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金融管理政策自评估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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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中国**银行****关于执行人民银行金融管理政策自评估情况的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按照《转发石家庄中心支行关于印发河北省新设金融机构加入人民银行金融管理与服务体系管理办法(试行)和河北省金融机构执行人民银行金融管理政策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承银发〔2011〕16号)文件要求,我行对2011年金融管理政策综合评价自评估工作进行了认真的安排部署,明确各业务项目的归口部门,落实相关责任人,要求各条线以评价项目和标准为依据,高标准,严要求,扎扎实实地做好自评工作。通过全面细致自评,2011年,我行严格遵照人民银行各项金融管理政策,稳健经营,合规运作,自觉维护金融秩序稳定,保障公众的合法权益,能够充分发挥金融系统在保稳定、促增长、重民生政策落实中的积极作用。现将具体自评情况报告如下:一、积极贯彻落实货币信贷政策、不断优化信贷结构,依法合规经营运作2011年,我行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紧跟国家货币信贷政策,执行“进、保、控、压、退”的信贷政策。合理配置信贷资源,优化信贷结构,以“总量调控、区别对待、有保有压”为原则,优先支持我市重点建设项目,逐步压缩和限制对“两高一资”、“两高一剩”行业的贷款投放。将清洁能源、涉农、交通、中小企业及保障性住房等作为我行支持的重点,全年累计发放非贴现贷款**亿元,其中:依托“账易融”、“货易通”等供应链产品,为**户小微企业发放非贴现贷款**亿元。在日常工作中,我行按照要求及时提供货币信贷运行报告,及时、准确报送贷款数据,积极主动完成人行开展的各类信贷政策调查工作。在利率政策落实方面,我行以“服务、传导、监督”为重心,突出基础管理工作。一是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及时、准确地将央行利率政策通过发文或下发信息传导的方式传达到位,并做好上级政策的本土化,发挥“承上启下”的政策传导枢纽作用;二是通过多种手段和方法,定期、不定期地对辖内利率政策的执行情况认真进行自查自纠,每季对全辖利率执行情况进行通报,坚决维护国家利率政策严肃性和权威性;三是加强与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准确地向人行报备各类利率监测报表和相关信息材料。作为一级法人的分支机构,我行法定存款准备由总行通过核心系统自动逐级提取和缴存,缴存范围和比例均符合规定。为确保金融市场交易内控严密、流程清晰、授权明确、作业标准严格、风险可控,我行加强审慎管理,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央行金融市场相关政策,加强对金融市场发展变化、最新监管规则等方面知识的了解和掌握,并制定了相关的操作规程和制度。2011年我行国债、黄金和票据等业务在强化营销、依法经营和合规操作的基础上得到了良好的发展。二、完善制度建设,防控金融风险,有效维护金融稳定。为有效维护金融稳定,防控金融风险,根据人民银行金融管理政策、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以及自身内控需要,我行主要从以下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建立有效的风险防控机制,目前在自有的风险防控机制基础上,建立风险防控三条防线:以各业务部门为主的第一道防线,以风险管理部门为主的第二道防线,以纪检监察部门为主的第三道防线,通过落实严密的内控制度,三条防线的设置形成了有效的风险防控机制。二是形成完备的制度体系,我行的内部管理和风险制度覆盖了所有业务条线和所有业务环节,形成了完备的制度体系,经梳理,执行总行核心内控、风控制度约700个,省分行依据总行办法制定的细则近200个,各相关部门也分条线制定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这些内控和风控制度对防范各类风险包括系统性金融风险起到了重要作用。三是开展综合性的实战演练,2011年我行以突发事件为前提,以各关键资源受损为各场景,开展综合性的桌面或实战演练,测试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及完备性,检查各预案间、各部门、各机构间、各组织体系间的衔接与匹配,落实预案实施中的配套资源,培养有关操作人员的应急意识,强化操作熟悉程度,及时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查找关键资源的薄弱环节,业务流程、制度的管理漏洞,提出整改建议措施,持续优化完善应急机制,提高应急处置及业务恢复能力,确保我行各项业务发展的持续性。