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食品安全现状一、农村食品安全现状(一)、农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不强。一是食品安全法律意识不强:在农村,食品安全法制宣传不够深入,广大农村群众,特别是边远山区的群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方面的知识相对不足,食品消费权益受到侵害时,自我保护能力不强。二是食品安全知识相对匮乏:农村群众文化水平相对偏低,缺乏基本的食品安全常识。在食品选购过程中,看重的只是食品价格、色泽、数量等,对购买的食品是否是正规企业生产、是否过量使用色素、防腐剂、激素等,是否符合食品安全相关强制性标准等,往往不重视或并不知道如何识别。三是不良饮食习惯对健康造成威胁:在广大农村,传统节日里,喜欢食用一些腌制品、腊制品、卤制品和油炸食品等等,这类食品虽然口感不错,但在加工过程中,其营养成分大多受到破坏,并增加了有害成分,长期食用容易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二)食品源头、加工、流通和消费环节监管难度大。1、初级农产品质控制体系不完善:现阶段广大农村大部分还是小农经济,大多数初级农产品还是以单个的农户为生产单元。在农业生产过程中,超标准使用有毒农药、化肥,在种植、养殖过程中,滥用非法添加饲料、畜药、激素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无公害、绿色农产品、蔬菜生产基地只是在一定范围内开展试点,在农村现有条件下,要全面推行还有很大的困难。2、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规模小而散:农村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绝大多数以家庭作坊的形式进行生产,并且分散,一般人员少、生产规模较小,生产条件差,标准执行不到,产品无检验,销售无记录,很难达到生产许可要求。而这些小企业、小作坊生产的食品,虽然产品质量很难得到有效控制,但是它们又有鲜明的地方特色,往往很受当地群众的喜欢。如果任其存在,从监管的角度来说是不合法。3、农村食品流通难以达到准入条件:一是农村食品经营户一般都投资少、规模小,经营场地和经营设施比较简陋,管理水平不高,食品陈列和储藏条件达不到要求。二是食品经营者素质普遍偏低,缺乏必要的食品安全意识,经营责任意识、自我保护意识、食品卫生知识等,服务质量不能让消费者满意。三是法律意识淡薄,缺乏守法经营观念。少数经营者受经济利益的驱使,不管商品质量,销售不合格食品、个别还故意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四是索证索照不全。食品进货、配货渠道不清晰,采购、销售纪录不完善,食品出现质量问题招回和追溯困难。4、农村食品消费环节存在安全隐患:农村餐饮行业、中小学学校食堂、学校周边饮食摊点,单位职工(建筑工地)食堂等,经营面积不足,设施设备简陋,人员大多未经体检、培训,管理制度不健全,餐具消毒不严格,很难达到食品质量化分级管理和发卫生许可证的要求。低标准经营,无照无证经营的现象较普遍,在很大程度上存在饮食安全隐患。(三)、农村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滞后一是农村食品信用意识还亟待提高。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农村食品消费者和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意识还比较淡薄,一些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也不够强,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缺乏,重价格、轻质量的现象还比较普遍,这制约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开展。二是农村食品加工、流通和消费水平相对落后。产品质量、经营方式、消费档次和城市相比有较大差距,使信用体系建设在农村施行缺乏理想的环境和足够的技术支持。三是信用体系建设的推动力不强。由于信用体系建设不是国家强制推行,在广大农村,食品各环节很多只顾眼前经济效益,对信用体系建设长久的社会效益认识不足,存在消极等待的思想,有的还存在抵触情绪。二、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现状1、农村食品安全管理法规不完善、职责不明晰。食品生产、加工、贮藏、销售等缺乏专门的系统性管理法律法规。现有的《食品卫生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现存的关涉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均是对食品生产经营的某个环节或某类产品的专门规定,缺乏协调性和统一性。食品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还不够细化,有的条文对农村食品市场来说要求相对偏高,执行困难。2、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机构不健全、力量较薄弱。在现行的食品安全行政监管体制中,监管资源主要集中在城市,在县级以上,食品安全监管组织比较健全,有完善的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监管手段较先进,而在农村,虽然成立了食品安全协调组织,但其人员大多数是兼职,在农村食品安全形势错综复杂、职能交叉、人少事多情况下,工作难以抓到位。3、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点多线长、监管任务重。农村地域广大,食品生产、经营户点多且比较分散,在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经费不足,监管手段落后的情况下,要对各食品源头、生产加工、经营和消费网点要实现全面监管,任务重,难度大。特别是在农村的边远山区、管辖交界区域,一些无证无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流动食品小贩,由于其流动性大,隐蔽性强,监管往往不到位或缺乏有效监管,为假劣食品向农村销售提供了“孳生土壤”,增加了监管压力。4、农村食品安全经费投入不足、检测有缺位。由于经费投入不足,农村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检测设备不全,缺乏食品安全监测的科学技术手段,检测方式较落后。监管人员只能凭肉眼、凭经验对市场上的食品进行简单的外观、包装、有效期、索证索照进行检查识别,而对于食品的内在质量却无法检测。三、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思考1、政府重视,强化农村食品安全措施。各级政府应把农村食品安全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深刻认识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将其列入议事日程,研究并逐步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严格自律、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的意识,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中,层层分解落实,不断强化政府市场监管的主体职责。2、完善网络,建立农村食品安全机制。抓好农村食品“三网”建设(监督网、供应网和信息网)。