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报关与对外贸易管制第一节对外贸易管制概述一、对外贸易管制1、概念:是指一国政府为了国家的宏观经济利益、国内外政策需要以及履行所缔结或加入国际条约的义务,确立实行各种管制制度、设立相应管制机构和规范对外贸易活动的总称。2、目前国际上对外贸易管制通常有三种分类形式:(1)是按管理目的分:进口贸易管制和出口贸易管制(2)是按其管理手段分:关税措施和非关税措施(3)按管制对象分:①货物进出口贸易管制②技术进出口贸易管制③国际服务贸易管制二、对外贸易管制目的及特点1、对外贸易管制目的(1)为了保护本国经济利益、发展本国、经济(2)推行本国的外交政策(3)为了实现其国家职能2、对外贸易管制的特点(1)贸易管制政策是一国对外政策体现(2)贸易管制会因时因势而变化(3)以对进口的管制为特点三、对外贸易管制目标的实现1、海关监管是实现贸易管制的重要手段2、报关是海关确认进出口货物合法性的先决条件四、对外贸易管制所涉及的法律渊源其法律渊源包括5个方面: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部门规章5、国际条约★对外贸易管制的法律渊源不包括:地方性法规、地方性规章、各民族自治区政府的地方条例和单行条例。第二节我国货物、技术进出口许口管理制度◆进出口许可是国家对进出口的一种行政管理制度,作为一项非关税措施。◆货物、技术进出口许可管理制度的主体,其管理范围包括:①禁止进出口货物和技术②限制进出口货物和技术③自由进出口技术④自由进出口中部分实行自动许可管理的货物一、禁止进出口管理(一)禁止进口1、禁止进口货物管理规定,禁止进口货物主要包括(1)、列入《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的商品。(有6批)a、《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第一批、第六批,根据我国所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需要禁止进口的货物名称。例如:四氯化碳、犀牛角和虎骨等。b、《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第二批:旧急电产品类c、《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第三、第四、第五批,所涉及的是对环境有污染的固体废物类。(2)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令禁止进口的商品。(3)其他2、禁止进口技术管理,主要包括根据《外贸法》,《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以及《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禁止进口的技术目录。属于禁止进口技术的,不得进口。(二)禁止出口1、禁止出口货物管理,主要包括:(1)列入《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的商品a、《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第一、三批),根据我国所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需要禁止出口的货物名称。是为了保护我国自然生态环境和生态资源,禁止出口的商品。如:四氯化碳、犀牛角、虎骨、麝香等、有防风固沙作用的发菜和麻黄草等植物。b、《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第二批:主要是为了保护我国的森林资源,例如说禁止出口木炭。(2)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令禁止进口的商品(3)其他例如:劳改产品、原料血浆、野生红豆杉及其部分产品2、禁止出口技术管理,主要包括:根据《对外贸易法》,《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以及《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禁止出口的技术目录。属于禁止出口技术的,不得出口。二、限制进出口管理(一)限制进口管理1、限制进口货物管理(1)许可证件管理许可证件管理包括:进口许可证、濒危物种进口、可利用废物进口、进口药品、进口音像制品、黄金及其制品进口管理。(2)关税配额管理指一定时期内,国家对部分商品的进口制定关税配额税率并规定该商品进口数量总额,在限额内,经国家批准后允许按照关税配额税率征税进口。如超出限额则按照配额外税率征税进口的措施。关税配额管理是一种相对管理的限制。2、限制进口技术管理实行目录管理。属于目录范围内的限制进口技术,实行许可证管理。未经国家许可,不得进口。(二)限制出口管理什么情况对货物或技术实行限制出口管理?1、限制出口货物管理※有数量限制的出口货物,实行配额管理;其他限制出口货物,实行许可证件管理。2、限制出口技术管理对于出口属于列入限制出口技术的,应当向商务主管部门提出技术出口申请,获得审核批准后取得技术出口许可证件,凭以向海关办理通关手续。三、自由进出口管理除国家禁止、限制进口货物、技术外的其他货物技术均属于自由进口范围。※国家对部分属于自由进口的货物实行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对自由进出口的技术实行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一)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自动进口许可管理是在任何情况下对进口申请一律予以批准的进口许可制度。在进口前的申请办理。办理报关手续时,凭“自动进口许可证”放行。(二)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属于自由进出口的技术,应当向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规定的文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技术进口合同进行登记,颁发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证,申请人凭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证,办理外汇、银行、税务、海关等相关的手续。第三节其他贸易管制一、对外贸易经营资格管理制度1、我国对对外贸易经营者的管理实行:备案登记制2、依法定程序在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登记,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资格后,方可在国家允许的范围内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3、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可以对部分进出口商品实施国营贸易管理。二、出入境检验、检疫制度(一)国家主管部门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二)出入境检验检疫制度包括内容包括:进出口商品检验制度;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制度;国境卫生监督制度1、进出口商品检验制度(1)目的:为了保证进出口商品的质量。(2)分为四类:①法定检验②合同检验③公证鉴定④委托检验2、进出境动植物检疫(1)目的:参见教材P51(2)主要内容有:进境检疫、出境检疫、过境检疫、进出境携带和邮寄物检疫以及出入境运输工具检疫等。3、国境卫生监督制度(1)目的:参见教材P51(2)其监督智能包括:进出境检疫、国境传染病检测、进出境卫生监督三、进出口货物收付汇管理制度,包括:1、出口货物收汇管理2、进口货物付汇管理我国对出口收汇管理和进口付汇管理采取的都是外汇核销形式。