四是建立突发事件报告制度,为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及时、有序、高效地做出相应处理,最大努力地减少突发事件的不良影响,维护金融稳定,我行制定了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行、人民银行、监管部门报告涉及区域金融稳定、可能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各类重大突发事件、重大金融案件,确保我行各项业务安全稳定运行。五是积极配合人民银行金融风险监测工作,按时上报金融风险监测报告、报表,通过对我行各项数据的分析,及时监控我行金融运行状况,积极配合人行开展的各类交叉性金融产品与业务创新研究工作。三、严格执行各项金融统计制度,强化统计数据质量,提高统计工作效率并加强统计服务2011年,我行严格执行各项统计管理制度,进一步学习和梳理统计工作重点、难点,完善各项统计制度,更新考核办法,加大考核力度。根据近年来信息管理工作的调整,重新制定了《中国**银行****信息管理工作考核办法》,按照考核办法,每月对所辖基层行的金融统计报表报送情况、外部监管报表报送情况、信贷及征信管理工作、关键指标数据质量情况等进行记录,每季度进行一次信息管理工作全面考核,并通报考核结果,督促各支行信息管理工作质量的不断提高。结合我行实际情况,及时更新整理报表数据填制的要点下发基层机构及部门,确保各支行及业务部门统计人员掌握最新统计动态及口径。建立工作人员责任制及工作人员互相审核制,通过上下两道关卡审核,夯实统计工作基础。充分发挥统计职能,运用统计方法掌握数据的变化,及时与业务部门沟通,获得第一手业务资料,分析引起数据变化原因,将统计数据进行深加工,从而提供高质量、高层次、有一定深度、广度的统计分析资料。四、准确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报送会计资料,确保会计财务信息准确、完整和可靠为适应业务发展和内、外部监管要求,促进业务健康发展,我行严格贯彻执行人行和总行相关会计规章制度及工作要求。组织员工认真学习会计规章制度,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落实内部控制制度,规范业务操作流程,完善管理措施,对各项业务正确、真实地进行相关会计核算。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的频率及时、足额缴纳财政性存款,认真执行支付结算制度,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的频率进行对账并及时上报各种业务报表。按照当地人民银行要求保质保量及时地报送年度会计决算资料(会计资料包括利润表、试算平衡表、资产负债表、决算说明及经营分析)。本年度,财务会计制度、会计业务系统未发生变化,对于涉及会计科目事项均向人行进行了报备。五、加强支付结算管理,规范支付结算行为,提升业务风险预防和控制的能力结合实际情况,我行从制度流程、系统操作、员工教育培训等方面持续落实支付结算相关制度和风险防控措施。多次对柜面业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树立合规操作的意识,从源头上控制风险。重点对各项内外审计及专项检查、稽核监测以及基层机构关键风险点监控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复查,巩固整改效果,提升了柜面人员防范操作风险的工作意识和防控风险的能力。在日常工作中,我行认真执行各项支付结算制度,严格执行支付系统运行操作规程,落实人民银行对账及柜台服务的各项规定;发现轧差跳场、核押错误、日终对账不符等异常情况,立即报告主管人员,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明确专人负责资金流动性管理,确保支付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在账户管理方面,我行明确归口管理部门,明确账户管理专职人员,按照《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要求,对结算账户开立、备案、使用和档案进行严格管理。银行卡业务流程、制度规定、实际操作均符合中国人民银行的管理要求。持续推进联网核查工作,注重设备的更新完善。目前,我行前台已配备了二代身份证鉴别仪,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要求,对于开销户、挂失、大额等高风险业务,均运用联网核查系统严格进行客户身份信息真实性审核。在实际工作中,我行能够自觉遵守结算、清算纪律,年度内未发生客户投诉纠纷。