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讲堂(未成年人预防犯罪)我国的法律体系介绍-法律体系1宪法10、未成年人保护法2行政法11、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3民法4商法5经济法6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7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8刑法9诉讼法违法与犯罪违法和犯罪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违法是指一切违反国家的宪法、法律、法令、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行为,其外延极为广泛。犯罪则必须符合我国《刑法》关于犯罪的规定,必须具备以下特征:第一,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是犯罪最本质的特征。第二,犯罪是触犯刑律的行为。也就是说危害社会的行为必须同时是触犯《刑法》规定的行为,才构成犯罪。第三,犯罪必须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只有应受刑罚处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才被认为是犯罪。这就说明,行为的情节和对社会危害的程度是区分违法和犯罪的界限。学习法律基础知识目的在我们生活的大千世界中,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常有犯罪案件发生,这些案件侵犯了国家安全、集体利益、公民的财产和人身权利等等。而刑法就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学习刑法知识,对于我们提高分辨是非善恶、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能力,更好地遵纪守法并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青少年犯罪分析近年来,在检察机关办理的犯罪案件中,有不少是青少年,每年都有几十个,甚至也有不少我们中学学生,当前青少年犯罪成员已占全社会犯罪成员的70-80%,青少年之所以会走上犯罪道路,就在于他们没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充满义气、暴力等不该有的思想,发生纠纷以后不是通过正当途径来解决问题,而是通过武力等手段相互斗殴,从而严重侵犯了社会管理秩序、败坏校园风气,他们的行为在给社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同时,也使自己和家庭付出了极其惨痛的代价。青少年犯罪分析青少年这个概念在犯罪学中一般是指已满14周岁而不满25周岁的人。这个概念包含“青年”和“少年”两个年龄段的人群,横跨了未成年人和成年人两个年龄区域。青少年犯罪分析未成年人在法律上的含义是指已满14周岁又未满18周岁的人。他们刚刚走上生理和心理的成熟之路,初步具有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易受外界因素的干扰,往往容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辨别是非能力很差,易冲动,好感情用事,做事不计后果,而且极易受外界因素的影响,青少年犯罪分析青少年犯罪动机:随着当今社会传播媒体的空前发展,青少年以敏感的心灵感受着时代的变化,见多识广,早熟、早知、思维活跃。有些年轻人多出于贪利性、享乐性、报复性、模仿性、虚荣心、好奇心或哥儿们义气而产生犯罪动机。青少年犯罪分析青少年犯罪其特点主要有:1、犯罪人年龄偏小,呈现低龄化趋向2、多是出于享乐、精神空虚而实施犯罪,且多采用结伙犯罪形式3、犯罪时缺少预谋,具有突发性和随意性,往往不计后果。案例讨论这是一个非常经典的案例,甲女(已满18周岁)教唆乙男(不满十四周岁)去抢劫丙(女学生)。乙对丙实施了抢劫行为。问,该案应该如何处理?法律背景知识:1、不满十四周岁的人,不负刑事责任。