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项目负责人-安全知识考点2018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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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施工现场未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措施,扣10分;施工现场的临时用房和作业场所的防火设计不符合规范要求,扣10分;施工现场消防通道、消防水源的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10分;施工现场灭火器材布局、配置不合理或灭火器材失效,扣5分;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或未指定动火监护人员,扣5-10分2、专业单一且无专业分包的市政工程、合同金额在200万元(不含)以下时,施工企业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的情况下,可安排专业人员兼管其他同类工程。3、项目负责人的任职条件:①取得建造师注册证书;②按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③所承担工程的专业和规模应符合有关管理规定。4、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的职责:②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承担本单位安全生产的最终责任。5、技术负责人的职责:领导安全生产技术改进和研究项目。6、严格执行教考分离。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教考分离、统一标准、统一题库、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快特种作业实际操作考试中心和分中心建设,统一实际操作考试模块和考板,力争通过两年的试点,全面推行特种作业实际操作考试的教考分离。7、安全技术交底:未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扣10分8、安全帽:施工现场人员未戴安全帽,每人扣5分;未按标准佩戴安全帽,每人扣2分;安全网:安全网质量不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扣10分;安全带:高处作业人员未按规定系挂安全带,每人扣5分;安全带系挂不符合要求,每人扣5分;9、发现隐患应整改:项目部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责令相关单位整改,并分类记录,作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依据;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情况,还应要求采取纠正措施。10、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深刻阐述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思想理念,方针政策和工作要求,强调必须坚守发展绝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明确要求“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11、钢管标准:一、在建工程用于材料堆放分隔或防护栏杆的钢管壁厚不小于2.75mm;二、在建工程用于现场模板等扣件式钢管支撑承重支架的钢管壁厚不小于3.00mm,且应与方案计算参数一致;三、在建工程用于施工现场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的钢管壁厚应不小于3.24mm。12、施工单位应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建立生产厂家、租赁单位合格供应商名录,并选用合格钢管和扣件。13、平网设置:电梯井内平网网体与井壁的空隙不得大于25mm,安全网拉结应牢固。14、(A不燃;B1难燃;B2可燃;B3易燃)防火间距: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5m,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m,其他临时用房、临时设施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小高层9m防火设计:宿舍、办公用房的防火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当采用金属夹心板材时,其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施工区和非施工区的要求:既有建筑进行扩建、改建施工时,必须明确划分施工区和非施工区。施工单位应向居住和使用者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告知建筑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的位置及使用方法,同时应组织进行疏散演练;专用消防配电线路:施工现场的消火栓泵应采用专用消防配电线路。专用消防配电线路应自施工现场总配电箱的总断路器上端接入,且应保持不间断供电。13、对《暂行办法》施行后新开工建设的工程项目,在开工前,五方主体的法定代表人必须签署授权书,并明确..本单位项目责任人。经授权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应在办理现场踏勘申请前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并连同授权书,书面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14、永久性标牌的材质应采用耐久性材料,宽度..不小于600mm,高度..不小于500mm。15、作业前准备:作业前,应检查起重吊装所使用的起重机滑轮、吊索、卡环和地锚等,应确保其完好,符合安全要求。16、起重人员要求:起重作业人员必须穿防滑鞋、戴安全帽,高处作业应佩挂安全带,并应系挂可靠和严格遵守高挂低用。安全保护装置: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和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活可靠,严禁..随意调整、拆除,或以限位装置代替..操作机构。17、安全部门的职责:参与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并组织..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18、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安全管理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应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应急救援。一般项目....应包括:分包单位安全管理、持证上岗、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安全标志。19、保证在岗履职,不超范围执业,不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工程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20、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规定的其他质量责任。本承诺书一式四份,一份交质量监督机构备案,一份与档案资料一并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存档,一份建设单位留存,一份施工单位留存。21、脚手架搭设:脚手架应按顺序搭设,1、双排脚手架搭设应按立杆、水平杆、斜杆、连墙件的顺序配合施工进度逐层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最上层连墙件两步,且自由长度不应大于4m。2、模板支撑架应按先立杆、后水平杆、再斜杆的顺序搭设形成基本架体单元,并应以基本架体单元逐排、逐层扩展搭设成整体支撑架体系,每层搭设高度不宜大于3m;拆除作业:双排脚手架的拆除作业:1、架体拆除应自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层同时拆除;2、拆除作业过程中,当架体的自由端高度大于两步时,必须增设临时拉结件。