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环境科学研究所云南昆阳大明磷化工有限公司2×12500kVA黄磷电炉搬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1总则1.1评价任务的由来及评价目的1.1.1评价任务的由来云南昆阳大明磷化工有限公司是由原晋宁县化乐乡君山磷矿组建的私营企业。晋宁县化乐乡君山磷矿现有固定资产3000万元,流动资金1000万元,现有职工230人,其中各类技术人员50人,拥有矿山、矿粉厂、擦洗厂、黄磷厂等。多年来一直从事磷矿石和黄磷的开采、加工与销售。君山磷矿原租赁经营寻甸化建二公司黄磷厂进行生产,承租期间实现销售收入8000万元,税收952万元,添置设备价值500万元左右。现承租已到期,搬迁建厂势在必行。晋宁县化乐乡君山磷矿拟在晋宁县二街乡工业区征用土地,注册新公司,建设新黄磷厂,以晋宁县自产磷矿、硅石为原料,利用云南省丰富的水电资源生产黄磷。搬迁技改过程利用部分原有设备,更新主生产设备——大型黄磷电炉,公称生产规模由4000t/a扩大至10000t/a。搬迁后原寻甸化建二公司黄磷厂停止生产。云南昆阳大明磷化工有限公司就2×12500KVA黄磷电炉搬迁技改项目委托昆明市环境科学研究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环科所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环境影响评价大纲》及环境管理部门的要求,编制了《云南昆阳大明磷化工有限公司2×12500KVA黄磷电炉搬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供上报审批。1.1.2评价目的云南昆阳大明磷化工有限公司2×12500KVA黄磷电炉在生产过程中将产生一定量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物。本评价旨在项目工程影响分析的基础上,对项目建设后,外排污染物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程度及范围进行预测分析;对拟采用的防治措施从技术可行、经济合理、运行可靠等方面进行论证;提出尽可能减少环境影响的对策及建议;从环境可行性方面对建设项目作出明确结论;为环境管理部门决策及工程设计部门设计提供科学依据。昆明市环境科学研究所云南昆阳大明磷化工有限公司2×12500kVA黄磷电炉搬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1.2编制依据1.2.1晋宁县化乐乡君山磷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2003.10.27。1.2.2《云南昆阳大明磷化工有限公司2×12500KVA黄磷电炉搬迁技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初步设计)》,云南曲靖化工研究设计院,2003.9。1.2.3昆明市经济委员会,会议纪要(第四号),2003.10.17。1.2.4晋宁县人民政府(批复),晋政复[2002]44号,《晋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建设二街工业园区的批复》,2002.8.12。1.2.5昆明市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昆计产业[2003]410号《关于晋宁县建设1.5万吨/年工业黄磷生产项目建议书的批复》2003.8.18。1.2.6昆明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建设云南昆阳大明磷化工有限公司2×12500KVA黄磷电炉搬迁技改申请的复函》2003.10.27。1.3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1.3.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3.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1.3.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3.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3.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3.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1.3.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1.3.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3.9HJ/T2.1~2.3-93,HJ/T2.4-1995,HJ/T19-199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1.3.1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令第14号《工商投资领域制止重复建设目录(第一批)》。昆明市环境科学研究所云南昆阳大明磷化工有限公司2×12500kVA黄磷电炉搬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31.3.11《云南省环境保护条例》。1.3.12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05号《云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1.3.13《云南省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试行)》。1.3.14云南省政府令,云政发[1998]23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限制、淘汰、禁止发展的工业产品和技术目录及有关规定的通知》。1.3.15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计价格[2002]125号《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1.4环境保护目标及功能要求1.4.1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及功能要求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为项目东面1km的松林庄村(400人)、东面及东南面2km的栗庙村(800人),在环境功能上属于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区,按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进行保护。1.4.2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及功能要求评价区域地表水体为二街河,在环境功能上属于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水体,按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体进行保护。1.4.3声环境保护目标及功能要求项目周围1km范围内无居民区,评价区域在环境功能上属于声环境质量2类区,按GB3096-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2类标准进行控制。1.5评价标准1.5.1环境标准a.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环境空气执行二级标准。标准值如表1-1。表1-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污染物名称取值时间二级标准浓度限值(mg/标m3)昆明市环境科学研究所云南昆阳大明磷化工有限公司2×12500kVA黄磷电炉搬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4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平均0.10日平均0.15二氧化硫(SO2)年平均0.06日平均0.151小时平均0.50氟化物(F)日平均7(μg/标m3)1小时平均20(μg/标m3)注:PM10一小时平均浓度以日平均浓度的3倍计。b.