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和司机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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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车辆和司机管理办法一、总则(一)为加强和完善公司车辆和司机的管理,保障安全,提高效率,合理控制车辆使用成本,特制定本办法。(二)本办法所指车辆包括董事长专用车辆、总经理专用车辆、配备给特定员工使用的车辆、营销中心案场销售部通勤车、客户看房车、其他非指定车辆(公务车)。(三)综合管理部是公司车辆和专职司机的归口管理部门。二、司机岗位职责(一)驾驶班长岗1.按综合管理部的指派完成用车任务;2.根据本办法进行相关车辆的维修保养和日常维护工作;3.根据本办法进行车辆的上牌、养路费、年检年审、保险、事故处理等工作;4.根据本办法进行相关车辆的购置、领用登记、备用钥匙保管、出借、转让、报损处理等工作;5.根据本办法进行车辆的油卡充值及记录工作;6.根据本办法进行车辆每百公里平均油耗量的记录及随时抽检工作;7.完成由综合管理部指派的其他工作任务。(二)项目售楼处司机岗1.完成案场销售部员工在项目售楼处工作的正常通勤任务;2.根据指派和安排完成案场销售部员工在项目售楼处值班、加班时的通勤2任务;3.根据本办法进行相关车辆的维修保养和日常维护工作;4.完成由综合管理部指派的其他任务。(三)董事长专职司机岗1.完成董事长的各项行车任务;2.根据本办法进行董事长专用车辆的维修保养和日常维护工作;3.董事长专用车辆的相关工作;4.完成由综合管理部指派的其他任务。(四)总经理专职司机岗1.完成总经理的各项行车任务;2.根据本办法进行总经理专用车辆的维修保养和日常维护工作;3.总经理专用车辆的相关工作;4.完成由综合管理部指派的其他任务。三、司机工作规范(一)自觉履行岗位职责,增强服务意识,遵守工作纪律,服从指派和管理,安全、高效率地保障日常用车。(二)遵守道路交通安全及交通管理的法律和规章,安全驾驶。(三)保持个人卫生,着装得体,不留长发,不留长指甲。工作时间应礼貌用语,杜绝脏话或粗鲁语言。(四)时刻保持手机通讯正常。(五)保证车辆整洁卫生,包括车内外和引擎的清洁,及时清洗。(六)爱惜车辆,注意日常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按规定达到一定里程时进行检修或保养,确保正常行驶。3(七)每天对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进行检查,发现不正常情况,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完成后应检查存油量,发现不足时应立即加油,以免影响下次出车。(八)保证车内基本工具齐全。基本工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具:千斤顶、套筒扳手、活动扳手、螺丝刀、尖头小钢锤、警示标志牌。(九)发现故障应及时按规定报修。(十)出车在外或归来停放车辆应选好停车地点,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带停车。离开车辆时必须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或物品被窃。(十一)经常检查责任车辆各证件的有效期,保证证件的齐全与有效。(十二)不开疲劳车、不酒后驾车。(十三)无出车任务和其他工作时,应在指定的办公地点待命。(十四)开车同时勿频繁与车内人员交谈。(十五)对车内人员的工作交谈事项应自觉保密。(十六)接送人员应随身保留所接送人员的联系方式,按时出车,不得误点。遇不可预见或难以克服等因素确难保证准点到达的,应及时与所接送人员取得联系,说明原因。(十七)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在公共或公司车位,钥匙放于固定地点并确保安全。(十八)不准私自用车,不得擅自将车辆交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四、车辆的配备(一)公司根据员工职务职级、工作性质和工作需要的原则配备车辆。公司总经理助理、总监、总工及以上人员应予以配备,部门经理原则上予以配备;特定部门副经理及其他员工根据其工作性质、工作量等情况,经审批予以配备。4(二)配备或调配车辆标准,应根据车辆使用人员的职务、职级、工作性质和需要,由董事长审批决定。