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劳务施工合同书合同编号:CKTJ-4-006甲方:中交一公局长沙至昆明铁路客运专线湖南段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为促进工程施工进度,加快建设步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在公平公正、相互诚信的基础上,甲方同意乙方以劳务承包的方式承担红毛岭隧道、产家冲隧道、黑山隧道、金山冲隧道、潘家湾隧道的施工劳务作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一:承包方式在甲方负责全面管理和技术指导下,乙方以劳务承包的形式承揽本合同中甲方指定的所有施工内容(本合同按惯例统称为工程)。二:施工内容1、项目:红毛岭隧道、产家冲隧道、黑山隧道、金山冲隧道、潘家湾隧道施工及为施工本工程所修建的临时工程。2、范围:红毛岭隧道、产家冲隧道、黑山隧道、金山冲隧道、潘家湾隧道施工的全部工作内容以及完成该隧道的附属工作。施工里程桩号为:DK182+470—DK211+325。3、内容:设计图纸及本合同工程范围内,经甲方核定的全部工作内容,维护及缺陷期内的工程维修,包括变更设计增加的工程数量等。三:施工工期本工程协议工期为31个月,即日历天940天,具备开工条件后,以乙方机械设备人员全部到场甲方下达开工令之日起计算,若遇不可抗拒等因素,工期相应顺延。四:施工报酬1、本合同实行单价承包合同,工程承包单价表附后。本工程实际结算费用等于所列工程项目甲方核准的实际完成数量乘以相应单价之积,超过设计部分的实际完成工程量需经甲方核准方可计量。2、本合同单价除实施完成本工程的所有人员、材料、机械费用外,还包括临时工程建设、场地内施工便道修建及保养、人员和设备调遣、劳动保护、工伤保险、管理费、安全措施、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费、冬季施工补贴、红线外属乙方的临时设施拆除及恢复、红线外乙方使用的临时用地、炸药库的拆除、弃渣场地平整、材料涨价风险和利润等一切完成本工程施工的所有费用。3、临时工程建设费:此费用在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施工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乙方施工所需的场地平整、硬化;场地内便道、便桥的修建、维修;主便道至洞、营区至洞便道由乙方负责修建;负责管区内的所有便道养护等不再单独计量,临时工程(包含生活生产房屋、拌合站建设及场地硬化等)费用包干500万元整(人民币伍佰万元整)。临时工程建设标准(每个作业面)必须符合甲方及业主关于项目标准化建设要求,并经甲方负责和业主验收合格大道建设标准要求。3.1住房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全部为彩钢房,场地除要求绿化的需全部水泥硬化;3.2钢筋加工棚场地需全部硬化,采用钢管支架,彩钢瓦屋面;所有钢材包括成品或半成品材料必须下垫上覆盖,并离地不低于30cm分类放置。3.3隧道洞口建4间值班房,为彩钢房标准,用于甲方和业主及监理人员的住宿、办公;3.4拌合场地(含堆料场)应全部硬化;3.5每个隧道口建一间不小于12平方米房屋用于试件养护,其标准应符合甲方实验室要求。3.6所有民工宿舍和床上用品必须统一,必须符合标准化工地建设要求。4、高压电由甲方引至适当位置,变压器进线以前的高压线及变压器由甲方承担,变压器出线以后部分包括配电柜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变压器及线路在使用过程中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并负责其的看管,若有丢失或损坏,乙方照价赔偿,工程完工后变压器由甲方收回。甲方将按每度电一元一角扣除乙方电费,不含电损,电损根据用电量摊销。5、施工用水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费用,达到业主、监理的相关要求。6、签订合同时,双方对包括材料价格涨跌、不良气候条件等各种风险已有充分考虑。合同单价款实行一次性包死,合同期内不调价。7、乙方必须在签订合同后7天内,安排招标文件强制要求的混凝土湿喷机全部到位。否则视合同无效。五、工程计量1、每月25日前项目部将由计划部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参加,分别到各作业队现场复核验收:乙方每月20日前将完成工程数量清单报甲方现场技术负责人核实:由之间不对所申报的工程进行验收:合格后由工程部对所已完工的工程量、质量确认:项目部总工程师签字确认:计划部在确认该部分工程项目业主已结算后根据合同给予计量:报项目部经理批准。