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2页柴油叉车安全操作规程1、柴油叉车属于特种设备,驾驶人员须经过专业培训,通过相关部门的考核,取得特种操作证方能驾驶,不得无证操作。2、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行驶中不得从事有碍于叉车安全操作的事情,如饮食、打手机、闲谈等。3、驾驶人员驾驶叉车时须穿戴上劳动防护用品;上下叉车时,不得跳上跳下,必须用手抓住手柄,脚踏在板上,严禁手抓方向盘或操纵杆进入驾驶室;严禁将身体任何部位进入门架机构或门架和车身之间。4、车辆启动前必须检查叉车工作油箱的容量是否达到规定的容量,检查油管、水管、排气管及各附件有无渗漏现象,检查车轮螺栓紧固程度及各轮胎气压是否达到规定值,检查转向及制动系统的灵活性和可靠性,检查电气线路是否有搭连,接头是否有松动现象,喇叭、转向灯、制动灯及各仪表工作是否正常等,必须在柴油叉车处于完好状态的情况下才能运行。5、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平稳可靠;起步时须缓慢平稳起步。装卸货物时,即货叉承重开始至承重平稳以及相反的过程期间,必须启动刹车;叉车叉物升降时,货叉范围半径1米内禁止有人。6、叉车在运行时,不准任何人上下车,货叉上严禁站人;如遇前面有人,应当按喇叭提示你的行车路线;在转弯、交叉或狭窄路口,应小心慢行,并按喇叭随时准备停车;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物刮撞,非紧急情况下,不能急转弯和急刹车。7、空载时货叉距地面0.05-0.15米;载货行驶时货件离地高度不得大于0.5米,起升门架须后倾到限。8、在斜坡上空车行使,需要倒退上坡,货叉向前行驶下坡;在斜坡上载货行使,需要货叉向前行使上坡,倒退行使下坡;叉车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在斜坡上掉头。9、叉车所载物品不得遮挡驾驶员视线,如出现遮挡驾驶员视线时应倒车缓慢行驶,如遇上坡则不应倒车行驶,应有一人在旁指挥货叉朝上前进。10、严禁超速、超载、偏载行驶;无论在空载、重载情况下,叉车时速须控制在5公里内;在良好的路面上,柴油叉车每次搬运成品或原料的重量不得超过额定重量,在较差的道路条件下作业,载重量应适当降低,并降低行驶速度。第2页共2页11、作业时不准将货物升高做长距离行驶(高度不得大于0.5米);不准用货叉挑翻叉车托盘和利用制动惯性溜放的方法卸货;不准直接铲运危险品;不准用单货叉作业;不准利用惯性装卸货物;不准用货叉带人作业,货叉举起后货叉下严禁站人和进行维修工作;不准使用已损坏或变形的托盘承载货物。12、在作业过程中,如果发现可疑的噪音或不正常的现象,必须立即停车检查,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排除,在没有排除故障前不得继续作业;严禁在叉车启动的情况下进行维修、装拆零部件。13、停放时应将货叉降到最底位置,方向手柄放在空档位置,拉上停车制动手柄,关闭钥匙开关并取下钥匙,不能将叉车停在紧急通道、出入口、消防设施旁,尽量避免叉车停在斜坡上,如不可避免,则应取其他可靠物件塞住车轮且拉紧手刹并熄火。14、停车后禁止将货物悬于空中,卸货后应先降货叉至正常的行驶位置后再行驶。15、每次使用完柴油叉车后必须停放到指定地点。16、因违反本规程造成人员伤害、公司财产损失和影响公司声誉的,根据严重程度可分别给予警告、罚款、赔偿、解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