申请配备车辆人员应向综合管理部上报《车辆配备申请表》,经批准后由综合管理部统一组织调配、申购和交接。交接时原配备车辆的使用人须在两周内将原配备车辆的违章事项处理完毕,逾期按本办法违章处理的有关条款执行。(三)综合管理部对在用车辆均应建立钥匙领用登记记录。配备给公司相关人员使用的车辆,由使用人签字;董事长、总经理车辆钥匙领用由其专职司机签字;所有备用钥匙均由驾驶班长签字。上述领用或保管人均应自觉维护车辆和车钥匙的安全,杜绝被盗或遗失,并承担相关责任。(四)车辆使用人因工作能力、工作过错被降职、降级或辞退的,公司有权调整、调配使用车辆或收回使用车辆。(五)车辆使用人在出差和请假期间不使用车辆的,应将车辆临时交由综合管理部作为公车调派(驾驶班无备用钥匙的应同时临时交还车钥匙),不得擅自交由同事、家人、朋友等其他人员使用。凡擅自将车辆交由同事、家人、朋友等其他人员使用的,一旦发生事故,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同时,公司视事故大小、情节轻重和车辆的损坏情况,可对上述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直至收回车辆、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等必要的措施。五、车辆的保养维修(一)董事长专用车辆、总经理专用车辆的保养维修及年检由其专职司机负责。其他车辆的保养维修及年检由驾驶班长负责。(二)车辆使用人及司机应自觉遵守有关交通管理的法律法规,行车前应经常检查方向盘、制动等安全系统,每日例行保养、检查发动机润滑油、轮胎气压,5保持车况良好,确保行车安全。(三)除董事长专用车辆、总经理专用车辆在专业4S店保养维修外,原则上其他车辆应在公司指定的维修厂家进行保养维修(新购车辆在免费保养维修期限内的,应到车辆所购地保养维修)。(四)各类车辆每行驶5000公里,须办理定期保养手续。车辆的保养与年检由驾驶班长登记造册,并根据车辆的保养与年检要求,及时提醒和告知车辆使用人或司机。车辆使用人或司机在车辆达到需保养里程后应及时报驾驶班长,驾驶班长应在接收到车辆使用人或司机上报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车辆的保养维护工作。车辆年检期限届满前15个工作日内,驾驶班长应及时通知车辆使用人或司机,完成车辆的年检工作。因使用人或其他司机未按上述要求及时上报造成车辆发生故障或受到执法处罚的,相应责任由使用人或相应的司机承担。(五)车辆的维修实行申报制:1.车辆凡需进行维修的,应由使用人或司机填写《车辆报修单》(报修单),维修费用不超过1000元的,可报综合管理部同意后立即修理;超过1000元的,经综合管理部审核、总经理审定后,到指定修理厂家进行维修。2.车辆因公外出,遇故障或其他特殊情况需及时维修且不能到达指定维修厂家的,在报综合管理部同意后,可在非指定点维修。维修完毕车辆返回后,使用人或司机应及时补办报修单,并凭报修单、车辆维修清单、发票等报销修理费用。凡人为造成的车辆机械事故的,维修费用由责任人自理。(六)车辆保养维修费用实行定期统一结算。司机在申请支付保养维修费用时,须提供车辆维修项目清单及报修单,维修内容与报修内容应一致,并提供分车号的维修费用汇总清单,经综合管理部初审、财务部复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七)驾驶班长应于每月5日前向综合管理部、财务部上报上月度的《车辆6维修保养费用统计月报表》。(八)对需要报废、报停的车辆,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办理相应报批手续,财务部进行相关核销等工作。六、违章与事故处理(一)因违反交通规则而被处罚,或未经许可将车辆私自借于他人而导致事故发生的,一切损失均由责任人自行承担。责任人未按本办法的规定予以配合的,在其工资中扣除相应款项。(二)使用人或司机因违反交通规则而被罚款,应在作出处罚决定后的60个工作日内自行处理。因个人原因,在车辆年检前30个工作日内尚未处理的,由驾驶班长报综合管理部同意后出面进行处理并报销;相应的处罚款项在违章责任人当月工资中予以双倍扣除。需驾驶证扣点的,综合管理部可借助其他人员的驾驶证进行处理,违章责任人应按每点100元的标准向扣点提供人支付使用费,扣点使用费在其当月工资中扣除并划拨至扣点提供人账户。(三)车辆使用人或司机在未处理自身交通违章处罚前而离职的,按前述规定执行。(四)公司车辆如在公务途中因不可抗力遭遇车祸时,应先急救伤员,向附近交警部门报案,并立即报告综合管理部(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报告),并在事后书面说明事件经过、处理结果。