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前言...........................................................................II1范围........................................................................12管理内容...................................................................13管理目标...................................................................24主管、协管部门及岗位................................................25管理流程...................................................................36报告和记录................................................................7前言为了规范本公司外委工程的管理、提高外委工程的质量,制定本标准。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设备检修部提出。本标准由设备检修部部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设备检修部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本标准主要审定人:范本标准审批人:李亚中本标准批准人:外委工程管理标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外委工程管理的管理职责、外委工程的立项和审批、确定施工队伍、审查预算、签订合同、施工现场管理、工程项目的验收及考核、工程结算和付款等管理内容及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生产类外委工程,非生产所需的外委工程可参照执行2、管理内容2.1定义2.1.1计划项目:指已列入公司年度计划或月度计划中的项目。2.1.2临修项目:指未列入公司年度或月度计划,临时发生的需要维护、检修的项目。2.1.3抢修项目:指机组或设备因突发故障、事故时出现的紧急检修项目。2.1.4外委工程:指本公司委托给承包商的小型基建、维护性检修、大(小)修和技术改造工程。2.1.5包工包料工程:指按照有关图纸、工艺规程或要求,由承包商提供人力(工人和技术人员)、施工机具和全部施工材料的工程。2.1.6部分外委工程:指承包商提供人力、必要的施工机具和辅材,主要材料和设备部件由本公司提供的工程(简称包工包辅材);承包商只提供人力和必要的施工机具,辅材、主要材料和设备部件由我公司提供的工程(简称包工包机械)。2.1.7外委工程工程量:以物理计量单位或自然计量单位表示的各个具体部分、分项工程细目的数量。2.1.8施工管理部门:指对外委工程进行现场施工管理的部门。2.2管理内容2.2.1外委工程的申请和审批2.2.2确定施工队伍、审查预算、签订合同2.2.3外委工程施工现场管理2.2.4外委工程的验收2.2.5工程结算与付款2.2.6对承包商的考核管理2.2.7对承包商的评价管理3、管理目标加强和规范公司外委工程的管理,合理选择外委单位。规范过程管理,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外委工程质量,减少外委工程费用,确保外委工程顺利完成。4、主管、协管部门及岗位4.1外委工程管理工作由生产副总经理负责协调。4.2外委工程申请部门职责提出外委工程申请,并对申请的必要性负责。4.3设备检修部职责4.3.1审核外委工程申请和合同变更申请的必要性、合理性。4.3.2组织外委工程招(议)标工作,组织外委工程技术协议的会谈和签订,组织合同洽谈和会签。4.3.3负责施工、检修现场的平面布置和水、电供应方案的审核。4.3.4负责外委工程考核和评价的审核及对外协调工作。4.3.5负责外委工程竣工图纸、资料、文件档案的归档。4.3.6组织外委工程的竣工验收。4.3.7负责审核外委工程申请和其他工程资料,按审批权限落实资金计划。4.3.8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承包商的资质进行审查,用以确定承包商。4.3.9负责编制外委工程预(决)算,控制工程造价。4.3.10协调有关部门签订合同附件。4.3.11负责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全过程跟踪检查、管理和协调。4.3.12负责根据合同变更申请内容与承包商办理合同补充文件。4.3.13根据相关部门对外委工程承包商的评价和考核,汇总作出总体评价,并将考核情况在付款时兑现。4.3.14负责外委工程的付款审查,办理相关付款手续。4.3.15负责合同变更、违约、纠纷、索赔等事项的处理。4.4物资管理部职责负责外委承包工程中所需物资的采购和供应。4.5安全检查部职责4.5.1负责对承包商的安全作业资质和特殊工种资质的审查和验证。4.5.2对合同的安全管理措施、安全协议进行审核,并监督执行。4.5.3负责对承包商的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4.5.4负责审核施工安全措施,并监督执行。4.5.5负责监督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是否正常进行。4.5.6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不安全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4.5.7参与工程竣工报告会签。4.5.8负责对承包商的安全准备工作、安全生产情况、安全改进意见的实施等进行考核和评价。4.6财务部职责4.6.1负责外委工程财务管理、财务监督。4.6.2参与外委工程招(议)标和合同会签。4.6.3负责外委工程预、结算复核。4.6.4负责办理外委工程的付款。4.6.5负责编制外委工程新增固定资产的入账。4.7总经理工作部职责4.7.1负责对承包商入厂人员进行必要的治安教育,发放和回收《临时出入证》。4.7.2负责出、入厂门的物资、器材的检查、登记,办理有关出入厂手续。4.7.3负责对在危险区域的动火工作,按公司工作票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消防监督检查。5、管理流程5.1外委工程的申请和审批5.1.1外委工程的申请申请部门不能完成某项工作、需要外单位来完成时,应填写外委工程申请单(见表1)填写要求如下:5.1.1.1明确申请外委工程的理由,如果外委工程属技改、科技、大修特殊项目,应提供项目编号。5.1.1.2明确施工的工艺要求和技术要求、质量要求、工期要求、验收方法、工作量或预算费用。