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传玺版中国古代史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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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宗法制周代分封制的基础,根据血缘关系的亲疏远近来决定继承权力的制度;特点①嫡长子继承制度;②严格的大宗、小宗体系(同时大小宗地关系是相对的);③血缘关系与政治关系结合;实质根据血缘的亲疏,确立起一套土地、财产和政治地位的分配与继承制度;作用①凝聚宗族,防止内部纷争,强化王权,把“国”和“家”密切结合。保证王权的稳定,保证贵族的特权;②与分封制互为表里,建立封建等级政治结构宗法制的一个关键内容是严嫡庶之辨,实行嫡长子继承制。其目的在于稳固贵族阶级的内部秩序,解决贵族之间矛盾。这一制度依靠自然形成的血缘亲疏关系以划定贵族的等级地位,从而防止贵族间对于权位和财产的争夺。在宗法制度下,从始祖的嫡长子开始传宗继统,并且世代均由嫡长子承继。这个系统称为大宗,嫡长子称为宗子,又称宗主,为族人共尊。宗子有祭祀祖先的权利。若宗子有故而不能致祭,那么庶子才可代为祭祀。和大宗相对应的是小宗。在一般情况下,周天子以嫡长子继统,众庶子封为诸侯,历代的周天子为大宗,这些诸侯就是小宗。诸侯亦以嫡长子继位,众庶子封为大夫,这些大夫为小宗,而诸侯则为其大宗。大夫也以嫡长子继位,为大宗;众庶子为士,即小宗。在宗法系统里,诸侯和大夫实具有大宗与小宗双重身份。宗法制是以宗族血缘关系为纽带,与国家制度相结合,维护贵族世袭统治的制度。周王为周族之王,自称天子,奉祀周族的始祖,称大宗,由嫡长子继承王位。其余庶子和庶兄弟大多分封为诸侯,对天子是小宗,在其本国则是大宗。诸侯也由嫡长子继位,其余庶子和庶兄弟大多被分封为卿或大夫,对诸侯是小宗,在本家则为大宗,其职位也由嫡长子继承。从卿大夫到士,其大宗、小宗的关系与上同。世袭的嫡长子即是宗子,地位最尊。如此层层分封,大宗率小宗,小宗率群弟。大宗、小宗的宗法关系,同时也是政治隶属关系。对于异姓有功的贵族,则通过联姻,成为甥舅,分封为诸侯,也纳入宗法关系。于是,在全体贵族内部,举国上下形成了以周天子为核心,由血缘亲疏不同的众诸侯国竞相拱卫的等级森严的体制,使政权不但得到族权而且得到神权的配合。亲亲、尊尊在这里获得完备的、严格的体现,成了宗法制的精神支柱,从而也是周礼的根本原则。秦汉三公九卿三公九卿的中央官制为秦王嬴政接受李斯建议所制,以皇帝为尊,下有三公,分别为太尉,管理军事;丞相,协助皇帝处理全国政事;御史大夫执掌群臣奏章,下达皇帝诏令,并理国家监察事务。九卿对丞相负责,按其职能,行使权利,秦汉时掌管政务、魏晋以后逐渐不具实权的朝廷诸官。奉常,掌管宗庙祭祀,和国家之礼;郎中令,负责皇帝禁卫;卫尉,负责皇宫守卫;太仆,负责皇帝车马;少府,负责皇帝财政;廷尉,负责司法;典客,负责外交和内部少数民族事物;治粟内史,负责粮食和财政;宗正,负责皇室事务。三公九卿制度的基本结构从秦朝一直沿用到两晋,直至隋文帝创三省六部制。从结构上影响三省六部制,并左右中国封建中央官制约达700年。可以说,三公九卿制,上承夏商周,下接隋唐宋元,在中国历史上留下了浓重的一笔郡县制中国古代继宗法分封制度之后出现的以郡统县的两级地方行政制度。盛行于秦汉。形成于战国时期。郡,是中央政府以下最高一级地方行政机构。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国土空前广袤,分天下为三十六郡。后来,随着边境的开发和郡治调整,增至四十余郡。郡守是郡的最高行政长官,对上承受中央命令,对下督责所属各县。县,是郡的下级行政机构。县的长官称县令或县长,由朝廷任命,主要任务是治理民众,管理政财、司法、狱讼和兵役。郡守通过每年的考核和平时的检查,对县令、县长的工作进行考察。郡县制下的郡守和县令都是有皇帝直接任免,从而使君主有效地加强了中央集权,有利于政治安定和经济发展;郡县制从根本上否定了分封制,打破了西周以来分封割据的状况,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管理,有利于防止地方割据分裂,有力地维护了国家的统一。