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所有责任由驾驶人承担。(五)公司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的,在扣除保险赔偿后,其差额应根据责任认定进行处理。因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坏的,其损失在扣除保险赔偿后,应根据责任认定进行处理。1.负主要责任的,按以下处理:(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在2000元以下的),按经济损失的50%处罚;7(2)重大事故(经济损失在2000—5000元的),按经济损失的40%处罚;(3)特大事故(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的),按经济损失的30%处罚。2.负次要责任的,按以下处理:(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在2000元以下的),按经济损失的30%处罚;(2)重大事故(经济损失在2000—5000元的),按经济损失的20%处罚;(3)特大事故(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的),按经济损失的10%处罚。七、车辆使用费用(一)车辆除指定车辆外,其他车辆一律使用加油卡进行加油。车辆加油卡的发放与充值由驾驶班长负责,建立充值记录台帐,记录不得遗漏。持有加油卡的车辆非特定情况下使用现金加油又不事先向综合管理部说明原委的,费用由使用人或司机自行承担。(二)车辆使用人及司机在使用加油卡时,发现卡上金额不足以支付下一次加满该车油箱所需的费用时,应及时通知驾驶班长,驾驶班长根据在中石化加油主卡的预存款项进行合理划拨。每次划拨应在记录台帐中注明,并由使用人或司机签字确认。主卡款项使用完毕,驾驶班长应将充值记录台帐报综合管理部、财务部审核后方能填写《用款审批单》办理主卡充值业务。(三)驾驶班长应根据车辆加油所发生的费用及车辆行驶的里程数,按季对公司每部车辆(除董事长专用车辆外)建立每百公里平均油耗量台帐,以确定相关车辆的油耗标准。驾驶班长可随时对公司车辆的油耗情况进行抽检,发现油耗明显超出公司核定标准的,应及时报告相关情况。公司将在对车辆主要机件进行有关鉴定的基础上,核查事件的原委。若核查发现车辆使用人或司机弄虚作假,侵害公司利益的,在其当月工资中以油费差额的双倍金额进行扣罚,并视情扣除其当月工资的5%—20%。情节特别严重的,公司将调整其使用车辆、收回其使用8车辆或予以辞退。(四)车辆路桥费报销:1.因工作事项而发生的车辆过路过桥费用,实报实销。2.因非工作事项而发生的车辆过路过桥费用,由本人承担,概不报销。3.报销由本人填制报销单,经综合管理部初审、财务部复核、正副总经理审批后报销。(五)车辆使用人或司机在事先未经综合管理部同意的前提下,擅自对车辆内进行装饰或购买相关装饰、装点物品的,其相关费用均自行承担,不得报销。八、车辆借用(一)为明确责任,车辆在借用时应车况正常,各项性能、设备、机件完好。车况异常或各项性能、设备、机件有缺损的车辆不得借用。(二)员工借用员工借用公司车辆作私事用途,一般不能在公司规定的工作日和工作时间内。本办法之员工借用均指在公司规定的工作日和工作时间外的员工因私借用车辆的行为。1.借用时间不超过一天的,由综合管理部审批。2.借用时间超过一天的,经由综合管理部报总经理审批。3.员工借用审批均为按《车辆借用审批及领用归还记录单》办理的书面审批。综合管理部主任、总经理均有否决权。车辆在借用期间,其使用安全责任归属于借用人。车辆在借用期间发生损伤的,相应修理费用经在扣除保险赔偿后,其差额应由借用人承担,该借用人在半年内不得再借用;如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所有责任由借用人承担,该借用人不得再借用公司车辆。94.借用员工在向驾驶班长领取和归还车辆时,均应按《车辆借用审批及领用归还记录单》办理借用、归还、验收手续。5.驾驶班长凭审批无误的《车辆借用审批及领用归还记录单》办理车辆借用手续,并在归还时做好车辆验收手续。归还验收时如发现车辆性能、设备、机件受损或其他车况异常情况,应在记录单上如实反映。6.员工因借用车辆而发生的费用均自行承担。(三)非员工借用非员工借用车辆,均应由董事长或总经理直接向综合管理部指示。综合管理部遵照董事长或总经理的指示办理该类借用时,视情可不办理书面手续,但驾驶班长应有记载。九、派车(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