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基础知识法学基础知识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法学基础理论第二部分:宪法第三部分:有关部门法第一章法学基础理论这一部分教材包括四节,总共有三个方面的问题1、静态的法:10个概念2、动态的法:两个环节——法的制定法的实施3、依法治国的理论和实践一、基本概念——静态的法这一部分总共涉及到10个概念,但是每一个概念要求掌握的内容不尽相同(一)法1、法的本质——法的正式性法的阶级性法的社会性2、法的基本特征(1)国家意志性(2)国家强制性(3)明确的规定性(4)普遍约束性3、法的规范作用(1)指引作用(2)评价作用(3)预测作用(4)强制作用(5)教育作用(二)法律关系1、构成要素法律关系由三个要素构成——主体、客体和内容(1)法律关系主体:自然人、法人;人民”、“民族”、“国家”等,也可以成为特定法律关系的主体。(2)法律关系的客体物、智力成果、人身、行为(3)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所承担的义务。2、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前提条件法律规范法律事实:包括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三)法律体系法律体系的划分标准: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和法律的调整方法不同法律体系不包括:国际法、民间法、习惯法、已经失效的法、尚未生效的法(四)法律原则特点:概括性价值性稳定性灵活性(五)法律效力1、时间效力:溯及力的问题在刑法上,从旧兼从轻原则是有条件溯及既往2、效力层次原则宪法至上原则、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原则、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原则、新法优于旧法原则、国际法优于国内法原则等。(六)法律责任法律责任的种类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违宪责任、国家赔偿责任(七)(八)权利与义务主要认识二者的关系1、以共同客体为指向2、是一种相互对应的关系3、权利以不滥用为限,法不限制即自由(九)(十)法治与法制法治形式方面的要件包括:法律具有一般性,即同等情况同等对待,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所有法律均获得公布;法律不调及既往;法律具有明确性;法律规范之间不矛盾;法律规范是可实践的;法律具有稳定性;官员首先守法;法律程序公正;司法独立;律师自由;在各种社会规范中,法律具有至上权威,等等。二者的区别(l)内涵的差异(2)价值取向的差异(3)在与人治的关系上的差异(4)在配套环境方面的差异二、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动态的法包括两个环节:制定和实施(一)法律制定1、立法活动的基本原则(1)科学性原则(2)民主性原则(3)合宪性原则2、立法体制一元二级多层次的立法体制“一元”指根据宪法规定,立法权只能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统一行使,全国范围内只存在一个统一的立法体系“两级”指按照宪法,我国立法体制分为中央立法及地方立法两个等级。“多层次”是指不论中央立法还是地方立法,都可以各自分成若干个层次或类别。中央(1)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2)国务院:行政法规(3)国务院的组成部门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地方:(1)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地方性法规(2)地方政府:行政规章(地方政府规章)(3)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及其常委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包括两个层次:省一级:省、自治区、直辖市31个市一级:省会城市27个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18个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4个3、立法程序(1)法律议案的提出(2)法律草案的审议(3)法律议案的通过(4)法律的公布(二)法律实施法律实施包括执法、司法和守法,在一定意义上也包括监督实施在内。1、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依法行政原则、公平合理原则、效率原则依法行政原则的内涵(1)职权法定(2)法律保留(3)法律优位(4)行为依法(5)权责统一(三)法律适用1、特征:法定性权威性被动性独立性2、法律适用基本要求是正确、合法、及时3、法律适用的原则:(1)法治原则(2)平等原则(3)独立原则(4)责任原则(四)法律解释根据解释机关的不同可分为:立法解释、行政解释、司法解释(五)法律监督三个要素:主体、客体、内容三、依法治国的理论与实践(一)依法治国的重点:(1)依法执政;(2)依法行政;(3)司法改革和司法公正;(4)切实处理好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的关系,在实践中做到三者的有机统一。(二)依法执政(三)保障人权1、2002年十六大报告,2004年宪法修正案规定了保障人权2、保障人权必须坚持全面、充分的原则(四)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第二章宪法这一部分总共五节,涉及到宪法的三个部分的问题一是宪法理论二是宪法制度三是国家赔偿一、宪法理论(一)宪法的特征1、内容上的全面性2、效力上的最高性3、程序上的特殊性提出修宪:全国人大常委会或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通过修正案:全国人大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二)宪法的基本原则1、人民主权原则2、基本人权原则3、法治原则4、民主集中制原则(三)宪法的历史发展1、1949年《共同纲领》,不是宪法,起到了临时宪法的作用2、1954年宪法,新中国第一部宪法3、1975年宪法4、1978年宪法5、1982年宪法1982年宪法后的四次修宪(1)1988年,2条(2)1993年,9条(3)1999年,6条(4)2004年,14条二、宪法的基本制度(一)政治制度(二)经济制度(三)文化制度政治制度:1、国体:人民民主专政2、政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3、国家结构形式:单一制4、爱国统一战线5、政党制度6、选举制度7、基层民主制度8、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经济制度所有制: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经济制度所有制:坚持按劳分配为主题,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经济制度文化制度三个文明协调发展三、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一)公民的基本权利(二)公民的基本义务(三)正确行使权利和自由四、国家机构(一)组织活动原则(二)中央国家机关(三)地方国家机关(四)中央地方共有机关五、国家赔偿法制度(一)归责原则违法原则(二)赔偿范围1、侵犯人身权2、侵犯财产权(三)赔偿程序1、行政先行处理程序行政赔偿诉讼程序2、一并要求赔偿程序(四)赔偿方式1、金钱赔偿2、恢复原状3、返还财产第三章有关部门法这一部分总共九节,涉及到九个法律部门但他们是分层次的第一层次是基本部门法,有三个,分别是行政法、刑法、民法第二个层次是其他部门法,包括经济法、社会法、环境保护法、诉讼程序法第三个层次是国际法,包括国际法和国际经济法一、行政法行政法基本理论行政组织法行政法基本制度行政行为法行政监督与救济法二、刑法刑法概述:刑法的基本原则犯罪:犯罪的基本特征犯罪构成理论刑罚:刑罚的种类国家公职人员犯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三、民法民法的基本理论民事主体民事行为和代理民事权利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