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会计数字的书写阿拉伯数字的书写中文大写数字的书写1、数字数字是指表示数目的书写文字,是构成数的基本元素之一。目前,使用最为广泛的数字是阿拉伯数字,它已经成为世界各国通用的数字。2会计数字书写的内容1.中文大写数字的书写;2.阿拉伯数字的书写。3数字书写的基本要求1.位数准确;2.书写清楚、易于辨认;3.书写要流畅、整齐,力求美观;4.书写要力求标准、规范,谨防涂改。案例:杜先生常年给北京某饭店供应鸡鸭。2007年3月21日,饭店交付给杜先生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转帐支票一张。此支票在交付时只记载了小写金额1121元,收款人以及大写金额均未记载。同年3月23日,杜先生在未补记收款人以及大写金额的情况下,将支票交给他人。后来,此支票几经转手,在填写了大写金额“柒仟柒佰贰拾壹元”且小写金额被改为7721元后,于2007年5月27日由刘先生持有。刘先生将支票交于河北三河某信用社,信用社自饭店账户上划款7721元至刘先生的账户。饭店将信用社及杜先生告上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要求他们承担连带责任,返还不当得利款6600元以及利息214.80元。饭店认为,现有证据不能证明杜先生没有改动支票所填写的金额,信用社在持票人未提供相关材料的情况下办理业务,故双方应承担连带责任,请求判令杜先生和信用社连带返还不当得利款6600元以及利息214.80元。开庭审理过程中杜先生辩称,自己收到饭店交付的支票后,将其交给了他人用以结算豆腐款,自己并未篡改金额,不同意饭店的请求。信用社辩称,其作为收款人是基于金融机构的业务结算行为。刘先生将转账支票交于该社,结算后已如数存入刘先生开立的账户,信用社不存在不当得利的问题。刘先生提交的支票大小写金额齐全,信用社应当为其办理,不存在过错。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法院审理后认为,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从查明的事实来看,杜先生并未变造小写金额,信用社系正常办理结算业务,亦无过错。故饭店诉请的理由不能成立,对其诉请,应予驳回。从此案中我们应该得到什么样的启示呢?第一节阿拉伯数字的书写一、阿拉伯数字书写的有关规定二、账表凭证上阿拉伯数字的书写规范三、阿拉伯数字的错误订正一、阿拉伯数字书写的有关规定(一)数字与数位相结合1、数字所占的位置表示的单位称为数位,如:个、十、百、千、万、十万、百万、千万、亿等2、书写阿拉伯数字时,应将数字与数位结合在一起书写。书写顺序是由高位到低位、从左到右依次写出各位数字。如玖百捌拾陆,应写成986。如果某一个数位没有量,就写一个“0”来表示;如果是整数,则比它小的数位均用“0”表示出来。如:壹万捌仟零伍,应写为18,005四拾万,应写为400,000一、阿拉伯数字书写的有关规定(二)采用三位分节制(1)四位和四位以上的整数部分,可采用国际通行的“三位分节制”,即从个位起,向左每三位数作为一节,节与节之间用分节号“,”分开,也可以用空位分开。如:19,630,311或19630311(2)带小数的数字应将小数点写在个位与十分位之间的下方。如89,122.58或89122.58(3)一般账表凭证的金额栏内印有分位格,元位前每三位之间印有一粗线代表分节号,元位与角位的粗线代表小数点,所以记数时不需要另加分节号或小数点。一、阿拉伯数字书写的有关规定(三)关于人民币“¥”的用法。“¥”是人民币的符号,是汉语拼音“Yuan”的缩写。该符号有双重含义,既代表人民币的币制,又含有“元”的意思。该符号用于人民币小写金额前。小写金额前填写人民币符号“¥”以后,数字后面不写“元”字。“¥”主要应用于填写票证(发票、支票、存单等)和编制记账凭证,在登记账簿、编制报表时,一般不使用“¥”一、阿拉伯数字书写的有关规定“¥”的几种计算机输入方法:①智能ABC里按V3就可以找到“¥”符号;②中文输入法状态下,按Shift+$;③按住Alt键,在小键盘上连续键入0165;④一般在输入法里都可以选择软键盘,右击选择“单位符号”就可以看到人民币符号“¥”。合理运用货币币种符号※阿拉伯金额数字前面应当书写人民币币种符号或者货币名称简写和币种符号。币种符号与阿拉伯金额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95367.30¥95367.30√×一、阿拉伯数字书写的有关规定合理运用货币币种符号※凡阿拉伯数字前写有币种符号的,数字后面不再写货币单位。