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销毁管理办法(试行)一、目的为了避免因员工处置不当,造成公司文件、资料中的重要数据、信息遗失和泄露等情况的发生,给公司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特制订此办法。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三、界定标准员工须严格遵守公司保密协议要求,定期对自己所保管的文件资料进行整理,对于日常需要归档的文件应妥善保管,对于不需归档且过期作废的资料、日常办公作废的文件(包括一般文件、重要文件、机密文件。如:涉及经营战略、组织结构、领导风格、营销数据、采购渠道、商品信息、工作流程、经营管理技术、财务资料等文件资料)、草稿、复印废页及文字废纸,磁盘、光盘、图纸等(特别是上市公司的文件和资料)不得随便丢弃、不得倒入垃圾桶内、不得交予保洁人员,以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四、分类及处理方式员工对筛选后需销毁的公司文件、资料进行整理分类:1、在工作过程中形成的个人临时性草稿及文字废纸,由员工本人通过碎纸机自行进行破碎销毁;2、在工作过程中形成的日常办公作废的文件(指一般性文件、重要文件)、复印废页,需报部门负责人审核鉴定确已无保存价值的,待审核通过后由部门负责人现场监督本部门员工使用碎纸机进行破碎销毁;3、日常办公过程中形成的过期作废的资料、日常办公作废的文件(指机密文件,含公司下发及上报的各项文件)、光盘、图纸等,必须上报部门负责人审核鉴定确无保存价值的,报总裁审批,并由行政部门做好文件销毁记录,同时安排人员与上报销毁文件部门的员工至少两人在场进行破碎销毁。未经鉴定和批准的报废文件、资料,员工不得擅自销毁。五、附则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