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植土质量标准一、一般标准1、种植土需排水透气,有较好的保水保肥能力。2、种植土层下不得有大面积的不透水层。3、不应选用建筑垃圾土、盐碱土、受重金属和有机物污染及其他有害成分的土壤。4、河道淤泥、污泥不宜直接作为种植土。5、种植喜酸性植物的土壤,PH值应控制在5.0~6.5,无石灰反应。6、粘土或砂土等不符合种植土质量要求的土塘应根据要求进行改良后方可种植。7、盐碱土必须进行改良,达到脱盐土标准后即含盐量<1g/kg,方可用于植物栽植。二、理化指标表一:通用种植土理化指标通用种植土基本理化指标项目指标值PH5.5-7.5EC(ms/cm)0.16-0.6有机质(g/kg)≧17.6质地砂质壤土、壤土、粉砂壤土、砂质粘壤土、粘壤土表二:种植土分级理化指标一二级通用种植土理化指标指标项目一级种植土二级种植土有机质(g/kg)≧24.617.6-24.6全氮(g/kg)≧1.020.75-1.02全磷(g/kg)≧1.41.06-1.4全钾(g/kg)≧21.520.5-21.5水解氮(mg/kg)≧9054-90有效磷(mg/kg)≧3073-150速效钾(mg/kg)≧15019-30孔隙度(%)≧10%容重(g/cm³)≦1.25种植土的各项指标应达到表一规定的要求,任何一项没达到,均判定不合格。如种植土需进行分级评定时,除满足表一的要求外,还应符合表二的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