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人类不平等的基础与起源》读书感想本书是卢梭1753年应法国第戎科学院的征文所撰写的,出版于1755年本书中,卢梭一反同时代哲学家的乐观人士,将人类历史的发展过程视作进步与退化的矛盾统一体。他通过回顾人类从自然状态向社会状态过渡的历史进程,提出人类的进步同时也是人类的堕落史,是人类的进步导致并且加剧了人类的不公平,并认为私有制的确立,是造成人类不公平及其后果的关键环节。书中,最引人思考,也最能体现作者对人类发展持有矛盾的观点的一句话是“谁听说过一个自由的野蛮人抱怨生活想要自杀?”带着这个令人深思的问题,我按照作者的论述思路来展开我的读书报告。作者认为人类存在着两种不平等:一种是自然的或生理上的不平等,这是由自然造成的,包括年龄、健康状况、体力以及心理或者精神素质的差别;另一种是伦理或者政治上的不平等,它取决于一种协约,这种协约是由人们的同意确立的,而这种协约是由某些人专门享受而且往往有损于他人的各种特权组成的。(比如比他人更富有、更高贵、有权势等等),而在论述中,作者认为只有后者才是真正的不公平。为了论证自己的观点,卢梭从描述自然人的生存状态开始,这些对自然人及其生存状态的描述最终目的为了证明自然人之间是孤立的、没有不公平而言。具体论证从以下几个角度展开:首先是对人的自然状态谈起,作者假定人的自然状态(也就是所谓的野蛮人)或者说处于萌芽状态下的人便是使用双脚直立行走的(限于当时的解剖学、考古学的研究水平),人在速度、力量、敏捷等方面虽然逊色于某些动物,但是人的身体构造非常合理,并且通过生存的锻炼可以维持生存。同时,原始人通过长时间单独分散于野兽之间并经常与之较量,能够知觉的对各种动物做出搏斗或者逃跑的反应,猛兽不是人的威胁,人更可怕的敌人是天生虚弱、晚年衰老以及疾病。因为人类的母亲比其他动物更善于保护幼儿、人的晚年期于整个寿命相比并不比其他动物长,而这也不是人所害怕的。另外一个威胁时疾病,野蛮人如其他野生动物一样,很少生病或者即使生病也可以很容易治愈。作者认为人的许多疾病是由于人的发展而产生的,如富人饮酒作乐、穷人吃食肮脏的东西、过渡饮酒等等都是疾病产生的原因。(作者在书中的第一部分区探讨原始人的这种生存方式也就证明了人在最初始的状态从生理上与其他野生动物是没有本质上的区别的)。与其他动物不同的是人,在大自然中,其他动物只能被动地服从大自然的分配,而人自认为有服从或者不服从的理由,卢梭将之称为“自我完善化能力”,而这种能力是可以借助环境开发人的其他能力,“人的这种特殊而且几乎无限的能力成为了人的一切不幸的根源。”以上部分论述的目的是为了证明自然状态下的人具有独立生存的能力。接着,作者探讨了人类语言的起源问题,带着这样一个疑问“语言的创始者中是否已经建立了一个社会?”来进行分析,以自然状态下无法形成语言来作为自然人是独立生存的佐证。他认为既然自然人可以独立生存,那么它与其他同类的相遇只是偶然现象,在极为短暂的时间是不会产生语言的。即便有一丁点所谓的语言,因为自然人漂泊不定,语言也变化无常,任何习语不会稳定下来。只有当母性自然人哺育幼儿是可能会产生所谓的语言,但当幼年自然人有独立生存能力之后,便会和其母亲分离,也只有在很偶然的时候才相遇,即便相遇也不会认识,之前产生的语言也忘却了。作者以这种语言在独立状态下不可产生的可能性来证明这种自然人在独立状态下生存的可能性。当然,现在看来,卢梭没有解释清楚语言的起源问题,他没有借助当时所认为的“借助神的帮助产生”的观点,只是让这个问题悬而不解。在所谓的伦理方面,自然人既没有恶,也没有善,因为他们不知道什么是善;组织他们作恶的既不是人的智力的开发,也不是法律的约束,是感情的平静和度邪恶的无知。因为在自然状态下,自然人非常少的需求可以随手可得,无法想象一个强壮的自然人会依赖于一个软弱的自然人而生存。因此,作者用这样一段话来描述自然人的生存状态:野蛮人在丛林中漂泊游荡,没有技艺,没有语言,没有栖所,与人无争也不与人交际,既不需要别人帮助,也无害人之念,甚至可能从未能够对人进行辨认。他们没有感情,并且自给自足,指具有与其状态相应的意识和智力。他的悟性也只是发展到了有点自负的程度。