5.1.1.3明确承包方式。5.1.1.4对技术上有特殊要求或专业较强等原因需要指定承包商的项目,应予以明确。对一般项目也可提出建议或推荐承担此项目的施工单位。需通过招标确定承包商的项目,建议施工单位一栏可空缺。5.1.1.5明确外委工程所需物资、材料的供应方式。5.1.1.6明确施工管理部门,一般申请部门即为该项目的施工管理部门,由于条件限制,需委托其他部门参与施工管理的,需在申请单中明确,并由受委托负责施工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在申请单会签。5.1.2外委工程的初审5.1.2.1外委工程申请部门将外委工程申请单提交设备检修部审核,审核内容主要有:5.1.2.1.1工程外委是否必要和合理。5.1.2.1.2施工工艺、技术、质量要求、验收方法、工作量是否可行,外委工程工期是否合适。5.1.2.1.3外委工程所需物资、材料的供应方式是否合理。5.1.3外委工程复审5.1.3.1设备检修部根据外委工程申请单办理相应的复审手续:一万元及以下的项目由设备检修部批准,一万元以上十万元及以下项目由公司分管领导(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十万元以上项目由公司总经理批准。5.1.3.2遇事故抢修时,为了不影响安全生产,申请部门经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后,可直接进行外委抢修,但事后应在三个有效工作日内补办审批手续。5.2确定承包商、审查预算、签订合同5.2.1外委工程申请单审批结束后,设备检修部应开展外委准备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对承包商进行资格预审,编制招(议)标文件,选择入围承包商。5.2.2确定承包商方式5.2.2.1外委工程金额在30万元及以上的采取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承包商,市场价格比较明朗、工程的继承性比较强的项目,经上级公司的批准,可以不招标。5.2.2.2一般项目预计合同费用在10-30万元的拟采用招(议)标的方式,经综合评议择优确定承包商。5.2.2.3预计合同费用在10万元以下的外委工程,设备检修部在充分考虑审核意见的前提下,可根据具体情况按照经济高效的原则确定承包商。5.2.2.4因特殊要求需指定承包商时,申请部门在外委工程单中予以明确,经审批流程批复后,可采用直接询价谈判的方式签订合同。若谈判有困难,设备检修部应提出异议,重新考虑选择承包商。5.2.3招(议)标工作的实施5.2.3.1预计合同费用在10万元以上外委工程的找(议)标工作由公司招标工作小组负责,10万元以下的由设备检修部组织。5.2.3.2设备检修部根据外委工程申请的内容,编写外委工程招(议)标文件,招(议)标文件必须经有关部门会签和审批方能生效。5.2.3.3向拟被邀请的承包商发出邀请,明确领取招(议)标文件和答疑会的时间。5.2.3.4答疑会由该项目合同经办人负责组织,参与编制招(议)标文件的有关人员参加。有关答疑会提出的问题,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所有应邀单位予以澄清。5.2.3.5招标工作小组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议工作。5.2.3.6评议工作应分为技术和商务两个方面进行。5.2.3.7由设备检修部牵头组成技术、商务评议组,对各应邀承包商的施工能力、技术水平、工作业绩、质量保证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5.2.3.8招标工作小组根据招标后的权重排序,听取各方意见后,综合考虑确定承包商的排序,并写出评议报告。5.2.3.9评议报告交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确定预中标承包商。5.2.4对无需招(议)标直接指定承包商的外委项目的核价原则5.2.4.1指定承包商项目在合同签订前一般应编制工程预算。5.2.4.2包干项目开工前由设备检修部负责对工程预算进行审核,构成费用的具体工作内容、范围和工作量应由施工管理部门确认,承包商供货物资的报价由物资管理部确认。5.2.4.3按实结算的项目,在合同中应有明确的计价原则(包括变更部分)。5.2.4.4对无需招(议)标直接指定的承包商,按以下方法确定结算依据:5.2.4.4.1有定额可套用的项目必须按国家、省有关定额标准、文件法规执行。5.2.4.4.2没有可套用的定额标准时,合同签订之前,甲乙双方必须商定好计价原则,或参照类似定额,邀请有经验的专业管理人员商定修正系数,作为双方预(决)算的凭据。5.2.4.4.3在施工管理部门提出的综合人工工日范围内,经与承包商协商确定。5.2.4.4.4施工完成后按承包商实际发生的工日数签证作为预(决)算的依据。5.2.5合同的签订5.2.5.1在合同洽谈过程中,设备检修部应根据工程的规模、技术要求、投资情况等,召集施工管理部门、安全监察部、财务部等有关人员参加会议。5.2.5.2合同正式签订前,由设备检修部与承包商签订技术协议,安全监察部组织与承包商签订安全协议。5.2.5.3由设备检修部起草合同文本,同时组织有关部门办理合同会签手续。5.2.5.4合同的签订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具体按公司合同管理相关文件标准执行。5.2.6合同签订后,设备检修部应将副本送交施工管理部门、财务部、安全监察部和总经理工作部,有关部门接到合同后,履行相应的职责。5.3施工现场管理5.3.1项目开工前,安全监察部应对承包商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指定施工现场。5.3.2项目开工前,施工管理部门应向承包商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包括工作范围、危险因素、已采取的措施等,重大更改工程项目必须有设计部门参加,介绍设计要求,进一步提出技术、质量、工期、施工工艺要求和验收标准,并介绍现场有关情况。办理好开工报告(见表2)后,方可开工。5.3.3施工管理部门根据合同有关条款向承包商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如提供电源、水源、指定物料和施工垃圾堆放场地。5.3.4外委工程工作票的办理按工作票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5.3.5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按公司相关安全管理标准执行。5.3.6施工管理部门应督促、检查承包商严格按经过审批的图纸、技术质量要求、施工计划、安全技术措施等技术文件施工。5.3.7当承包商因为工作失职、违章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