2、教唆不满十四周岁的,负其所教唆的罪青少年犯罪分析我国对违法犯罪青少年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未满14周岁的青少年犯罪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可送少教所或工读学校进行教育改造;一般犯罪的刑事责任年龄为16周岁,但对于杀人、爆炸等八种刑法规定的严重犯罪的,年满14周岁就要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青少年犯罪分析----------------14-----------16------------18------------收容管教八罪刑法均受刑法案例1:14岁的小林是城区某中职学校一年级学生。在上晚自习前,小林拿着同学一部新手机把玩,旁边有不少同学围观。小林在未关机状态下将手机电池取了下来。这时,同学小孙刚好看到,凑过来对着他大声说:“你会不会玩手机啊?没关机就取电池。”这句话让小林感到无地自容。“关你屁事。”小林回敬一句。小孙顶了一句。一来二去,两人吵起来。上课铃声响后,老师走进教室,两人暂停争吵。但小林觉得在大家面前丢了面子,下晚自习后回到宿舍拿了一把刀,将小孙叫到校园操场边,趁其不注意,从背后连捅几刀,致小孙重伤。(该不该受刑罚?)案例2:(成都)9名少年偷垮高压电塔一座高压电力输送塔突然拦腰倒塌,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余万元。倒塌原因竟是电塔底部被人偷走了68块钢条,而下手的竟是9个未成年的孩子!民警们经过艰苦细致的调查工作,最终得到一条线索,就在电塔倒掉的前几天,有人曾看到王平(化名)和几个男孩出现在塔下。民警们立即找到王平询问。王平终于交代,倒掉的电塔上的钢条就是他和另外8人一起偷的。每块钢条可以卖得10元左右。总共偷了68块钢材。少了这样多的塔材,严重改变了电塔的受力结构,恰好头天晚上,当地刮起了大风,最终造成高压电力输送塔拦腰折断。他们没有想到的是,因为贪图这点钱而导致如此严重的后果。很快,另外8人也落网,他们都将面临法律的制裁,收赃的老板也受到了相应的处罚。青少年犯罪分析以上三个案例,均是青少年犯罪,这些案子每年都在发生,虽然发生在不同的个体身上,但是有一点是相同的,那就是他们大多是青少年,之所以会走上犯罪道路,就在于他们不懂法,发生纠纷以后不是通过正当途径来解决问题,而是通过武力等手段解决,或是与不良个体交往,与之一起走向犯罪的道路。药家鑫案件药家鑫案件案件回顾:2010年10月20日夜晚,在中国的西安发生了一起吸引全国人民眼球的“交通肇事”案。一个弹钢琴的大学生把一位骑电动自行车的女工撞倒,其时,那位女工还没有生命危险,她试图记下肇事车的车牌号。这位大学生认为,“农村人很难缠,以后的麻烦没完没了”,于是拿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对着女工“八刀,刀刀致命”。最后,这个大学生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该案子引发了全国人民的讨论,后来又衍生了几个案件,双方律师在法庭斗法,教授专家在电视上辩论,网民们在网络上各抒己见。一场车祸引起的关注甚至冲淡了中国人春节的喜庆气氛。我们那位“优秀”的大学生杀人的动机是“农村人难缠”,他的本意是不想赔偿或者他认为他根本赔偿不起,“还不如将其杀死”。可是,有一点他没有想到,他的车应该有保险啊!有了保险公司的赔偿,他担心什么呢?这几年百姓有钱了,车越买越好,很多人知道买车时不买保险上不了牌照,上不了牌照就上不了路,但是很少有人知道,出事故后如何赔偿。如果那位肇事的大学生有一定的保险知识,他就会知道,在那起事故里,他几乎不出一分钱的赔偿时,他还会去杀人吗?我想不会。在这个事件里,一位年幼的孩子永远失去了妈妈,一位家庭永远失去了儿子。药家鑫案件案件分析:一、道德原因二、不懂法:不懂《刑法》:杀人偿命,谁也无法逃脱。不懂《保险法》:车有保险,保险公司赔偿青少年犯罪分析因此,同学们应认真自觉地学法、懂法、守法,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提高自我控制的能力。因为青少年犯罪不但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己,它会因此改写自己的人生,埋葬自己的前途。因为法律是无情的,对制造罪恶的人,必须以更痛苦的方法惩罚他。因小失大进班房一位高年级学生,就是没有事向低年级学生要个十元八元的,结果怎么样呢?构成犯罪,逮捕起诉后被判二年。那犯的是什么罪呢?这个罪名就是寻衅滋事罪。什么叫寻衅滋事罪?根据《刑法》第293条规定,表现形式有下列四个行为之一的就犯该罪了:(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多次随意殴打他人取乐,或一次殴打他人致轻伤等;(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3)强拿硬要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严重混乱的。