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租船货运业务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第五章租船货运业务学习目标:通过本章的学习,在了解租船货运基本概念、不同租船货运方式的种类与操作过程以及注意事项的基础上,掌握租船货运的过程及方法。把握租船合同签约的关键。了解租船经营策略。25.1租船运输概述租船运输(CarriageofGoodsbyChartering):是相对于班轮运输的另一种海上运输方式,它既没有固定的船舶班期,也没有固定的航线和挂靠港,而是按照货源的要求和货主对货物运输的要求,安排船舶航行计划,组织货物运输。租船运输中,船舶经营是根据船舶出租人与承租人双方签订的租船合同(CharterParty,C/P)来进行。船舶出租人提供的是货物运输服务,而承租人是按约定的租金或运价支付运费。3租船运输的特点:(1)按照船舶所有人与承租人双方签订的租船合同安排船舶就航航线,组织运输;(2)适合于大宗散货运输,货物的特点是批量大、附加值低、包装相对简单。(3)舱位的租赁一般以提供整船或部分舱位为主,主要是根据租约来定。(4)船舶营运中的风险以及有关费用的负担责任由租约约定。承租人一般可以将舱位或整船再租于第三人。(5)租船运输中的提单的性质完全不同于班轮运输,它是货物收据、权利凭证、运输合同的证明。(6)承租人与船舶所有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是通过租船合同、运输合同来确定的。(7)船舶港口使用费、卸货费及船期延误,按租船合同规定由船舶所有人和承租人分担、及计算。45.2租船市场与租船经纪人5.2.1租船市场狭义的租船市场也称为海运交易市场,是需求船舶的承租人与提供船舶运力的船舶所有人洽谈租船业务,协商租船合同内容并签订合同的场所,这种场所有的处于货主和船东汇集的城市,有的则分散在其方便的办公场所,通过通信手段进行;广义的租船市场不强调有形的市场形态,它是船舶出租者、船舶租赁者及其他租船业务参与者,以及所有船舶租赁相关信息的总和,是一个抽象的市场概念。5租船市场具有以下主要作用:1.提供交易机会2.加强信息沟通3.调整航运市场65.2.2租船经纪人租船经纪人可分:船东经纪人、承租人经纪人、双方当事人经纪人。1、海运市场中存在着大批专门从事船舶的租赁、订舱、买卖、保险等中介业务的航运经纪人。其中专门从事租船订舱等经纪人称为租船经纪人。2、他们掌握市场动态,作为当事双方的桥梁与纽带。主要提供以大宗散杂货为主的租船、揽货、订舱、船舶买卖、信息咨询的中介服务7(1)船东经纪人(TheOwner,sBroker)指根据船东的授予权和指示代表船东利益在租船市场上从事船舶出租或承揽货源的人。(2)承租人经纪人(TheCharterer,sBroker)代表承租人利益在租船市场上为承租人恰租合适船舶的人。(3)双方当事人经纪人(BothParties,sBroker)指以中间人身份尽力促进船东和承租人双方达成船舶租赁贸易从中赚取佣金。8租船经纪人进行租船业务洽谈的方式(1)有船舶所有人和承租人各自指定一个租船经纪人,由其代表各自委托人的利益进行洽谈。征得各自“本人”同意后代表其“本人”签字。(2)船舶所有人和承租人共同指定一个租船经纪人进行洽谈。这时候租船经纪人就是居间人。(3)船舶收有人或承租人的一方与它方指定的租船经纪人进行租船业务洽谈。9佣金“本人”应向租船经纪人支付“经纪人佣金”,一般在运费或租金的1%或4%。航次租船下,一个经纪人的佣金通常为运费的1.25%。在签订合同下按租船合同中佣金条款来支付:1、如果合同规定“佣金在签订合同同时支付”则租船经纪人无论合同执行情况如何均可获佣金;2、如果合同规定“佣金在货物装运时支付”则当合同于货物装卸前被解除,租船经纪人不能获取佣金;3、规定“佣金在赚取运费时支付”则租船经纪人只能在租船合同得以履行,且船舶所有人获得运费后才可获得。105.2.3世界上的主要租船市场1.英国伦敦租船市场2.