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明政办[2006]63号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迎接创建国家生态示范区验收材料准备阶段工作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迎接创建国家生态示范区验收材料准备阶段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二〇〇六年七月十九日-2-迎接创建国家生态示范区验收材料准备阶段工作方案为了确保顺利通过省环保局的初步评审和国家环保总局的验收,根据国家生态示范区验收规范,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一、工作任务与时间安排(一)工作任务:验收基准年为2002年,完成情况年为到2006年,2006年的各项指标应达到验收规范,并按照验收规范准备各项受检材料。2006年12月底前,准备好国家生态示范区验收的各项初稿材料,并请省环保局专家把关提出修改意见,2007年2月底前完成验收申报材料报省环保局,2007年上半年省环保局组织初审,通过初审后由省环保局报国家环保总局。预计国家环保总局于2007年下半年组织专家组进行核查验收。(二)时间安排:2006年11底前,各单位准备好各项受检材料初稿,12月底前邀请省环保局专家来我县对受检材料初稿进行把关,并提出修改意见;2007年2月底前报请省环保局进行初审,根据初审的意见进行整改和材料的补充完善,2007年下半年迎接国家环保总局的正式验收。二、组织领导县生态办负责创建国家生态示范区验收的日常工作,负责验收的各项材料的汇总、整理,负责督促《福建省明溪县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总体规划》中《生态示范区建设先行项目表》41个项目的落实。各有关单位确定一名领导,配合县生态办做好生态示范区验收工作,及时上报各项验收材料。三、资料准备(一)提出申请验收需要提供的材料:1、明溪县创建国家生态示范区建设工作报告;2、明溪县创建国家生态示范区工作技术总结;3、《明溪县国家生态示范区试点简介》(此项按照国家环保总局环办[2003]55号《关于开展2003年度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中附件二生态示范区试点简介的要-3-求);4、《2006年明溪县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指标完成情况表》(见附件1)(附单项指标解释、计算方法、数据来源及认可部门。详细材料与本文件三(三)《全国生态示范区验收标准》要求提供的材料一致,由相应单位提供,县生态办汇总);5、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考核验收与命名请示。以上5项材料由县生态办提供。(二)《全国生态示范区考核验收标准》(第一部分基本条件)要求提供的材料:1、领导得力,机构健全,组织工作有效。(1)试点地区有独立的环保机构、人员编制、办公设施等;(2)以政府主要负责人为主、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成立生态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3)生态示范区建设成效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4)生态示范区建设工作作为政府行为,在各有关部门得到了有效的贯彻落实。第(1)项由县环保局提供,第(2)-(4)项由县生态办、发展计划局提供。2、制定了生态示范区试点建设规划,并由试点地区人民政府或人大批准实施。(1)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通过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论证,并经当地人民政府或人大审议批准,实施规划两年以上;(2)将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纳入当地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落实年度实施计划经费的80%以上。以上二项由县生态办、发展计划局提供。3、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1)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并根据当地的生态环境状况,制订本地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法-4-规、政策;(2)严格执行项目建设和资源开发的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足额收缴排污费。主要工业污染源达标率100%,“十五小”关停率100%;(3)三年以内无重大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没有出现滥捕、乱猎、滥采、乱挖和乱砍滥伐的恶性事件。第(1)项由县环保局、林业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等提供,第(2)项由县环保局提供,第(3)项前部分由县环保局提供,后部分由县林业局提供。4、社会、经济与环境效益显著。(1)城镇、村落环境面貌整洁,感官良好,居民生活垃圾得到妥善处置;(2)从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相结合的角度,有明显的例证证实生态示范区建设已初见成效。环境质量、经济增长、国民收入明显增加;(3)上述实例在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第(1)项由县城乡规划建设局提供,第(2)、(3)项由县生态办、发展计划局提供。《全国生态示范区考核验收标准》第一部分基本条件的汇总总结材料由县生态办提供。备注:第一部分基本条件指标解释见《关于开展2001年度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国家环保总局环办[2001]31号)。