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爱护身体-切忌酗酒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校园警钟大学生安全教育第五章爱护身体切忌酗酒●“那里酗酒成风,那里就无法无天。”--------毕达哥拉斯●“真正的信仰是建立在岩石上的,而其他的一切都颠簸在时间的波浪上。”--------弗·培根●“败坏德行的行为有许多,而酗酒必定败德。”--------现代谚语●“一餐喝一斤,一生剩半生。一天喝一斤,一生少十春。”--------现代谚语●“征服世界,并不伟大,一个人能征服自己,才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人。”--------现代谚语案例一大学生酗酒意外死亡2009年1月3日凌晨6点零3分,贵州某高校学生陈某,因1月2日晚与原高中两位同学在煤矿村吃饭,饮酒过量(三人喝了两瓶一斤装二锅头)猝死在某出租房内.案例二酗酒滋事害人害己2006年3月30日晚8点多,江西某高校学生司某、杨某、吴某、刘某等人,在下晚自习后到宿舍喝酒,喝了两瓶白酒和十几瓶啤酒,一直到晚上11点20分左右。他们借着酒劲,在宿舍走廊里耍酒疯,大肆喧哗,吵闹声很大,使同学无法正常休息。就在这时,某班班主任毛老师查房,发现他们在大声喧哗,便及时上前制止。他们不但不听,反而辱骂和殴打毛老师,并叫毛老师不要多管闲事。此时,毛老师的两个学生高某、张某看到毛老师被打就冲上去保护他,两伙人便打了起来,形成群殴群斗的局面。学校保护处接到报告后立即赶到现场,及时控制了局面,制止了事态的发展。在此次事件中司某等人负主要责任,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例三大学生酗酒打架被判刑贵州某高校三名在校大学生张某、杨某、林某、在校外的餐馆参加朋友生日聚会,聚会结束后,在回校的路上与同校的大学生顾某发生言语冲突,双方发生争执,互相斗殴,后顾某被打死。经公安机关查明,张某、杨某、林某与顾某当日均饮酒过量,酗酒后情绪激动,自控力变差。因为张某路过顾某身边不小心碰到顾某,顾某觉得对方是在挑衅,于是发生争执,最后互相斗殴,张某、杨某、林某三人共同殴打顾某一人,在斗殴中顾某不幸身亡。法院审理认为,张某、杨某、林某因喝酒与他人发生争执争吵,用拳脚将顾某殴打致死,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大学生酗酒的危害①严重影响身体健康②破坏校园秩序③荒废学业④酒后滋事触犯法律在饮酒问题上应该纠正的糊涂观念和错误做法①“今朝有酒今朝醉”,“借酒浇愁愁更愁”②片面理解“酒逢知己千杯少”③错误地认为“男子汉天生应当会喝酒”④为达到预定目的而特地设酒摆宴⑤逢场作戏,为“助兴”而既席端杯,或者处于好奇而涉足⑥硬着头皮充好汉酗酒悲剧给大学生的启示①加强自身修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②加强自我约束,树立法律意识何谓“酗酒”饮酒超出适量饮酒或一般社交性饮酒的标准。重度饮酒往往根据超出一定的日饮酒量(如每天3标准杯)或每次饮酒量(如一次5标准杯,每周至少一次)加以确定。酗酒涵盖了“酒精滥用”及“酒精依赖”。一般而言,如果一个人过度使用酒精而无法自我节制,导致认知上、行为上、身体上、社会功能或人际关系上的障碍或损伤,且明知故犯,无法克制,就达到“酒精滥用”的程度。若进一步恶化,把饮酒看成比任何其他事都重要,必须花许多时间或精力去喝酒或戒酒,或必须喝酒才感到舒服(心理依赖),或必须增加酒精摄取才能达到预期效果(耐受性),或产生酒精戒断综合症,就达到“酒精依赖”的程度。