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乡复核报告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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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永济市虞乡农场土地整理项目工程复核报告运城市正方测绘有限公司运城市普林设计有限公司2015年8月26日2永济市虞乡农场土地整理项目工程复核报告项目负责人:吴根随报告编写:刘水吉刘志文报告审查:倪红举单位负责人:张崇山王猛运城市正方测绘有限公司运城市普林设计有限公司2015年8月26日3根据《山西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山西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山西省耕地开发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及《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财综【2011】128号)、运城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运城市国土资源局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复核实施意见》的通知(运国土资发【2014】63号)的相关规定。运城市正方测绘有限公司联同运城市普林设计有限公司组织相关业务人员对永济市虞乡农场土地整理项目进行了工程复核。通过对项目内业资料的查验和统计,实物工程数量、质量的全面查看和抽查,以及对项目区位置、新增耕地面积、线性工程的测量,现已完成该项目的工程复核工作。具体情况如下:一、工程概况(一)项目批复立项情况2011年12月9日,山西省国土资源厅以晋国土资函(2011)921号下达了立项文件;2013年10月25日,永济市虞乡农场土地整理项目设计评审专家组通过了该项目的初步设计报告和预算报告,山西省国土资源厅以晋国土资办函(2013)424号下达了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和预算报告评审意见的通知;山西省财政厅于2013年12月28日下达资金批复文件(晋财建二【2013】259号)。(二)项目基本情况4永济市虞乡农场基本农田整理项目区位于永济市虞乡农场。地处东经110°32′37″-110°38′23″,北纬34°53′43″-34°54′60″之间(四至坐标范围:北至X4422776.3,Y38444126.69;南至X4419003.46,Y38444168.90;西至X4422568.89,Y38443464.25;东至X4419213.73,Y38446174.59)。项目区农用地全部为虞乡农场所有,由农场职工和外来承包户承包使用。本次初步设计对项目区范围和建设规模均不作大的调整,新增耕地面积依据设计后重新计算各类用地面积得到。确定项目界限范围内土地开发整理的建设规模为1003.3153hm²。项目区整理完成后新增耕地为31.5900hm²,新增耕地占总建设规模的3.15%,整理后的耕地面积为891.0002hm²。项目区土地资源丰富,交通便利,但水利配套设施缺乏,农业生产受到限制,农作物产出较低,农业优势发挥不明显,农民增收缓慢,通过土地平整、田块规划、水利设施配套、布置田间道路、防护林后,形成田成方、路成网、林成行的高标准农田,不仅能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率,促进农业机械化、水利化进程,而且可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业生态环境,提高土地的产出率和收益率。对引进和采用农业新技术,转变传统种植观念,运用现代管理方法,进行产业化规模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项目完成后,项目区土地利用率、投入产出比大幅提高,耕地质量明显改善,有5利于产业化、规模化经营。对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社会稳定,加快当地农民脱贫致富起到积极作用。本项目为省级投资土地整理项目。初步设计投资1664.39万元,实际完成投资1664.39万元,平均每公顷投资1.66万元。(三)项目工程设计的主要建设内容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分为4大类: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土地平整工程包括:对项目区有荒草地区域进行平整,土地平整土方量1.29万m³。灌溉与排水工程:配套机井10眼,更新机井6眼,新建机井泵房6座,修缮机井泵房25座,每井配备2套喷灌铝管,喷点数共930个,新建控制阀井31座。新设过路涵20座(其中Ф1000mm涵管5座,Ф1200mm涵管15座)。移动喷灌管采取开一备一的方式,项目区总需62组。修复排碱沟共64条,共45.02km,清淤土方16.27万m3,新建排涝泵站5座,另在排涝泵站-4配套节制闸1座,共布设干支管总长32.88km,出水口723座。田间道路工程:修复田间道(4m)共36条,总长24.90km。修复水泥路(5m)2条,总长5.04km。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共栽植国槐15682株。(四)项目招投标情况按照《山西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要6求,项目承担单位委托山西省众恒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勘测和设计单位进行了公开招标,确定山西元图测绘有限公司为测量单位,太原赛博能金土科技咨询有限公司为设计单位。投资预算下达后,在永济市建设项目招投标执法检查领导组的的监督下,由运城市衡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项目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了公开招标,确定了18家项目施工单位和1家监理单位,分别是:第一标段:永济市建筑工程公司;第二标段:永济电气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第三标段:河津市小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四标段:永济建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五标段:运城市东立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第六标段:山西通化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第七标段:西安市临潼区方圆地下水钻井队;第八标段:永济市祥龙凿井队;第九标段:永济市地下水资源开发中心;第十标段:永济市诚谐机电有限公司;第十一标段:新绛县隆盛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第十二标段:运城市聚鹏水利工程有限公司;第十三标段:山西北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十四标段:运城市东立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第十五标段:永济市建筑工程公司;第十六标段:运城市凯利鑫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第十七标段:山西万荣中鑫建筑有限公司;第十八标段:河津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监理单位:山西万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五)制度建立落实及项目实施情况项目承担单位建立了项目法人制、公告制、招投制、合同制、监理制、审计制六项制度。