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案例秘书恭谨地把名片交给董亊长,就像预期的那样,董亊长不厌烦地把名片丢回去,“又来了”很无奈地,秘书把名片退回去给立在门外历尽尴尬的业务员。业务员不以为然地再把名片递给秘书。“没关系,我下次再来拜访,所以还是请董亊长留下名片。”拗不过业务女的坚持,秘书硬着头皮,再迚办公室,董亊长火大了,将名片一撕两半,丢回给秘书。秘书不知所措地愣在当场,董亊长更气,从口袋拿出十块钱,“十块钱买他一张名片,够了吧!”当秘书还给业务员撕烂的名片和钞票后,业务员很开心地高声说:“请你跟董亊长说,十块钱可以买两张我的名片,我还欠他一张,”随即再掏出一张名片交给秘书。突然,办公室里传来一阵大笑,董亊长走了出来,“这样的业务员不跟他谈生意,我还找谁谈?3问题:从业务员身上学习那些职业品质?结论:任何情况下,都要有坚持和执著的精神,正是因为这种精神打动了董事长、从他身上体现出一颗顽强的自信心和乐观的心态,也体现了良好的职业礼仪。4课题一劳动合同1.掌握劳动合同的概念与种类。2.熟悉劳动合同的内容构成。知识目标教学目标能力目标1.能够正确与用人单位签订、解除、终止劳动合同。2.能够分析常见劳动合同中的问题。情感目标1.能够体会《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的保护作用。2.懂得正确签订劳动合同、诚实履行劳动合同的意义。5内容提要:劳动合同的概念劳动合同的种类劳动合同的特征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logo(一)劳动关系的概念劳动关系又称劳资关系、劳使关系、雇佣关系,是指社会生产中,劳动力使用者与劳动者在实现劳动生产过程中所结成的一种必然的、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社会经济利益关系。7(二)劳动关系的要素构成:1、劳动关系的主体:即劳动关系的参与者,包括劳动者、劳动者的组织和用人单位。2、劳动关系的客体:是指主体的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共同指向的事物,如劳动时间、报酬、安全卫生、纪律、福利保险、教育培训、劳动环境等。3、劳动关系的内容:指主体双方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劳动者权利有:劳动权、民主管理权、休息权、劳动报酬权、劳动保护权、社会保险、劳动争议提请处理权等。义务有:按质按量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学习政治文化科技技术和业务知识、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保守国家和企业机密。8一、劳动合同概念及其构成概念:劳动合同是指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它是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9一、劳动合同类型第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原劳动法规定的长期合同。第三、单项劳动合同,即没有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10《合同法》把合同分为十五类:(1)买卖合同。(2)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供用水、供用气、供用热力合同,则参照供用电合同的有关规定。(3)赠与合同。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与赠与的合同。(4)借款合同。指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5)租赁合同。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6)融资租赁合同。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7)承揽合同。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8)建筑施工合同。(9)运输合同。(10)技术合同。(11)保管合同。(12)仓储合同。(13)委托合同指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14)行纪合同。指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15)居间合同。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11集体合同:是指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平等协商达成的书面协议。《劳动合同法》第51条规定: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实际上是一种特殊的劳动合同。121、集体合同的签订应建立在集体协商的基础上。集体协商是指企业工会或职工代表与相应的企业代表,为签订集体合同进行商谈的行为。集体协商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平等、合作的原则。2、集体协商的内容、时间、地点应由双方共同商定。在不违反有关保密规定和不涉及企业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协商双方有义务向对方提供与集体协商有关的情况或资料。3、集体合同的期限:为一至三年,合同期限内,双方代表可对集体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解除。由于签订集体合同的环境和条件发生变化,致使集体合同难以履行时,集体合同任何一方均可提出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的要求。一方提出变更或修订或解除集体合同时,另一方应给予答复,并在七天内双方进行协商.4、集体合同的签订:由企业工会(未建立工会的由职工民主推举的代表或上级工会组织委派代表)代表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指派的代表,就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等进行协商、并在签字后10日内将集体合同文本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13劳动合同签订(1)劳动合同的主体由特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构成。劳动合同当事人一方是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用人单位,另一方是劳动者本人;(2)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合同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私营企业主要必须具有公民资格;劳动者一方必须具备劳动行为能力和劳动权利能力。劳动者必须年满16周岁,且身体健康,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现实表现好;(3)国营企业招收职工,必须是在国家下达的劳动用工计划指标内,并向当地劳动部门办理录用职工手续。案例:王某到某公司应聘填写录用人员情况登记表时,隐瞒了自己曾先后2次受行政、刑事处分的事实,与公司签订了3年期限的劳动合同。事隔3日,该公司收到当地检察院对王某不起诉决定书。经公司进一步调查得知,王某曾因在原单位盗窃电缆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又盗窃原单位苫布被查获,因王某认罪态度较好,故不起诉。