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乡特色风貌规划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为全面推进我州城乡特色风貌规划建设管理,强化彝族文化保护、传承与创新,塑造具有民族特色、历史内涵、地域特点和时代特征的特色城镇和美丽乡村,擦亮“世界恐龙之乡、东方人类故乡、中国彝族文化大观园”三张名片,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重要意义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城乡规划建设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依托现有山水脉络等独特风光,让城市融入大自然,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要注意保留村庄原始风貌。慎砍树、不填湖、少拆房,尽可能在原有村庄形态上改善居民生活条件”,并针对建筑领域乱象提出“不要搞奇奇怪怪的建筑”。李克强总理指出“城乡建设不能丢掉民族文化的根脉,要牢牢树立民族文化自信,对传统建筑文化要注重保护传承、创新发展”。省委书记陈豪在我州调研时指出“彝族文化是x的‘根’和‘魂’,既要注重人文历史的传承,又要融入国际化、现代化元素,要用心做好‘彝乡’文化这篇大文章”。历经数十年发展,我州城乡风貌建设已逐渐呈现出清晰的发展脉络和鲜明的民族地域特色。然而伴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推进,更新与保护的矛盾显现,盲目模仿大城市建设模式、“千城一面”问题突出,缺乏地域景观特点和民族文化元素等现象普遍。当前,我州已进入后发赶超、加快全面小康建设的重要阶段,城镇化建设的质量和水平正在实现更新突破。塑造城乡风貌特色是城镇化发展的重要任务和本质要求,打造具有“彝乡”文化内涵与外延的城乡风貌是贯彻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提升城镇化建设质量的重要探索,对促进全州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以及保护、传承与创新民族文化具有重要意义。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省第十次党代会、省委十届二次全会、州第九次党代会和州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秉承“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的思想,以延续和体现民族特色为内涵,以保护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为前提,以服务产业、强化功能、提升形象为目标,突出彝族文化的独特之美,突出历史、民族、生态、时尚主题,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的原则,通过政府主导、规划引领、试点先行、以点带面,在中心城市、重点城镇、美丽乡村和交通沿线塑造形象鲜明、充满活力、独具魅力的彝州特色风貌,打造承载民族文化记忆的“中国彝乡”,推动城乡建设的特色化、精品化,使城乡特色建设与产业发展、人居环境和自然资源相融合,促进全州城乡建设质量和水平实现新突破、经济发展实现新跨越。(二)基本原则——规划引领,突出特色。科学把握城市、乡镇、村的发展定位,以彝族文化为主体、多民族文化并存的原则,既注重传承历史,又善于创新发展,高起点编制特色风貌规划,优化建筑风貌设计,构建特色鲜明、活力生动、适应现代生活需求的特色城镇和乡村。——政府主导、试点先行。按照省级指导、州级推进、县市抓点、乡镇村实施的工作机制,采取典型示范、以点带面、先易后难的推进方式,优先打造城市重点片区、试点乡镇、试点村,逐步扩大试点范围,有序推进城乡风貌特色建设。——塑造精品,提升品质。始终贯彻“精致化”的特色路线,把保护山水自然之美和打造城景、人文风貌结合起来,强化空间形态管控,精细核心景观要素管理,严格建筑风貌设计审查,建立长效管控机制,彰显城市精华品格和乡村淳朴风貌。(三)工作目标——到x年底,城乡特色风貌(特色城镇特色乡村)打造专项行动全面实施,凝练彝乡特色,树立彝乡品牌,确立城乡风貌总体形象定位;开展风貌特色集中建设或整治试点工作,选择一批城市(县城)重点片区、重点乡镇、中心村或特色村开展城市设计、风貌特色规划或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启动试点建设。