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梁谨1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第九章市场管理法经济法梁谨2第二十二章反不正当竞争法经济法梁谨3广东省大中学生法律知识网络竞赛活动主办单位:省依法治省办、省教育厅、省司法厅承办单位:南方新闻网、法制广东网协办单位:私立华联学院法律系参赛方式:登录南方新闻网,法治广东网,点击“广东省大中学生法律知识网络竞赛”专题页面,或者通过手机扫描竞赛网站二维码登陆页面。网站登陆后,需要进行注册。(组委会将负责学生信息保密)①登陆网站;②实名注册;③题目作答。参赛时间:12月1号——12月7号经济法梁谨4评奖方式:在全省参加学生中,由系统从答题正确率在70%以上的学生中,随机抽取产生获奖者。对成绩优秀的参赛学生奖励奖品一等奖5名,奖励平板电脑一台(价值1000元左右)二等奖100名,奖励8GB优质U盘一个(价值50元左右)三等奖500名,奖励30元手机话费经济法梁谨5经济法梁谨6竞争法(CompetitionLaw),在不同国家有不同的名称,美国称为“反托拉斯法”,欧洲称为“竞争法”,日本称为“禁止垄断法”。9.1.19.1.29.1.39.1.4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限制竞争行为不正当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法律责任9.1反不正当竞争法经济法梁谨79.1.1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一、调整对象不正当竞争法,是由国家制定的,为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竞争秩序,制定生产经营活动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调整对象是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经营者违反竞争原则,进行不正当竞争活动所引起的社会关系。何谓经营者?经济法梁谨8132二、立法目的经济法梁谨92诚实信用的原则1自愿平等公平竞争的原则3尊重并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三、市场竞争原则经济法梁谨109.1.2限制竞争行为1、公用企业或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制竞争的行为2、政府及其所属部门限制竞争的行为3、搭售或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的行为4、招标投标者中的串通行为经济法梁谨11不正当竞争行为概念及构成要件概念:经营者违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构成要件:(1)主体要件——经营者及具有特殊地位的非经营者(政府及其所属部门)(2)客观行为要件——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4)客观损害结果——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经济法梁谨121、公用企业或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制竞争的行为(1)行为主体:公用企业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2)客观上实施了限制竞争的行为【书本第123页】(3)主观上故意,以排挤其他的竞争者为目的(4)侵害:竞争对手的公平竞争权消费者对商品的自由选择权经济法梁谨13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1)供电部门:强制用户购买其提供的电表、电线、配电箱、变压器等用电设备而不得购买其他符合国家标准的用电设备;强行向用户收取用电预付款或用电押金;强制用户购买用电保险或搭售不必要的商品;强制向用户收取用电底度费;等等。(2)供水部门: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水泵、阀门、水管等;强制用户购买水表或强行要求用户更换智能水表;强制用户购买不必要的“用水卡”;强制向用户收取用水底度费。等等。(3)供气部门:在提供燃气服务是强制他人购买和使用其提供的燃气灶具或者限定他人只能购买和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燃气灶具,而不得购买和使用其他经营者提供的符合技术要求的同类商品;强制向用户收取用气底度费。等等。经济法梁谨14(4)邮政部门:强制用户接受特快专递服务、礼品服务等;强制搭售明信片、集邮册等消费者不需要的商品;在用户邮寄包裹时,限定用户只能使用其提供的包装物而不得使用其他经营者提供的符合技技术标准要求的包装物;等等。(5)铁路的等公共交通运输部门:强制用户接受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铁路延伸服务,如装卸车服务等;强制用户到其指定的售票点购票并收取费用等。等等。经济法梁谨15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制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1)药草公司:销售名牌香烟时,强行搭售直销品牌香烟;利用与烟草专卖局“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特殊身份,皆用行政权力强制交易等。(2)盐业公司:滥用盐业专营权,强行搭售其他商品等。(3)商业银行:在住房贷款中强制贷款人到其指定的保险公司办理保险;限定贷款人必须购买其指定的开发商的房屋或汽车等商品。(4)有线电视台:强制他人接受其不必要接受的服务或购买必要的商品;利用电视信号载波及发送的独占地位,限定用户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经济法梁谨162、政府及其所属部门限制竞争的行为行为主体——政府及所属部门侵害客体——经营者的利益客观方面——滥用行政权力实施了限制竞争的行为(1)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2)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强制交易的行为(3)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4)限制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地区封锁经济法梁谨17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限制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1)以政府文件、会议纪要、规定等形式,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只能经营、购买、使用本地成产的产品会或者只能接受本地企业、指定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提供的商品和服务。(2)以不正当的或者歧视性的质检、准销证、前置审批、加收费用以及所谓“联合执法”等方式,实行歧视性待遇,抬高外地商品进入本地的“门槛”,阻碍外地商品或者服务进入本地。