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直升机租赁合同出租方(甲方):山东小汉直升机租赁有限公司公司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承租方(乙方):湖州联系人:电话:双方本着精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前提签订此合同,经双方同意,遵守以下条约:一、出租方提供机型为:一架R44直升机(所提供的飞机运行手续规范合法,保险手续完善)所有租用飞机的所有权为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二、所用飞机执行任务为:直升机飞行活动。三、飞行任务详细如下:1、计划飞行日期2016年10月25日2、用机方保底飞行时间3个小时。3、计划飞行航线、区域:北纬N″东经E″方圆5KM飞行任务具体以军方审批为准。四、根据航程载重量计算该机型可供用机方使用最大重量为:直升机座位数为4座,客户及随机行李总重量不能超过200公斤。五、飞行时间计算:飞行时间是以直升机旋翼开始转动至直升机降落后旋翼停止转动的时间。每次飞行时间应以机长签字的《飞行任务书》为准,如用机方临时要求增加飞行时间的,可将每次飞行时间计入《飞行时间统计表》,由出租方代表和用机方代表共同签字确定,作为计费依据。六、费用(按人民币计价)1、包干计费:经双方协商,暂定本次使用直升机费用及直升机静态展示(人民币)100000,大写壹拾万元整(含税价格)。食宿由乙方承担。2、超出小时计费:每小时计费人民币10000元,大写:壹万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算,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费,超过一小时按以上计算方式计费。3、双方签订协议后,用机方支付70000元大写柒万元整,用预付该次空域协调任务费用作为出租方执行该次任务的准备经费。剩余款项自起飞前支付。如实际飞行时间超过该协议规定时间,超过部分按实际飞行时间收费。4、其他收费项目:1)夜航增收50%的费用(日落到日出)。2)如果用机方使用直升机需要在出租方直升机起飞机场以外降落的,用机方负责解决工作人员的地面交通工具;需在使用地过夜的,用机方需承担直升机的安保工作并负责机组人员的食宿及地面交通费用。3、付款方式:电汇转账、现金。七、用机方应保证每位登机人员持有符合中国民航现行规定所需的有效证件,如身份证等,并将乘机人员证件复印件提交给出租方。外籍人员禁止上飞机。八、本次任务安全工作划分:乙方负责给甲方提供飞停场地,并负责客户有程序进行登机乘坐。1、出租方承担由于飞行引起的安全事故责任(但不包括他方引起的和不可抗拒因素引起的安全事故)。2、起降点周围及静态展示区域的安保工作由乙方负责,登机检查等各项工作由出租方和乙方共同负责。如天气原因影响飞机安全,用机方应提供飞行后起降场地及飞行后过夜停放的室内场地。3、保证在租用满时保证爱护飞机以及内部设施,坚持例行日常保养。长期租者应服从甲方的规定定期回公司进行保养。凡无故损坏飞机的任何零件及设施并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其后果由乙方自负。4、乙方保证所承租飞机合法使用,并保证不将所租用的飞机用于以下用途:(1)违法、违规活动;(2)任何形式的竞赛和测试(验);(3)盈利性运输;(4)运输易燃、易爆、易腐蚀等物品以及污秽物品;(5)销售、抵押、其它任何侵犯租赁方所有的权的行为;承租方用于上述内容的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除赔偿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外,并处罚50000元的违约金。九、出租方济南雪野飞机之家直升机销售有限公司负责本次活动的军方、民航的报批工作,用机方负责与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如用机方要求更改合同中任何条款,应以书面形式向出租方提出,并经出租方同意后方为有效,并承担相应增加的费用。用机方在与出租方签订用机合同后,单方取消飞行的,不退回用机方预付的全部款项及还应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约定总费用的20%)。十、出租方应按合同规定的航线、时刻飞行。不得更改或延误,如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天气原因不可飞行、禁航、空管、机场保障等)或自然灾害及政府行为,未能部分或全部履行本合同时,出租方不负责由此而产生的后果。如用机方希望继续飞行的应增加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部分履行本合同时,用机方提出终止合同的,已收取费用不退还。承租方未按时交付款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退回乙方已付款项。十一、由于出租方原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除外),超过合同约定起飞时间并影响用机方使用用途的,出租方应采取补救措施,顺延飞机时间完成合同。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民航通用航空有关规定办理,或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传真、扫描件具备法律效益。用机方签字、盖章:出租方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