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总主编曾宪义王利明证券法(第三版)叶林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第一章证券的基本概念关键术语证券有价证券资本证券完全证券证权证券股票公司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份额证券衍生品种第一节书证与证券一、民事普通法上的书证(一)纸制书证(二)数据电文二、特别法上的证券(一)金券(二)资格证券(三)有价证券第二节有价证券的理论分类一、记名证券和不记名证券记名证券,是指券面上记载权利人姓名或名称的证券不记名证券,是指券面上不记载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的证券二、完全证券与不完全证券三、设权证券和证权证券四、货币证券和资本证券五、物权证券、债权证券和社员权证券六、政府证券、金融证券和公司证券七、上市证券与非上市证券第三节证券法上的证券一、境外证券法规定的证券二、我国证券法规定的证券(一)股票股票,专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表示股东按照所持股份享有权益和承担义务的可转让的书面凭证根据股票票面和交易币种,我国现有股票还可分为A股、B股和H股股票(二)公司债券《公司法》第154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三)政府债券政府债券,是指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为筹措财政资金,凭借其信誉按照一定程序向投资者出具的、承诺到期偿还本息的格式化债权债务凭证,有时也称政府证券(四)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基金单位是基金发起人向不特定投资者发行的最小基金单位,表明持有人对基金享有资产所有权、收益分配权和其他相关权利。(五)证券衍生品种1.权证2.存托凭证(DR)(六)认定证券第四节证券的基本法律属性一、证券是直接投资工具二、证券是证权证券在理论上,证券分为设权证券和证权证券证券法上的证券,通常是指证权证券,即证券权利因投资者缴纳投资、发行人交付证券而产生三、证券是标准化权利凭证证券标准化提高了证券和民事权利的流通性,避免了对实物资产的实际分割,实现了证券交易的快捷和便利四、证券是流通证券必须注意到,流通性不等于集中竞价交易,而是指公众投资者进行买卖的可能性。第二章证券法概述关键术语股票公司债券衍生证券证券发行证券交易证券法证券法渊源第一节证券法的调整对象一、证券法的概念1.形式意义上的证券法2.实质意义上的证券法二、证券法的调整对象(一)证券发行1.证券发行与证券交易存在密切关系2.证券发行和交易,都属于广义上的证券交易3.《公司法》关于股票和公司债券发行的规定,无法代替《证券法》对证券发行和交易的补充性规定(二)证券交易在狭义上,证券交易即证券买卖;在广义上,证券交易包括投资者之间进行的,以证券作为标的的买卖、赠与、担保等行为(三)证券服务1.资产评估和土地评估2.财务审计3.证券法律服务4.证券投资咨询(四)证券监管第二节证券法的法律渊源一、域外证券法渊源(一)统一证券法(二)单行证券法(三)公司法(四)民事基本法(五)特别法规则(六)政府监管规则(七)自律规则二、我国证券法的主要渊源(一)基本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二)行政法规1.《股票条例》2.《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3.《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的规定》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条例》5.《企业债券管理条例》6.《期货交易管理条例》7.《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三)部门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四)自律组织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五)司法解释第三节证券法的地位和性质一、证券法的地位(一)民商分立体系与证券法民商分立体系,是指民法典和商法典并存的法律体系。(二)民商合一体系与证券法民商合一体系是与民商分立相对应的私法体系二、证券法与公司法的关系“关系法学说”“特别法学说”三、证券法的性质(一)证券法是交易法(二)证券法兼具任意法和强行法的属性(三)证券法兼具实体法和程序法的特点(四)证券法兼具国家制定法和习惯法特点第三章我国证券法制的产生与发展关键术语“327”国债期货事件亚洲金融风暴第一节《证券法》的制定一、我国证券市场的产生二、我国证券市场法制化建设三、《证券法》的制定背景“327”国债期货事件1997年爆发了亚洲金融危机第二节《证券法》的实践一、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的过渡混业经营与分业经营相对应,是指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在货币和资本市场上进行多业务、多品种、多方式的交叉二、新股发行定价的市场化趋势(一)股票配售方式(二)市场询价机制三、推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人制度四、引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机制五、逐步开放B股市场六、启动网上委托交易七、启动网络投票八、发布实施《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九、完善证券公司治理机制(一)境外投资者参股证券公司(二)证券公司的内部治理十、完善亏损上市公司退市制度十一、逐步建立多层次证券市场(一)建立中小企业板(二)股份代办转让系统十二、启动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第三节《证券法》的修订一、证券法的修改情况二、预留混业经营的政策空间三、预留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发展空间四、预留国有企业买卖股票的法律空间五、逐渐开放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六、取消禁止银行资金入市规定七、提升自律监管组织的地位1.证券交易所取得自律监管组织的明确地位2.明确了证券交易所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八、加强对证券发行的监管1.增加了对证券公开发行的界定2.创设证券发行申请的预披露制度3.采纳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4.增设证券发行失败的规则九、改革证券交易和结算制度十、加强对投资者利益的法律保护1.增加或者完善了违法行为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条款2.