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理工大学文件校通字[2002]第65号关于颁发《华东理工大学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的通知《华东理工大学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已经校长办公室会议讨论通过,现予颁发,请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特此通知。华东理工大学二OO二年三月二十五日主题词:安全危险品管理通知内发:金山校区,各学院、系、所,各部、处、室、馆,后勤各部门,校产各单位华东理工大学校长办公室2002年3月25日(共印300份)华东理工大学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为落实江泽民总书记、朱镕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切实贯彻执行“化学危险品管理条例”和市政府颁布的《上海市化学危险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现就加强我校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办法:一、本办法适用范围凡化学试剂、化工原料及各种压缩气体在采购运输、储藏或操作过程中,若处理不当,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毁损等事故者,统属化学危险品,应当按本办法严格管理。二、化学危险品的分类1.易燃药品⑴自燃药品如黄磷、硝化纤维、胶片等。⑵遇水燃烧药品如钾、钠、电石等。⑶易燃气体如煤气、沼气、乙炔等。⑷易燃液体如乙醚、丙酮、汽油等。⑸易燃固体如赤磷、镁粉等。2.易爆药品⑴炸药如硝铵炸药等。⑵爆炸性药品如苦味酸、重氮化合物等。⑶强氧化剂如过氧化物、硝酸盐、过氯酸等。⑷强还原剂如氢化铝等。⑸压缩、液化气体如各种气体钢瓶。3.剧毒药品如氰化物、砷化物、生物碱等。4.腐蚀性药品如强酸、强碱、溴、甲醛等。5.放射性物资如钴60等。三、化学危险品的采购1.化学危险品采购,应按国务院批准的《化学危险品凭证经营采购暂行办法》、《上海市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办理。2.购买化学危险品原则上由实验室与装备处统一采购。3.各单位需用化学剧毒品和易燃易爆化学品,使用人须事先填写“华东理工大学剧毒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申购领用单”,经课题组长认可用途和用量,交实验室主任、院系、公司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再送校环保办公室负责人审批后,方可采购和领用。4.若有单位需要自行采购特殊化学危险物品,必须到实验室与装备处审核、登记、备案。四、化学危险品提运1.凡提运、领用、保管化学危险品时,有关人员应事先了解其性能,熟悉标志意义,知晓注意事项,掌握急救要领,穿戴防护用品以及携带必要工具。2.任何人不得随身携带化学危险品乘坐公共车辆。3.提运化学危险品的车辆应符合装运化学危险品的要求,车上严禁烟火,开车时应注意平稳,避免紧急刹车。4.提运化学危险品前,对罐装的容器,应严格检查,保证不渗不漏,并应携带必要的安全防护器材,避免日晒、雨淋和冰冻,预防发生事故。5.性质互相抵触的化学危险品,如强氧化剂和强还原剂、氧气钢瓶和氢气钢瓶等不能混装(同车装运)。6.低沸点的易燃液体(如乙醚)等和乙炔钢瓶,在天热季节,应按发货仓库及生产工厂的规定时间提运。7.装卸化学危险品应小心轻放,不得冲撞,应随时留意,消灭事故苗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邮寄或者在邮件中夹带危险品。五、化学危险品储藏保管1.对于运送化学危险品的驾驶员、押运员及保管人员必须经过上海市消防局专业培训,经考核合格并持有上海市消防局所发的《上海市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作业证》方能上岗工作。2.化学危险品必须指定专人保管,存放地点、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并应配备适用的消防器材和防护用品。在储存期内,定期检查,发现其品质变化、包装破损、渗漏、稳定剂短缺等应及时处理。3.化学危险品仓库范围内,严禁明火,杜绝一切可能产生火花的因素,所有电器设备必须防爆。4.化学危险品进出仓库时,应严格手续,仔细核对,严格检验物品质量、数量、包装情况,有无渗漏并及时做好收发登记工作。当物品性质未弄清时不得入库。5.化学危险品应分类存放,性质互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药品,不可存放在一起。6.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在夏季应采取降温措施,务使仓库内温度不超过30℃。7.对储存的化学危险品应定期检查,旋紧瓶盖,该加水的加水(如黄磷)、该加煤油的加煤油(如钾、钠),以防挥发变质,自燃或爆炸。8.各种压缩气体钢瓶,应按规定每年检查一次。9.对所保管的化学危险品,应定期核对帐物,必须做到帐物相符。10.校内任何单位未经上海市有关部门批准,一律不得私设危险品仓库。11.教学、科研用化学试剂可适量存放在符合要求的准备室内,但存量不超过一周用量,并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执行。六、化学危险品的领发1.各单位领用化学危险品时,应根据使用情况领取最少数量。领用化学危险品必须指定专人保管,存放地点、储存方式、方法必须符合安全要求。2.各单位领用化学剧毒物品和易燃易爆化学品,按照本规定(三)3办理。3.领用剧毒和爆炸物品应根据使用情况领取最少数量。做到“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并且做好使用登记和消耗记录,须严格按管理规定,做到“双人双锁”妥善保管。七、化学危险品的使用1.学生在使用化学危险品前,教师应详细指导,讲授安全操作方法及有关防护知识。2.师生在使用剧毒药品时,应记录使用数量,实验应在良好通风条件下进行。3.实验结束后的废液残渣,不能直接倒入下水道,需经分解破坏后,方能倒入废液缸。4.对使用化学物品若有多余或失效,严禁乱倒乱处理,由各使用单位贴好标签、分类包装送往校环保办废化学物品回收站进行统一集中处理。5.对自购特殊化学物品,在采购中要同时签定使用后的处理条款,否则造成一切后果由使用单位自负。八、化学危险品使用和管理中安全职责各单位的防火安全第一责任人要贯彻江总书记的责任重于泰山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完善逐级安全责任制,实行各单位安全工作自主管理,规范职工安全工作行为,贯彻“谁使用,谁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安全工作责任制,对于违反化学危险品管理和要求,造成事故者将追究责任人责任。各单位要加强对化学危险品的监督、执法和管理,要以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按照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办事,为社会和学校的稳定,确保“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