(三)《全国生态示范区考核验收标准》(第二部分验收指标)要求提供的材料:指标一类标准提供单位社会经济(1)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元)4000县统计局(2)城镇单位GDP能耗(吨/万元)南方1.2-1.3县统计局(3)人口自然增长率(‰)符合当地政策县计生局、统计局(4)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90县卫生局、防疫站-5-发展(5)环保投资占GDP比例(%)1.20县统计局、环保局(6)单位GDP耗水(立方/万元)200县统计局、水利局区域生态环境保护(7)森林覆盖率(山区和丘陵)达到国家有关标准县林业局(8)退化土地治理率(%)80县国土资源局、农业局、水利局、林业局(9)灌溉定额(立方/亩)(降水量小于400毫米的地区执行)水分生产率(公斤/立方)旱地200水田3001.5县水利局(10)受保护地区面积(%)10县林业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11)矿山土地复垦率(%)50县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农村环境保护(12)秸秆综合利用率(%)90县农业局、环保局(13)畜禽粪便处理(资源化)率%100(50)县农业局、畜牧水产局(14)化肥施用强度(折纯,公斤/公顷)≤280县农业局(15)农林病虫害综合防治率(%)农药施用强度(折纯,公斤/公顷)703.0县农业局、林业局县农业局(16)农用薄膜回收率(%)90县农业局(17)受保护基本农田面积(%)90县国土资源局城镇环境保护(18)城镇大气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标准县环保局(19)水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标准县环保局(20)城镇噪声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标准县环保局(21)城镇固体废物处理率(%)达到国家有关标准县环保局(22)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平方米)10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参考指标(23)卫生厕所普及率(%)70县卫生局、爱卫办(24)城市气化率(%)90县城乡规划建设局(25)城市污水处理率(%)50县城乡规划建设局(26)旅游环境达标率(%)100县旅游局-6-备注:第二部分验收指标解释见国家环保总局环办[2001]31号《关于开展2001年度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指标提供:2002(基准年)、2006年。各指标必须附有说服力的支撑材料,即计算方法,数据来源及认可部门。(四)其他需由有关部门提供的材料:1、县生态办(1)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生态示范区建设工作汇报;(2)明溪县国家生态示范区试点考核验收自查报告;(3)明溪县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资金投入情况表(见附件2);(4)明溪县国家生态示范区建设重点项目完成情况表(见附件3);(5)《明溪县生态示范区建设总体规划》以外重点生态建设项目完成情况表(见附件4)。2、主要部门应提供的工作小结小结为从2002年到2006年间所完成的情况,主要应体现各单位以下所列的主要内容,其中应突出《明溪县国家生态示范区建设总体规划》中《生态示范区建设先行项目表》的项目完成情况,如项目完成时间、投资额、具体情况及效益等。(1)县农业局:①农业基本情况;②生态农业建设的做法与体会(农业资金投入,营造生态农业的氛围,促进生态农业建设,项目带动,因地制宜开展生态农业的建设);③生态农业建设成效(农业生产条件的改善,新的农业模式取代旧的农业模式。传统的旧果园逐步成为生态果园);④农村沼气建设情况;⑤由农业部门提供的指标完成情况;⑥《明溪县生态示范区建设总体规划》里《生态示范区建设先行项目表》需本部门完成的项目情况;⑦生态农业今后努力的方向。-7-(2)县畜牧水产局:①全县发展规模养殖情况;②养殖典型材料;③生态养殖及畜禽粪便处理情况;④由畜牧部门提供的指标完成情况;⑤《明溪县国家生态示范区建设总体规划》里《生态示范区建设先行项目表》需本部门完成的项目情况;⑥今后努力的方向。(3)县林业局:①林业的基本情况和特征;②林业生态建设的成效(生态公益林的建立与发展,省级(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建立与发展,生物多样性工作,森林防火,防病虫害网络的形成);③生态主要保障措施(资金多渠道的筹措,林业生产增加的科技含量,如何提高综合效益,制定林业环保措施,加大执法力度);④由林业部门提供的指标完成情况;⑤《明溪县国家生态示范区建设总体规划》里《生态示范区建设先行项目表》需本部门完成的项目情况;⑥今后努力的方向。(4)县水利局:①水利建设的基本概况;②生态建设以来的主要成果(水利设施的投入,水利与经济可持续发展,水利综合管理水平的提高,水利执法,水利服务);③全县水利规划,全县抗旱排涝工程完成情况,全县水土流失治理示范县建设情况;④如何用市场手段来搞公益性水利工程;⑤由水利部门提供的指标完成情况;⑥《明溪县国家生态示范区建设总体规划》里《生态示范区建设先行项目表》需本部门完成的项目情况;⑦今后努力的方向。-8-(5)县国土资源局:①国土、矿产资源基本情况;②生态建设取得的成果(实施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积极开展耕地开发,土地整理,矿产资源的开发和生态保护);③全县耕地保护工程规划及完成情况;④退化土地治理情况;⑤土地开发和复垦情况;⑥由国土资源部门提供的指标完成情况;⑦《明溪县国家生态示范区建设总体规划》里《生态示范区建设先行项目表》需本部门完成的项目情况;⑧今后努力的方向。(6)县环保局:①水、声、气污染和生态综合整治成效(工业粉尘、固体废物治理,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整治);②综合的环保服务与环境执法;③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情况;④由环保部门提供的指标完成情况;⑤《明溪县国家生态示范区建设总体规划》里《生态示范区建设先行项目表》需本部门完成的项目情况;⑥今后努力的方向。(7)县城乡规划建设局:①城镇建设的基本概况;②生态建设的主要成效(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的投入,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的有效处理,城镇生态建设的全面发展,公园、绿地的建设);③主要做法与体会(资金渠道的开辟,盘活城市土地和固定资产,今后努力方向);④由建设部门提供的指标完成情况;《明溪县国家生态示范区建设总体规划》里《生态示范区建设先行项目表》需本部门完成的项目情况;⑥今后努力的方向。-9-(8)县科技局:①科技成果的推广与成效;②生态建设的主要做法与体会(科技网络的健全和发展,科技与生态建设的结合点,新品种,新模式的推广和应用);③加强科技人才建设,为生态建设提供科技上的智力支持;④《明溪县国家生态示范区建设总体规划》里《生态示范区建设先行项目表》需本部门完成的项目情况;⑤今后努力的方向。(9)县卫生局:①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工程及完成情况;②全县卫生厕所改造情况城镇建设的基本概况;③由卫生部门提供的指标完成情况;④《明溪县国家生态示范区建设总体规划》里《生态示范区建设先行项目表》需本部门完成的项目情况;⑤今后努力的方向。(10)县气象局和团县委:《明溪县国家生态示范区建设总体规划》里《生态示范区建设先行项目表》需本部门完成的项目情况。(五)《生态示范区建设先行项目表》任务分解为了使各单位更好地落实《明溪县国家生态示范区建设总体规划》,现将《明溪县国家生态示范区建设总体规划》中的《生态示范区建设先行项目表》(共41项,具体见附件5)相应的责任单位公布如下:1、县农业局:第1、7、9、10、12、13、14、23、27、32、33项;2、县林业局:第2、3、11、15、16、17、18、19、20、21、22、29、34、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