焚书坑儒秦始皇公元前213年和公元前212年焚毁书籍、坑杀术士、儒士的事件。博士齐人淳于越反对当时实行的“郡县制”,要求根据古制,分封子弟。丞相李斯加以驳斥,并主张禁止百姓以古非今,以私学诽谤朝政。秦始皇采纳李斯的建议,下令焚烧《秦记》以外的列国史记,对不属于博士馆的私藏《诗》、《书》等也限期交出烧毁。侯生和卢生暗地里诽谤秦始皇,并亡命而去。秦始皇得知此事,大怒,派御史调查,审理下来,得犯禁者四百六十余人,全部坑杀。此即为“坑儒”,为了加强思想控制,并在短时间内得到了成功;但不利于国家长治久安,不利于社会发展,钳制了当时人们的思想,并且手法残忍,残暴。它毁灭了古代许多典籍,造成文化史上难以弥补的损失。加快了秦朝的灭亡。灵渠中国和世界最古老的人工运河之一。在今广西兴安县境内,建成于公元前214年。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北方六国之后,又于公元前219年对今浙江、福建、广东、广西地区的百越发动了大规模的军事征服活动。为改善和保证交通补给,秦将史禄劈山凿渠。把长江水系和珠江水系连接了起来,使援兵和补给源源不断的运往前线,推动了战事的发展,最终把岭南的广大地区正式地划入了中原王朝的版图,为秦始皇统一中国起了重要的作用。匈奴原是活跃在中亚蒙古大草原上的游牧民族,他们从公元3世纪开始了漫长的西迁。战国末,常扰掠秦、赵、燕北边,三国相继筑长城以拒之。汉初,匈奴不断南下侵掠。公元前200年,围汉高祖刘邦于白登山,汉武帝时国力强盛,曾3次(前127、前121、前119)大举出兵反击匈奴,匈奴势力渐衰。汉代,匈奴由于天灾、人祸及汉军的打击,发生过两次分裂:一次是公元前57年左右出现的五单于并立局面。结果是公元前53年呼韩邪单于归汉,引众南徙阴山附近。公元前36年,汉西域副校尉陈汤发西域各国兵远征康居,击杀与汉为敌的郅支单于,消灭了匈奴在西域的势力,公元前33年,汉元帝以宫人王嫱(昭君)嫁呼韩邪单于,恢复了和亲。另一次是王莽篡汉后,匈奴的势力有所发展。但到东汉光武帝建武二十四年(公元48年),匈奴日逐王比袭用其祖父呼韩邪单于的称号,请求内附,得到东汉允许。匈奴又一次分裂,成为南北二部。南下附汉的称为南匈奴,留居漠北的称为北匈奴。公元91年,汉军围北匈奴单于于金微山(今阿尔泰山)。北匈奴战败后部分西迁,余众后来归附于兴起的鲜卑。多数学者认为,西迁的北匈奴就是欧洲史上的匈人。阿房宫秦朝的宫殿,据史书记载,始建于公元前212年。遗址在今陕西省西安市西郊15千米的阿房村一带。在消灭六国统一全国以后,在都城咸阳大兴土木,建宫筑殿,其中所建宫殿中规模最大的就是阿房宫。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秦始皇三十五年(公元前212年),秦始皇认为都城咸阳人太多,而先王的皇宫又小,下令在故周都城丰、镐之间渭河以南的皇家园林上林苑中,仿集天下的建筑之精英灵秀,营造一座新朝宫。这座朝宫便是后来被称为阿房宫的著名宫殿。据现有考古证据,并未建成。骊山陵骊山陵位于西安市临潼区东骊山被麓,建于公元前246年~公元前210年,历时36年,是中国现存第一个规模比较完整的帝王陵墓,现存墓高达76米。骊山陵是秦始皇发百万民夫,耗费巨万,花了三十多年才筑成的陵墓。陵墓高五十丈,四周约五里,而陵墓的设计更体现了秦始皇至高无上的威严和权力。大泽乡起义又称“陈胜吴广起义”,是秦末民变的一部分,起义沉重打击了秦朝政权,揭开了秦末农民大起义的序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大规模的平民起义。秦二世元年(公元前209年)秋,秦朝廷征发闾左贫民屯戍渔阳(今北京密云西南),陈胜、吴广等900余名戍卒被征发前往渔阳戍边,途中在蕲县大泽乡(今安徽宿州东南刘村集)为大雨所阻,不能如期到达目的地,根据秦朝法律,过期要斩首。情急之下,陈胜吴广领导戍卒,杀死押解戍卒的将尉,发动兵变,口号是“大楚兴,陈胜王”。起义军推举陈胜为将军,吴广为都尉,连克大泽乡和蕲县,并在陈县(今河南淮阳)建立张楚政权,各地纷纷响应。大泽乡起义因为陈胜得势后骄傲,加上秦将章邯率秦军镇压而失利。巨鹿之战秦末农民战争中,项羽率义军在巨鹿击溃秦军主力的一次决定性战役。薛地会议后,项羽与秦军在钜鹿大战。