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工作情况的汇报我局是今年元月根据全市机构改革方案,整合原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能成立的新单位。我局成立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厅的坚强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行政,使我市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开局良好,步入了正常的发展轨道。具体情况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根据临汾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我局主要职能涉及两大领域:一是以促进就业、维护劳动关系稳定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为核心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二是以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管理为核心的公共人事管理职能。主要承担着“四个统筹,一个加强”的重要职责,即: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促进人才强市战略的实施;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建立健全从就业到养老的服务保障体系;统筹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形成合理有序的分配格局;加强劳动监察和信访仲裁,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目前,我局局领导班子成员7人,行政编制63人,“三定”方案核定内设科室21个,直属单位16个。其中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市劳动争议仲裁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已2经市编委会批准成立,人员还未到位。二、主要成效今年,是“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我局的起步之年、开局之年。在新的一年里,我们的一系列重大改革将深入推进,一系列重要政策将全面实施。这既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提供了发展机遇,又提出了严峻挑战。从发展机遇看,一是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支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二是我市经济社会实现持续平稳较快增长,为进一步做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奠定了扎实的物质基础。三是中央、省、市陆续出台的一系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政策法规和措施,为做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法规和措施保障。四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队伍作风扎实、善打硬仗,同志们能吃苦耐劳、精于学习、勤于工作,这是我们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稳步发展的组织保证。从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看:一是在负重转型的过程中,正是我市劳动力供给的高峰期,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更加突出,就业压力前所未有。二是在统筹城乡发展的过程中,扩大城市和农村社保覆盖面,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将是长期和艰巨的任务。三是在绿色崛起的过程中,必将对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的需求更为迫切。四是在和谐发展的过程中,社会矛盾更加复杂,社会管理任务更加艰巨,新、老问题交织出现,劳动人事争议明显增多,协调难度日益加大。综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的形势和任务,我们决定一是坚持民生为本,把就业和3保障放在首要位置;二是坚持人才优先,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三是坚持改革创新,稳步推进各项业务工作。并提出了2010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市委二届七次全会、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为主线,以深化制度改革为抓手,以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抓好人才队伍建设、强化管理服务为重点,统筹兼顾,务实进取,着力创新,努力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稳步发展。截止目前,我市与省政府签订的28项责任目标,全部按进度完成或超额完成。1、公务员法得到有效贯彻实施。一是严格坚持“凡进必考”。自2006年公务员法颁布实施以来,省、市、县、乡(镇)的政府机关公务员职位出现空缺,均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录用,受省公务员局的委托,我市具体负责实施公务员录用的部分工作。几年来,我们严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暂行办法》、《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为依据,依法组织实施公务员录用工作,2007年,参与全省基层派出所公务员录用工作,经省厅录用342名;2008年共为市直8个单位3个县录用66名;今年,我市申报计划共85名,涉及市直7个单位4个县,共74个职位,9月18日已进行了笔试工作。公务员录用的面4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等工作,正在积极酝酿和筹备中。二是依法开展政府系统公务员登记。为确保公务员法顺利入轨运行,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自2006年以来,我们本着“先易后难、自上而下、分步推进、慎重处理”的原则,严格按照《山西省公务员登记实施办法》和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关于公务员登记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精神,扎实工作,稳步推进,目前,全市政府系统应登记单位601个,公务员总编制为11400名,已登记并向省厅备案单位600个(其中:市直34个,县市区有415个,乡镇机关151个),总共登记9675人(其中:市直1292人,县市区直6601人,乡镇机关1782人)。暂缓登记45人,不占编制登记军转干部208人。2006年6月30日后登记期间达退休年龄112人,离岗退养866人,离退休管理机构未占编人员4人,未占编乡镇选调生7人。三是依法完成公务员年度考核。自公务员法实施以来,我们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和《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中组发[2007]2号)为依据,依法对政府系统公务员进行年度考核。2009年全市政府部门应参加考核的公务员共11443人,其中:市直单位1457人,县(市)、区直单位7856人,乡镇2130人。实际参加考核11443人,占99.9%。