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1)目录一、职业病防治法修正案出台背景二、职业病防治法(一)修改职业病防治法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总体思路目前我国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形势总体比较严峻;与职业病相关的事件时有发生,在社会上产生了不好的影响,个别的还演变成了群体性事件。一、职业病防治法修正案出台背景一、职业病防治法修正案出台背景这些事件暴露出部分用人单位不履行法定的职业病预防义务,职业病诊断难,职业病待遇、主要是“老工伤”待遇落实难等问题还比较突出。一、职业病防治法修正案出台背景关于用人单位不履行职业病预防义务问题,主要是由于法律执行不严格和不到位,应当通过加大执法力度、严格依法监管加以解决;同时,监管体制不顺也是原因之一。中国职业卫生概况13亿人口,7.75亿劳动力,多为蓝领,相当一部分(约2亿人)接触职业危害。经济改革与转型,EHS(环境、健康、安全)面临机遇与挑战。过高职业病/工伤发病率已引起政府和专业人士严重关注。中国职业卫生概况2010年全国职业病报告情况根据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包括西藏)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职业病报告:2010年新发职业病27240例。其中尘肺病23812例,急性职业中毒617例,慢性职业中毒1417例,其他职业病1394例。从行业分布看,煤炭、铁道和有色金属行业报告职业病病例数分别为13968例、2575例和2258例,共占全国报告职业病例数的69.02%。中国职业卫生概况自上世纪50年代以来,全国累计报告职业病749970例,其中累计报告尘肺病676541例,死亡149110例,现患527431例;累计报告职业中毒47079,其中急性职业中毒24011,慢性职业中毒23068例。(一)尘肺病:2010年共报告尘肺病新病例23812例,死亡病例679例。23812例尘肺病新病例中,94.21%的病例为煤工尘肺和矽肺,分别为12564例和9870例;57.75%的病例分布在煤炭行业。目前尘肺病仍是我国最严重的职业病,2010年,报告尘肺病例数占职业病报告总例数的87.42%;尘肺病发病工龄有缩短的趋势;超过半数的病例分布在中、小型企业。中国职业卫生概况(二)职业中毒:2010年共报告各类急性职业中毒事故301起,中毒617例,死亡28例,病死率为4.54%。其中,重大职业中毒事故19起,中毒215例,死亡28例,病死率13.02%。报告急性职业中毒起数最多的为化工行业,占21.59%;急性职业中毒人数最多的为煤炭行业;引起急性职业中毒的化学物质涉及30余种,居首位的为一氧化碳,共发生78起175人中毒;病死率最高的为硫化氢中毒,47人中毒,死亡8人。中国职业卫生概况2010年共报告慢性职业中毒1417例。引起慢性职业中毒人数排在前3位的化学物质分别是铅及其化合物、苯、砷及其化合物,分别为499例(占35.22%)、272例(占19.20%)和157例(占11.08%)。主要分布在轻工、冶金和电子等行业。(三)职业性肿瘤。2010年共报告职业性肿瘤80例。其中苯所致白血病49例,焦炉工人肺癌18例、石棉所致肺癌和间皮瘤共10例、联苯胺所致膀胱癌1例、砷所致肺癌和皮肤癌1例、铬酸盐制造业工人肺癌1例。现阶段职业病的特点职业病处在高发期:全国累计报告职业病75万例,其中死亡15万例;2009年全国尘肺病1.8万例;2010年2.7万例,比上年增加50%。职业病处在矛盾凸显期:群发性职业病危害事件时有发生:安徽省无为县昆山乡小煤窑186名农民工患尘肺病事件;云南省水富县返乡农民工30余人患矽肺病死亡事件。尘肺病职业病危害事件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张海超是河南新密市刘寨镇老寨村村民,2004年6月,他到新密曲梁乡的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上班,先后从事过杂工、破碎、开压力机等有害工种。张海超2009年开胸验肺事件他叫张海超,他之所以这么做是为了推翻当地职业病防治所为其作出的“肺结核”的诊断。张海超说:“我这是一个人在战斗!”而在中国,受职业病危害的职工有2亿人。看完本专题,也许你能理解张海超为何有此惊世之举。典型案例7月28日,新密市卫生局、职防所等领导撤职、调查,诊断医师撤销诊断医师资格。新密市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有关领导受到处理。企业25万元的处罚。尘肺病:进行性不可逆性,可预防性疾病!2001年底,温岭市陆续发生接触和使用鞋用粘胶剂的作业工人慢性苯中毒和疑似苯中毒事件。导致28人苯中毒,其中4人死亡慢性职业中毒-苯中毒蓄电池企业-铅中毒职业病危害事件深圳“湖南孔洞施工农民工集体患尘肺病事件”:湖南张家界耒阳县100多名来到深圳各大建筑工地从事孔洞爆破工作。目前,陆续共有18人拿到职业病诊断报告,5人确诊为矽肺三期,16人已做劳动能力鉴定,按照相关规定,他们分别可获得3万-28万元不等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职业病危害事件甘肃省古浪县“挖金农民工矽肺死亡事件”:1984年—1991年共有408人农民工赴酒泉市金矿企业务工,经体检124人患矽肺病(Ⅰ期33人、Ⅱ期57人、Ⅲ期34人)。职业病危害事件“福建仙游县矽肺事件”:据对18个曾在东湖村务工的贵州籍农民工死亡案例进行调查,其中9人被确诊为矽肺病患者,1人为典型矽肺并发症状。对从东湖村务工返乡的89名贵州籍农民工进行身体检查,其中46人确诊患矽肺病。对东湖村现有的201名外来农民工进行身体检查,发现14人患矽肺病。职业病危害事件云南水富县向家坝镇返乡农民工群发矽肺病事件:2003年起,该镇先后77名农民工到安徽石英干粉厂务工,返乡后陆续有12人死亡,有关专家对63名返乡农民工进行职业病诊断,被诊断为矽肺的30人。广西马山县返乡农民工矽肺病事件:1985年—1991年共有1001名农民工赴海南金矿打工,在已进行矽肺病体检的600人中,确定矽肺病患者225人近年已死亡14人,其中大部分已基本丧失劳动能力。职业病危害现状•生产单位缺乏防护设施;对操作人员接触有害物质危害性知识培训教育不到位-—---操作人员自我保护意识差—个体防护用品质量差,也不佩戴---单位对操作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不按国家的要求对操作人员进行健康检查,不建立操作人员的健康监护档案---地方政府监管不到位(卫生部门、劳动部门、安监部门、工会组织监督检查不到位),产生有害因素对操作人员健康影响,导致打工者走向不归路:打工--挣钱—患职业病—治病—举债—变卖家产—死亡,有的村尘肺病死亡人数多,形成寡妇村的状况。我国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历史变革一、我国职业健康的历史与现状我国职业卫生监管体制从新中国建立至今,根据不同的时代要求,经历了几次重大变革。职业卫生监管体制的不断调整,也体现了我国职业卫生监管体系的日趋完善,监管责任的到位落实。一、我国职业健康的历史与现状(一)职业健康监管体制1949-1998原劳动部为主1998-2003卫生部2003-2005卫生部、原国家安全监管局2005至今卫生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08年后卫生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1949-1998原劳动部为主一、我国职业健康的历史与现状1949年9月,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明确规定:实行工矿检查制度,以改进工矿安全和卫生设备。