一是建立和完善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网络,确保监管到位:乡镇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有领导具体分管,制定职责制度,设立办公室,有专(兼)职人负责食品安全工作,聘请相应的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和协管员。在行政村成立食品安全议事小组,并聘请相应的食品安全信息人员。经常性研究解决辖区突出的食品安全问题,与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工作联络、信息报告制度,协助食品市场巡查,切实发挥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网络的作用;二是建立和完善农村食品安全供应网络,确保优质供应:倡导“万村千乡”无假货活动,引导大型超市以“安全成信店”的形式,向农村市场配送安全食品。不断改善农村食品销售网络的设施和条件,加强内部管理,规范经营行为,促进农村食品市场的繁荣稳定与安全,形成一条健全、诚信、方便的农村食品供应渠道,更好地满足广大农村群众的食品消费需求。三是建立和完善农村食品安全信息网络,确保信息通畅:充分发挥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网、农村维权网、12315举报网、卫生监督网的作用,及时收集掌握本地食品安全相关信息,定期向职能部门反馈,使其真正成为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的“千里眼”、“顺风耳”。3、加大投入、提高农村食品监管水平。各级政府要在整合现有食品职能部门监管资源的基础上,增加对农村食品监管“三项经费”投入。一是加大对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的专项投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的硬件建设,改善办公条件,配置执法装备,提高快速反应的能力;二是加大对农村食品安全监管队伍的专项投入。加强对农村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的管理和培训,解决好他们的工作报酬,使其由“义务兵”向“志愿军”、“正规军”转变,并建立奖惩机制,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三是加大对农村食品安全检测队伍和机构的专项投入。充实检测人员,增添检测设备,改善检测条件和检测手段。加大食品抽检力度,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科技含量,并定期向社会公布食品检验结果,指导广大群众理性消费、安全消费。4、强化宣传、增强农村食品安全意识。持之以恒地开展农村食品法律法规、卫生安全知识的普及宣传,营造政府重视、全民关心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实施好“四•四工程”:一是做好四方面人员的宣传。做好各级党、政领导的宣传,争取他们对农村食品安全的重视和支持。做好农村食品监管员、协管员和信息员的宣传,强化他们的责任心和服务大局的意识。做好农村食品各环节从业人员的宣传,提高他们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做好农村食品消费者的宣传,增强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二是运用好四种宣传途径。运用好乡(镇)、村各种有关会议宣传途径,运用好农村广播、电视和黑板报宣传途径,运用好农村食品安全信息、协管员宣传途径,运用好农村中、小学课堂宣传途径。三是宣传好四方面的知识。宣传好党和国家食品安全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好食品卫生基础知识,宣传好食品鉴别基本知识,宣传好食品消费维权知识。四是力求达到四种效果。达到各级政府更加关注、支持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的效果,达到食品从业人员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的效果,达到农村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鉴别能明显增强的效果,达到农村食品市场安全状况根本好转的效果。5、健全法规、确保农村食品依法监管根据农村食品监管现状,切合监管实际,加快农村食品安全立法进程,制定一部包含从食品源头到终端全过程的监管法律,重点完善“五方面”制度体系:一是建立健全统一、完善的农村食品安全标准和安全检测监测体系;二是建立健全农村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法律制度;三是建立食品销售环节的追溯和承诺制度;四是建立食品质量安全承诺和召回制度;五是建立对相关管理人员实行责任倒查机制;使农村食品源头、生产、流通和消费各环节,管理有规范,检查有制度,查处有依据,全面提升监管水平,确保食品安全。6、加强监管,保障农村食品安全放心。建立政府牵头、各职能部门分段监管的农村食品市场协作机制,把监管执法重心向农村下移,加大执法力度,在“四个环节”严把食品质量关。一是要加强食品源头污染整治,对种植业开展农药残留整治,宣传推广合理使用农药、化肥,减少对粮食、蔬菜等的污染;对养殖业开展兽药残留整治,消除违禁药物使用,合理使用畜禽饲料添加剂和兽药防病治病。二是要加强农村食品生产环节整治,认真实施食品生产企业的市场准入制度,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特别是小企业、小作坊的日常监管,建立完善企业质量档案,签订质量安全目标责任书;实行现场巡查制度,加强食品生产企业产品的抽检力度。三是要加强农村食品流通环节整治,建立食品安全溯源管理制度,推行索票索证制度;依法严厉打击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积极培育食品放心店,对农村集贸市场、小商店、小超市、代销点、流动摊贩进行整治,提高其食品安全责任意识,严把食品进货关、贮存关、销售关,依法经营合格食品。7、帮促引导,建立农村食品安全信用市场信用是市场经济的绿色通行证,也是改善农村食品安全的治本之策。积极实施“农村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在体制、机制和法制等方面加快建设和完善农村食品安全信用制度,建立起政府、行业、社会三者相结合的评价体系。制定农村食品安全信用等级制度和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征集、评价、披露等制度。建立企业的生产经营档案、食品安全信用监管档案和信用奖惩机制,逐步形成食品的可溯源管理,全面发挥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对于食品安全工作的规范、引导、督促功能。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建立黑名单制度,做到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真正使信用体系建设成为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一种有制度保障的资源。食品安全问题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凸显出来的一大社会问题,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是一项综合的社会工程,只有政府高度重视,部门科学监管,全民积极参与,才能确保农村食品安全状况根本好转。河北北方学院,农林科技学院09食品营养与检测20090931001114,石秀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