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老旧小区改造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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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老旧小区改造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提升中心城区居住环境质量,改善老旧小区居住环境,巩固“五城同创”阶段性成果,计划到2014年末,完成市区部分老旧小区改造整治提升工作,为确保如期完成改造整治提升任务,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改善城市环境面貌、提高群众居住质量、构建和谐社会为宗旨,以推进中心城市“五城同创”为目标,以建立长效管理的新机制为根本,全面提高老旧小区改造整治工作成效与管理水平。二、工作原则按照“区级政府(管委会)负总责,街道社区抓落实”的要求组织实施,遵循试点整治与集中整治相结合、重点改造与全面整治相结合、整治提升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先试点后推广,然后纳入常态实施,逐步实现市区老旧小区功能齐全、配套完善、出行方便、整洁美观、安全有序的目标。三、整治任务根据小区建成使用年限长短、破旧破损程度、配套设施状况以及业主改造意愿等因素,经过推荐公示、现场踏勘、集体研究确定改造整治任务。此次改造整治小区共20个(2013年完成5个,2014年完成15个),其中:宿豫区5个,宿城区10个,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4个,市湖滨新城1个。从2015年起,各区(开发区、新城)应制定老旧小区改造整治规划和年度计划,将改造整治列入长期工作,推进实施。四、整治内容(一)停车位改造整治内容:对规划停车设施被改变用途的,先进行整治,恢复停车功能;合理规划小区内公共部位,增加车位;调整绿化形态,增加生态停车位;在小区附近选择合适地点,增建扩建停车位、增划车位,引导居民小区外停车。目标:增加车位,改善环境,不堵车,出行方便。(二)雨污管网改造整治内容:对雨污合流管网重新规划设计,布设雨水管网和污水管网。目标:实现雨污分流,满足需求。(三)绿化改造整治内容:对原有的草坪、花灌、乔木、树林进行规划设计;增加行道树,结合生态停车改造,多植大树,适当增加小品。目标:绿量平衡,整洁美观,以实用性为主,风景优美,满足生活需要。(四)供水改造整治内容:小区内未通自来水的要接入城市供水管网,实行“一户一表”,抄表到户,并确保多层房屋水压能够保证顶层使用。目标:“一户一表”,抄表到户,水压稳定。(五)环卫设施改造整治内容:对原有垃圾房、垃圾池进行拆除,更换成封闭式垃圾桶、垃圾箱等。目标:垃圾桶、垃圾箱规格一致,外观整洁,分类归集,分布合理。(六)通信线路改造整治内容:建设集中通信管线,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线路统一走管。对原有明线进行拆除,恢复相关部位原貌。目标:通信服务内容齐全,管线统一建设,统一使用,隐蔽走线,不走明线。(七)供气改造整治内容:未通气的小区建设天然气。目标:燃气进小区。(八)技防设施改造整治内容:对技防设施进行更换、维修或增设。目标:技防设施探点布置合理,清晰度符合要求,小区技防水平明显提升。(九)道路、硬化、照明改造整治内容:对小区内破损的道路、下水道、楼梯扶手及路灯、楼道灯等照明设施进行修复,结合停车位增划进行道路拓宽,对居民活动场所等进行硬化。对小区外沿主次干道的道路进行修缮硬化。目标:道路无破损,照明设施完好,需要硬化的场所得到及时硬化。根据需要实施夜景亮化提升。(十)小区容貌改造整治内容:对小区住宅沿主次干道外立面有破损的,进行修缮出新。统一规划外立面空调机位,对外挂空调进行遮蔽。对小区内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饲养家禽家畜以及创卫宣传落实不到位事项进行集中整治。目标:外墙立面无明显破损、整洁无污渍;空调机位布置合理,空调隐蔽;小区内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饲养家禽家畜现象,整体环境符合创卫要求。(十一)小区文明创建内容:开展“文明小区”创建、评选活动,配套完善文化、娱乐、健身等文体活动设施,建有宣传栏,积极宣传文明创建注意事项、好人好事,提倡科学、文明、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目标:向社会推出一批先进小区、示范小区,激励更多居民积极投身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共同维护宜居环境。五、时间安排(一)整治试点。以等5个小区为此次改造整治试点小区。1.制定计划、宣传发动(2013年4月20日—5月20日)。华塘、新城对纳入改造整治试点的小区深入排查存在的问题,明确整治内容,制定整治方案并通过审查,落实整治资金。广泛宣传老旧小区改造整治的重要意义,广泛征求业主意见,引导居民支持、参与小区的综合整治,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2.组织实施、快速推进(2013年5月21日—10月31日)。华塘、新城按照整治方案,组织相关招投标工作,尽快选择队伍进场实施,确保在10月底前完成试点小区整治工作。3.考评验收、总结推广(2013年11月1日—12月31日)。加强过程监督,确保整治效果,严格按照改造整治方案和目标任务进行考评验收。同时总结试点小区改造整治经验,指导后期老旧小区改造整治工作。(二)集中整治1.前期准备阶段(2014年1月1日—1月31日)。根据老旧小区年度改造整治计划,制定老旧小区改造整治工作方案,落实改造整治资金。加大对改造整治工作的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做好做实前期准备工作。2.组织实施阶段(2014年2月1日—6月30日)。根据改造整治方案,组织改造整治工作,倒排工期,加强改造整治督查考核。3.考评验收阶段(2014年7月1日—7月30日)。