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造性思维理论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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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性思维理论”讲座第一讲.关于人类思维基本形式的研究第二讲.显意识思维和潜意识思维第三讲.创造性思维的心理操作模型第四讲.潜意识探索与复杂性理论第五讲.创造性思维模型的心理学基础第六讲.创造性思维模型的神经生理基第七讲.信息技术与创新人材培养关于人类思维基本形式的研究北京师范大学现代教育技术研究所何克抗Hekk@bnu.edu.cn学者专访/何克抗关于人类思维基本形式的研究一、关于人类思维基本形式划分的不同观点二、关于人类思维基本形式划分的新思考三、空间思维与时间思维的主要特征四、空间结构思维的加工对象与加工方式五、时间逻辑思维的加工对象与加工方式六、人类的空间结构思维与动物思维的比较一、关于人类思维基本形式划分的不同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只有抽象逻辑思维例如,我国高校文科统编教材的“思维心理学”中,对思维心理学的任务是这样规定的:“它要回答的主要问题是:人是怎样思维的?如果把思维看作是运用概念,进行判断、推理的过程,那么思维心理学主要不是去研究概念、判断、推理的内容,也不是去研究正确的概念、判断应遵循哪些规律,而是重点研究概念是怎样形成的?人们是怎样掌握它们的?人是如何作出判断的?如何进行推理的?人是怎样解决问题的?是把思维作为一种过程,研究它的发生、变化、发展的规律。”显然,该书作者只是把思维看作是“运用概念、进行判断、推理的过程”,也就是仅指逻辑思维。又如,《揭开大脑和意识的奥秘》一书中指出:“形象思维只能实现对各种具体、特殊事物此时此地情况的认识和把握……,不能脱离具体特殊的事物,不能超出对具体、特殊事物现在的认识,不能由个别特殊走向一般,不能由现在走向过去和未来,也不能由此达彼,最终无法达到对事物本质和规律的把握。”只是“概念思维的初级阶段”。这种观点虽然也承认有形象思维,但是实际上只把形象思维看成是逻辑思维的附庸,否认形象思维是人类思维的主要形式之一,所以仍可归入到第一种。一、关于人类思维基本形式划分的不同观点第二种观点:认为只有视觉思维阿恩海姆认为,思维的基本材料是表象,而不是人们通常所说的概念或语言。“语言只不过是思维主要材料(表象)的辅助者,只有清晰的表象才能使思维更好地再现有关的物体和物体之间的关系。”他还认为,“对事物的整体结构特征的抽象把握,乃是知觉和一切初级认知活动的基础”,而在知觉中最为重要的又是视知觉……阿恩海姆以大量的事实证明了视知觉本身已具有认识能力、理解能力和一定的问题解决能力,即已具备了思维的功能,所以视知觉并不低级,相反它是人类思维的一种最基本形式。……在他看来,人们看到一种形象(不管是知觉形象,还是内心表象),就有了抽象活动;而每当人们思考一个问题时,都有某种具体形象作为出发点或基础。这样的思维就既不是纯粹的形象思维,也不是纯粹的抽象逻辑思维,而是视觉思维。一、关于人类思维基本形式划分的不同观点第三种观点:认为包括抽象逻辑思维和形象思维两种这种观点对抽象(逻辑)思维的看法与第一种观点基本相同,即都认为这是“运用概念,进行判断、推理的过程”,虽然抽象(逻辑)思维也要依赖动作和表象,但这种思维的主要材料是概念。关于形象思维,第三种观点认为,其特征是以表象和形象作为思维的主要材料,并可按其发展程度的高低划分为具体形象思维和一般形象思维这样两个不同的阶段。一、关于人类思维基本形式划分的不同观点第四种观点:认为包括逻辑思维、形象思维和创造思维三种这种观点的代表是我国著名科学家钱学森教授。这里应当说明的是,钱老在80年代初期和中期所发表的文章中,曾经主张把人类思维的基本形式(或基本类型)划分为形象(直感)思维、抽象(逻辑)思维和灵感(顿悟)思维三种,后来其思想有所发展,对原来的划分作了修正。在1995年6月28日致杨春鼎教授的信中,钱老指出:“思维学是研究思维过程和思维结果,不管在人脑中的过程。