美国纽约租船市场3.北欧租船市场4.亚洲租船市场(东京、香港、上海、新加坡)117.3租船经营方式目前主要的租船经营方式有航次租船(voyagecharter)、定期租船(timecharter)、光船租船(bare-boatcharter)等基本形式,还有包运租船(contractofaffreghment,COA)和航次期租(timecharterontripbasis,TCT)7.3.1航次租船1.航次租船的概念航次租船又称“航程租船”或“程租船”或“程租”是指有船舶所有人向承租人提供船舶或船舶的部分舱位,在指定的港口之间进行单向或往返的一个航次或几个航次用以运输指定货物的租船运输方式。船舶所有人主要负责船舶的航行,承租人只负责货物的部分管理工作。航次租船是租船市场上最活跃、最普遍的一种方式,对运费水平的波动最为敏感。国际上主要液体散货和干散货通过航次租船。122.航次租船的形式(1)单航次租船(singletriporsinglevoyagecharter)单航次租船是指船舶所有人与承租人双方约定,提供船舶完成一个单程航次货物运输的租船方式。船舶所有人负责将指定的货物从起运港运往目的港。(2)往返航次租船(returntriporreturnvoyagecharter)往返航次租船即所租船舶在完成一个单航次后,又在原卸货港或其附近港口装货运往原装货港,卸完货后合同即告终止。船舶所有人与承租人双方约定,提供船舶完成往返航次而定租船方式。但是返航次的出发港及到达港并不一定与往航航次的相同。一个往返航次包括两个单航次租船。主要用于一个货主只有去程货载,而另一个货主有回程货载时,两个货主联合起来向船舶所有人按往返航次租赁船舶。13(3)连续单航次租船(consecutivesinglevoyagecharter)船舶所有人与承租人约定,提供船舶连续完成几个单航次的租船运输方式。即用一条船连续完成同一去向的、若干相同的程租航次,中途不能中断,一程运货,另一程放空,船方沿线不能揽载。主要用于某些货主拥有数量较大的货载,一个航次难以运完的情况下。可以按单航次签订若干个租船合同,也可以只签订一个租船合同。(4)连续往返航次租船被租船舶在相同两港之间连续完成两个以上往返航次运输后,合同即告终止。在实务中较少出现.143.航次租船的特点(1)船东占有和控制船舶,负责配备船员,负担船员工资、伙食费等;承租人指定装卸港口和货物。(2)承租人向船东支付运费(Freight),不称租金(Hire),运费的确定可按每吨费率计收或采用包干总运费方式。(3)船东负责营运工作,除装卸费用可协商外,其他的营运费用由船东负担。(4)在租船合同中订明货物的装卸费用由船东或承租人负担。(5)船东出租整船或部分舱位。(6)租船合同中订明可用于在港装卸货物的时间(laytime),装卸时间的计算方法,滞期及相关规定:若装卸时间超过规定天数,承租人要支付滞期费。反之,船东则要向承租人支付速谴费。双方也可以同意CQD(CustomaryQuickDespatch),即不规定装卸时间而按港口习惯装卸速度,由船东承担时间风险。154.航次租船的业务阶段1、预备航次阶段在船舶抵达装货港前,船舶在其所有人的控制下,对船舶所发生的风险和费用有船舶所有人承担。2、装货阶段装货阶段是指船舶抵达、停靠装货港后,待泊和装货的整个阶段,这阶段的风险主要是船舶延误所造成的损失。承担的形式以“滞期费”来补偿。3、航行阶段所发生的一切风险和费用通常有船舶所有人承担4、卸货阶段船舶抵达、停靠卸货港后,待泊和卸货的整个阶段,这阶段发生的风险处理原则同装货阶段。165.3.2定期租船1.定期租船的概念又称“期租船”简称“期租”是指由船舶所有人将特定的船舶,按照租船合同的约定,在约定的期间内租给承租人使用的一种租船方式。以约定的使用期限为船舶租期,而不以完成航次数多少来计算。在租期内,承租人利用租赁的船舶既可以进行不定期货物运输,也可以投入班轮运输还可以在租期内将船舶转租。172.定期租船特点(1)船舶所有人负责配备船员,并负担其工资和伙食。(2)承租人拥有包括船长在内的船员指挥权,否则有权要求船舶所有人予以撤换。