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学Thecriminallaw教学安排学时:共64(32)学时,32(16)次课。考试方式:闭卷。成绩计算:平时成绩占30%,(包括作业、课堂讨论、上课提问、课堂纪律及其他);考试成绩占70%。《刑法学》共分为四部分总则论犯罪论刑罚论分则论课程介绍上编刑法总论绪言第一章刑法概说第二章刑法的基本原则第三章刑法的效力范围第四章犯罪与犯罪构成第五章犯罪客体第六章犯罪客观方面第七章犯罪主体第八章犯罪的主观方面第九章排除社会危害性的行为上编刑法总论第十章犯罪停止形态第十一章共同犯罪第十二章罪数形态第十三章刑事责任第十四章刑罚概说第十五章刑罚的体系和种类第十六章刑罚裁量第十七章刑罚裁量制度第十八章刑罚执行制度第十九章刑罚消灭制度下编刑法各论第二十章刑法各论概述第二十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第二十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第二十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第二十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二十五章侵犯财产罪第二十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第二十七章危害国防利益罪第二十八章贪污贿赂罪第二十九章渎职罪第三十章军人违反职责罪《刑法总论》的体系结构及其学习逻辑图刑法总论总则论犯罪论刑罚论概念原则效力犯罪概念犯罪构成犯罪形态(含罪数理论)共同犯罪(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量刑制度执行制度消灭制度自首立功累犯减刑假释)时效、赦免()()()排除犯罪性行为犯罪客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观方面(危害行为、结果等)犯罪主体自然人单位人刑事责任年龄刑事责任能力(罪过、目的等)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犯罪既遂聚合犯对向犯犯罪集团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刑法分论》的体系结构和重点章节《刑法分论》共有11章,内容分为两部分。第20章,刑法分论概述,主要阐述刑法总则和分则的关系、刑法分则的体系和罪状、罪名、法定刑的概念和形式等。第21章到第30章,这是对我国刑法中10类犯罪的概念、特征和主要内容进行阐述。《刑法分论》同《刑法总则》不同、《刑法分论》着力于帮帮助人们对各项具体罪的认识和把握。第一章刑法概述案例:被告人王某于1998年3月7日手持一张信用卡到自动取款机上取款,卡上存在500元人民币,王某欲取300元。在取款时由于操作失误多加了一个零,取300元变成取3000元。没想到,自动取款机并未因操作失误而拒付,而是果然吐出3000元,使王某大为意外。王某出于好奇,又操作一遍,结果自动取款机又吐出3000元。此时,王某已经知道自动取款机出现故障,但出于贪心,王某又先后从自动取款机取出人民币2万元,占为己有。案发后,王某认为又不是我到银行去偷钱,是自动取款机把钱主动送给我,王某的辩护律师也认为这是一个不当得利的问题,属于民法调整的行为,不构成刑法中的犯罪。那么,本案到底是民法中的不当得利还是刑法中的犯罪呢?引例被告人王某(云南省昆明市人)与胡某(越南人,在逃)于2000年2月19日,以到中国做买卖为由,将越南少女阮某(15岁)拐骗至江西省某镇,经被告人刘某(已死亡)联系,将阮卖给该镇农民丁某为妻,被告人与王某各得赃款1500元。公诉机关指控称,被告人王某的行为构成拐卖妇女罪,并具有刑法第240条第1款第(8)项规定的“将妇女卖往境外”之严重情节。一审法院采纳公诉机关的意见,以拐卖妇女罪判处王某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审宣判后,被告人王某及其辩护人以“是将境外妇女卖到中国而没有将妇女卖往境外”为由提出上诉。二审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第一章刑法概述重点问题刑法的概念刑法的任务刑法解释及其分类第一节刑法的概念和任务一、刑法的概念: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具体的说,刑法就是掌握政权的阶级即统治阶级,为了本阶级政治上的统治和经济上的利益,根据自己的意志,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和应负刑事责任,并对犯罪人处以何种刑罚处罚的法律。罪--责--刑根据刑法规定范围的大小:广义刑法和狭义刑法根据刑法适用范围的大小:普通刑法和特别刑法根据法规的独立性与否:单一刑法和附属刑法广义刑法是指一切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包括刑法典、单行刑法以及非刑事法律中的刑事责任条款。(1)刑法典。(2)单行刑事法规。即全国人大常委会99年12月通过的《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3)附属刑法规范。即非刑事法规中的刑事责任条款。如,《价格法》第46条规定:价格工作人员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贿,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价格法》属于行政法,但由于第46条涉及到追究刑事任的条款,属于附属刑法规范,因此,属于广义刑法的范畴。狭义刑法是指刑法典。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狭义的刑法仅指刑法典。即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2011年2月25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修订。普通刑法是指具有普遍使用效力的刑法,实际上即指刑法典。特别刑法是指仅使用于特定的人、时、地、事(犯罪)的刑法。在我国,就是指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二、刑法的特征(1)公法的特征(2)刑事法的特征(3)强行法的特征三、刑法的性质:(一)刑法的阶级性质一是指刑法的产生而言,是阶级社会的产物;一是指由国家性质决定的刑法内容的阶级性(实定法)。(二)刑法的法律性质是指刑法作为独立的法律部门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特点:1、保护法益的广泛性——调整的社会关系广泛,是其他法律的保障法;2、刑法自身内容的特定性——规制的是犯罪行为(特定的如杀人、强奸、绑架等)及其法律后果;3、制裁手段的严厉性——刑罚剥夺的是自由、财产甚至生命;4、部门法律的补充性——刑罚犹如双刃剑,因此必须谦抑,即只有在一般部门法不能充分保护某种法益时,才应该由刑法调整(刑法的谦抑性)。四、制定刑法的目的社会保护和人权保障相结合。社会保护意味着预防犯罪、制裁犯罪,而人权保障意味着国家刑罚权的发动必须严格在刑法规定的限度内,必须尊重和保障人的权利不受犯罪侵害和司法的恣意妄为(尊重人权首先意味着不受犯罪侵害,其次指国家必须在法律的限度内制裁和预防犯罪)。