这样我从前提出的形象(直感)思维和灵感(顿悟)思维实是一个,即形象思维,灵感、顿悟都是不同大脑状态中的形象思维。另外,人的创造需要把形象思维的结果再加逻辑论证,是两种思维的辨证统一,是更高层次的思维,应取名为创造思维,这是智慧之花!所以(应)归纳为逻辑思维、形象思维和创造思维。”一、关于人类思维基本形式划分的不同观点第五种观点:认为包括批判—分析性思维创造—综合性思维应用—情景性思维三种这种观点的提出者是斯腾伯格(耶鲁大学的终身教授,在1996年出版的TeachingforThinking一书中提出此观点)批判—分析性思维(critical—analyticthinking)涉及分析、比较、判断、评价、检验等能力创造—综合性思维(creative—syntheticthinking涉及假设、想象、生成、发现、创造等能力应用—情景性思维(practical—contextualthinking)涉及理论的实践、运用与实现等能力二、关于人类思维基本形式划分的新思考上面简要介绍了目前国内外关于人类思维基本形式划分的几种主要观点。其中有些虽有明显的偏颇之处(如第一、二种观点),但总的说来,这些观点都有一定的依据,也有一定的合理性,有的还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如第三种),有的则颇有创新见解(如第四种)。但是,正如前面已经指出的,这些观点基本上都忽视了一个根本性问题——没有能按认识论原则来考虑人类思维基本形式的划分,只是从思维心理过程或思维内容去考虑,也就是只从具体的心理科学角度去考虑这个问题,而未能从哲学的高度来认识这个问题。为此我们从三个方面作进一步的论述:1、什么是思维——思维的定义2、为什么要有思维这种机能3、如何才能正确地理解思维的内涵4、人类思维基本形式(基本类型)的正确划分二、关于人类思维基本形式划分的新思考1、什么是思维——思维的定义关于思维,心理学家与哲学家都认为这是人脑经过长期进化而形成的一种特有机能,并把它定义为:“人脑对客观事物的本质属性和事物之间内在联系的规律性所作出的概括与间接的反映”。二、关于人类思维基本形式划分的新思考2、为什么要有思维这种机能人类为了求得生存与发展,必须与大自然作斗争,这就需要了解和掌握客观世界中万事万物的基本性质及其相互联系的基本规律,才能进一步去改造客观世界,以便在与大自然斗争中达到预期的目的。而思维就是人类为实现这一目的所不可缺少的智力机能。二、关于人类思维基本形式划分的新思考3、如何才能正确地理解思维的内涵(1)要在运动中去考察事物的性质与规律按照辩证唯物主义观点,客观世界是物质的,并且物质总是处于运动变化之中,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而空间与时间则是运动着的物质的存在形式,自然和社会中的各种各样具体事物只是物质的各种不同形态。因此要了解和掌握客观世界中各种事物的本质及其相互联系的规律,只有深入去考察、分析各种事物的不同运动状态的形式及特点即其本质属性才有可能。事物的运动状态,正如毛泽东所指出的,有“相对地静止的状态(也称存现状态)和显著地变动的状态(即通常所说的运动状态)两种”。二、关于人类思维基本形式划分的新思考3、如何才能正确地理解思维的内涵(2)物质运动与时空的不可分离性既然空间和时间是运动着的物质的存在形式,在宇宙中就不可能有脱离空间和时间的物质运动。物质运动与空间、时间的不可分离性,是已被爱因斯坦的狭义及广义相对论所严格证明的科学真理。所以当我们说到存在某种事物时,首先要指明它在什么地方存在、以何种形式存在,即要涉及该事物在空间的存现形式与性质,以及该事物与其他事物相联系时的空间位置、排列次序、组合关系或相互作用关系等结构特征,这就是事物的“空间结构特性”,也就是事物处于存现状态(相对静止运动状态)时的本质属性和事物之间内在联系的规律性。物质的运动总是作为一个过程展开的,而过程必然有时间上的先后顺序和持续时间的长短,所以当我们考察某种事物的运动变化和该事物与其他事物的相互联系时,绝不能脱离时间这个因素,也就是说,不能不涉及顺序性和持续性,这就是事物的“时间顺序特性”,也就是事物处于显著地变动状态(通常所说的运动状态)时的本质属性和事物之间内在联系的规律性。