严格按照改造整治目标进行验收,对老旧小区改造整治成效进行考核通报。(三)长效管理1.完善物业管理机制。各单位要认真落实物业管理属地职责,加强小区日常管理,择优选择物业服务企业负责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健全小区管理各项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保障改造整治成果。2.建立收费标准调整机制。物价部门要综合考虑物业服务平均成本、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幅度以及消费物价指数变动情况,每三年内对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以及相应的基准价与浮动幅度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适时调整。3.健全维修资金归集机制。对未归集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小区,各单位要积极做好业主思想工作,及时归集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为房屋后续维修提供资金保障。4.建立督查问责机制。各单位要加强对街道(乡镇)物业管理工作的督查考核,对属地工作落实不到位街道(乡镇)要问责,对服务不到位的物业服务企业要及时清退。六、资金保障改造整治资金按照业主承担一点、企业负担一点、政府补贴一点的方式筹措。(一)业主承担的改造整治经费。业主专有部分的设施设备改造支出由业主承担,有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维修资金筹集、使用程序,征求业主意见,筹集使用部分维修资金对物业进行改造;无专项维修资金的,各单位积极做好业主思想工作,归集维修资金对物业进行改造。(二)相关企业承担的改造整治经费。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的改造整治,由各专营单位负责。需要向业主收取的抄表到户、初装等费用,在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基础上尽量实行优惠。(三)政府承担的改造整治经费。老旧小区内的道路等配套设施设备的改造整治资金,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承担。政府新区和老城区范围内的老旧小区改造整治,经考核验收后,县级财政按政府实际投入的30%给予补助。改造后的停车位等共用部位租金收益,专项用于老旧小区整治。对改造整治项目有上级补贴资金的,各单位及相关部门要积极向上争取扶持。同时,县直相关部门涉及改造整治内容的相关经费应进行整合,尽量向老旧小区倾斜。七、组织保障(一)加强领导,统筹调度。为确保老旧小区改造整治提升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县政府成立专门指挥部,统一组织实施老旧小区改造整治提升工程。各单位作为老旧小区改造整治责任主体,要相应成立指挥部,具体负责本区域老旧小区改造整治提升工作的组织实施。(二)明确职责,形成合力。市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各区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老旧小区改造整治提升工程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做好老旧小区改造整治提升的组织协调考核工作;市规划局负责指导和审定老旧小区改造整治提升的前期方案;发展改革委负责指导配合老旧小区改造整治提升相关项目的立项工作;财政局负责奖补资金的统筹及奖励;市审计局负责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的审计;城管局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对停车设施被改变用途的清理整顿,拆除小区内的违法建筑,指导做好老旧小区环卫设施改造整治;市公安局负责指导技防设施和车位的改造整治;市物价局负责整治后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核定;水务局负责监督指导供水设施和污水管网的改造整治;市环保局负责指导环保设施的改造整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指导做好改造整治工程招投标工作。(三)严格考核,确保成效。为确保改造整治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市区老旧小区改造整治提升工程指挥部每半月召开一次推进会,听取进展情况汇报,会办解决存在问题。市指挥部办公室每月开展一次督查考核,印发督查通报。市财政设立600万元奖励资金,用于对各区(开发区、新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考核奖励,其中安排部分资金用于对有功单位及人员的奖励。具体办法由市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商提出方案。(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新闻媒体在老旧小区改造整治期间,要开辟专版、专栏,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老旧小区改造整治提升工作对促进“五城同创”和城市宜居环境建设的重要意义,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促进改造整治工作平稳、顺利开展。附件:市区老旧小区改造整治提升任务一览表附件市区老旧小区改造整治提升任务一览表年份小区名称建成交付时间存在的主要问题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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