由劳动部进行监督检查、综合管理。新中国成立,中央人民政府于1949年11月2日成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在劳动部下设劳动保护司,负责全国的劳动保护工作。一、我国职业健康的历史与现状1970年6月,劳动部与国家技委合并后,改为劳动保护组。1975年9月国家劳动总局成立。1979年6月,劳动保护组改为劳动保护司。1982年5月至1987年,改为劳动人事部劳动保护局。1988年,根据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撤消劳动人事部,组建劳动部。新组建的劳动部是国务院领导下的综合管理全国劳动工作的职能部门。一、我国职业健康的历史与现状【劳动部监管职责】根据劳动部的主要职责,劳动部成立了职业安全卫生监察局,是劳动部综合管理全国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的职能部门。该局下设职业卫生监察处,其主要职责是监督检查执行职业卫生法规情况,调查研究和掌握企业职业卫生状况,并提出对策;综合管理新建、改建、扩建企业和老企业改造中工程项目的职业安全卫生“三同时”的监察工作;一、我国职业健康的历史与现状管理职业安全卫生技术措施经费、行业试点和组织职业卫生技术措施综合评价;统计分析职业病的情况并提出对策;管理乡镇企业的职业卫生工作;处理女工、未成年工保护、工时休假、保健食品、提前退休和职业卫生的专业培训、考核发证等日常工作。一、我国职业健康的历史与现状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需要,1998年6月17日,政府机构按“政企分开”、“精简、统一、效率”的原则进行大幅度调整,职业卫生监管职能发生了重大变化,将劳动部承担的职业卫生监察(包括矿山卫生监察)职能交由卫生部承担。1998年,卫生部设10个职能司(局、厅):办公厅、人事司、规划财务司、卫生法制与监督司、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司、医政司、疾病控制司(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科技教育司、国际合作司、保健局,设机关党委,负责部机关及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一、我国职业健康的历史与现状1998年—2003年:卫生部一、我国职业健康的历史与现状【卫生部监管职责】(一)研究拟定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战略目标,制订技术规范和卫生标准并监督实施。(二)研究提出区域卫生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国卫生资源配置,制订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和服务标准,指导卫生规划的实施。一、我国职业健康的历史与现状(三)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开展全民健康教育。研究指导医疗机构改革,制订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医疗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性并监督实施。(四)监督管理职业、环境、放射、学校工作,组织制订食品、化妆品质量管理规范并负责认证工作。一、我国职业健康的历史与现状2001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成立,负责全国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2005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升格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为国务院直属机构。2003年10月23日,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调整意见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03]15号),《通知》对职业卫生监管的职责进行了调整。2005年1月份卫生部和国家安监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卫监督发[2005]31号)。一、我国职业健康的历史与现状2003年——2008年:卫生部和国家安监总局一、我国职业健康的历史与现状【卫生部门职责】(一)拟订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二)负责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规范职业病的预防、保健,并查处违法行为;(三)负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定监督管理;审批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并进行监督管理,规范职业病的检查和救治;负责化学品毒性鉴定管理工作;(四)负责对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一、我国职业健康的历史与现状【安全监管部门职责】(一)负责制定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处罚的法规、标准,并监督实施;(二)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依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发放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负责职业危害申报,依法监督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法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情况;一、我国职业健康的历史与现状(三)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部门违法、违规行为;(四)组织指导、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安全培训工作。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据上述内容负责煤矿企业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一、我国职业健康的历史与现状2008年7月——至今:国家安全监督管理局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司、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事故调查司一、我国职业健康的历史与现状【国家安全监督管理局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司职责】(一)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按照职责分工,拟订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有关执法规章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