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政发2012[48]号清水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双百”推进工程实施方案各村党支部、村委会: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和《甘肃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办法》,全面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根据县人口局《岷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双百”推进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一、重要意义近年来,我乡流出人口呈逐年上升趋势,目前,流出人口已占到全乡总人口的15%左右。但流出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比较薄弱,管理机制不够健全,漏统漏管及违法生育的问题比较突出,严重冲击了人口计划的完成和低生育水平的稳定。因此,我乡在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的基础上,按照省、市、县有关规定精神,坚持“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基本原则,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服务管理措施,牢固树立责任意识,自觉履行工作职责,创新管理机制,切实抓好工作落实,不断提高我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水平。二、总体目标以“掌握百分之百信息,提供百分之百服务”为主要内容,创新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在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财政投入、利益导向、社会保障等工作机制方面有所突破,统筹协调能力得到加强,流动人口的信息管理和应用水平全面提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网络进一步健全,基层管理统一规范,工作精细化水平不断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各项任务指标向百分之百的目标推进,创建具有本县特色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模式。三、主要任务1、将流动人口基础信息全部纳入全员流动人口管理信息系统(GPL),与相关部门实现信息的互联、互通、共享,并做到个案信息及时采录、适时更新、定期比对、动态管理,系统数据信息与人口实际信息一一对应。2、建立和完善落实流动人口“市民化待遇”的政策措施。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优生优育、生殖保健、药具发放等方面推进均等化服务全覆盖。3、全面推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一盘棋”,加强人口计生区域协作,深化协作内容,创新协作手段和方式。进一步提高流动人口信息协查核实反馈率,及时掌握流动人口的生育情况,加强对流出人口信息的跟踪管理。4、以信息管理为基础,准确、方便、快捷的为流动人口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一孩生育服务登记”等办证服务,充分利用GPL系统开展网络化协作。5、积极推进基层人口、综治、公安三部门力量整合,充分发挥我乡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站职能作用,将流入人口全部纳入属地化管理,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全面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宣传普及率和政策知晓率,逐步提高流动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6、深入开展流动人口“关怀关爱”活动,关注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家庭,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解决流动人口在就业就学、医疗服务、法律援助和贫困救助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切实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努力提高流动人口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度。四、具体要求1、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要将实施“双百”推进工程列入重要工作之中,针对“双百”推进工程的主要任务,认真梳理工作思路,查找薄弱环节,结合本我人口流动规模、流向、工作基础和服务管理水平,制定了符合我乡镇的具体实施方案,要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协调,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向“双百”目标稳步推进。2、强化属地管理,落实管理责任。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甘肃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办法》和《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范》所规定的现居住地和户籍地乡镇计划生育工作机构职责,依照《岷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规范》,完善资料、履行职责。户籍地所在村要做好流动人口外出前、节假日、中途返乡期间的宣传、管理和服务工作,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优先优惠政策,加强与现居住地的信息沟通,及时汇总、分析、协查、反馈流动人口有关信息,做到底子清,情况明,管理服务不断档。现居住地所在村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建立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户籍地紧密配合的优质服务管理新体制。村委会要将流入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纳入属地的经常性工作范围,动态化管理工作模式。并将流入已婚育龄妇女纳入管理,包登记建档、包查证验证、合同签订、政策宣传、免费服务。开展经常性的人口计生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及时采集相关信息档案并依法查验其《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每季度对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开展查环、查孕和妇女病查治工作,并及时通过GPL系统向户籍地通报检查结果,做到与户籍地人口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同投入、同考核,帮助解决流入人口在生产、生活、生育等方面的困难。要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融入“生殖健康服务进家庭”活动及“幸福家庭”创建活动之中,落实和强化属地管理体制。建立流动人口计生工作领导机制,落实村委会管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目标责任制。各有关部门要指导其下属单位(企业)和基层村委会依法承担管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自觉接受我乡政府的管理和考核。