六、加强基础建设,全力保障生产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提升信息技术对全行各项业务协调、持续、健康发展的支撑力度我行金融科技按照IT集中管理要求合理进行岗位设置,执行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信息安全检查和教育培训。根据总行的统一部署,二级分行只设置专用设备间。为进一步体现IT集约化运营的效益,以经济合理、安全适用为原则,我行设备间按照“中国**银行二级分行计算机系统设备间建设规范”重新进行了改造,设施、设备及环境符合相关规定标准;同时建立了设备间出入、设施巡检维护的相关制度,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按制度规定操作,严防严控生产变更风险,切实落实安全运行责任制。在网络安全管理方面,我行的网点及自助设备实现了联通和电信2M光纤双线路互为备份,网络参数按省行统一配置和管理,管理技术和管理措施具体有效;按照省行统一要求配置操作系统和数据库,推广了全省统一的防病毒系统,管理和维护符合运行要求。为预防突发事件,我行成立了信息科技风险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制订了应急预案,并每年组织演练,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不断完善预案;定期组织风险隐患排查,避免重大安全事件发生。作为一级法人的分支机构,银行卡相关应用系统、POS和ATM终端都是由总行层面控制开发和集中采购,均符合标准要求。七、规范人民币流通管理,提高货币金银工作水平,配合人民银行更好地履行现钞业务的社会责任2011年,我行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建设,把做好人民币流通管理作为重要职责,以维护群众利益为出发点,进一步规范残损人民币兑换和假币收缴管理。柜员在业务操作中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履行服务承诺和工作程序,准确、无偿为客户兑换残损、污损人民币,按照我行规定上缴中心金库。对网点收缴的现金、自助设备回笼现金,都进行集中整点,手工挑剔残缺、污损人民币。对网点上缴的残缺、污损人民币和中心金库集中整点挑剔的残缺、污损人民币,进行扎把、打捆后上缴当地人民银行,没有对外支付残缺、污损人民币。对停止流通的人民币都及时为客户进行兑换,并及时上缴当地人民银行,没有对外支付已停止流通的人民币。柜面保证配足各种辅币,方便客户取款和兑换;能够按照合理需求的原则,办理人民币券别调剂业务。为良好的金融秩序、营造良好的人民币流通服务环境做出积极的贡献。按照人民银行规定认真办理假币收缴业务,在发现假币时,立时收缴、当面加盖“假币”戳记、向持有人出具人行统一印制的“假币收缴凭证”等规范性工作,并告知持有人如对被收缴的假币真伪有异议,可向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申请鉴定,严禁截留和私自处理假币。为进一步推动反假币工作开展,响应人民银行的统一部署,我行按照人民银行的要求,在费用紧张的情况下,积极筹措资金,完成了城建支行和车站路支行两个反假工作站的建设工作,有力的促进了基层行反假币工作的开展。为进一步增强我行前后台现金岗位从业人员的反假意识和反假综合能力,提升本、外币现金收付专业技能和防假、反假、识假水平,年内组织全辖前、后台现金岗位从业人员进行了反假币培训,提高了前后台从业人员防假、反假、识假水平和服务水平。按人民银行要求,组织开展了全辖反假资格考试,前台柜员均取得了《反假货币上岗资格证》并持证上岗,按着假币收缴流程进行操作。我行有权鉴定机构都在营业场所摆放由人民银行颁发的授权证书,按规定接受持有人或单位提出的货币真伪鉴定申请,并按程序进行货币真伪鉴定。八、统一流程、规范操作,确保国库资金的安全与完整,提高政府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水平根据国库业务需求,建总行制定有较为完整统一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实现国库业务规范化管理和标准化操作,为国库资金安全建立了制度屏障。在实际工作中,我行严格按照总行规定设置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岗位之间相互制约。根据国库业务要求,设立了“待结算财政款项”科目,不存在为征收单位开立预算收入过渡账户等违规行为。按照规定为财政部门、预算单位开立了零余额账户,并就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情况及时向人民银行国库部门备案。在实际工作中,密切监测零余额账户日终余额状况,对特殊因素(如日终汇划退回无法重汇)形成的不为零事项,均在次日归位为零。加强国债业务管理,对所有经办国债业务的网点均向人行备案,按照规定及时报送储蓄类国债发行进度报表和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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