如果偶然有所发现,他也不可能与别人交流感想,因为他连自己的孩子也不认识。即使有所发明,那也将与其发明者一同消亡。没有教育,没有进步。一代一代毫无进展地繁衍下去。每个时代的出发点都是相同,那混沌出来的蒙昧时代不知过了多少世纪,人力已经老了,而个人依旧是个稚童。所以说,在自然状态下,人的差异是很少的,许多自认为是自然的差异,不过是社会中人所采取的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的产物。即便原始人存在着现代人所认为的差异,在那种独立生存的时代也是没用的,没有爱情的地方,美丽又什么用呢?不会说话的人聪明又什么用呢?不和人打交道有计谋有什么用呢?那么什么是人类不公平的起源和基础呢?人类的进步同时也是人类的堕落史,是人类的进步导致并且加剧了人类的不公平,并认为私有制的确立,是造成人类不公平及其后果的关键环节。人的第一个意识是他的存在意识。他首要关心的事情是自我保护。在自然状态下,人过着纯感觉的动作般的生活,不利用大自然赋予的那种“自我完善能力”,但是慢慢变遇到困难,学会克服它们,如利用石头、树枝与其他动物搏斗。慢慢地不知不觉地人学会了关注、比较,如强弱、大小、勇敢等,只是这种意识是朦胧的不可表达的。并且学会了偶然和同类共同合作捕捉猎物等等。最初的一些进步,使得人在其他方面的进步速度逐渐加快,本领越来越完善,知道有一天不再栖息在山林、山洞,有了固定的茅棚。卢梭认为这是人类第一次变革,这确定了家庭,产生了私有财产。在这种状态下,生活所需比自然状态下更多,许多新工具被发明。人类享受着其祖先没有享受的舒适条件,也给自己套上了未曾预料的枷锁,因为这些条件没过多久就变为必须品,拥有时赶不到快乐,没后时让人感到不幸。这种定居慢慢使得同一生活方式的人聚拢在一起。人与人之间相互联系逐渐增多,慢慢产生比较,感情,也因此相互评价,产生尊重等等。处于这种比较,开始产生自尊,并开始为侵犯进行惩罚。同时在这种交往中,从这种需要别人帮助之日起,人们感觉到一个人拥有两个人的必需品时会更好,财产就产生了,劳动变得必不可少。慢慢产生了农业,而土地的耕种导致土地的分配,在农业发展过程中这种强壮,技术熟练,头脑灵活的人得到更多的收获,人与人自然地不平等随着措施的不平等慢慢显现出来。这个时候人的能力得到巨大开发,记忆力、想象力、推理能力等等都得到充足发展。人的地位逐渐以他的财富数量、智力、力量、美貌等联系在一起,同时也产生了嫉妒心。人同时为了自己的利益也不得不服从他人,服从同类。人们一方面相互竞争,一方面是利益冲突,这种豆带有损人利己的欲望都是最初的私有制产生的后果,都是新的不公平的产物。这种不公平的加剧加上穷人和富人不同的性格产生了强盗、奴役、支配等等。人变得逐渐贪婪,巧取豪夺、盗窃抢劫越来越严重,进入可怕的战争状态。人类不得不考虑这种境地,尤其是富人,不但有丧命的危险而且还有丧失财产的危险。他们为了保护私有财产变开始于穷人通过契约来组建联盟保障每个人都拥有自己的东西,人人尽相同的义务,共同击退共同的敌人。人人只看到这种制度的好处,也不得不为了这种自由争先恐后地接受这种制度镣铐。卢梭认为这是法律和社会的起源,它给穷人戴上了镣铐却保障了富人的财富,为私有制和不平等确立了法律。这种联盟的法律在慢慢的越来越完善,但是人们也越来越发现越来越多的惩罚每次都要所有人来共同决定变得越来越不可能。于是选择选择行政官并代理人民来做这些决定非常有必要,于是人们开始根据能力、道德、信誉、财富等等标准来选择行政官并通过法律来规定他的权威和义务。由于选举待来了很多麻烦,如阴谋诡计,党派纷争等导致内战频发,人类慢慢进入以前的无政府状态的边缘。权贵们利用这种局面使得职位世袭化。而人们也习惯于从属地位,习惯于过安宁的生活,不再反抗,任凭他人奴役,世袭首领们也习惯于把自己当做国家的主人,习惯于奴役他人。我们观察到的人类的不平等在这个变革中逐渐发展。这个进程分为三个阶段:法律和财产所有权确立阶段;行政官职设立阶段和合法权利向专制权力转变阶段。行政官为了篡夺非法权利,不得不收养亲信,而怀有野心的人也愿意接受这种奴役和摆布,以便他们可以随意支配别人。这种过程中阶级、财富等等各种不公平全部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