二、关于人类思维基本形式划分的新思考3、如何才能正确地理解思维的内涵(3)认识论的核心是反映论唯物主义认识论认为,物质是第一性的,意识是第二性的。意识是人脑对于客观存在的反映,唯物主义认识论的核心即是反映论。思维是意识的主要内容,当然也属于第二性。上面关于思维的定义就是依据这种反映论作出的。思维既然是人脑对客观事物的本质和事物之间内在联系的规律性(这种本质和内在联系的规律也就是事物运动变化的性质、规律)所作出的概括与间接的反映,而宇宙中又不可能有脱离时、空这种存在形式的物质运动,那么,为了能真正有效地作出这种概括与间接的反映,显然,作为第二性的思维,其反映形式本身必须能够适应作为第一性的反映对象的存在形式需要(事物运动变化在时、空两方面存在形式的需要),也就是必须能够在空间与时间两个方面满足对事物运动状态的性质、规律进行概括与间接反映的要求。二、关于人类思维基本形式划分的新思考4、人类思维基本形式(基本类型)的正确划分根据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原则,人类思维应当具有这样两种基本的反映形式:一是能有效地对事物的“空间结构特性”,即事物处于存现状态(或相对地静止的状态)时的本质属性和事物之间内在联系的规律性作出概括与间接反映的空间思维形式;二是能有效地对事物的“时间顺序特性”,即事物处于运动状态(或显著地变动的状态)时的本质属性和事物之间内在联系的规律性作出概括与间接反映的时间思维形式。三、空间思维与时间思维的主要特征1.空间思维的主要特征2.时间思维的主要特征3.抽象逻辑思维的科学提法应为时间逻辑思维三、空间思维与时间思维的主要特征1.空间思维的主要特征由于空间思维形式是要对事物的“空间结构特性”(是指和事物在空间的存现形式与性质以及该事物与其他事物相联系时的空间位置、排列次序、组合关系或相互作用关系等有关的特性),即事物处于存现状态(或相对静止状态)的本质属性和事物之间内在联系的规律作出概括与间接的反映,显然,这种思维的基本特点就是既要从整体上去把握事物的基本属性即事物在空间的存现形式与性质(这主要通过反映事物属性的空间视觉表象去把握),又要从整体上去把握事物之间内在联系即空间位置、组合次序及相互作用关系等结构特征(这主要通过反映事物之间结构关系的空间视觉关系表象去把握)。由于这两方面的特性都要通过空间视觉表象去把握,而空间视觉表象具有整体性与结构性,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所以这两方面的特性就被称之为“空间结构特性”。反映“空间结构特性”就是空间思维的最主要特征。为了强调这种特征,我们也可以将这种思维形式命名为“空间结构思维”。事实上,这种“空间结构特性”不仅是某个事物通过视觉表象的具体体现,也是事物之间内在联系规律性的直观透视。三、空间思维与时间思维的主要特征2.时间思维的主要特征由于时间思维形式是要对事物的“时间顺序特性”(与事物运动的先后顺序及持续时间长短有关的特性),即事物处于运动状态(或显著地变动的状态)的本质属性作出概括与间接的反映,显然,这种思维的基本特点就是要从一维线性的时间轴去把握事物运动过程的本质属性,而建立在语言基础上的逻辑思维正好最适合这种需求。这是因为,逻辑思维可以通过运用分析、综合、抽象、概括等方法,很方便地对事物的各种属性进行思维加工,从中提炼出反映事物本质属性的“概念”;在此基础上,运用概念可对更复杂事物的性质作出“判断”;通过判断还可确定事物之间比较简单的相互联系规律;对于事物之间比较复杂的相互联系规律,则可以通过在判断基础上进行的“推理”来解决。可见,逻辑思维既可解决对事物本质属性的概括与间接的反映,又可解决对事物之间内在联系规律的概括与间接的反映。三、空间思维与时间思维的主要特征3.抽象逻辑思维的科学提法应为时间逻辑思维这是因为:第一,抽象性、概括性是所有思维的特征,并非只是逻辑思维才具有。在逻辑思维之前冠以“抽象”,或干脆称之为“抽象思维”,容易使人误认为只有这种思维才具有抽象性,从而不适当地抬高了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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