2、甲方有权扣回超计量部分或违反合同规定计量的工程款。3、甲乙双方确认:以下程序不完善时不予计价。(1)、项目业主未給甲方签认的数量,甲方不予乙方计价: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存在安全隐患时不予计价。(2)、涉及到试验、检测的工程,需要其试验结果合格后方能给予计价。(3)、隐蔽工程隐蔽乙方须通知甲方到现场验收,并经双方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的实施。否则,不予计价。乙方应进行返工处理并承担返工损失。3、洞内开挖土石方应符合设计图纸或甲方要求,土石比按照设计图纸确定。隧道开挖、喷射混泥土支护、混泥土衬砌、水沟、电缆槽,各种洞室等按甲方技术交底的断面数量(且不超过图纸设计数量)计算,未完成交底断面数量时,按甲方签证认可的实际完成数量计算,超过交底数量的,超出部分不予计量。施工规范允许超挖、预留变形量部分其费用已包含在协议开挖单价之中,不在另行计量。4、隧道开挖及初期支护计量:按完成工程量的70%计量,衬砌完成后在计剩余的25%,隧道所有附属完成后计5%,隧道开挖钻孔爆破、弃渣的装渣作业均为土石方开挖工程的附属工作,其费用已包含在开挖单价中,不在另行计量。隧道弃渣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将隧道弃渣运至指定位置,运距3KM(含3KM),超运距增加费用标准以清单单价为准(见附后清单)。增运部分必须当月由施工单位报主管工程师审核后报工程部和总工程师签字确认,当月计量,延期不予计量。5、初期支护(包括喷射混泥土、锚杆、管棚、小导管、钢筋网、格栅、钢支撑等)、排水管盲沟、防水层、应按照技术交底,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但不能超过设计数量,超出部分不予计量。连接钢筋、钢板、螺栓、螺母一世纪的工程量计量,但不能超出设计数量,超出部分不予计量;锚杆注浆工作属于锚杆的附属工作,不单独计量,其费用已包含在单价中;钢筋施工的焊接长度应符合规范要求,其应视为完成钢筋工作的附属工作,不在另行计量。6、因施工需要增加的临时排水、反坡排水、涌水量过大等问题处理及其他设施不在另行计量。7、塌方、岩爆、瓦斯溢出属施工中常见风险,乙方应对不良地质地段采取必要的、有效的防坍塌措施。如隧道发生塌方时,乙方应及时、迅速、妥善处理。塌方处理费用已包含在相关项目单价中,乙方应自行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工期延误损失。如因实际地质情况与设计不符,经设计院、项目业主、监理工程师现场查看后同意变更,则按本协议第六项变更设计的有关条款执行。8、乙方施工时应严格控制隧道的超欠挖,保证混凝土二次衬砌厚度达到设计要求。超挖部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按同级混泥土)进行喷射混泥土回填处理。所有的超欠挖处理费用均由乙方承担;洞内混泥土衬砌不得出现超出验收标准的欠挖,否则乙方应进行返工处理直至合格,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9、乙方施工完成后,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现场技术人员、作业队队长、工程部部长、安质、计划负责人到现场,根据实际完成进行收方,双方签字确认。10、在进行二衬混凝土施工时,根据设计图纸需要安装的各种预埋件的制作安装费用清单(即按附后清单)的单位单独计量。11、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脸部作为工程量结算依据,最终完成工程数量以实际发生数量且不超过甲方对上计量工程量(不超过业主批复的设计量)为准。12、无论一方处于何种原因而造成的超过图纸设计断面超挖,和由于超挖所引起增加的工程量,均不予计量。13、乙方充分考虑并承担因工程量工程变更引起的停工(人员及设备闲置费)、工程数量的增减等风险。六、款项拨付1、本工程预付款拨付以甲方和业主的施工合同为基础,甲方相应作适当调整。预付款分三次拨付:乙方在合同规定期限内,人员、机械设备进场到齐时拨付合同总价的2%;机械设备经一周时间调试后,具备开工时拨付2%;正式开工一切正常施工,拨付3%。2、甲方按当月批准的计量单扣除质量保证金、甲方垫付的各种材料款及应扣款后予以支付工程款,支付时间为项目业主对甲方拨付当月计价款后三天内。3、所有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工资,由项目部财务部门现场发放,劳务人员凭身份证领取;由乙方自行购买的机具、材料等甲供材料费的单价的正式发票乙方应提供给甲方财务部门用于列支乙方成本。