情感迷失酿悲剧一失足成千古恨刘云是在校学生,从小父母悉心培养,学习美术、音乐、舞蹈,原本是个多才多艺的花季少女,令人羡慕的好学生。16岁认识了一个男青年,男青年说非常喜欢她,他轻易地就相信了,可那个青年是个小混混,小兄弟很多,带着她打架,进舞厅、进网吧,父母反对,她搞假自杀逼父母让步。在男朋友的教唆下,又跟小混混逃走,放弃学业,骗钱,用安眠药使人睡觉然后中进行盗窃,而自己也遭到了多名混混的强奸,为了一段本不该发生的“恋情”沦为盗窃,付出了自由、前程、青春和才华。5元钱沦为抢劫犯“才5块钱就要判刑呀!”当记者向几个中学生谈及下面这个案例时,几乎每个学生都表现出了惊讶,他们都不理解:区区5元钱怎么会触及刑法呢?2004年1月20日凌晨零时许,在银川市某中学上高三的王某某等四人在某网吧碰面,其中马某提出“弄点钱”上网,其余三人表示同意。四人将路过此处的郭某从自行车上拉下,对其一顿拳打脚踢,抢得现金5元后逃离现场。案发后四人相继落网。法院认为四被告行为构成抢劫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4000元及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4000元。因在缓刑期内,他们为此失去了宝贵的高考机会,但悔之晚矣。在采访中,和这四名被告一样的很多未成年人对于法律常识都是一知半解的。在他们心里,法律离他们很远,有人甚至认为他们的一生都不会和法律有任何关系。在这种近乎于法盲的状态下,犯罪便有了滋生的条件。学生孙某在校外结识一个社会青年,一天他们在学校外敲诈三个学生钱,他们用匕首将三个学生逼住,喝令三个学生交出身上的钱物,三个学生不肯,他们就一人拿刀威胁,一人上前搜身,总共抢到不到100元,得款后还大摇大摆到附近的一个小饭店吃了一顿饭,三个学生被抢后迅速向公安部门报案,公安部门接到报案后迅速行动。虽然不到100元,但是由于抢劫属于性质严重的犯罪,二人是用暴力、胁迫的方法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按照刑罚规定最低法定刑也要判处3年以上刑罚,检察机关将该案起诉到法院,社会青年被判有期徒刑4年,而孙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一绑既遂2005年6月24日,几名中学生因为没钱上网,将一名同学欺骗至无人住的房子,用绳索绑住,让他给父母打电话,谎称学校要学费,要家长送五十元到学校,虽然家长没相信,也没送钱,但这几位孩子还是顶上了绑架的罪名。因为,一绑架就既遂,不管你的犯罪目的有没有达到。发布虚假恐怖信息玩笑酿成大祸晚矣2013年5月15日上午8时起,深航等三家航空公司的5架航班遭遇电话威胁,均为虚假恐怖信息。这样的虚假恐吓电话,除了会影响乘客的出行,航空公司也是深受其害。被降返航或者是推迟起飞,会给航空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将近百万元人民币。民航有关专家指出,此类恶意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信息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已涉嫌触犯刑法,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按照刑法第291条规定,应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5年以上有期徒刑。2012年12月,备受社会关注的“8·30”深航航班“诈弹”威胁案在湖北宣判,被告人熊某犯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以有期徒刑的上限最高可达15年。细究多起令乘客胆战心惊、航空公司焦头烂额的航空“诈弹”事件,不难发现各种荒谬的理由和动机:不满安检流程繁琐、纯属恶搞心理、发泄私愤,还有一位乘客称“只是为了活跃气氛”。青少年犯罪的危害1、对自家人的危害。违法犯罪不但给被害人及其家庭带来危害,而且给自己父母,也会带来无穷的灾难。这灾难,不仅来自经济,更来自精神。一个未成年人犯罪后,家长或许要赔偿几万,甚至几十万,这些天文帐单,足以让大多数的家庭前半生的努力付诸东流;而别人在父母背后的评论和幸灾乐祸,则更让你的亲人崩溃。这种突如其来的犯罪行为,让父母几十年辛辛苦苦建设的幸福家庭,顷刻之间化为乌有。青少年犯罪的危害2、对自己的危害①被捕前的恐惧心理会煎熬自己。平时犯了错误、做了错事,还总不踏实,怕父母知道、老师批评,何况实施了法律禁止的行为,一定会做贼心虚,而且是严重的恐惧,他们不敢往人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