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及董事的职责一、董事会相关概念: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权力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实行集体领导,是股份公司的权力机构和领导管理、经营决策机构,是股东大会闭会期间行使股东大会职权的权力机构。对外是公司进行经济活动的全权代表,对内是公司的组织、管理的领导机构。各国公司法规定,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是公司资产的所有者,他们为了行使其权利,对企业进行有效的管理,需要有一批能代表他们利益的、训练有素、有才干、有事业心的人来领导和管理公司,董事和董事会就是这种需要的产物。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出的董事组成。董事一般由本公司的股东担任,也有的国家允许有管理专长的专家担任董事,以有利于提高管理水平。股东大会对董事有撤换和罢免权。董事会议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至少有1/2的董事出席方为有效。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可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会议并表决。董事长认为有必要或半数以上董事提议时,可召集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会会议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制和少数服从多数的组织原则。决议以出席董事过半数通过为有效。当赞成和反对的票数相等时,董事长有权多投一票。在表决与某董事利益有关系的事项时,该董事无权投票。但在计算董事的出席人数时,该董事应被计入在内。董事长由全部董事的1/2以上选举和罢免。二、董事会的法定职权:1.决定召开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大会决议;3.审定公司发展规划和经营方针,批准公司的机构设置;4.审议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利润分配方案及弥补亏损方案;5.制定公司培养股本、扩大股份认购范围,以及公司股票交易方式的方案;6.制定公司债务政策及改造公司债券方案;7.决定公司重要财产的抵押、出租、发包和转让;8.制定公司分立、合并、终止的方案;9.任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和支付方法;10.制定公司章程修改方案;11.审批公司的行政、财务、人事、劳资、福利等各项重要管理制度和规定。12.聘请公司的名誉董事及顾问。13.其他应由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项。董事会做出前款决议事项,除第5、6、7、8、10的决议时须由出席董事会的2/3以上董事表决同意外,其余可由半数以上的董事表决同意,董事长在争议双方票数相等时有两票表决权。三、董事会的职权限制:(1)董事会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不得从事与公司业务无关的活动;(2)董事会不得超出股东授与他们的权限范围行事;(3)股东大会的决议如果与董事会的决议发生冲突,应以股东大会的决议为准,股东大会有权否决董事会决议以致改选董事会。四、董事会决议内容: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界次、临时)。2、会议通知情况及董事到会情况:会议通知的时间、方式;董事实际到会情况。召开董事会应当在董事会召开10日以前将通知全体董事。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董事会会议应由1/2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3、会议主持情况:应当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应附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指定副董事长或董事主持的委派书)。4、议案表决情况:董事会的具体表决结果,持赞同意见的董事数占董事总数的比例。董事会会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5、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到会董事签字。代行签字的,应当附董事的授权委托书。我公司此次董事会主要内容:(1)制定公司的未来的战略规划、经营目标、重大方针和管理原则;(2)挑选、聘任经理人员、财务总监、人事经理等,尤其是总经理(总经理负责制定公司各类行政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人事制度、薪酬制度等制度,并提交由董事会审批),并拟定经理人员、财务总监、人事经理等高管的报酬与奖惩;确定公司的组织结构(由哪些部门组成?各部门负责人的甄选?);(3)讨论公司财务制度的制定(是从以前的财务制度上修改还是重新订制,是由董事会直接制定制度还是由挑选出来的财务总监制定提交董事会审批);(4)确定公司各层级薪酬体系;(5)近期的详细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