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讲 体育管理与体育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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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讲体育管理与行业自治一、体育自治的原因与优越性具有较高的职业性与技术性具有完备的章程与规则有运动员事先的同意自治更有效率行为的内部性使体育可以自治避免消耗宝贵的公共资源有自治的传统二、体育自治权的来源(一)因契约而产生的权力会员与体育组织的关系,可以看成是一种契约关系,会员通过对体育组织章程的认可,让度部分自主权于协会,而体育组织则通过契约获得成员让度的权利并将其集合成为自治权来进行管理。以回超为例——草根联赛的意义(二)因法律直接规定而取得的权力《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四条:“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体育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管理体育工作。”(三)因授权而取得的权力《体育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全国单项体育竞赛由该项运动的全国性协会负责管理”。《体育法》还通过第四十九、第五十条的规定,将对在竞技体育中从事弄虚作假等违反纪律和体育规则的行为及兴奋剂问题也授权给单项协会。三、体育组织自治权种类及内容(一)规则制定权(二)监管权(三)纪律处罚权(四)争端解决权(一)规则制定权体育组织为了实现其组建宗旨,必须制定一定的规则,促使其运作有序进行。体育组织的规则可分为:a.基本性规范(即协会章程)b.行为规范c.竞赛规则与项目规则d.处罚与争端解决规则国外体育组织投票权的分配和代表的分配:美国田径联合会(theUnitedStatesofAmericaTrackandField,USATF)下列人员在USATF会议上有投票权:(1)董事会(Boardofdirectors)成员;(2)USATF的5个委员会的主席;(3)USATS过去的主席们;(4)每个会员协会产生12名代表(如果会员协会的会员超过1000人,则每增加1000人可再增加1名代表;每个会员协会的代表必须不少于20%是运动员,如有可能,这些运动员中至少有1名国际运动员;会员协会代表应包括教练员,如有可能应有高中教练员;会员协会至少还应选择1名成员来代表本协会);(5)USATF承认的会员组织,每个组织可以产生10名代表;(6)其他组织每个组织产生1名代表;(7)外国运动员在代表总数的比例应不低于20%(第7条)。董事会构成如下:(1)现任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司库和前一任主席;(2)高水平竞赛部3名委员;(3)长跑部3名委员;(4)一般竞赛部3名代表;(5)官员委员会委员1名;(6)美国在国际田联中的代表1名;(7)由教练顾问委员会选举产生的教练1名;(8)每个会员体育组织1名代表;(9)董事会至少要有20%的现役运动员代表,由运动员顾问委员会提名,其中要包括USATF运动员委员会(AAC)的成员和运动员顾问委员会的成员(通常为6人)(第11条)。(二)监管权监管权指体育组织监督管理其会员的权力,包括资格审批权、标准制定和实施权以及日常管理权。对会员进行注册管理是其中的重要权力。(三)纪律处罚权体育纪律处罚是指体育组织依据其规则对相对人的不当行为做出惩戒性决定。(四)争端解决权指体育组织对有关组织内部事务或行业事务进行仲裁裁决或调解的权力。四、体育自治与司法介入•所谓“司法介入”,指国家司法机关通过法定的诉讼程序和方式裁决争端。•长期以来,体育组织内部问题,由单项协会的规则和程序解决,司法在传统上不愿意介入体育事务。随着体育商业化的发展,体育成为国家各种利益平衡的重要筹码,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意识到对自身体育权利的保护。•一派是“传统派”或“法治(Ruleoflaw)派”,代表人物是英国体育律师爱德华·格雷森(EdwardGrayson),该派认为,体育没有也不应当被特殊对待,它和其他职业或社会活动一样,所有相关的法律规范都应坚定地、无例外地得到适用。•另一派是“体育自治派”,强调体育的确有很多特殊性,因此,体育有自己的“小法律系统”(Microlegalsystems),有自己的立法、行政和司法体系。但是,这种权力也不能被过于夸大,该派认为,在这种自治机制中,司法系统只充当纠错系统,只有当自治失败或案件关乎公共利益的时候,法院才会干涉。司法介入体育的限制•程序的限制——用尽内部救济原则为了维护体育自治,对于不服体育纪律处罚的纠纷,在向法院起诉之前,应当首先通过内部裁决程序解决,即用尽体育行业内部救济原则。确立用尽内部救济原则的主要目的是节约司法资源,避免一些由内部机制就可以解决的问题进入司法程序,浪费国家宝贵的司法资源;另一方面,用尽内部救济原则是对体育组织管理权的尊重。•审查范围的限制——尊重事实认定原则各国行政诉讼中均存在“事实”问题与“法律”问题的区别,并对其有不同的审查标准:对法律问题,司法有充分的审查权;对事实问题,司法权应在一定程度上尊重行政权的自由裁量性,这是各国行政诉讼制度的一项基本原则。