四、贸易救济措施※包括:反补贴措施、反倾销措施、保障措施※反补贴、反倾销措施是针对价格歧视行为而采取的措施;保障措施是针对进口产品激增的情况采取的措施。(一)反倾销措施1、临时反倾销措施(1)形式:①征收临时反倾销税②要求提供保证金、保函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2)实施的期限:自临时反倾销措施决定公告规定实施之日起,不超过4个月,特殊情况可以延长至9个月。2、最终反倾销措施:对终裁决定确定倾销成立并由此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可以征收反倾销税。(二)反补贴措施1、临时反补贴措施初裁决定补贴成立并由此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可以采取临时反补贴措施。期限:自临时反补贴措施决定公告规定实施之日起,不超过4个月。2、最终反补贴措施(三)保障措施1、临时保障措施自临时保障措施决定公告规定实施之日起,不得超过200天,此期限计入保障措施总期限。2、最终保障措施保障措施的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4年。特殊情况可延长。但保障措施全部实施期限不得超过10年。第四节我国贸易管制主要措施及报关规范我国贸易管制主要措施一、进出口许可证管理二、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三、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管理四、进口废物管理五、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六、进出口药品管理七、黄金制品进出口管理八、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九、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十、其他货物进出口管理1、音像制品进口管理2、化学品首次进境及有毒化学品管理3、进出口农药登记证明管理一、进出口许可证管理(一)含义指由商务部或者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法制定并调整进出口许可管理目录,以签发进出口许可证的形式对该目录商品实行的行政许可管理。(二)主管部门及办理程序商务部负责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并且呢制定、调整和公布目录。经过商务部的授权,由给配额许可证事务局(简称:许可证局)来统一管理、指导全国各发证机构的进出口许可证签发工作。◆具体的发证机构:1、许可证局2、商务部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3、以及授权的各省市的商务厅(局)、外经贸委(厅、局)(三)适用范围及报关规范1、进口许可证管理(1)适用范围07年实行进口许可证管理的货物有1类:消耗臭氧层物质。(2)报关规范①有效期1年,当年有效,跨年度使用,最长不超过次年3月31日。②《进口许可证》原则上实行“一证一关”、一般情况下实行:“一批一证”制度。如实行“非一批一证”的商品,发证机关在签发许可证时必须在备注栏中注明“非一批一证”字样,在有效期内最多可使用12次。③对于大宗、散装货物,溢装数量不超过进口许可证所列进口数量的5%④不得擅自更改许可证证面内容2、出口许可证管理(1)适用范围共41种货物,教材P55页列举的内容要有印象。(2)报关规范①有效期6个月,当年有效,跨年度使用,最长不超过:次年2月底②《进口许可证》原则上实行“一证一关制”、“一批一证”制和“非一批一证”实行“非一批一证”的商品,发证机关在签发许可证时必须在备注栏中注明“非一批一证”字样,在有效期内最多可使用12次。③对于大宗、散装货物,溢装数量不超过出口许可证所列出口数量的5%④不得擅自更改许可证证面内容二、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一)商品范围:一般商品、机电产品、重要工业品三个目录;26大类列入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的商品,在办理报关手续的时候,要向海关提交自动进口许可证。★免交许可证的情况:6种(P56)(二)报关规范(1)、有效期:6个月,不能跨年度使用,按照公历的时间来计算。(2)、原则上实行“一批一证”管理,对“非一批一证”管理,在有效期内,可以分批次累计报关使用,但累计使用不得超过6次。(3)对于散装货物溢短装数量在货物总量正负5%以内予以验放。(4)对原油、成品油、化肥、钢材的散装货物,溢短装数量在货物总量正负3%以内予以验放。三、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一)适用范围:对出口至欧盟、美国的纺织品,需申领“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二)报关规范1、有效期6个月,不能跨年度使用,这个年度是按照公历的时间来计算。2、实行“一批一证”、“一关一证”管理。3、出口样品的,对于每批商品数量不超过50件的,可免领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四、进口废物管理(一)含义: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对进口废物所实施是禁止、限制以及自动许可措施的总和。(二)主管部门及办理程序主管部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对没有列入国家《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的固体废物禁止进口。程序:向国家环境总局提出申请——获取《废物进口许可证》——向口岸检验机构报检——检验检疫机构出具《入境货物通关单》——凭《废物进口许可证》、《入境货物通关单》办理通关手续(三)适用范围及报关规范1、适用范围:列入国家《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的废物列入国家《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的废物2、报关规范(1)对列入国家《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的废物,报关单位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2)对列入国家《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的废物,报关单位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自动许可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3)对未列入这两个目录内的或虽列入这两个目录内但未取得有效“废物进口许可证”的废物,一律不得进口和存入保税仓库。(3)进口废物批准证书实行“非一批一证”管理。(4)不能转关,只能在口岸海关办理申报进境手续。(废纸除外)五、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一)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二)适用范围及报关规范1、非公约证明:实行“一批一证”制度2、公约证明:实行“一批一证”制度3、非物种证明:分为:“当年使用”、“一次性使用”六、进出口药品管理(一)主管部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我国对进出口药品实行分类和目录管理进出口药品从管理角度可分为进出口麻醉药品、进出口精神药品及进口一般药品。1、精神药品进出口准许证任何单位以任何方式进出口列入《精神药品管制品种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