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仓门社区参与调查研究报告田斐1.研究概述社会的不断发展,传统的社区治理模式已经不能满足社区居民经济、文化、教育、生活等多元化的需求,社区管理需要全体居民的参与。尽管,在社区建设中政府也强调居民参与的重要性,不仅从法律上规定了居民参与的原则,也不同程度上通过一些手段去促进居民参与,但是,目前社区参与还是很难达到预期,在社区居民自治问题上还存在理论和实践的误区。本文首先对我国社区参与的现状做一个概括,然后以东仓门社区为个案,通过问卷调查、访谈、文献研究等方法来探讨该社区居民参与的现状,以及影响该社区居民参与的影响因素,希望得出有用的数据和结论,并提出提高该社区参与的建议和对策。2.1社区参与的意义社区,作为人们生活的小单元,影响着居民的主观幸福感与个人归属感,而居民的归属感与主观幸福感也在社区参与过程中得到不断的提高。居民通过参与社区事务,能够增进居民间的相互了解,加强邻里关系,扩展社会支持网络,增强他们在社区建设等重大问题上的集体认同感,增强他们的自治意识和凝聚力,最大限度的维护居民的切身利益,推动社区的全面发展,推动整个社会的民主化和现代化进程。不过,从目前总体情况上看,社区建设中的居民参与还很难达到预期的目标。2.2我国社区参与现状研究发现,我国社区普遍存在参与积极性不高、参与意识淡薄的现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居民的参与意愿不强。参与的行动很大程度取决于参与的意愿,但是我国居民缺乏这种参与社区事务的积极性和热情,从而直接导致社区参与率较低。而且目前仅有的少数参与行为也并非都是真正意义上的民主参与,大部分是居民在社区居委会的动员下,采取的被动参与,真正在民主自愿基础上发展出来的主动社区参与行为很少。居民的参与结构不平衡。绝大多数普通社区居民的参与率较低,社区中老弱病残孤寡弱势群体和退休人员、儿童、下岗失业人员等劣势群体的参与率较高,形成少数社会经济层次较低的弱势群体成为社区参与主体。社区开展的活动也有意识的向这部分人群侧重,比如组织老年秧歌队,为放假中小学生开办辅导班,向低保居民提供志愿服务等等。而占居民主体的中青年参与社区活动明显偏低,造成居民总体社区参与偏低。另参与程度不深。虽然我国社区管理中居民的社区参与也一直在以某些方式进行,但居民参与的内容,还主要局限于参与社区居委会组织的选举、环境整治、治安巡逻、文娱活动等一般性社区活动,参与制定社区整体规划、决定居民群体利益的重大问题,行使民主监督等决策性的参与比较少,普通居民很少能有机会参与较正式的社区事务,社区成员无从知晓,更无法落实及进行有效的监督。相当多中青年社区居民和居民中的专业技术人员,尚未经常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活动。2.3东仓门社区参与现状像其它大多数社区一样,东仓门社区也存在居民参与不足的现象。该社区位于西安市区东南部、古明城墙脚下,该社区属于老旧社区,人口结构复杂,其中常住户2029户,人口5800人,辖区有驻地单位5家,家属院11个,楼房42栋,社区没有物业、没有保安,治安、卫生等问题都由居委会协调解决,社区要承担所有政府下放基层的工作,工作量大,人手短缺,要全面顾及行政性工作以外的所有事情就有些心有余而力不足。于是,东仓门社区在2012年成立了27个居民自管小组,想发动群众的力量解决社区卫生、治安社区纠纷等事务。自管小组自成立以来,已经为解决了一些难题,比如,为周家巷社区解决了几十年没有天人气的问题,砍伐威胁社区安全的三棵树,处理了化粪池地面积水问题。尽管如此,居民的参与积极性仍然不高,自管小组长都是在社区居委会的动员下产生,自管小组会议也是在社区的组织下召开。自管小组解决的都是事关社区居民切身利益的事情,为什么社区居民还是不愿积极参与?2.4研究目的(1)了解东仓门社区居民参与的现状及东仓门社区居民参与的影响因素。(2)通过调查分析,为提高东仓门社区居民参与度提供依据。(3)提出提高社区居民参与度的对策和建议。3.