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授权合作协议书甲方:北京国智兴业科技有限公司乙方:为更好的开展电子商务领域创业服务工作,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依托甲方成立了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创业分会。经乙方提出申请,甲方考察其实际情况并批准后,甲方授权乙方为设在的“大学生创业服务基地”,开展主要针对本校大学生的创业相关服务工作。第一条合作目的和意义整合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创业分会的优势资源,搭建创业公共服务平台,依托建在高校的咖啡厅,发现和孵化优质的校园创业项目,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持续性和专业化的综合服务。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将与乙方共同开展针对本校大学生创业的支持服务工作,为大学生创业提供人才、资金、信息、法律、项目等方面的支持。2、甲方在技术、团队、经验、人脉等方面提供支持,积极协助乙方开展线上和线下的校园推广活动,提高乙方品牌认知度,提升乙方的人流量和关注度。3、甲方利用自身优势,积极为乙方引进好的校园经营项目,提升经营效果;具体项目的合作模式,双方另行商议。4、甲方将积极协助乙方开展创业服务活动,提供专家聘请、信息获取、会议组织、经验分享、项目推介等方面对接和服务。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依托咖啡厅,与甲方合作,共同开展创业指导、沙龙交流、2讲座培训、项目推介等各种创业主题活动,不断提升创业服务水平。2、将“大学生创业服务基地”的统一标识,放置在明显位置;不断宣传推广创业服务,挖掘和发现好的创业项目;对于最终被甲方采纳的项目,甲方将对乙方提供奖励,具体奖励方法再行商议。3、乙方应支持甲方在“大学生创业服务基地”引进新的经营项目,探索创新的商业模式,为本校师生提供服务;甲乙双方根据具体的经营项目,另行约定合作模式。4、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视情况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作;如合作终止,未经甲方授权,乙方不得以“大学生创业服务基地”名义开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第四条收益分配对甲乙双方共同合作的项目,如有收益,具体收益分配方式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另行签署合作协议或补充协议。第五条有效期本授权有效期为一年内,自本协议法律生效起计算。第六条其他1、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争议事项交由甲方所在地的法院裁定。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北京国智兴业科技有限公司乙方:授权代表签字:电话:010-57343680电话:时间: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