具体在我国,指保护国家安全、保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财产安全,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五、刑法的任务(1)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2)保护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3)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4)维护安定的社会秩序与安定的政治局面。第二条【任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第二节刑法的创制和完善一、我国刑法的创制新中国第一部系统的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于1979年7月1日通过,7月6日正式公布,自1980年1月1日起施行,它的诞生是我国刑法规范基本具备的标志,我国刑事法治从此也步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二、刑法典的完善刑法典全面修订工作自1982年决定研究修改刑法始,至1997年历经15年。1997年3月14日,八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同日予以公布,新刑法典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三、刑法典的再完善单行刑法:《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的犯罪的决定》八个刑法修正案刑法总则分则附则五部分十章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犯罪;刑罚;刑罚的具体运用;其他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军人违反职责罪。即《刑法》第452条,规定修订后的刑法典施行的日期以及修订后的刑法典与以往单行刑法的关系。第三节刑法的体系和解释一、刑法的体系二、刑法解释(一)刑法解释的概念:即对刑法规定含义的阐明。(二)刑法解释的效力1.正式的刑法解释立法解释指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刑法的含义所作的解释。司法解释指由国家最高司法机关对刑法规定含义所作的阐明。2.非正式的刑法解释学理解释(三)刑法解释的方法1.文理解释指从刑法条款语义出发阐释刑法规定含义的解释方法。其主要根据是语词的含义、语法、标点及标题。2.论理解释指按照立法精神,联系刑法产生的原由、沿革及其他相关事项,对刑法规定作逻辑分析,从而阐明其真实含义的解释方法。(1)当然解释(2)历史解释(3)扩张解释(4)限制解释(1)当然解释当然解释是指刑法条文表面虽未明确规定,但实际上已包含于法条的意义之中。例如,刑法第329条规定了抢夺国有档案罪,但未规定抢劫国有档案罪。那么,在行为人使用暴力抢劫国有档案的情况下,能否以抢夺国有档案罪论处呢?“举轻以明重”的当然解释(2)历史解释是指根据刑法条文制定的历史背景以及其因袭与演变的情况阐明条文含义的解释方法。沿革解释从连续与变动的相关性上阐明刑法条文的含义,在某些情况下,这种沿革解释优于其他解释。(3)扩张解释是指根据立法精神,结合社会的现实需要,将刑法条文的含义作扩大范围的解释。解释的内容已经超出了刑法条文的字面含义。这种超出条文字面含义的解释之所以是合法的,主要是因为所解释的法律条文上的概念与被解释的事实上的概念之间具有法律性质的联系。例如,刑法第49条规定:“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4)限制解释是指将刑法条文的含义作限制范围的解释,即解释的内容较之刑法条文的词义范围为小。例如,刑法第29条规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这里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限制解释为“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第二章刑法的基本原则第二章刑法的基本原则重点问题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和内容罪行法定原则的含义和要求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含义和要求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的含义和要求第二章刑法的基本原则第一节刑法基本原则的概述一、刑法的基本原则的概念:是指贯穿于全部刑法规范,指导和制约刑法适用活动的具有全局性和根本性意义的准则。二、刑法基本原则的主要特征:第一,刑法基本原则必须是贯穿全部刑法规范的原则;第二,刑法基本原则具有指导和制约全部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的意义;第三,刑法基本原则必须体现我国刑事法治的基本性质和基本精神。三、刑法的基本原则罪刑法定原则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一)罪刑法定原则(第3条)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二)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第4条)定罪上平等、量刑上平等、行刑上平等。(三)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第5条)重罪重罚,轻罪轻罚,罪刑相称,罚当其罪。刑法三大基本原则【引例】2003年1月至8月,被告人李宁为营利,先后与他人预谋,采取张贴广告、登报的方式招聘男青年做“公关人员”,并制定了《公关人员管理制度》。李宁指使他人对公关先生进行管理,并在其经营的“金麒麟”、“廊桥”及“正麒”酒吧内将多名“公关先生”多次介绍给男性顾客,由男性顾客将“公关人员”带至南京市“新富城”大酒店等处从事同性卖淫活动。关于本案,辩护人提出,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同性之间的性交易是否构成卖淫未作明文规定,而根据有关辞典的解释,卖淫是指“妇女出卖肉体”的行为。因此,组织男性从事同性卖淫活动的,不属于组织“卖淫”,依照罪刑法定原则,李宁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而法院认为,卖淫就其常态而言,虽是指女性以营利为目的,与不特定男性从事性交易的行为;但随着立法的变迁,对男性以营利为目的,与不特定女性从事性交易的行为,也应认定为卖淫。对卖淫作如上界定,并不违背罪刑法定原则。问题:如何理解罪刑法定原则?第二节罪行法定原则一、罪刑法定原则的含义和要求(一)含义: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二)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要求是:(1)法定化(2)明确化2006年刑法修正案(六)“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