各项制度贯穿于项目实施7全过程,项目实施较为规范。同时,依据项目预算投资批复计划,项目承担单位组织设计、监理等单位对项目工程各项内容及投资进行了审核、确定及设计技术交底工作,对项目设计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为项目的实施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根据《永济市虞乡农场土地整理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和土地开发整理设计规范、标准要求,完成了工程建设内容。本工程于2014年3月开工至2015年6月竣工,所完工程的单项、单位、分部、单元工程质量经项目承担单位、监理单位综合评定为合格工程。实际完成任务如下:一、土地平整工程:土地平整土方量1.29万m³。二、灌溉与排水工程:更新机井6眼,新建机井泵房6座,架设高压线0.163km,低压线0.034km,原有机井更新潜水泵12套,修缮机井泵房25座;布设干支管36.193km,出水口752座,新建控制阀井31座,配套移动喷灌62组;修复排碱沟67条,共45.022km,修建过路涵31座(其中Ф1000mm涵管7座,Ф1200mm涵管24座),截水池2座,配备移动式柴油机潜水泵2台,新建排涝泵站6座,配备潜水泵7套,真空泵7套,变压器5台,架设高压线1.395km,低压线0.167km。三、田间道路工程:修复田间道42条,总长26.205km;修复水泥路(5m)两条,总长5.04km。8四、农田防护与生态坏境保持工程:共栽植国槐15682株。工程完成投资1664.39万元,建设规模1003.3153公顷,新增耕地31.59公顷,新增率达3.15%。(六)项目实施调整情况永济市虞乡农场土地整理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结合实际施工情况,本着“建设规模不减少、新增耕地不减少、设计标准不降低”的原则,对部分工程内容进行了细部优化,对设计漏项部分进行了增补,具体优化、增加调整内容为:一是追加将新建井房面积由12.5㎡增大为20.4㎡,;二是追加将对修缮井房门窗更新,屋顶进行SBS防水处理;三是根据抽水适合和农场多年经验,将水泵型号由250QJ63-200型变更为250QJ63-160型;四是对虞乡农场6#和30#机井严重老化的水泵进行更新配套;五是对7、8号路部分路基进行土方整修,涵洞12西侧土路(35cm)和田块20南侧土路(15cm)进行砂石硬化;六是对修复水泥路两旁追加土方拉运和整修保护;七是5、10号机井老化、漏水严重,对这两处机井PVC管道进行重新铺设;八是针对泵站设计中漏项的水泵基础、管线镇墩、水泵线路进行了增加;九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增加排涝泵站1座、增加了过路桥涵11座、截水池2座、移动式潜水泵2台;十是原项目设计喷灌材料与农场目前使用的半移动式喷灌不符,对各部分材料数量进行了重新优化配备;十一是项目区道路建成后路两边的边沟不方9便农民进地耕作,对部分路段增加了进地桥涵;十二是优化了输电线路布置。上述对部分工程内容进行细部调整和优化及增加的原因,是为了在原设计科学合理的基础上,更加符合当地实际,符合农民群众的需求,使项目的设计更贴近实际,进一步提高工程内容的实用性和美观度,让农民群众最大限度受益。在变更调整前由虞乡农场和施工单位提出申请,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承担单位、项目领导组等多方商讨拟定方案,并出具会议纪要,签字盖章进行了书面认可。二、工程复核的组织实施按照《山西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的要求,2015年8月13日我们联合工程复核组组织的相关工作人员对该项目的复核工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复核工作内容、方法和技术路线,并确定该项目工程复核的工作计划。其工作内容如下:(一)工作进度2015年8月16日至2015年8月20日对该项目的工程进行现场清点丈量;2015年8月15日至2015年8月19日对项目区进行测量核实;2015年8月21日至2015年8月25日进行内业资料查验并编制该项目工程复核报告。(二)参加人员该项目复核人员均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10员,项目由运城市正方测绘有限公司经理王猛同志和运城市普林设计有限公司经理张崇山同志(教授级高工)负责,作业人员由5名专业测量技术人员和4名注册监理工程师组成。(三)投入设备GPS—RTK、电脑、打印机、照相机、绘图仪、钢尺、越野车等。(四)复核的原则及依据1、原则(1)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则、土地开发整理规则的要求;(2)工程技术可行,经济合理;(3)符合项目区水土资源的特点,因地制宜对田、水、路等进行合理布局;在确定施工标准时,既要考虑高效农业,生态农业匹配的各项工程规则标准,同时结合当地的劳作习惯和项目投资控制进度;(4)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明显;(5)水利设施管理运行方便;(6)符合项目可持续利用和农业生产可持续发展方向。2、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11(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保护法》;(6)《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整治权属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99号);(7)《关于加强全省土地开发整理的若干意见》(晋国土资发【2005】33号);(8)《山西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晋国土资发【2012】25号);(9)《运城国土资源局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复核实施意见》(运国土资办发【2014】63号)(10)《永济市虞乡农场土地整理项目初步设计报告》;(11)《土地整治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TD/T1041-2013);(12)《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13);(13)《农田低压管道输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GB/T20203-2006);(14)《水土保持综合管理技术规范》(GB/T16453-2008);(15)《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报告》(GB50288-99);(16)《道路工程制图标准》(GB50162-92);(17)《防洪标准》(GB/T50201-94);12(18)《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T50286-98);(19)《水工挡土墙设计规范》(SL379-2007);(五)采取的技术手段、方法及路线1、项目复核时,对项目区内有控制点的需采用原有控制点;现场无法找到原控制点,复核时选定一个参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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