请问该公司调查之后,以王某隐瞒受过处分,不符合本单位录用条件为由,在试用期内解除了与王某的劳动关系是否合理?15分析: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劳动合同法》规定:在试用期期间,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而且用人单位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本案中,王某在填写录用人员情况登记表时,隐瞒了自己曾先后2次受行政、刑事处分的事实,是一种不诚实,不善意的行为,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虽然签订合同是双方自愿的,但这种自愿是建立在虚假材料的基础上的,本质上是违背了平等自愿的原则。16劳动合同的内容(1)用工单位的名称(全称)、所有制性质、法人资格、注册证件号码;劳动者的姓名、劳动手册及身份证号码;(2)双方在履行劳动合同中应遵守的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劳动纪律。包括考勤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安全文明生产制度、厂规厂纪,以及奖励惩处办法等;(3)劳动者在生产或工作上应该达到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或者应当完成的生产、工作任务;(4)合同期限、试用期限;(5)企业的生产或工作条件。包括对劳动者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劳动防护用品、工作必须的劳动工具、工作环境等;17•(6)劳动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包括劳动者在合同期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养者、工伤、医疗等保险待遇等;•(7)劳动者的工种、职务或职称;•(8)变更、解除、续订劳动合同的条件和手续;•(9)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责任及承担责任的方式;•(10)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书上盖法人公章或劳动合同专用章;法人代表或其合法代理人签名盖章;劳动者本人签名盖章;劳动合同鉴证机关的鉴证意见及盖章;•(11)双方当事人认为需要在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其他事项。•(12)劳动合同生效的时间。186.这是一个jpg格式的图片(这是静止的一副图片),你看到了什么?答案:如果你看到运动的景象,表明你的生活压力大,内心情绪波动比较大。19【你能看到多少个人头?】答案:0—4张:弱智;5—8张:一般人;9—11张:特别感性;12—13张:精神分裂。20劳动合同的订立•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守信的原则。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情况、报酬等等。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不得扣押劳动者所有证件。21•职工王某与某公司签订了为期五年的劳动合同,合同双方约定王某负责仓库保管员工作,月工资2500元,经半年试用期,公司满意,合同正式履行。2007年1月,公司以食堂缺少管理人员为由,在未与王某协商的情况下,调王某到食堂工作。王某不同意,认为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是担任仓库保管员工作,一年多来工作一贯认真负责,多次受到奖励,要求公司履行合同双方的约定,拒绝前往食堂上班。而公司则认为,变动职工工作岗位是企业行使用人自主权的正当行为,并作出相应决定:以王某不服从分配为由,停发工资,并限期一个月调离公司。该公司的做法对吗?22分析:变更劳动合同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①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提出或接受变更合同的条件;②必须遵守协商一致的原则,在变更合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必须对变更的内容进行协商,在取得一致意见的情况下进行变更;③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因此,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企业因生产工作需要,有时确需变动职工工作岗位时,要先同职工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变动。如果职工不同意变动,要做好思想工作,不能以行使企业自主权为由,强行在合同履行期间变动职工的工作岗位,甚至在职工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作出停发工资、限期调离等决定,这样做显然是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是一种违约行为,必然会影响到企业自身的利益。23诚实守信是为人之道书面劳动合同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用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严肃慎重、准确可靠、有据可查,一旦发生争议时,便于查清事实,分清是非。用人单位如果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将承担不利的后果。书面劳动合同除了法定条款外,还有约定条款。约定条款是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结果。24你认为案例中老板的话符合法律规定吗?为什么?职校毕业生陈某应聘某私营汽车维修工厂机修工,该厂提供给陈某的待遇是“包吃、包住,每月600元工资,按规定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政策性保险金”。陈某认为该工资太低,甚至低于所在市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老板告诉陈某,在本市吃、住每月最低也要400元左右,再加上所缴纳的保险金,陈某所得肯定大大超过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陈某一时无语,接受了这个待遇。25这个案例中汽修厂老板的解释听起来似乎很有道理,但恰恰利用了劳动者对“最低工资”含义理解的不到位来降低用工成本。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最低工资”中不包括:加班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用人单位通过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同时,我国劳动法规定,最低工资应以货币的形式按时支付。由此可以看出,案例中的老板以包吃包住为由,企图把伙食、住房这种非货币性收入包含在最低工资里的做法是违法的。26•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依法成立、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条款所作的修改或增减。27劳动合同的解除1.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