(3)以拒绝给与行政许可等方式滥用行政权力强制他人购买其指定的商品和服务。经济法梁谨18案例某啤酒是国内知名产品,2000年进入某地市场以来,销量直线上升,使当地一个啤酒品牌的市场占有率迅速下降。当地政府为了保护自己的啤酒市场,责令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对前者的各种卫生指标进行检查。检查后,该局同政府主管领导协商后,认定该啤酒为不合格产品,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了检查结果,使该啤酒在这一地区的销量直线下降。后经上级主管部门对该啤酒进行抽查,结果是所有指标均达到了国家标准。经济法梁谨193、搭售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的行为表现形式(1)违法搭售商品(2)在销售商品时附加不合理条件特征:(1)行为主体是经营者(2)行为人实施行为时,利用的必须是经济上的优势(3)行为违背了交易相对人的意愿(4)行为人所附条件不合理经营者利用其经济优势,违背购买者的意愿,在销售一种商品时,要求购买者购买另一种商品,或者就商品的价格、销售对象、销售地区等进行不合理的限制,以及限制技术受让方在合同技术的基础上进行新技术的研制开发等。经济法梁谨20某工贸公司某工商管理部门电暖器电暖器、插座、熨衣板消费者投诉1、表现形式(1)违法搭售商品(2)在销售商品时附加不合理条件2、特征:(1)行为主体是经营者(2)行为人实施行为时,利用的必须是经济上的优势(3)行为违背了交易相对人的意愿(4)行为人所附条件不合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济法梁谨21经营者利用其经济优势,违背购买者的意愿,在销售一种商品时,要求购买者购买另一种商品,或者就商品的价格、销售对象、销售地区等进行不合理的限制,以及限制技术受让方在合同技术的基础上进行新技术的研制开发等。(微软搭售案欧盟指控微软IE浏览器不正当竞争.mp4)经济法梁谨224、招标投标中的串通行为表现形式:(1)串通投标,抬高标价或者压低标价。(2)投标者和招标者相互勾结,以排挤竞争对手的公平竞争。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投标法》表现形式:1、投标者串通投标,抬高标价或者压低标价——《关于禁止串通招标投标行为的暂行规定》第3条2、投标者和招标者相互勾结,以排挤竞争对手的公平竞争——《关于禁止串通招标投标行为的暂行规定》第4条视频:行业人士围标成招投标采购潜规则.mp4经济法梁谨23投标者串通投标案某高校E单位招标建设计算机系统工程,预算投资500万元。D单位C单位B单位A单位600万元经济法梁谨24某建筑公司串标案某市市政府某建筑公司准备兴建连接本市两河岸交通的大桥,采用招标形式职员同学关系项目负责人张某李某经济法梁谨259.1.3不正当竞争行为一、欺骗性混淆行为二、商业贿赂行为三、虚假宣传行为四、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五、低于成本价销售的行为六、有奖销售中的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七、商业诽谤行为经济法梁谨26一、欺骗性混淆行为经营者对其所销售的商品和提供的服务采用假冒或模仿之类不正当手段,导致或足以导致消费者误认的行为。(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侵犯商标权)(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侵犯知名产品的特有权)(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名称混同)(四)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虚假表示)经济法梁谨27(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商品、同一种服务或类似商品、类似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相近似的商标;2、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3、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等。案例(开心网正式起诉千橡集团不正当竞争.flv)经济法梁谨28经营者对其所销售的商品和提供的服务采用假冒或模仿之类不正当手段,导致或足以导致消费者误认的行为。丑粮液和大白免.1、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2、侵犯知名商品特有权3、名称混同4、虚假表示经济法梁谨29(二)假冒知名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的行为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1)为知名商品(2)被仿冒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为知名商品所特有(3)经营者的手段必须是擅自做相同或者近似的使用。(4)经营者行为能上能引起购买者误认,“造成和他人知名商品相混淆”知名商品经济法梁谨30甲酒厂生产的“太岁康”高梁酒,在本省市场上颇有名气。以后,乙酒厂推出“状元乐”高梁酒,其酒瓶开头和瓶贴标签的图样、色彩与“太岁康”几近一致,但使用的注册商标、商品名称以及厂名厂址均不同。对此,下列表述中哪一个是正确的?A因注册商标、商品名称以及厂名厂址均不相同,乙厂对甲厂不构成侵权B“太岁康”商标不属省内知名,其标识又未获得专利,甲厂不能起诉乙厂侵权C两种商品装璜外观近似,足以造成购买者发生误认,故乙厂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D两种商品装璜虽然外观近似,但常喝“太岁康”的人仔细辨认可以加以区别,故乙厂的行为不受法律禁止经济法梁谨31(1)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姓名,引人误以为是他人的产品。(2)名称混同构成要件:(A)被冒用的对象是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B)未经许可;(C)导致人们对商品或服务来源误认后果(不要求实际后果)三、假冒他人企业名称或者姓名的行为经济法梁谨32经济法梁谨33海豚出版社侵犯《读者》杂志案《读者》杂志社海豚出版社甘肃省新闻出版局《读者》杂志在全国非常畅销。要求查处国家外文局所属单位。出版《读者精华本》,采用《读者》名称,内容设计、封面的样式和风格也与《读者》杂志相同。交涉经济法梁谨34近日,大连市民张女士陪母亲到医院检查身体,等候中有人塞给她一本小册子,乍一看封面张女士以为是《读者》的副刊,待她仔细翻看后才恍然,原来里面宣传的都是某一种抗癌药物。经济法梁谨35傍名牌2001年6月,先后28次访问中国的法国著名服装设计师皮尔·卡丹先生出席了南京国际服装节。在展厅里,一个高达2米的“意大利皮尔·卡丹(香港)国际有限公司”的广告牌赫然而立。卡丹先生摊开双手,一副困惑和吃惊的样子:“我没有这个公司!”经济法梁谨36傍名牌新招奇招宁波胡某以“香港(红双喜)集团有限公司”的名义先后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了“香喜”、“喜港”两个商标,其中“香”字和“港”字字体、字型一样,两个“喜”字字体、字型一样,这两个商标一拿到商标注册证后,又将其合并一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