体育争议中的事实问题,主要是在体育运动项目进行过程中发生的技术性纠纷,例如球员对红黄牌处罚不服等。由于体育运动具有一定的技术性,而司法机关一般不具有这方面的专业知识,因此法院和CAS对场上事实纠纷都不受理。五、体育组织良好的自治原则1.管理机构•体育组织的主要目标是建立项目规则,发展和推广体育,扩大体育的普及,代表该运动和运动的参与者。•体育组织应该保证民主、独立、公正、团结和透明的原则得到尊重。•体育组织应意识到,他们是作为委托人拥有权力来管理他们的运动。这种管理的权力由他们的会员委托产生,通过代表机制直接或间接地行使。2.结构与责任地区、国家、洲际和世界性的体育组织和其他组织有很多相似之处,但是,除了这些共性外,体育组织还有它的特殊之处:•制定和修改体育规则作为体育的基础性规则;•制定和审查体育赛事的财政来源和管理;•解决成员、参与者和相关第三方之间的纠纷。•体育组织所有部门的地位、任务等都应清晰书面载明。3.民主、选举与任命•会员应通过代表和民主程序选出管理者。•选举程序的运行应是公正并反映投票者意愿的;•推荐候选人的程序应是清晰和透明的,候选人应发表竞选宣言,如果是连任,陈述还应包括为组织做出的贡献。•选举结束后,每个候选人的投票率和得票率应公布。4.官员体育组织应发布:•体育组织官员的数量与身份;•每个官员的个人信息,包括其与其他体育组织的关系和在体育中的商业利益;•每个官员被任命的日期(如果不是连任,则要公布上一次任期),及任期结束的时间;•有关的管理规则,如投票程序、主席是否拥有压倒票,是否在下级委员会中拥有权力。5.透明与沟通体育组织与其成员的沟通情况是管理质量的一个重要指标,沟通的要点包括:•关于体育组织管理的目标和对会员的责任要有清晰表述;•经常与会员在政策性决定、选举和其他事务上(执行、立法、执法和商业问题)沟通;•双向沟通,为会员提供反馈渠道。•体育组织要定期向会员发表其活动的正式报告,包括组织的财政状况和商业性活动总结。6.决定和申诉体育组织应该为自己的决定提供充足的理由。•体育组织应确保有解决不同意见的程序。这种程序可能是内部或外部的申诉或仲裁(如CAS),或者是这些程序的组合。在所有案件中,程序都应该是公正、透明、可用和效率的。任何有利益关系的人不能做裁决。•除了提供这些程序外,体育组织不能阻止任何一方按照国内法或国际法的规定寻求其他救济手段。六、国际体育组织结构及关系国际奥林匹克运动的三大支柱国际奥委会(InternationalOlympicCommittee,IOC)为顶端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InternationalFederations,IFs)和各个国家或地区的奥委会(NationalOlympicsCommittee,NOC)为支撑的金字塔状结构。IOC是奥林匹克运动的最高权力机构,它是一个国际性、非政府、无限期的组织,得到瑞士联邦议会的承认,它具有法人地位,其任务是按照《奥林匹克宪章》领导奥林匹克运动的各项工作并做出最终决定。OlympicCharter《奥林匹克宪章》是国际奥委会制定的关于奥林匹克运动的最高法律文件。奥林匹克大家庭的所有成员在组织上是独立的,在地位上是平等的。它们之间的合作是以相互承认为基础,以《奥林匹克宪章》为准则的。如何维护各成员之间的团结,以便协调一致,互相配合,维持奥林匹克运动的正常发展,一直是国际奥委会关注的一个核心问题。IFs是在世界范围内管辖一个或几个运动项目,并接纳若干管辖这些项目的国家和地区级团体的国际性非政府组织。它们一般是具有法人地位的非赢利性社团组织。NOCNOC是奥林匹克运动的基本功能单位。NOC是按照《奥林匹克宪章》的规定建立起来,得到国际奥委会承认并负责在一个国家或地区开展奥林匹克运动的组织。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奥林匹克运动唯一合法的组织者和领导者。NOC基本任务是根据《奥林匹克宪章》在各自的国家发展奥林匹克运动。国内单项体育组织(Nationalgoverningbodies,NGB)如中国篮球协会,中国足球协会,这些国内单项体育组织位于国际体育组织金字塔的底端。在这样的系统中,国内单项体育组织要听命于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国际奥委会和本国奥委会。七、我国体育管理体制体育体制,是指体育组织机构的设置、领导隶属关系管理权限划分等方面的体系和制度的总和。体育体制的核心是对参与体育事业各方的权利、责任、利益归属的约定,是个国家或社会体育事业能够正常运行与发展的组织和制度保证。根据管理权利的不同归属情况,体育体制表现为政府管型、社会管理型(也称社团管理型)、政府社会结合型等几种主要类型。——杨文轩,陈琦.体育原理[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每一类型的选择,均受各地经济政治体制、经济发展状况、文化统习惯、体育发展现状的影响和制约。单一的由政府计划统管或市场调节配置的方式都有其不避免的弊端和失灵之处,宏观调控与微观管理相结合是一能够达成效益与资源利用率最大化的管理模式。对体育体的设计与确定,越来越多的国家也正按照这一思路进行调或改革,由单一两极向二者结合靠拢。——凌平.模式的变革与变革的模式—中国体育体制和运转机制变革的研究[J].体育学刊,2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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