22、三项基本原则: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下列规定:①采用三级配电系统;②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③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接零保护:在施工现场专用变压器的供电的TN-S接零保护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接零(地)保护: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与原系统保持一致....。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采用TN系统做保护接零时,工作零线(N线)必须..通过总漏电保护器,保护零线(PE线)必须由电源进线零线重复接地处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形成局部TN-S接零保护系统。重复接地:TN系统中的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在TN系统中,保护零线每一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10Ω。在工作接地电阻允许达到10Ω的电力系统中,所有重复接地的等效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23、施工机械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规定的位置和线路设置,不得任意侵占场内道路。24、岗位负责人:同一岗位专业人员配备为3人及以上时,应明确岗位负责人。兼职岗位:本标准中人员可互相兼职的岗位,每人兼职不得超过1项,且每个岗位兼职人员不得超过1人。25、安全保护装置设置:塔式起重机的力矩限制器、重量限制器、变幅限位器、行走限位器、高度限位器等安全保护装置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26、架设距离:当多台塔式起重机在同一施工现场交叉作业时,应编制..专项方案。并采取防碰撞的安全措施。任意两台塔式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低位塔式起重机的起重臂端部与另一台塔式起重机的塔身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2m;二、高位塔式起重机的最低位置的部件《或吊钩升至最高点或平衡重的最低部位》与低位塔式起重机中处于最高位置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2m。27、屋面作业规定:屋面作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在坡度大于25°的屋面上作业,当无外脚手架时,应在屋边设置不低于1.5m高的防护栏杆,并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落地式操作平台架体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1、操作平台高度不应大于15m,高宽比不应大于3:1;28、安全防护棚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安全防护棚为非机动车辆通行时,棚底至地面高度不应小于3m,当安全防护棚为机动车辆通行时,棚底至地面高度不应小于4m。2、当建筑物高度大于24m并采用木质板搭设时,应搭设双层安全防护棚。两层防护的间距不应小于700mm,安全防护棚的高度不应小于4m。29、钢管、扣件应按规定进行送样复试。每个工地钢管、扣件复试批次不得少于1次。复试钢管不得少于3根。30、液压升降整体脚手架架体及附着支撑机构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必须符合技术要求,防坠落装置必须..敏感、制动可靠,防倾覆装置必须稳固、安全可靠。31、一级边坡工程施工:边坡塌滑区有重要建(构)筑物的一级边坡工程施工时必须对坡顶水平位移、垂直位移、地表裂缝和坡顶建(构)筑物变形进行监测..。32、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未设置封闭围挡或围挡高度小于2.5m,扣5-10分;一般路段的工地未设置封闭围挡或围挡高度小于1.8m,扣5-10分。33、当起重臂根部铰点高度大于50m时,应安装风速仪;当风速大于工作极限风速时,应能发出停止作业警报。34、本办法所称的施工现场,是指进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作业活动的场所。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并严格考核。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要定期带班检查,每月检查时间不少于其工作日的25%。项目负责人应当确保每月在现场带班生产的实际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不得擅自脱岗。36、当采用扣件式钢管作立柱支撑时,其安装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1、每根立柱底部应设置底座及垫板,垫板厚度不得小于50mm。2、立柱接长严禁搭接,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37、事故报告:企业应建立事故报告程序,明确事故内外报告的责任人、时限,内容等,并教育,指导从业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报告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38、①隧道、人防工程、高温、有导电灰尘、比较潮湿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5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36V;②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③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35、对于夜间影响飞机或车辆通行的在建工程及机械设备,必须安装设置醒目的红色信号灯。其电源应设在施工现场电源总开关的前侧,并应设置外电线路停止应急自备电源。36、建设工程参与各方应根据各自的职责,制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其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和权限,规定管理流程和要求。应依据审批通过的专项施工方案,确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并按规定支付、使用、监督、管理。施工单位应依据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并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施工工序或使用。37、标识/开挖禁项:作业前,必须查明施工场地内明、暗铺设的各类管线等设施,并应采用明显记号标识。严禁在离地线管线、承压管道1m距离以内进行大型机械作业。38、搅拌机:料斗提升时,人员严禁在料斗下停留或通过;当需在料斗下方进行清理或检修时,应将料斗提升至上止点,并必须用保险销锁牢..或用保险链挂牢..。39、施工现场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配电系统未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扣20分。工作接地电阻大于4Ω,重复接地电阻大于10Ω,扣20分配电系统未采用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系统,扣10-20分施工现场未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措施,扣10分施工现场消防通道、消防水源的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10分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或未指定动火监护人员,扣5-10分40、断电维修:清洁、保养、维修机械或电气装置前,必须先切断电源,等机械停稳后再进行操作,严禁带电或采用预约停电时间的方式进行检修。配电装置:施工电源及高低压配电装置应设专职值班人员负责运行与维护,高压巡视检查工作不得少于2人,每半年应进行一次停电检修和清扫。41、推进实施师傅带徒弟制度。带徒工人师傅一般应当具备中级工以上技能等级,3年以上相应工作经历,善于“传帮带”,没有发生过“三违”行为等条件。42、安全技术分析:对建筑施工临时结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