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医院感染管理科★围术期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使用率(包括Ⅰ类切口的使用率、“7类手术”的使用率、经血管途径介入诊断手术的使用率)。★“7类手术”包括哪些手术★应该选择哪类抗菌药物。★正确的使用时机。★合理的术后用药疗程。★能否联合用药★术中必须追加抗菌药物的手术指针★我院术前用药和术中追加用药的流程★我院关于术前备皮的要求必须掌握的内容★SSI是指围手术期(个别情况在围手术期以后)发生在切口或手术深部器官或腔隙的感染,如切口感染、脑脓肿、腹膜炎。【SSI约占全部医院感染的15%,占外科病人医院感染的35-40%】★SSI的概念比“伤口感染要宽,因为它包含了手术曾经涉及到的器官和腔隙的感染★比“手术后感染的概念要窄而且具体,因为它不包括那些发生在手术后不同时期,但与手术操作没有直接关系的感染,如肺炎、尿路感染等。手术部位感染(SSI)★住院患者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控制在术前30分钟至2小时(剖宫产手术除外)★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30%★腹股沟疝修补术(包括补片修补术)、甲状腺疾病手术、乳腺疾病手术、关节镜检查手术、颈动脉内膜剥脱手术、颅骨肿物切除手术、白内障手术和经血管途径介入诊断手术患者原则上不预防使用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相关规定★围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最好选用一、二代头孢菌素,头孢过敏时,可选择克林霉素。★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不超过24小时,心脏外科、脑外科、骨关节置换等深部大型手术在手术结束后48-72小时,停止使用。★应静脉给药,30min滴完,不宜放在大瓶液体内慢慢滴入。口服、肌注存在吸收上的个体差异,不能保证血和组织的药物浓度,不宜采用。★预防用药一般不联合用药。合理使用的相关规定检查指标:使用率7类手术原则上不预防使用I类切口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30%;经血管途径介入诊断手术原则上不预防使用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I类切口(手术时间≤2小时)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30%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清洁手术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基本原则:手术野为人体无菌部位,局部无炎症、无损伤,也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体与外界相通的器官。手术野无污染,通常不需预防用抗菌药物,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1.手术范围大、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2.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眼内手术;3.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瓣膜植入、永久性以及起搏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4.高龄或免疫缺陷者等高危人群。检查指标:使用率检查指标:抗菌药物品种选择I类切口手术预防用药最好选用一、二代头孢菌素,头孢过敏时,可选择克林霉素。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12类手术”中I类切口手术首选“一、二代头孢菌素”作为预防用药,比例持续改善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合理率100%20分合理率86~99%16分合理率71~85%12分合理率50~70%8分合理率<50%0分★单侧甲状腺叶切除术★膝半月板切除术★经腹子宫次全切除术★剖宫产术★腹股沟疝单侧/双侧修补术★阑尾切除术★腹腔镜下胆囊切除术★闭合性心脏瓣膜切开术★动脉内膜切除术★足和踝关节固定术和关节制动术★其他颅骨切开术★椎间盘切除术或破坏术“12类手术”:★选择有效(杀菌剂)、安全、价廉的药物;★术前、术后预防用药,应选择相同抗菌药物;★头孢菌素列为首选;★心血管、头颈、胸腹壁、四肢手术首选一代头孢;★应尽量选择单一抗菌药物预防用药,避免不必要的多药联合使用,尤其对于清洁手术;★氨基糖苷类有耳肾毒性,选择时应特别注意;★应严格控制氟喹诺酮类药物作为外科围手术期预防用药★对β-内酰胺类药物过敏者,清洁手术可选用克林霉素或氨基糖苷类预防葡萄球菌感染;★不应随意选用广谱抗菌药物作为围手术期预防用药。检查指标:抗菌药物品种选择检查指标:用药时机I类切口手术预防使用时机:术前30分钟-2小时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12类手术”中I类切口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在术前1小时内使用,比例持续改善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合理率100%15分合理率91~99%13分合理率81~90%10分合理率60~80%5分合理率<60%0分检查指标:使用疗程I类切口手术术后用药不超过24小时,必要时不超过48小时。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外科患者在术后24小时停用,心脏外科、脑外科、骨关节置换等深部大型手术在手术结束后48-72小时,停止使用。“12类手术”中的择期手术在结束后24、48、72小时内停止预防性抗菌药物的比例,该指标持续改善。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合理率100%20分合理率81~99%15分合理率60~80%8分合理率<60%0分检查指标:联合用药不能联合用药。联合用药率>0,计0分;联合用药率为0,15分,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无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检查指标:术中追加“12类手术”中手术超过3小时,术中应追加1剂。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I类切口手术手术超过3小时,术中应追加1剂。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I类切口中出血量超过1500ml,术中应追加1剂。“12类手术”中双侧关节同时手术,术中应追加1剂。“12类手术”中出血量超过1500ml,术中应追加1剂。★对于术前用药,目前绝大多数医生能够做到开医嘱时说明“术前30min用”,但是“术前30min用”准确而言,应该是医生切开皮肤前30min,而我们目前执行的是在手术室通知接病人前30min,这是达到预期效果的。在现场检查时,肯定不合格。★对术中用药,做到的比例非常差。原因在于:一是医生术前评估不足;二是术中意外无法估计。★要求:不能用的绝对不能用,但是对于应该术中追加的必须用,如果术中出现术前未估计到的意外,术中也应该追加。此时用1次,比术后用几天更能有效预防SSI。持续改进措施:术前用药和术中追加★经过和麻醉手术科的协商,对术前用药和术中追加做如下规定:1.术前用药:医生开“术前30min用”的医嘱,麻醉手术科到病房接病人时,同时把药带回麻醉手术科,由手术室的护士在术前30min执行医嘱。2.术中追加:当术中出血超过1500ml或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手术室护士提醒手术医生,手术医生开追加抗菌药物的口头医嘱,手术室护士通知病房送药到麻醉手术科,执行医嘱。手术医生下手术后,及时补开术中用药医嘱。★请各位医生遵照执行,以保证预防用药的效果。持续改进措施:术前用药和术中追加持续改进措施:备皮的建议★手术区剃毛造成表皮损伤和细菌定植,明显增加切口感染发生率,建议改用电推去毛;★毛发稀疏部位无须备皮;★毛发稠密部位必须剃毛者,建议在手术开始前、进入手术室前即时剃毛;★医生开手术医嘱时,对于必须剃毛者,开备皮医嘱;无需备皮者,不开备皮医嘱,不能对于手术病人常规开备皮医嘱;★开备皮医嘱时,必须写明备皮方式:传统剃刀备皮、电动剃刀备皮、脱毛剂备皮。不能只写“备皮”(信息科已制作相关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