(3)承租人负责船舶的营运调度,并负担船舶营运中可变费用。(4)船舶所有人负担船舶营运固定费用。(5)船舶租赁以整船出租。租金按船舶的载重吨、租期以及商定的租金率计收。(6)期租情况下,租船价格在租期内一般比较稳定,货载的运输不受或较少受运输市场价格波动。船舶所有人为避免租期内因部分费用上涨而使其盈利减少或发生亏损,而在长期的定期租船合同中加入“自动增减条款”,使得在规定的费用上涨时,按合同约定的相应比例提高租金。185.3.3光船租船又称“船壳租船”简称“光租”,实质上是一种财产租赁,船舶所有人不具有承揽运输的责任。在租赁期间,船舶所有人只提供一艘空船给承租人使用,船舶配备船员、营运管理、供应以及一切固定或变动营运费都由承租人负担。船舶所有人在租期内除了收取租金外,对船舶经营不再负担责任和费用。对船东来说,一般不放心把船交给租船人支配;对租船方来说,雇佣和管理船员工作很复杂,租船人也很少采用这种方式。因此,光船租船形式在租船市场上很少采用。192.光船租船的特点(1)船舶所有人提供一艘适航的空船。不负责船舶运输。(2)承租人配备全部船员,并负责指挥责任(3)承租人以承运人身份负责船舶的经营及营运调度工作,并承担在租期内的事件损失(4)承租人负担除船舶的资本费用外的全部固定及变动成本。(5)以整船出租,租金按船舶的载重吨、租期及商定的租金率计算(6)船舶的占有权从船舶交与承租人使用时起,转移至承运人。207.3.4包运租船1.包运租船的概念以包运租期方式所签订的租船合同称为“包运租船合同”或称“运量合同”。包运租船是指船舶所有人向承租人提供一定吨位的运力,在确定的港口之间,按事先约定的时间、航次周期和每航次较为均等的运量,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货运量的租船方式。212.包运租船的特点(1)包运租船合同中不特定某一船舶及其国籍,仅规定租用船舶的船级、船龄和其技术规范等(2)租期的长短取决于运输货物的总运量及船舶航次周期所需的时间(3)承租人通常是货物贸易量较大的工矿企业、贸易机构、大型的石油公司(4)航次中所产生的航行时间延误风险由船舶所有人承担,而对于船舶在港内装、卸货物期间所产生的延误与“航次租船”一样,一般用过合同中的“滞期条款”来处理,通常由承运人承担船舶在港的时间损失。(5)运费按船舶实际装运货物的数量及约定的运费率计收,通常采用航次计算(6)航次费用的负担责任划分一般与航次租期方式相同22航次期租的主要特点是没有明确的租期期限,而只确定了特定的航次。它以完成航次运输为目的,按实际租用天数和约定的日租金率计算租金,费用和风险则按期租方式处理。航次期租是船舶所有人减少了因各种原因所造成的航次时间延长所带来的船舶损失。航次期租是建立在定期和航次租船两种租船方式基础上的一种边缘型的租船方式。5.3.5航次期租235.3.6租船方式的比较从船舶所有人对船舶的支配、占有程度的强弱来看,五种租船方式的排序为包运租船、航次租船、航次期租、定期租船、光船租船。承运人在以航次租船、定期租船和光船租船方式的任何一种方式租用船舶后,除非租船合同明确规定不允许承租人转租船舶与第三者外,承租人有权将租用船舶再次出租,即所谓的转租,船舶所有人一般无权限制转租。245.3.7租船业务中应注意的问题(1)租船合同条款应与贸易合同条款相衔接(2)租船运输的租金受租船市场的供求平衡状态影响较大,要及时了解市场行情(3)租船时要重视船舶规范。挑选船龄小,技术状态好的船舶(4)租船时应考虑船舶所有人的资信和经营状况(5)应了解装卸港口的地理位置、自然条件、航道即泊位条件(6)通过租船经纪人洽谈租船合同(7)了解和熟悉租船市场行情及其动态(8)严格遵守外交和航运政策的有关规定,并密切关注各种法规的变化255.4租船合同洽商程序5.4.1询盘(Inquiry)询价又称询盘。询盘的目的和作用是让对方知道发盘人的意向和需求的概况。承租人发出询盘的目的是以适当的恰租条件,直接或通过租船经纪人寻求

1 / 43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