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五氧化二磷执行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限值。标准值如表1-2。表1-2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污染物名称取值时间最高容许浓度(mg/标m3)五氧化二磷日平均0.05一次(1小时平均)0.15c.GB9137-88《保护农作物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标准值见表1-3。表1-3保护农作物的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污染物作物敏感程度生长季平均浓度日平均浓度任何一次农作物种类二氧化硫敏感作物0.050.150.50冬小麦、大豆、菠菜、青菜、白菜、莴苣、黄瓜、南瓜、马铃薯、苹果、梨中等敏感作物0.080.250.70水稻、玉米、烟草、番茄、茄子、胡萝卜、桃杏、李抗性作物0.120.300.80蚕豆、油菜、向日葵氟化物敏感作物0.150冬小麦、苹果、梨、桃中等敏感作物2.010.0水稻、玉米、大豆、白菜、芥菜、花椰菜抗性作物4.515.0向日葵、茴香、番茄、茄子、辣椒、马铃薯昆明市环境科学研究所云南昆阳大明磷化工有限公司2×12500kVA黄磷电炉搬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5注:二氧化硫浓度单位为mg/m3。氟化物浓度单位为μg/(dm2·d)d.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二街河地表水执行Ⅲ类水体标准。标准值如表1-4。表1-4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项目pH值CODMn(mg/L)NH3-N(mg/L)氟化物(mg/L)DO(mg/L)TP(mg/L)Ⅲ类标准6~961.01.050.2e.GB/T14848-93《地下水质量标准》,评价区域地下水执行Ⅲ类水标准,标准值如表1-5。表1-5地下水质量标准项目pH值总硬度(mg/L)CODMn(mg/L)NH3-N(mg/L)砷(mg/L)氟化物(mg/L)Ⅲ类标准6.5~8.5≤450≤3.0≤0.2≤0.05≤1.0f.GB3096-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区域声环境执行2类标准。标准值如表1-6。表1-6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类别适用区域等效声级[dB(A)]昼间夜间2类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60501.5.2排放标准a.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除烘干机、黄磷电炉、泥磷窑炉以外的废气排放源执行表2新污染源二级标准。标准值如表1-7。表1-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标准类别排放浓度(mg/m3)排放量(kg/h)排气筒高度(m)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周界外浓度最高点(mg/m3)昆明市环境科学研究所云南昆阳大明磷化工有限公司2×12500kVA黄磷电炉搬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6氟化物9.00.10150.02颗粒物1203.5151.0b.GB13271-200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锅炉执行Ⅱ时段二类区标准。标准值如表1-8。表1-8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类别标准烟尘初始浓度≤1800(mg/标m3)烟尘排放浓度≤200(mg/标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900(mg/标m3)林格曼黑度≤1级烟囱高度≥35(m)c.GB9078-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黄磷电炉、烘干机、泥磷炉执行非金属熔化、冶炼炉,非金属加热炉表2、表3、表4二级标准。标准值如表1-9。表1-9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类别标准烟(粉)尘排放浓度≤200(mg/标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850(mg/标m3)氟及其化合物(以F计)≤6(mg/标m3)林格曼黑度≤1级无组织烟(粉)尘最高允许浓度≤5(mg/标m3)d.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外排污水执行表4一级标准。标准值如表1-10。表1-10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标准类别pH值CODCr(mg/L)SS(mg/L)动植物油(mg/L)氨氮(mg/L)氟化物(mg/L)氰化物(mg/L)元素磷(mg/L)磷酸盐(mg/L)昆明市环境科学研究所云南昆阳大明磷化工有限公司2×12500kVA黄磷电炉搬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7一级标准6~9100701015100.50.10.5e.GB1859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执行第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场标准。即为防止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渗滤液的流失,应构筑堤、坝、挡土墙设施;当天然基础层的渗逶系数大于1.0×10-7cm/s时,应采用天然或人工材料构筑防渗层,防渗层的厚度应相当于渗透系数1.0×10-7cm/s和厚度1.5m的粘土层的防渗性能。f.GB12348-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厂界噪声执行Ⅱ类标准。标准值如表1-11。表1-11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类别适用区域等效声级[dB(A)]昼间夜间Ⅱ类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6050g.GB11656-89《黄磷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风速按2~4m/s计。标准值如表1-12。表1-12黄磷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风速(m/s)距离(m)2~48001.6评价级别、范围、因子及重点1.6.1评价级别a.根据本项目的生产规模、污染物排放特点,项目主要排放气态污染物氟化物、五氧化二磷、二氧化硫、颗粒物,其等标排放量最大为PP2O5=8.6×107m3/h。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T2.2-93表2评价级别的规定,本评价环境空气影响评价设定为三级评价。b.地表水环境作影响分析,评价重点为论证生产废水循环回用可行性、可靠性,提出杜绝生产废水非正常排放的措施。昆明市环境科学研究所云南昆阳大明磷化工有限公司2×12500kVA黄磷电炉搬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8c.固体废物处置作影响分析,评价重点为防止固体废物堆存对地下水环境、地表水环境的污染。d.生态环境作影响分析,重点为防止氟化物排放对牲畜、农作物造成影响。e.声环境作影响分析。1.6.2评价范围环境空气影响评价范围以主排放源为中心,主导风上风向1km,下风向2km,侧风向各1.5km,共计9km2。1.6.3评价因子空气环境评价因子为:氟化物、五氧化二磷、二氧化硫、颗粒物。1.6.4评价重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重点内容为:a.项目的废气排放(包括正常排放和非正常排放)对环境空气的影响预测及评价。b.对项目生产废水封闭循环不外排的可行性、可靠性进行评述。提出杜绝生产废水非正常排放的对策、措施。c.对渣场环境影响进行评价。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