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宪法的概念第二节宪法的特征一、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宪法是国家根本法体现了宪法在法律上的特征,是宪法与普通法律最重要的区别。1、在法律效力上,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宪法序言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第一章宪法的概念一、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1、在法律效力上,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首先,任何普通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精神相违背;“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第5条)其次,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第一章宪法的概念第二节宪法的特征一、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2、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宪法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宪法的制定——首先成立专门机构;宪法通过(通常)采用绝对多数通过;联邦国家通过宪法需要获得州或邦的承认。宪法的修改——首先,只有特定的主体才有权提出合法的提案;宪法修改议案的通过也相当严格;最后,在特定内容的修改在也有限定;第一章宪法的概念思考题:为什么宪法有着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的制定和修改程序?宪法是一部保护所有人权利的基本文件,是每一个理性人都能同意接受的“社会契约”,所以宪法的制定和修改需要超多数同意;普通法律强调社会秩序和多数人的利益,宪法则还要保障少数人甚至个别人的权利。第一章宪法的概念第二节宪法的特征一、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3、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国家的性质,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和国家的结构形式、国家的基本国策,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及其职权等)4、宪法是公民获得权利救济的最高和最终法律依据。第一章宪法的概念思考:宪法是不是“法律的百科全书”?目前,有的学者将我国存在的社会问题常常归结为宪法没有规定,尤其是在基本权利保障领域,如有学者认为我国住房问题难以解决,就提出要在宪法中纳入“住房权”,有的学者认为我国食品安全状况堪忧,就提出“食品安全权”,请分析以上现象。第一章宪法的概念第二节宪法的特征二、宪法以国家权力的构造和限制为首要内容宪法的首要功用和内容是构造并限制国家权力。其一方面要为社会引入一个超乎其上的公共权力;另一方面又要为国家权力的行使设定界限和限制,以防止国家权力的腐化。古罗马神话中的“两面神”——雅努斯宪法既授予国家权力,又适当限制国家权力。“我谨庄严宣誓(或郑重声明),我一定忠实执行合众国总统职务,竭尽全力,恪守、维护和捍卫合众国宪法。”第一章宪法的概念第二节宪法的特征三、宪法以人权保障为终极价值追求宪法最主要、最核心的价值在于它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1789年法国《人权宣言》:凡权利无保障分权未确立的社会就没有宪法。马克思:宪法是人民自由的宪章。列宁: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尽管我们说宪法的主要内容是国家权力和公民权利两大块,但国家权力是手段、是形式,而公民权利是目的、是本质。第一章宪法的概念宪法通过什么机制来保障人权?思考:谁对人权侵害最大?只有国家和政府对人权的侵害程度最大,因此,宪法就是通过对于国家权力的制约(遏制权力的恶性)和运行保障(发扬权力的善性)来使得国家权力只能用于增进和保障人权,而不是贬抑和压制人权。第一章宪法的概念随堂思考题:教材(1)宪法是普通立法的依据;(2)一般法律与宪法相抵触即无效。结论:宪法与普通法律的关系是子母关系,“子由母生”和“母命难违”。第一章宪法的概念宪法是“公法”一、公私法划分的标准的学说法律关系说是按照法所调整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来划分公法和私法的。宪法调整的法律关系:——国家和公民之间的关系——国家与国内各阶层、各民族、团体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关系——国家机关内部的关系——国家公共权力机关之间的关系根据法律关系说,宪法是公法。第一章宪法的概念第二节宪法的属性【知识拓展】奥斯丁的经典区分,法律包括公、私两大领域。公法,就是关于公共权力机构的设置、官员组成及其产生方式,机构的权力及其限制等方面的法律,由宪法与行政法两部分组成。不同政府机构之间的权力分配及其相互作用方式,政府与私人之间的法律关系,都属于公法内容。私法,分配私人之间权利与义务的法律,不直接涉及到公共权力的行使。第一章宪法的概念案例:一起关于宪法平等权利的案件原告王勇等3名四川大学法学院学生去被告“粗粮王红光店”用餐。被告的广告上写着“每位18元,国家公务员每位16元”。原告认为这是对非公务员消费者的歧视,违反了宪法第33条以及《民法通则》第三条关于“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地位平等的原则”,侵犯了公民受宪法和法律保护的平等权,因而起诉。要求被告撤销广告中对消费者的歧视对待,被返还对原告每人多收的2元。第一章宪法的概念第二节宪法的属性案例:一起关于宪法平等权利的案件判决:一审法院判决,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商家不能对公务员消费者给予优惠,也没有明文规定不能对不同的消费者采用不用的收费方式因而驳回了原告的请求。原告上诉,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原告与被告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原告认为被告的广告侵犯了宪法和民法基本原则,属于“理解不当”,其诉讼要求“于法无据”,不予支持,维持原判。第一章宪法的概念请问:法院判决正确吗?被告有没有违反宪法和民法的基本原则?宪法关系主要是指宪法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国家和公民之间的关系——国家与国内各阶层、各民族、团体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关系——国家机关内部的关系——国家公共权力机关之间的关系第一章宪法的概念思考题:(1)宪法是普通立法的依据;(2)一般法律与宪法相抵触即无效。结论:宪法与普通法律的关系是母子关系,“子由母生”和“母命难违”。这种说法对吗?第一章宪法的概念这一说法是不全面和不准确的。宪法处于一国法律体系的顶端,所有其他法律、法规均以其为效力基础,与宪法相抵触的法律、法规是无效的。宪法是关于政府权力的母法,宪法只是部分法律法规(公法)的制定依据;宪法与其他法律(私法)之间并不必然存在母子关系;私法制定过程中可以不直接依据宪法,私法不是从宪法中派生的,而是民间社会自生自发形成的。《物权法(草案)》违宪风波观点二:在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的情况下讲平等,就是要把乞丐的打狗棍和少数人的汽车、机器平等保护,这是错误的。观点一:草案废除了宪法和民法通则中调整财产关系的最核心条款“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实质上妄图用“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精神和原则取而代之,这是违宪的行为。《物权法(草案)》违宪风波《宪法》第十五条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物权法》第三条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物权法》第一条为了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明确物的归属,发挥物的效用,保护权利人的物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四十六条矿藏、水流、海域属于国家所有。第四十七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第四十八条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但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第四十九条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第五十条无线电频谱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第五十一条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文物,属于国家所有。………第五十六条国家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私分、截留、破坏。第五十七条违反国有财产管理规定,在企业改制、合并分立、关联交易等过程中,低价转让、合谋私分、擅自担保或者以其他方式造成国有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