依核决权限,呈核订购。详细作业程序及要点如:□采购作业程序及要点二、标准采购作业细则□请购第一条请购部门的划分各项材料的请购部门如下:(一)常备材料:生产管理部门(二)预备材料:物料管理部门(三)非常备材料:1.订货生产用料:生产管理部门2.其他用料:使用部门或物料管理部门第二条请购单的开立、递送(一)请购经办人员应依存量管理基准、用料预算,参酌库存情况开立请购单,并注明材料的品名、规格、数量、需求日期及注意事项经主管审核后依请购核决权限呈核并编号(由各部门依事业部别编订),“请购单(内购)(外购)”附“请购案件寄送清单”送采购部门。(二)需用日期相同且属同一供应厂商供应的统购材料,请购部门应以请购单附表,一单多品方式,提出请购。(三)紧急请购时,由请购部门于“请购单”“说明栏”注明原因,并加盖“紧急采购”章,以急件卷宗递送。(四)材料检验须待试车方能实施者,请购部门应于“请购单”上注明“试车检验”及“预定试车期限”。(五)庶务用品由物料管理部门按月依耗用状况,并考虑库存情况,填制“请购单”提出请购。第三条免开请购单部分(一)下列总务性物品免开请购单,并可以“总务用品申请单”委托总务部门办理,但其核决权限另订,其列举如下:1.贺奠用物品:花圈、花篮、礼物等。2.招待用品:饮料、香烟等。3.书报(含技术性书籍及定期刊物)、名片、文具等。4.打字、刻印、报表等。(二)零星采购及小额零星采购材料项目。第四条请购核决权限(一)内购:1.原物料:(1)请购金额预估在1万元以上者,由科长核决。(2)请购金额预估在1万元至5万元者,由经理核决。(3)请购金额预估在5万元以上者,由总经理核决。2.财产支出:(1)请购金额预估在2000元以下者,由科长核决。(2)请购金额预估在2000元至2万元者,由经理核决。(3)请购金额预估在2万元以上者,由总经理核决。3.总务性用品:(1)请购金额预估在1000元以下者,由科长核决。(2)请购金额预估在1000元至1万元者,由经理核决。(3)请购金额预估在1万元以上者,由总经理核决。附注:凡列入固定资产管理的请购项目应以“财产支出”核决权限呈核。(二)外购:1.请购金额预估在10万(含)元以下者,由经理核决。2.请购金额预估在10万元以上者,由总经理核决。第五条请购案件的撤销(一)请购案件的撤销应立即由原请购部门通知采购部门停止采购,同时于“请购单(内购)”或“请购单(外购)”第一、二联加盖红色“撤销”的戳记及注明撤销原因。(二)采购部门办妥撤销后,依下列规定办理:1.采购部门于原请购单加盖“撤销”章后,送回原请购部门。2.原“请购单”已送物料管理部门待办收料时,采购部门应通知撤销,并由物料管理部门据以将原请购单退回原请购部门。3.原请购单未能撤销时,采购部门应通知原请购部门。□采购第一节一般规定第六条采购部门的划分(一)内购:由国内采购部门负责办理。(二)外购:由国外采购部门负责办理,其进口庶务由业务部门办理。(三)总经理或经理对于重要材料的采购,可直接与供应商或代理商议价。专案用料,必要时由经理或总经理指派专人或指定部门协助办理采购作业。第七条采购作业方式除一般采购作业方式外,采购部门可依材料使用及采购特性,选择下列一种最有利的方式进行采购:(一)集中计划采购:凡具有共同性的材料,须以集中计划办理采购较为有利者,可核定材料项目,通知各请购部门依计划提出请购,采购部门定期集中办理采购。(二)长期报价采购:凡经常性使用,且使用量较大宗的材料,采购部门应事先选定厂商,议定长期供应价格,呈准后通知各请购部门依需要提出请购。第八条采购作业处理期限采购部门应依采购地区、材料特性及市场供需,分类制定材料采购作业处理期限,通知各有关部门以便参考,遇有变更时,应立即修正。第二节国内采购作业处理第九条询价、比价、议价(一)采购经办人员接获“请购单(内购)”后应依请购案件的缓急,并参考市场行情及过去采购记录或厂商提供的资料,除经核准得以电话询价之外,另需精选三家以上的供应商办理比价或经分析后议价。(二)若厂商报价的规格与请购材料规格略有不同或属代用品者,采购经办人员应检附资料并于“请购单”上予以证明,经主管核发后,先会使用部门或请购部门签注意见后呈核。(三)属于买卖惯例超交者(如最低采购量超过请购量),采购经办人员于议价后,应于请购单“询价记录栏”中注明,经主管签认后呈核。(四)对于厂商的报价资料经整理后,经办人员应深入分析后,以电话等联络方式向厂商议价。(五)采购部门接到请购部门以电话联络的紧急采购案件,主管应立即指定经办人员先行询价、议价,待接到请购单后,按一般采购程序优先办理。(六)“试车检验”的采购条件,采购经办人员应于“请购单”注明与厂商议定的付款条件呈核。第十条呈核及核决(一)采购经办人员询价完成后,于“请购单”详填询价或议价结果及拟订“订购厂商”“交货期限”与“报价有效期限”经主管审核,并依请购核决权限呈核。(二)采购核决权限:第十一条订购(一)采购经办人员接到经核决的“请购单”后应以“订购单”向厂商订购,并以电话或传真确定交货(到货)日期,同时要求供应商于“送货单”上注明“请购单编号”及“包装方式”。(二)若属分批交货者,采购经办人员应于“请购单”上加盖“分批交货”章以资识别。(三)采购经办人员使用暂借款采购时,应于“请购单”加盖“暂借款采购”章,以资识别。第十二条进度控制及事务联系(一)国内采购部门应分询价、订购、交货三个阶段,以“采购进度控制表”控制采购作业进度。(二)采购经办人员未能按既定进度完成作业时,应填制“进度异常反应单”并注明“异常原因”及“预定完成日期”,经呈主管核示后转送请购部门,依请购部门意见拟订对策处理。第十三条整理付款(一)物料管理部门应按照已办妥收料的“请购单”连同“材料检验报告表”(其免填“材料检验报告表”部分,应于收料单加盖“免填材料检验报告表”章)送采购部门,经与发票核对无误,于翌日前由主管核章后送会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