社区参与研究综述3.1社区参与的定义社区参与是指社区主体(包括社区组织、社区单位和居民)依照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通过一定的组织和渠道,参与社区整治、经济、文化生活管理,影响社区公共权力运行,维护自身权益,增进社区福利的行为和过程。社区参与的按客体内容可分为社区政治参与、社区经济参与、社区文化参与、社区社会参与;按客体功能分为决策参与、实施参与、监督参与和信息参与;按参与渠道可分为组织参与和非组织参与;按参与形式分为制度参与和非制度参与。按主体自愿程度可以分为自愿参与、被动参与。()3.2社区参与研究现状3.2.1国外研究现状T·帕森斯对社区进行了模式变项和社会系统的结构分析,提出了综合理论,即社区中的机构、个人、群体等成为组成社区的因素,它们之间相互作用,成为不可分割的综合体。从地方主义出发,英国的格里·斯托克认为,新地方主义所要求的不是简单的将权力下放给正式的地方政府,而是积极地将地方居民纳入到其社区的治理之中。从公民治理出发,美国的理查德·C·博克斯在其著述《公民治理:引领21世纪的美国社区》中最早明确提出公民治理的社区治理模式。从社会资本角度出发,SamuelBowles和HerbertGintis从“新公共服务”理论出发,其倡导者把公共参与理论概括为三点:第一,通过积极的参与才能够最有可能达到最佳的政治结果,这些最佳的政治结果,不仅反映了公民作为一个整体的广泛判断,或特定群体经过深思熟虑的判断,而且也符合民主的规范。第二,通过对公民事务的广泛参与,公民们能够帮助确保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不断地得到政府官员的倾听和关注。此外,他们还能够阻止统治者侵犯公民的利益。第三,民主参与可以增强政府的合法性。斯盖特(HindyLauerSchachter,1997)的《重塑政府还是重塑我们自己》、金和斯蒂文思(KingandStivers,1998)的《政府即我们》和皮特·博盖森(PeterBogason,2001)的《后现代与20世纪的美国公共行政》等系列文献分别从不同的角度阐述了实现公民与政府合作治理的必要性。3.2.2国内研究现状国内学者具有代表性的研究有:从自治与服务的视角,吴志军提出了以社会中介组织为主导、以基层党组织为整合、以居委会为辅助的社区管理的方式。从科层制治理出发,张康之在其著述《行政伦理的观念与视野》中认为,科层制下的“中心一边缘”结构具有排斥公众参与的天性,“参与治理的浪漫构想不可避免地在官僚制集权本性面前碰壁”,实际的参与既不能解决社会治理中所存在的问题,也无助于救济官僚体制的内在弊病。参与的公民是消极被动的、不自主的、补充性的和临时性的,而且还到处存在着公民的冷漠和不参与。从利益角度出发,吴光芸提出建立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协调参与网络,使政府、社区组织和居民等多方利益主体在持续的互动过程中经过重复的博弈而建立合作与互惠的关系。从权力结构重组出发,陈伟东等学者认为“现阶段中国城市社区正处于权力和资源的重组过程中,社区已成为多元主体博弈的公共空间,因此,城市社区权力的关系模式表现为:多元博弈,多重形态”。俞楠则提出在社区层面有必要推动“自治”与“共治”的并行,依靠社区多元化主体的共同参与,增强社区治理的合法性。从研究方向来看,学者们对于治理的分析各有千秋,但随着时代的发展,居民参与的研究逐渐兴起。5.东仓门社区参与研究5.1研究方法(1)文献研究通过文献研究。通过阅读国内有关社区建设和社区参与的著作和论述,了解国内社区参与的基本概况、存在的掌握社区参与的基本理论和信息,通过文献的收集和整理,为本研究确立基本的方向研究方向。(2)问卷调查问卷调查时实证研究最常用的方法之一,本研究编制了一份《社区居民参与》调查问卷,在东仓门社区随机抽取130个样本,对居民参与的基本情况、社区参与态度、社区参与意识、社区参与现状、社区参与的影响因素等几个方面进行调查,此次调查发放问卷130份,回收129份,有效问卷126份。(3)访谈访谈调查是按照所拟调查事项,有计划地通过访谈、询问的方式向被调查者提出问题,通过他们的回答来获得有关信息和资料的一种专项调查形式,它也是实证调查的一种基本方法”。