增加了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条款十一、加强监管机构的职权第四节证券法制的最新发展一、深化发行制度改革二、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三、完善上市公司的收购制度四、规范证券公司监管制度五、发展壮大机构投资者六、完善登记结算规则体系七、落实投资者保护基金制度八、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第四章证券法的宗旨和基本原则关键术语证券法的宗旨公开原则公正原则公平原则第一节证券法的宗旨一、规范证券发行和交易1.证券发行和交易主体复杂多样2.证券发行和交易之标的具有特殊性3.证券行为必须遵循特殊规则4.证券行为涉及公众投资者利益二、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1.投资者是证券市场存续和发展的基础2.投资者是最缺乏证券市场信息的参与者3.投资者人数众多、力量分散三、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1.国家是证券市场的参与者和受益者2.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有助于提供稳定的市场预期3.维持投资者的投资信心,是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最大的社会公共利益第二节证券法的基本原则一、概述(一)证券法的基本原则与交易法(二)证券法的基本原则与特别法(三)证券法的基本原则与证券法的宗旨二、公开原则三、公正原则(一)公正以立法公正为前提(二)公正是对证券监管者和裁判者的法律要求(三)司法公正是公正原则的最终保护机制四、公平原则(一)结果公平与程序公平(二)机会平等与规则相同五、诚实信用原则六、兼顾安全的效率原则第五章证券市场及其监管体制关键术语证券市场证券发行市场证券交易市场证券发行人中介机构证券监管体系集中监管形式审查自律监管第一节证券市场的基本结构一、证券市场的概念二、证券市场的特点1.证券市场是证券权利作为交易对象的市场形式2.证券市场是从事投资活动的场所3.证券市场遵循特殊的交易规则4.证券市场遵循特殊的监管规则三、证券市场的类型(一)证券种类与证券市场分类1.股票市场2.债券市场3.基金市场4.衍生证券市场(二)市场功能与证券市场分类1.证券发行市场2.证券交易市场四、证券市场的主体(一)证券发行人(二)投资者(三)证券公司(四)证券服务机构(五)政府监管机构和自律监管机构第二节境外证券市场的监管一、美国的监管体制(一)集中式的行政监管体制(二)金字塔式的监管体制(三)以信息公开为基础的证券监管体系(四)以反欺诈为核心的证券监管体制1.禁止发行人的证券欺诈。2.强化发行人和中介机构的责任。(五)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的动态平衡二、英国的监管体制(一)分散立法向集中立法的转变(二)强化对金融市场的全面行政监管(三)重视证券市场的自律监管传统三、欧陆法系的证券市场监管(一)银行是证券市场上的主导力量(二)信息披露规则相对宽松(三)法律规范比较分散(四)以自律规则为基础的监管体制第三节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管体制一、证券市场监管体制的形成二、证券市场监管体制的特点(一)强调政府监管证券监管体制,分为政府监管主导型和自律监管主导型。(二)强调实质审查实质审查,是指根据法律对证券发行、交易的明确规定,监管机构负责审核证券发行、交易的适法性,有权拒绝不具有适法性的证券发行和交易(三)强调集中管理三、证券监管体制的发展趋势(一)证券监管与金融监管的关系(二)形式审查与实质审查的关系实质审查是我国证券监管的重要特点,我国应当逐渐淡化实质审查,走向形式审查。(三)政府监管与自律监管的关系在我国证券监管体制中,政府监管向来居于主导地位,对自律监管重视不足对于涉及金融安全或者社会公众利益的事项,应该交给政府监管机构实施监管;其余事项,应该更多地借助自律组织实施监管第六章证券发行制度关键术语证券募集公开发行非公开发行直接发行间接发行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概要核准制登记制信息披露新股发行增发股份配售股份转增股本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一节证券发行的概念和性质一、证券发行的概念证券发行是发行人制作并向投资者交付证券的行为,包括制作证券和交付证券两方面。1.实务操作上的差异2.行为目的上的差异3.各国地区法律上的差异二、募集行为的法律性质1.公布招股说明书是发行人向投资者招募股份的单方意思表示2.投资者填写认股书并进行申购,属于合同法上的要约3.发行人核定投资者认购数额,属于合同法上的承诺三、证券发行的法律性质(一)三种学说1.契约说2.单独行为说3.折中说(二)单独行为之发行说1.投资者与发行人达成股份授受协议,不能当然产生证券权利2.投资者持有证券或者证券记载于投资者名下,即构成投资者享有证券权利的外观证明3.阻断证券权利与证券授受协议的效力联系,是实现证券和证券权利流通性的法律基础4.单独行为说分为“发行说”和“创造说”,“发行说”较好地解释了证券发行的法律性质第二节证券公开发行的概念与分类一、公开发行和私募发行(一)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的概念公开发行,是指发行人向社会公众要约出售、出售或者销售证券的行为非公开发行,是发行人向社会公众以外的投资者要约出售、出售或者销售证券的行为(二)区分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的意义1.在信息披露方面2.在发行条件方面3.在发行监管方面4.在法律适用方面(三)定向募集1.原有规定2.当前做法二、公开发行的认定标准(一)不特定对象(二)特定对象1.特定对象与不特定对象的划分2.间接的特定对象(三)其他公开发行(四)公开发行的推定(五)非公开发行准用公开发行规则的特例三、公开发行的分类(一)证券种类与公开发行1.股票公开发行2.公司债券的公开发行3.政府债券和证券投资基金凭证的公开发行(二)发行价格与公开发行1.面值发行。2.折扣发行。3.溢价发行。4.中间价发行。(三)证券承销与公开发行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的,发行人应当与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2.发行境外上市的外资股是否必须采用间接发行方式,我国法律未作明确规定3.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发行(四)发行方式与公开发行1.上网定价发行方式2.上网询价发行方式3.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发行4.网上、网下累计投标询价发行第三节股票公开发行的条件一、证券公开发行条件的特点1.发行条件限于公开发行条件2.发行条件是法定条件3.发行条件是实质条件4.发行条件偏重于财务条件5.发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