秦二世二年(前208)八月,秦将章邯出击赵军,并攻占了赵都邯郸。赵退守钜鹿。章邯以王离二十万人包围赵军,钜鹿守军兵疲食少,危在旦夕。赵王遂派人向楚怀王求救,楚怀王派宋义为上将军、项羽为次将军北上救赵。楚军抵达安阳后,宋义驻兵不进,企图坐观秦赵二军相斗,待两败俱伤,才进而取之。但项羽则欲渡漳河救赵,内外攻击以破秦军。惜宋义不听,由是项羽怒杀宋义。楚怀王故改命项羽为上将军。后项羽先渡漳河救赵,随后下令烧毁军营,破釜沉舟,以示誓死之决心。至钜鹿,围困王离军,章邯率军迎救,但被楚军击退。城内赵军亦进攻秦军,俘虏秦将王离,杀副将苏角,解钜鹿之围。之后,楚军又在漳南大破秦军,章邯向项羽投降,秦军主力至此丧失殆尽。钜鹿一战,有力的支援了刘邦进军关中推翻秦朝,决定了秦灭亡的命运,是中国古代战争史上以少胜多战例之一约法三章公元前206年,刘邦率兵进入咸阳后,秦王子婴迎降。刘邦本欲住在秦帝宫殿里面,后经张良等人劝谏,封存秦宫中财宝,退出咸阳,驻军灞上。又召集诸县父老豪杰,与父老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悉除去秦法,诸吏人皆官复原职。秦人闻之大喜,唯恐刘邦不为王。此举看清形势,稳定大局,争取了民心。异姓王秦统一中国后,废除封建,设立郡县。秦末,抗秦起义风起云涌,各地封建纷纷恢复。西汉重新统一后,一方面继续推行郡县制,同时保留了一部分封国,大者为王,小者为侯,分封给异姓功臣,主要的有七人:即楚王韩信、梁王彭越、淮南王英布,赵王张耳、燕王臧荼、长沙王吴芮、韩王信。张耳和吴芮病死。燕王臧荼谋反,被刘邦亲兵讨平。楚王韩信被贬为淮阴侯,后被吕后处死。梁王彭越被贬,之后也被吕后处死。淮南王英布谋反,被刘邦抱病征讨,后被妹夫吴臣所杀。同姓王汉初刘邦错误吸取秦亡经验,先后分封了一批功臣和子侄为王侯。高祖在世时,就削平了异姓王的叛乱。后来同姓王势力逐步壮大,又成为巩固中央集权的障碍。以高祖的侄子吴王刘濞为代表的地方割据势力,准备伺机夺取政权。景帝时,大臣晁错建议削藩,前154年,发生吴楚七国之乱,景帝迅速镇压了这次叛乱。武帝即位后、采纳主父偃的建议,实行推恩法、使王国的封地逐渐变小,势力逐步减弱。王国问题得以逐步解决,维护了中央集权。郡国并行制西汉地方行政区划制度。汉高祖刘邦建汉之初,中央机构继承秦制,皇帝之下设三公九卿。在地方上则实行“郡国并行制”,即一方面设郡,另一方面分封同姓子弟为王,建立诸侯国。诸侯国后来逐渐成为割据一方的地方势力。汉初诸侯王国地位远在汉郡之上。景帝三年(前154)平定吴楚七国之乱以后,诸侯王国支郡逐渐被削,诸侯王特权被夺,王国地位降格,与郡同为一级行政区划。汉王朝的地方行政区划遂行郡(国)县两级制。刺史古代官名。武帝元封初年,分全国为十三部(州),各置部刺史一人,后通称刺史。刺史巡行郡县,以“六条”问事监察高官。东汉刺史权力逐渐扩大,实际已为一州军政首长。汉代刺史制度是中国古代重要的地方监察制度。刺史制度是维护皇权的有力手段,对于加强中央对地方的监督和控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刺史制度在形成和演变的过程中逐渐地方官化。司隶校尉汉至魏晋监督京师和地方的监察官。始置于汉武帝征和四年(前89),汉武帝刘彻为了加强京城的治安而置司隶校尉,监察京师百官和三辅(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三河(河东,河内,河南)及弘农七郡的官员。东汉初年,司隶校尉获得更大的权势,朝会时和尚书令、御史中丞一起都有专席,当时有“三独坐”之称。司隶校尉在曹魏、西晋时职务与两汉基本相同,至东晋罢废。推恩令西汉削弱诸侯王势力而颁行的重要法令。汉武帝为削弱诸侯王势力,于元朔二年(前127)采纳主父偃建议,颁行此令。规定诸侯王得推恩将其封地分封给继承王位的嫡长子以外的子孙,并上报朝廷,由皇帝制定列候封号,诸侯王无权废除或更改。所分王子候其过归郡统辖,不得过问政事,仅收纳封地内租税。此后诸侯王权势、封地俞益俞减,名存实亡。彻底解决王国问题,加强了中央集权。贵粟古代一种以提高粮价和粮食地位来促进农业生产的主张。汉文帝时提出“贵粟政策”,人民可以用粮食向国家买爵位,也可以用粮食赎罪。这项政策的实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