考核结果:定为优秀等次的1560人,占参加考核人数的13.6%,其中:市直单位248人,占参加考核人数的17%,县(市)、区直单位1029人,占参加考核人数的13.1%,乡镇5283人,占13.3%;称职等次的9879人,占86.3%,其中:市直单位1208人,占参加考核人数的83%,县(市、区)6824人,占参加考核人数的86.9%,乡镇1847人,占86.7%;基本称职等次的1人;不称职等次的2人,占0.02%;未参加考核人数1人。四是依法开展了公务员培训。按照公务员法和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事厅《关于公务员登记工作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晋组通字[2006]50号),分两期完成了340名新录用人民警察和66名新录用公务员的初任培训,并分两期对符合登记条件的284名公务员进行了培训。2、就业再就业成效明显。今年以来,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要求,我们紧紧围绕同省政府签订的工作目标责任书任务的落实完成,全局上下齐心协力,早着手、早部署、早安排,深入开展了“人才招聘”、“春风行动”和“民营企业招聘周”等系列促进就业活动,积极开发就业岗位,落实各项优惠扶持政策,千方百计改善民生。一是于2月26日—27日、5月14日—15日先后召开两次全市大型人才交流大会,坚持了周六的人才交流活动。上半年,仅市人才市场就吸引我市及周边区域的1500多家企业提供各类工作岗位20000余个,应聘者人数达3万人次。二是于2月25日—4月30日,与市工会、妇联联合开展了以“服务进城务工,帮助就近就业,扶持返乡创业”为主题的“春风行动”。共吸引我市及周边地市的300家企业提供各类工作岗位6000余个,涉及金融、汽贸、保险、教育、医疗等十几个行业,二十多个专业,应聘者人6数达到两万人次。三是在5月份集中组织开展了全市的大型人力资源输出活动,全市共输出人员2.57万人,并于5月25日在市平阳广场举办了临汾市2010年大型人力资源输出千人启程仪式,一次性集中向北京、上海、广州、苏州等沿海城市各大企业输送千余名各类技能人才。市委书记谢海宣布人力资源输出启程,市委副书记、市长罗清宇、临汾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徐树荣及市四大班子领导出席仪式,并为输出务工人员送行。《中国人事报》、《中国劳动保障报》、《山西日报人社周刊》、省厅网站都对这一活动进行了报道。四是4月份,市技校举行了2010年学生就业招聘会。来自北京、江苏、浙江、广东以及省内企业和中介机构共30余家前来招聘,该校2008级的700余名毕业生达成就业意向,5月份,市技工学校被确认为国家高级技工学校。我们积极帮助企业减轻负担,稳定就业局势,会同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有关工作的通知》,对界定困难企业范围、加大政策扶持、严格认定程序等进行了明确规定,目前已认定困难企业38户。与此同时,我们下大力气抓好全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根据省厅《关于推荐开展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试点县的通知》,积极与省厅、省发改委沟通,成功将霍州市、侯马市列入全省确定的七个改建新建项目之中,目前,正在向省发改委申报第二批项目。3、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今年以来,我们把推进“社会保障工程”作为工作重点,坚持广覆盖、多层次、可持续的原则,全7面推进社会保障工程。一是狠抓扩面征缴。通过领导包县、签订责任书等形式将社会保险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人,确保任务完成。二是统筹推进各类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认真落实“前补后延”政策和“五七”工厂家属工参保政策,引导广大职工积极办理。全市共为9070人办理补缴基本养老保险手续,补缴养老金1.44亿元,“五七”工厂家属参保人数3500人。三是稳步提高社保待遇水平。以市政府名义出台了《临汾市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临汾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办法》,为推进工伤保险和新农保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同时,根据省厅《关于推荐申报2010年国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的通知》精神,按照推荐标准,于6月中旬推荐襄汾等四个县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全面完成了今年第六次调整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工作,每月人均增加161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已由2005年的每月700元提高到目前的1311元。4、依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今年以来,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仲裁法》等要求,全系统把为职工排忧、为企业解难,规范劳动用工双向行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和促进安全生产及社会稳定,作为不断引深“爱、树、建”活动的重点目标之一,在全市范围内,陆续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外省来临承建煤矿新、改扩建项目施工单位劳动用工专项执法检查,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专项执法8大检查,劳动用工执法大检查,整治非法用工等五次劳动执法专项行动。市、县两级共成立了156个检查组,参与检查人员875人,对7500户各类用人单位进行了直接检查和抽查,涉及职工27.38万人。其中,查处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案件606起,补签劳动合同1.59万人;查处不达最低工资标准企业622户,涉及人数0.54万人,责令补发工资57.7万元;查处违反工时和休息规定案件50起、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规定案件7起;责令552户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补缴社会保险费437.39万元;共为4920名劳动者追回拖欠工资843万元;实施行政处罚25件,罚款24.35万元;收缴预存工资保证金1148.25万元;向有关部门移送案件18起。通过五次专项劳动执法检查,我市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创优发展环境方面实现了四大突破:一是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劳动合同签订率和社会保险参保人数稳步上升,短期合同数量逐步下降的明显效果。二是工资保证金制度取得了长足进展,进一步完善了职工工资保障机制。三是进一步促进了国家劳动标准的落实,绝大部分用人单位都能致力于改善广大劳动者的劳动条件、劳动收入、劳动保障、生活质量。四是协调劳动关系机制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各用人单位预防和化解劳动关系双方矛盾和冲突的手续明显增多。八月初,省厅曹慧昌副巡视员一行四人,对我市执法检查工作进行了抽查验收,认为临汾市劳动监察有三个特点:一是不畏艰难,迎难而上,执法力度大,成效大;二是领导班子成员分片包干,主9动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和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舆论宣传等做法在全省有推广价值;三是对监察形势的把握和认知及对省厅的意见和建议非常客观。5、基础工作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