对东仓门社区居委会段主任进行访谈,了解社区参与的现状。(4)走访通过在社区院落中走访、了解社区活动场地、基础活动设施、社区环境卫生、院落布局等社区硬件环境。(5)数据分析方法对本次研究收集的各类信息进行整理,运用目前最常用的社会统计软件SPSS19.0对调查问卷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5.2调查数据分析5.2.1基本情况分析本次问卷调查在东仓门社区内随机抽取130名居民发放问卷,回收后有效的问卷共126份。完成这126份问卷的居民中男40名,女85名,还有1名性别不明。通过问卷,我们分别对这126名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包括年龄、学历、职业、住房类型、特长爱好、空闲时间段,以及如何度过空闲进行了了解。这些被调查者中18到55岁的中青年有55人,55岁以上的老年人有59人,几乎各占调查人数的一半;自由住房的有效百分比为70.2%,租房的有效百分比占29.8%;其中初中及以下学历占25.6%,高中学历占39.2%,大专18.4%,本科15.2%,研究生及以上1.6%;调查者中将近70%人在唱歌、熟悉一种乐器、戏曲、书法、绘画、体育运动这6项中至少有一个特长爱好,调查者中有有39人特长爱好为“唱歌跳舞”,有9人“至少熟练一种乐器”,有10人爱好“戏曲”,9人为“书法绘画”,40人爱好体育运动。16%的被调查者称没有空闲时间,76.8%的被调查者会在空暇时间看电视、上网或听广播,参加社团活动有14.4%。由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大多数居民都有空闲时间,大部分人的空闲时间都是用在看电视、上网等等这类事情上,业余生活比较单调,参加社团活动的只有少数,由于调查时有一部分样本是来自社区社团,存在一定误差,实际在业余参加社团活动的人数比例会更少,具有特长爱好的人数比例也会比真实的比例少,但是也说明社区中不乏有特长的能人,这些人可以再社区参与中发挥一定的作用。5.2.2居民的认知居民是否愿意参与社区管理,取决于他对社的认识、对自身社区主体地位的认识程度。在被调查者有68%以上的人对社区居委会的职责了解很少或者不太了解,了解居委会职责的占24.4%,很了解和非常了解的分别占3.4%和4.2%(见图1);表1您对社区居委会的职责了解多少?频率百分比有效百分比累积百分比有效不太了解3628.630.330.3了解很少4535.737.868.1了解2923.024.492.4很了解43.23.495.8非常了解54.04.2100.0合计11994.4100.0缺失075.6合计126100.0表2您认为社区的管理者应该是?频率百分比有效百分比累积百分比有效全体居民3326.228.728.7居委会5442.947.075.7街道办事处2116.718.393.9其他75.66.1100.0合计11591.3100.0缺失0118.7合计126100.0通过表2我们可以看出,当问及社区的管理者应该谁时,回答者中有26.2%的人认为应该是全体居民,47%的人认为社区的管理者是居委会,还有18.3%的人认为应该是街道办事处。当调查者被要求选择关注的社区问题并对其排序时,有1.9%的人将“社区民主管理”排在第一位,3.5%的人将其排在第二位,而最受居民关注的问题是“社区环境卫生”,排在第二位的是社区治安。由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大部分居民对居委会的职责不是很了解,对居民自己应该为社区管理主体的认知也不大,社区中的最基本的“社区环境卫生”“社区治安”依然是居民最关注的问题,更高层次的民主管理的意识不强。5.2.3参与意愿“如果社区组织活动,您是否愿意参加?”50%以上的回答者表示“愿意”、“很愿意”和“非常愿意”,38.5%的回答者表示“看情况而定”,“不愿意”参加的只有1.7%。“您是否作为志愿者参与社区公益活动?”有34.9%的人表示参加过,还有22.2%的人表示愿意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