——到2018年底,各县市确定的风貌特色集中建设和整治试点工作全面完成,风貌特色塑造工作形成示范效应;以城镇风貌特色改造、道路交通沿线风貌提升、传统风貌街区保护利用修缮3大工程为重点,全面推进城乡特色塑造,城乡建设的“精气神”明显提振,“中国彝乡”特色进一步凸显。——2019年至2020年底,全州基本完成城市重点街区(道)、重点乡镇、中心村或特色村、骨干交通沿线特色风貌建设或改造,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风貌管控体系,呈现出民族风情浓郁、地域特色鲜明、人居环境优美、符合时代特征的新风貌,形成独具“中国彝乡”特色魅力的城乡风貌和建筑风格。三、主要任务(四)深入开展城乡风貌特色研究委托高水平的规划设计单位和科研院校,联合本地设计机构组成课题组,开展“中国彝乡·特色x”课题研究和特色风貌专题设计,确立“中国彝乡”总体形象定位和主要城镇特色定位,形成以特色风貌区、景观风貌廊道、文化形象节点为主要脉络的彝乡风貌形象总体框架。组织彝族建筑设计方案创意大赛,采取有奖竞赛的方式,面向全国公开征集彝族建筑设计方案。汇总、整理、梳理研究成果,编印《x州城乡风貌特色研究》,为全州城乡风貌特色建设统筹规划与管理工作提供指导依据。邀请省内外知名建筑设计或彝族文化研究方面的大学学者、专家、建筑大师等担任专家,对“中国彝乡·特色x”课题研究、特色风貌专题设计、方案评选开展指导和咨询。(五)全面推进城市设计工作各县市要与城乡总体规划同步开展城市(县城)中心城区总体城市设计编制工作。主要内容包括:提出总体对策、明确城市风貌特色定位、确定景观结构和特色空间总体框架、组织城市开放空间系统、主要功能区环境规划设计、布置市民活动系统、重点特色与环境工程、提出实施运作机制建议。在中心城区总体城市设计指导下,针对重要景观地段开展详细城市设计编制工作。主要内容包括:公共空间与建筑群体形态设计、道路交通设施设计、绿地设计、色彩与建筑风格设计、照明设计、环境设施设计、估算近期拟实施的项目投资。将城市设计的理念纳入各层次规划编制中,各县市在特色小镇和其他乡镇、旅游度假区以及产业园区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工作中,必须强化城市设计内容,增加城市设计篇章。各县市规划管理部门把城市设计成果转化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附加法定图则,精细建筑景观风貌设计条件管理,强化对城市地块开发建设的整体风貌控制。(六)提升新建建筑风貌特色规划设计水平坚持“特色为先、系统全面、重点突出、可管可控”的原则,将新建建筑特色设计要求纳入建设项目规划条件管理,重点对建筑布局、体量、风格、色彩等提出控制强制性要求及指导性意见,严格审查规划设计方案,严格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施工,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不予竣工验收。沿河(湖)、山体周边的建筑布局应当开敞、通透,留出通河(湖)、通山景观视廊和生态走廊,避免山、河、湖、田等生态景观资源被建筑物过度遮挡。在滨河(湖)和临山地段原则上应当布置低层和多层建筑,确需布置较高建筑物的,临近山体的建筑最高不得超过山脊线高度的1/3,且应当进行景观视线分析论证;沿中心城区、县城镇主次干道两侧的建筑高度不得超过道路红线宽度加道路两侧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之和。公共高层建筑布置应高低错落,连续等高建筑数量不宜超过3栋,3栋以上应当进行错落设计,高差不小于较高建筑的1/5,以利于形成富于变化的天际轮廓线。鼓励采用坡屋顶建筑形式,建筑高度不大于36米的建筑宜采用坡屋顶形式。同一组建筑的主要色彩不宜超过3种,同一街道、同一街区的建筑色彩应当相互协调。建筑材质应符合高原山水园林城市清新明快的风格,采用浅色系与大地色系搭配的涂料、板材等材质,适当使用玻璃材质。鼓励采用体现彝族特色的穿斗、拱架、木楞、垂柱、图案、纹样等设计形式,充分运用红、黑、黄等建筑色彩,融合图腾、漆器、服饰、雕刻等艺术文化,重点表现屋面、墙体、檐口、门窗、台基等部位,运用现代建筑设计和建造技术创作独具特色的彝式建筑,体现出“形神兼备”的和谐美。(七)统筹塑造城市重要地段景观风貌各县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将城市(县城)山体周边、河流两侧、湖泊周边、中心城区和县城镇主干道以及重要景观路两侧、公园广场周边、历史文化街区周边等列入风貌管控重点区域,在开展城市设计的基础上组织编制城市设计导则,并作为指导建设项目设计和规划报建的控制要求。风貌管控重点区域的城市设计导则由县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报县市人民政府审批,并报州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备案。