印有“人民币”三个字不可再写“¥”符号,但在金额末尾应加写“元”字,一、阿拉伯数字书写的有关规定¥950.50元人民币¥950.50元人民币950.50元√××一、阿拉伯数字书写的有关规定(四)关于金额角、分的写法所有以元为单位的阿拉伯金额数字,除表示单价等情况外,一律写到角分。1、到元为止无角分的金额数字,角位和分位可写成“00”或用符号“—”表示。如人民币伍拾捌元整,应写成“¥58.00”,也可写成“¥58.—”。2、有角无分的金额数字,分位应写成“0”而不能用符号“—”代替。如人民币叁拾捌元伍角整,应写成“¥38.50”而不能写成“¥38.5—”一般要求数码金额书写到分位为止,元位以下保留角、分两位小数,对分以下的厘、毫、丝、息采用四舍五入的方法。没有数位线(金额线)的数码字书写1、如果没有角分,仍应在元位后的小数点“.”后补写“00”或划一短斜横线¥95367.00¥95367.-2、如果金额有角无分,则应在分位上补写“0”¥95367.30¥95367.3¥95367.3-一、阿拉伯数字书写的有关规定√××印有数位线(金额线)的数码字书写1、一般来说,凭证和账簿已印好数位线,必须逐格顺序书写,“角”、“分”栏金额齐全。2、如果“角”、“分”栏无金额,应该以“0”补位,也可在格子的中间划一短横线代替。3、如果金额有角无分,则应在分位上补写“0”,不能用“—”代替。(四)关于金额角、分的写法一、阿拉伯数字书写的有关规定二、账表凭证上阿拉伯数字的书写要求(一)规范化写法实例二、账表凭证上阿拉伯数字的书写规范(二)阿拉伯数字的书写规范(1)数字要自上而下,从左至右一个一个书写,不得连笔书写,大小要匀称,书写笔划要流畅;(2)阿拉伯数字书写要有一定斜度,一般要求上端向右倾斜60°左右,即数码的中心斜线与底平线为60°左右的夹角;(3)每个数字下方应贴近底线书写,上方高度一般为账格的三分之一至二分之一之间,即账格较高的可占1/3,账格较低的可占1/2,使上方能留出一定空位,以便为更正数字留有再次书写的余地;阿拉伯数码书写1234578906121213160°①②③④⑤⑥⑦⑧14“1”的下端应紧靠分位格的左下角二、账表凭证上阿拉伯数字的书写规范(4)除6、7和9外,其他数字均应靠底线书写,且高度要保持一致;(5)7和9的下部可以下伸到下格上半格的四分之一;(6)6的上部可以上伸到上半格的四分之一;(7)0既不能写得太小(以防将0改为6)(9)又不要有缺口(以防将0改为3)(8)“4”的顶部不封口,并注意中竖是最关键的一笔,斜度为60度,否则“4”就写成正体了。二、账表凭证上阿拉伯数字的书写规范(9)写“8”时,上边要小,下边偏大,注意起笔应成斜“S”形,终笔与起笔交接处应成棱角,以防将3改成8.二、账表凭证上阿拉伯数字的书写规范(10)从最高位起,后面各分位格数字必须写完整。二、账表凭证上阿拉伯数字的书写规范字迹工整数码字规范书写,应工整流畅、匀称美观、一目了然,切忌潦草、连笔、模糊,以免似是而非,分辨不清,贻误工作。保持特色数码字书写时要在符合书写规范的前提下,保持本人的独特字体和特色习惯,使别人难以模仿或涂改。三、阿拉伯数字的错误订正会计资料审核后,发现数码字书写错误时,切忌刮擦(也不可用胶带贴掉)、挖补、涂改,或使用褪色药剂和涂改液,而是应该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订正。三、阿拉伯数字的错误订正1、阿拉伯数字写错需要更正时,不论写错的数字是一个还是几个,应采用划线更正法更正,即把全部数字用一道红线划销,在会计账簿中更正时还应在数字的两端加盖经手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印章,以明确经济责任,然后再把正确的数字写在错误的数字的上面。2、改错时不能只改一半,也不能在原数上涂改,以免混淆不清。三、阿拉伯数字的错误订正三、阿拉伯数字的错误订正原始凭证数码金额书写错误订正方法1、审核原始凭证时,发现数码金额书写出现错误时,根据有关规定,不得更改,只能由原始凭证开出单位重开2、没有编号的零散作废凭证,应立即销毁废弃3、印有编号的作废凭证,应盖有作废印记后保存,或将其各联号留下,粘入其下一号的各相应联上借以向有关部门说明此号作废,以便查改。三、阿拉伯数字的错误订正记账凭证数码字书写错误订正1、记账凭证数码字书写出现错误时如果没有登记入账,一般应当重新填写。2、如果会计科目没有错误,只是金额错误,除了采用重新填写这种方法之外,也可采用划线订正法,即先用红笔在错误的全部数字中间划一横线,然后重新在错误数字的正上方书写全部正确的数码字,并且由经办人员在更正的数字后加盖名章,以示负责。加油练习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