七、工程质量1、本工程的质量标准要求为优良(按项目业主和铁道部的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每月计价款中,乙方同意甲方扣留总价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代业主全部返还甲方质量保证金后,再返还此部分保证金。如乙方所施工的工程量质量原因造成评定未能达到优良,质量保证金作为质量违约金的一部分直接赔偿给甲方。2、乙方应严格执行铁道部颁布的铁路工程施工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按照甲方技术人员的技术交底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3、双方共同协定,施工过程中项目业主、监理工程师的质量要求也是本协议组成部分,乙方应遵守和执行。4、施工过程中,业主、监理对乙方承担的施工项目所开具的质量罚款均由乙方全部承担,罚款在乙方当月计价款中扣除。5、乙方施工中如出现偷工减料行为,应进行返工处理直至检验合格,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工期延误由乙方全部承担。乙方同时应向甲方承担质量违约金,该违约金第一次不低于5万元,第二次出现罚款10万元撤换工班长,第三次出现罚款20万并撤换现场负责人,再次出现将清退施工队伍。6、甲方对本工程的质量要求属指导性、监督性,乙方对工程质量承担最终责任。工程质量如不能同时符合监理、业主及质量监督检验部们的要求,应视为质量不合格。7、下列情况时为质量不合格。(1)、混泥土、砂浆及填土夯实密度未按规定进行试验、无试验报告不能判定质量是否合格者。(2)、因错误施工或处理质量事故而增加的工程量。(3)、未报检而擅自施工的。(4)、半成品、设备缺少应有的试件鉴定资料或出场合格证(质量证明文件);原材料未按规定程序检验合格者。八、奖罚规定1、乙方施工全部完工达到竣工验收标准,并向甲方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工期每滞后一天,乙方支付违约金1万元整,最高工期违约金限额为协议总额的5%;工期提前一天完工,甲方奖励乙方1万元整,提前一个月以上加倍奖励。2、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按照甲方下达的月施工计划,确保当月施工计划的实现。如乙方连续三个月未能完成甲方下达的月施工计划,或者施工质量不能令甲方满意,即可认定乙方根本性违约并无能力继续施工,甲方有权利解除合同或分割部分工程,在甲方与乙方结清工程款后,乙方应无条件撤离现场。3、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项目业主调整工期,本协议工期相应调整,工期的提前或推迟不影响双方仍按单价进行结算,乙方不得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或增减费用的要求。4、根据公平合理原则,甲方需对因征地拆迁或图纸不到位引起的工期延误,而导致乙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应根据乙方的实际损失程度进行相应的补偿。5、乙方对投入的机械设备和施工人员及达到施工现场时间做出承诺,甲方随时检查、督促乙方执行,乙方应对投入不足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施工人员、机械设备任何一项违反承诺应向甲方赔偿不低于一万元违约金;两项同时违反承诺应向甲方赔偿违约金不得少于五万元。6、乙方应充分考虑到停电可能对事故造成的影响,并自备充电电源(发电机组),确保不因停电而影响施工生产正常进行。如因停电造成施工生产延误,乙方应自行承担所有后果,并承诺不向甲方要求延长工期和经济赔偿。7、在甲方大电未接通以前,乙方应采用内燃机空压机施工,此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8、乙方在施工到分界里程后,若因甲方要求继续向前施工,乙方应无条件执行,其单价执行本合同单价,不另行增加费用。九、设计变更1、施工中,甲方进行设计变更或监理工程师、项目业主及设计代表指令变更,乙方应按照变更方案进行施工。变更工程量以乙方实际施工数量(并不超过项目业主批复)为准,单价按本合同单价执行。无合同单价时,双方协商确定。2、乙方申请工程变更时,由乙方提出变更设计理由、方案及工程数量,报甲方上报项目业主批准后予以确认,未经项目业主最终确认的变更不予计量;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