经批准的城市设计导则应当严格执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修改。自x年开始,各县市每年应至少完成一批风貌管控重点区域的城市设计导则编制工作,并认真组织实施,力争用3年时间,实现城市设计导则对风貌管控重点区域的全覆盖。风貌管控重点区域的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重要的单体建筑设计,应至少征集不少于3个方案进行比选,方案比选必须由具有相应规划设计资历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特别重要的单体建筑还应开展景观影响评价。(八)加快特色小镇规划建设按照《x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特色示范小镇建设的实施意见》(楚政发〔2016〕25号)的总体要求,结合全州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一计划六方案”的工作部署,根据全州各乡镇自然、文化资源禀赋等综合评估,并结合各乡镇发展条件和国家或省级重点镇、特色示范镇入选情况,逐年推进特色风貌建设。第一批以旅游小镇、枢纽门户小镇、历史文化名镇为重点,于x年完成风貌特色规划编制并启动建设,为全州小城镇风貌特色建设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第二、三批分别作为推进型、完善型,于2018年、2019年底前完成特色风貌规划编制,分批启动风貌建设。小城镇风貌特色建设要以规划为引领,根据小城镇的功能定位、形象风貌定位和规划目标,采取点、线、面相结合的总体整治方法,通过有重点、有层次的风貌景观整治,塑造良好的入口和中心景观,营造高品质、具有独特气质的街道形象,形成具有人气和魅力的重要区域,实现特色小镇风貌塑造的总体目标。(九)保护和重塑美丽宜居乡村坚持规划先行和城乡一体编制规划的原则,加快启动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明确县市域村庄布局规划,合理确定中心村、规划保留村,做到村庄内的生活、生产、生态等功能的合理分区和服务设施的合理布点。坚持把规划实施作为工作推进的基本环节,结合全州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一计划六方案”的工作部署,以治乱、治污、治脏、增绿、拆违为重点,加快村庄整治以点为基、串点成线、连线成片,推进实施整乡整镇环境整治。根据对乡村现有自然、文化资源禀赋的综合评估,并结合乡村发展基础、开发条件,以及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美丽宜居乡村等入选情况,每年每个县确定一批具有风貌特色资源的村庄作为示范村,编制村庄建设规划,从生态、文化、空间、建筑、植被等方面对乡村风貌特色进行整体控制、建设和提升。以彝族建筑为重点,融入历史文化、地域特征和现代元素,面向全国建筑设计单位和优秀建筑设计师,开展“中国彝乡”居住建筑设计创意竞赛。对征集和评选出来的优秀居住建筑设计,在全州推广应用。(十)实施城镇建成区特色风貌改造工程各县市要按照启动一批、准备一批、储备一批的原则,以城镇重点片区、三边(山边、水边、路边)、三节点(城镇中心节点、市民活动节点、交通枢纽节点)为重点,分类、分步、分批逐年实施特色风貌改造工程。风貌改造工程主要包括:实施沿街楼体外立面改造工程,按照一楼一设计的原则,对城镇建筑物立面进行“穿衣戴帽”整饰出新,重点解决建筑物陈旧破损、影响市容观瞻问题;实施公共照明和旅游景观亮化工程,在城镇规划区道路、旅游景观、地标性建筑、高层楼宇、重点商业街区及其临街橱窗建设高标准、高品位的亮化工程,营造亮丽多姿、富有文化、流光溢彩的城镇夜景环境;实施沿街店面牌匾改造工程,沿街店面牌匾应按照要求进行统一设计、统一规范,严格控制体量,应与建筑物相协调,并作统一亮化;实施城镇街道家具和雕塑小品增设工程,完善或增设具有“彝乡”特色的城镇休闲设施、公共厕所、标志标识、独立广告牌、交通导向牌、公交停靠站、路灯、环境景观及雕塑小品等;实施绿化景观提升改造工程,采取“新造、补植、改造”等措施,对过境立交和城镇道路进行增绿添色添美,推进城区街头绿地游园、腾退公共用地拆迁建绿、街巷见缝插绿、公园广场扩绿工作,完善城镇园林绿化体系,提升城镇园林绿化功能和景观效果。(十一)实施道路交通沿线净化、绿化、美化工程以G56杭瑞高速、G5京昆高速、南永和元双二级公路、成昆铁路、昆楚大铁路等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