继续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鼓励群众进行举报。对不履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职责的,按规定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落实“一票否决”。3、明确部门职责,实行综合治理。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任务,强化领导,制定措施,切实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建立综合治理工作机制,综治、人口、公安、卫生、民政、教育、劳务、等部门要加强联系协调和信息沟通,共同解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水平。公安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开展流动人口清理清查工作时,要把流动人口的婚育状况作为摸底的一项主要内容,办理暂住证时要将有关计划生育内容核查记载完整,并与乡计生办定期互通信息,实现流动人口信息资源共享,积极配合人口局进行流动人口入户调查和对流动人口中的违法生育行为进行查处。劳务站要督促外出务工育龄妇女及时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加强对用工单位人口计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在劳务输转中探索建立有利于计划生育政策落实的工作机制,积极开展面向农村计生“两户”的劳务输转优先优惠工作,并免收其有关费用。各学校在办理流动人口子女入园、入学时,要核查其经现居住地乡镇计生办查验盖章的《婚育证明》,对未持有经现居住地乡镇查验盖章的《婚育证明》的,应督促其按时办理。民政站要指导村委会开展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逐步建立有利于流动人口的利益导向机制,协助做好村委会计生干部的培训工作。计生办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宏观协调工作,免费发放、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的数据统计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的信息提交及反馈。完善与相关县区建立的信息公告、数据共享、协作协管制度。为流动人口免费提供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项目,开展生殖保健、优生优育等知识的咨询和宣传,实行避孕节育方法的知情选择和节育措施随访服务,帮助解决流动人口在生产、生活、生育等方面存在的困难。4、突出工作重点,完善服务网络。全乡实行全员包干责任制度,建立流动人口清理清查长效机制,彻底掏清流出人口底子,严格落实村、组专干包户包对象责任制,上门服务,跟踪管理,做到随清理,随登记,随建档,对所有流动人口都要建立全员流动人口管理信息系统个案信息采集表,一人一档,一户一帐,清理清查结果及时整理汇总并录入全员流动人口信息系统(GPL),同时录入WIS系统,两个系统数据应同步运转,相互衔接,对应一致,确保信息数据入库率和准确率达到100%。要坚持每天登录浏览GPL系统,对各类协查信息一周之内必须接收、核实、回复,对紧急协查信息,当天之内必须接收、回复,做到即接收即处理,有接收必反馈,确保信息接收反馈率、准确率均达到100%,信息反馈“查无此人”比例应控制在5%以下,所有信息协查反馈的内容都要建立备查档案。要严格落实流动人口信息数据“日浏览、周反馈、月通报”制度,GPL数据要坚持每周至少上报一次,不得无故不报或不按期上报。县上将继续实行GPL信息系统数据上报和信息协查反馈应用情况月通报制度,通报情况纳入年终考核。5、注重协查通报,实现信息互通。要开展流动人口专项治理活动,树立依法维权、优质服务意识,创新“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的工作机制,重点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落实。一是要及时与其它部门统计的数据进行比对,认真扎实开展清查清理,把外流育龄人口及已婚育龄妇女作为清理重点,确保流出人口数据与其它部门统计的数据基本一致;二是要利用节假期间流动人口大量返乡的有利时机,对流出人口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清查,按照《全员流动人口信息采集表》的要求,全面入户,认真核查登记。要针对不同对象,对每个人涉及的婚姻状况、生育状况、节育状况及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特别是姓名、性别、现居住地地址、户籍所在地地址、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文化程度、户口性质、流动原因、流出日期(流入日期)、婚姻状况等基本信息进行彻底核查,不得有错项漏项,户籍地与现居住地的地址要具体到门牌号;三是要加强对流出重点对象的监管,充分发挥GPL系统的作用,注重协查通报工作,按期对流出重点管理对象进行分析、汇总,对清理出的生育、节育、环孕情服务和征费等基本信息不清楚的,要及时与现居住地进行数据交换或通过GPL系统进行协查,协查率要达到100%,想方设法搞清流出人口各类信息,切实提高信息平台的应用率;四是要对流入已婚育龄妇女进行全面清查,做到“五清”即户籍地址清、持证情况清、婚育情况清、孕情清及节育措施清,及时督促其回乡期间办理或换发《婚育证明》,确保全面准确掌握辖区内人口流动情况;五是要高度重视流动人口办证工作,将办证工作列入清理核查的重要内容,采取进村入户上门办证、免费邮寄、网上办证等有效措施,提高持证率、验证率;六是对在外地生育后返乡的流出重点人员,要上门做好相应的政策宣传和服务管理工作,督促其及时落实相应的节育措施,同时落实相应的奖励或者处罚政策。6、广泛宣传教育,积极维护权益。各村要充分利用节假日期间流动人口大量返乡的有利时机,集中开展流动人口计生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活动。要注重加强人口文化建设,充分利用乡村人口文化大院、婚育学校和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全方位的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强大的宣传舆论氛围,引导流动育龄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新型婚育观念。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切实维护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户籍地在签定管理合同和办证时,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押金或保证金,坚决禁止强迫流动已婚育龄妇女返乡参加环孕情服务;现居住地乡镇要为流入已婚育龄夫妇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宣传教育、避孕节育手术及定期的查环查孕等技术服务管理,并落实相关奖励优惠救助政策。要简化程序,为符合条件的流入育龄夫妻,办理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登记。要为流动人口提供便捷、畅通的计划生育投诉渠道和及时、有效的法律救助体系。要把外来流动人口纳入我县的人口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之中,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进一步推进流动人口“一盘棋”工作。为使“双百”目标顺利实现,乡政府必须加强对各村“双百”推进工程的专项督查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以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常态管理和优质服务。(此页无正文)清水乡人民政府二〇一二年三月二日主题词:流动人口双百工程实施方案存档(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