酒精依赖症酒精依赖症(慢性酒精中毒)是长期过量饮酒引起的中枢神经系统严重中毒,表现为对酒的渴求和经常需要饮酒的强迫性体验,停止饮酒后常感心中难受、坐立不安,或出现肢体震颤、恶心、呕吐、出汗等戒断症状,恢复饮酒则这类症状迅速消失。由于长期饮酒,多数合并躯体损害,以心、肝、神经系统为明显,最常见的是肝硬化,周围神经病变和癫痫性发作,有的则形成酒精中毒性精神障碍及酒精中毒性脑病,临床特征表现:①饮酒至上②如停止饮酒或血内酒精浓度降低到一定水平以下时便出现戒断症状③对酒精产生耐受性,酒量越来越大④人格改变,工作不负责任,家庭关系恶化,道德败坏酒精中毒①慢性中毒时,对消化系统可引起:各类胃炎、胃及十二指肠溃疡,胃出血。酒精中毒型肝炎、酒精肝、脂肪肝、肝硬化、肝腹水等②还可能增高咽喉、食道、口腔、肝及胰腺的发病率③对神经系统的影响a)可引起小脑变性b)震颤c)周缘神经疾病d)脑血管病e)癫痫f)容易出现深层感觉障碍和肌肉萎缩④慢性酒精中毒会引发精神障碍a)情绪障碍b)酒精中毒性幻觉症c)科萨可夫综合症(遗忘综合症)d)震颤谵妄e)酒精中毒性痴呆f)酒精中毒性人格衰退自测方法(1)轻度依赖①每日饮酒量白酒〈250ml,啤酒少于4瓶②饮酒史在5年以内,加重史在1年以内③每日饮酒次数增多,酒量增大④酒后情绪激动⑤对酒精的耐受力增强⑥因为饮酒与家人争吵⑦因为饮酒耽误正常工作(2)中度依赖①每日饮酒量250ml白酒500ml②饮酒史在5年至10年之间,加重史在1年至2年间③酒量减少,但是每天必喝④每日必饮成为生活中最重要的事情⑤有偷酒藏酒行为⑥一旦不饮,即感到身体不适⑦身体偏瘦,有肠胃不适等反应(3)重度依赖①每日饮酒量500ml②饮酒史在10年以上,加重史在2年以上③每日早晨起来必空腹喝酒④每日必饮,每饮必醉,酒后不饮食,身体虚弱⑤有手抖、出虚汗、失眠等症状,走路呈斜线或S形⑥已住院多次获强制戒酒均无效⑦因饮酒已出现胃出血、小脑萎缩、脂肪肝、肝硬化、酒精肝、股骨头坏死等并发症⑧已出现人格多疑,脾气改变,对家庭无责任感⑨对任何事情失去兴趣,不愿与他人交往⑩记忆力减退,耳鸣,高血压11有幻视、幻听、幻觉等精神障碍12平时不饮,但一旦饮酒就连续几天大剂量饮酒,直到身体抵受不住为止,间隔半月、一月或更长时间在反复13因为长期大量饮酒,已经出现抑郁症、焦虑症、狂躁症等精神障碍14戒酒综合征明显:一旦不饮酒,就出现呕吐、抽搐、震颤(手,面部,舌)、谵妄等症状,饮酒后有缓解避免饮酒成性的方法①一定要先吃一部分食物在饮酒,同时做到少量及慢慢饮②在每次喝酒时,一定要多饮水,醒后再补充部分水③平时爱喝酒的人,一定要多服用复合维生素④多吃一些氨基酸药物⑤饮食要均衡⑥清楚认识到大量饮酒对身体的严重危害⑦社会舆论干预和强制的行政手段,对戒酒有绝对效果,但应提倡主动戒酒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五条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第13号令)第四十二条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自觉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创造文明、整洁、优美、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学生不得有酗酒、打架斗殴、赌博、吸毒,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不得参与非法传销和进行邪教、封建迷信活动;不得从事或者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的活动。

1 / 23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