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东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绿色制造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年)》和省政府出台的《中国制造2025山东省行动纲要》,加快推进绿色制造,根据《工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6〕586号)要求,结合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以机械、纺织、建材、轻工、化工、医药等行业为重点,以促进全产业链和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发展为目的,以企业为建设主体,发挥绿色制造服务平台的支撑作用,加快推广应用绿色制造技术,提升绿色制造水平,统筹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把绿色制造体系打造成为全省制造业绿色转型升级的示范标杆、市场竞争的领军力量。到2020年,初步建立起政府引导,市场化推进为主的绿色制造体系,建成10家绿色园区、100家绿色工厂,开发1000种绿色产品。二、建设内容(一)创建绿色工厂。把绿色工厂作为绿色制造的实施主体,加快创建具备用地集约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等特点的绿色工厂。优先在钢铁、有色金属、2化工、建材、机械、汽车、轻工、食品、纺织、医药、电子信息等重点行业选择一批工作基础好、代表性强的企业开展绿色工厂创建,通过采用绿色建筑技术建设改造厂房,预留可再生能源应用场所和设计负荷,合理布局厂区内能量流、物质流路径,推广绿色设计和绿色采购,开发生产绿色产品。以钢铁、有色、化工、轻工、印染、建材等产业为重点,采用先进适用的清洁生产工艺技术和高效末端治理装备,推广余热回收、水循环利用、重金属污染减量化、有毒有害原料替代、废渣资源化等绿色工艺路线,推动用能结构优化,建立资源回收循环利用机制。以高端装备、新能源产业等为重点,推广应用清洁高效铸造、锻压、焊接、表面处理、切削、节材等先进加工工艺,降低资源和能源消耗,实现工厂的绿色发展。(二)开发绿色产品。积极开展绿色设计示范试点,按照全生命周期的理念,在产品设计开发阶段系统考虑原材料选用、生产、销售、使用、回收、处理等各个环节对资源环境造成的影响,实现产品对能源资源消耗最低化、生态环境影响最小化、可再生率最大化。以家电、汽车、工程机械、农机、石油装备等为重点,选择量大面广、与消费者紧密相关、条件成熟的产品,应用产品轻量化、模块化、集成化、智能化等绿色设计共性技术,采用高性能、轻量化、绿色环保的新材料,开发具有无害化、节能、环保、高可靠性、长3寿命和易回收等特性的绿色产品。(三)建设绿色园区。推动园区绿色化,在园区规划、空间布局、产业链设计、能源利用、资源利用、基础设施、生态环境、运行管理等方面贯彻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理念,从而实现具备布局集聚化、结构绿色化、链接生态化等特色的绿色园区。从国家级和省级产业园区中选择一批工业基础好、基础设施完善、绿色水平高的园区,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化利用水平,推动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在园区层级加强余热余压废热资源的回收利用和水资源循环利用,建设园区智能微电网,促进园区内企业废物资源交换利用,补全完善园区内产业的绿色链条,推进园区信息、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园区内企业开发绿色产品、主导产业创建绿色工厂,龙头企业建设绿色供应链,实现园区整体的绿色发展。(四)打造绿色供应链。支持企业建立以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为导向的采购、生产、营销、回收及物流体系,推动上下游企业共同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改善环境绩效,达到资源利用高效化、环境影响最小化,链上企业绿色化的目标。在汽车、电子电器、机械、大型成套装备等行业选择一批代表性强、行业影响力大、经营实力雄厚、管理水平高的龙头企业,按照产品全生命周期理念,加强供应链上下游企业间的协调与协作,发挥核心龙头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确立企业可持续的绿色供应链管理战略,实施绿色伙伴式供应商管4理,优先纳入绿色工厂为合格供应商和采购绿色产品,强化绿色生产,建设绿色回收体系,搭建供应链绿色信息管理平台,带动上下游企业实现绿色发展。三、实施步骤(一)宣传部署(2016年12月-2017年3月底)组织市县经信部门、重点园区和企业学习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政策文件及标准要求,研究制定绿色制造实施方案,提出绿色制造工作目标和任务,在全省范围内部署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工作。(二)启动实施(2017年4月-2017年底)根据工信部发布的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园区和绿色供应链申请指南,组织前期基础条件较好的园区和企业按照标准要求,率先启动绿色制造体系创建工作。满足申请条件的企业、园区达到绿色工厂、产品、园区和供应链标准时,省经信委委托工信部公布的第三方机构按照相应的评价标准开展现场评价。对评价合格的单位,省经信委于每年11月底前向工信部推荐,经工信部审查公示后予以确定公布。(三)全面推进(2018年1月-2019年底)梳理总结2017年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经验和做法,制定全面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行动计划,完善工作机制,建立绿色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在全省范围内全面统筹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加强对示范企业、园区的监督管理,利用绿5色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定期公布列入绿色制造示范企业、园区的绿色制造水平指标及先进经验等信息。不定期对自我声明信息开展抽查,对抽查不符合绿色制造示范要求的,从示范名单中除名,连续三次抽查无问题的,在五年内免于抽查。(四)总结推广(2020年1月-2020年底)根据工信部部署,对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对好经验、好做法进行完善,巩固成果,加大推广力度,建立绿色制造工作长效机制,促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工作长期化、常态化和制度化。四、保障措施(一)提高绿色制造认识加强生态文明理念和绿色制造理念的宣传,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以及绿色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加大对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先进典型的宣传。定期举办培训班,普及绿色制造知识,提高各级经信部门、重点园区和企业对建设绿色制造体系重要性的认识,积极主动把建设绿色制造体系作为推动转型升级的重要手段和途径。(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落实《中国制造2025山东省行动纲要》,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综合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绿色制造科研开发、试点示范和服务平台建设。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营6造有利于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良好环境。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国家工业转型升级资金支持。(三)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培育一批提供标准创制、计量检测、评价咨询、技术创新、绿色金融等服务内容的绿色制造服务平台,满足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需求。加强绿色制造研发创新能力,培育一批有核心竞争力的骨干创新企业。加强绿色制造人才队伍建设,加大绿色制造管理人才、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的培养力度,加强绿色制造的技术支撑和智力支持。开展绿色制造试点示范,定期组织对企业、园区进行诊断和培训。(四)完善标准评价机制组织行业协会、重点企业、服务机构等共同制定完善由综合基础、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企业、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及绿色评价与服务等七部分构建的绿色制造标准体系。完善企业、园区绿色制造体系相关数据和核算制度,逐步建立区域性绿色制造体系评价数据库,准确反映各地绿色制造发展水平,推动全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