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宣传方案(送审稿)为进一步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省级文明城市创建,营造人人关心支持文明城市创建、人人都是滨海形象的浓厚氛围,大力组织开展好创建文明城市宣传工作,制定如下方案:一、工作目标按照全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动员大会部署和创建指挥部要求,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和一切有效宣传资源,通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宣传工作,提高市民对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知晓率,提升市民对创建工作的支持率,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全县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创建工作中来。二、组织领导成立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联主席李章全同志任组长,文明办、东坎镇、文广新局、新闻宣传中心、广播电视台、城管局、公安局、交通局、工商局、住建局、体育局、团县委、移动公司等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行政中心807室,电话:84108328。三、宣传重点1、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大力宣传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不断提升公民思想道德素质,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奠定思想道德基础。2、宣传文明城市创建的内容、要求、措施,通过宣传动员,发动全民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弘扬创建工作主旋律,抨击不文明行为。3、发挥宣传舆论监督作用,宣传报道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新2成效、新亮点、新典型和新经验,曝光创建工作不力的部门和单位。四、宣传形式及责任单位(一)新闻宣传1、开设创建专栏在《滨海日报》、县广播电视台《滨海新闻》中设立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宣传专栏,在重要时段、重要版面栏目,宣传各项创建措施、创建活动、创建成效;宣传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市民积极支持参与创建活动的先进典型;宣传创建中不断涌现的新人、新事、新风尚。《滨海日报》要推出三篇系列评论,县电视台要设立“细节之处看文明”、开设批评性专栏,依据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目标体系要求,重点对城市环境、交通秩序、市场秩序、环境卫生、市容市貌、社会治安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文明行为进行报道,促进创建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开始时间:11月中旬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新闻宣传中心、县广播电视台2、开展公益宣传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开展创建公益宣传。滨海电视台每天在新闻节目前后播放1至2条创建宣传标语,特别是社会主义价值观24字,黄金时段播放创建公益宣传广告。《滨海日报》在报眼或中缝每期刊登创建宣传标语。县政府网站、黄海在线、宣传文明网设置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专栏,分阶段安排创建文明城市公益宣传,充分展示城市良好形象与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开始时间:11月中旬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新闻宣传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县政府网站、黄海在线、宣传文明网3、加强对外宣传3积极与县外新闻媒体对接,做好与《新华日报》、《盐阜大众报》、盐城电视台等上级主流媒体的联系,大力宣传报道创建成果,推介我县文明城市创建的好做法、好经验,强力树立城市形象。开始时间:11月中旬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广播电视台、县委新闻通讯站(二)社会宣传充分利用各类社会宣传资源开展创建工作宣传,实现创建宣传全方位、全覆盖。通过多形式、多层次、流动与固定相结合的宣传方式,对广大群众进行直观、形象的宣传教育,提高城市的品位,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1、大型户外广告充分利用县城户外大型广告牌,在城区重点地段大型户外广告牌张贴具有视觉效果的创建文明城市大型公益广告。沿海高速、204国道、327省道出入口附近以及县城迎宾大道、海滨大道、向阳大道、阜东路、人民路、港城路等主干道大型公益广告不少于20个。完成时间:11月20日责任单位:县城管局2、户外电子显示屏充分发挥县城银厦广场、新时代广场、南湖公园、体育中心和行政中心等地大型电子显示屏的作用,滚动播放创建文明城市公益广告和城市形象片。同时,在安装有电子显示器的各商场、商店,在商家播放商业广告的同时,间隔性插入创建文明城市公益性标语,特别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开始时间:11月中旬—创建结束责任单位:县政府办、文广新局、工商局、城管局、体育局3、手机短信县移动公司利用各自手机短信优势,定期群发创建省级文明城4市公益性短信。每周一、五各1条。落款为“——滨海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开始时间:11月中旬—创建结束责任单位:县移动公司4、施工地段由施工单位按照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宣传要求,在施工工地、围栏、围墙和建筑物上印制公益广告和宣传标语。完成时间:11月中旬—创建结束责任单位:县住建局5、公交、出租车体在县城公交车、出租车统一印制、张贴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宣传标语。完成时间:11月中旬—创建结束责任单位:县交通局6、党报党刊阅报栏在县城所有党报党刊阅报栏的广告栏内滚动播放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公益广告。开始时间:11月中旬—创建结束责任单位:县新闻宣传中心7、社区、街道阵地各社区、街道要充分利用各类宣传文化阵地,定期宣传创建内容,宣传创建工作,普及创建知识,提高文明素质,并定期更新内容。开始时间:11月中旬—创建结束责任单位:东坎镇8、对外窗口宣传在宾馆、饭店、车站、市场等公共场所,张贴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温馨提示宣传画,提示外来人员、市民理解支持文明城市创建工5作,用自身的文明言行树立城市形象。开始时间:11月中旬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工商局、交通局、旅游局等9、主次干道、商业大街、车站、广场、公园标语(专门发通知)完成时间:11月中旬责任单位:相关单位(三)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1、举办群众性文化活动以广场文化活动和社区文化活动为平台,以市民为主体,组织引导开展各种文化活动,活跃市民文化生活。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城市”主题系列文化活动,组建文艺小分队,编排以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市民文明公约为主要内容的文艺节目,在广场、社区巡回演出。开始时间:11月中旬责任单位:县文广新局2、开展入户宣传活动编印《文明的召唤》,印发《滨海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倡议书》,发放到县城各社区、各小区、各街道、各家各户。开始时间:11月中旬责任单位:县创建办、东坎镇3、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征集文明志愿者,加强文明志愿者队伍建设,大力开展“志愿者劝导文明”、“市民查文明”等活动。运用现代化通讯工具和网络优势,发挥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的作用,通过电子信箱、QQ等方式向滨海县网民发送文明创建宣传内容,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城市讨论等活动。开始时间:11月中旬6责任单位:团县委、县志愿者总会、县网管中心、各级文明单位(四)编发创建工作简报明确专人负责编发创建工作简报。通过定期编发简报,及时报道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新要求、新进展、新亮点,同时通报创建工作不力的单位、部门。开始时间:11月中旬责任单位:县创建办五、工作要求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镇区、县直各单位和县各新闻单位、要树立“一盘棋”思想,服从大局,把创建宣传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落实到位。县直各部门要确定一名负责人负责创建宣传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做到有领导分管,有专人主抓,切实把各项创建宣传工作任务抓好抓实。责任单位要按照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对照宣传方案规定的目标任务,结合各自的职能,层层分解、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计划,细化、量化工作指标,做到责任到人,全力推进工作目标、工作进度、完成时限的落实,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2、拓宽渠道,有序推进。各新闻媒体要按照宣传方案的总体要求,制定详细的宣传计划和阶段性的工作安排,配合不同阶段的创建进展,把握节奏,突出“全民创建、创建为民、创建利民、创建育民”主题,保持强大的宣传声势。县内新闻媒体要在显著位置、固定版面、重要时段开辟专栏、专题,确保每期都有创建活动的报道刊播。3、全面统筹,整合资源。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大投入,确保创建宣传活动所需的各类经费;要采取多种形式,鼓励广告经营、制作、发布机构积极参与文明创建宣传活动。各单位要从现在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公益广告的制作发布,各类户外7公益广告牌、宣传画、宣传标识牌的发布维护,截止时间统一在全省文明城市考评验收之后;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公益广告牌、宣传标语、横幅的维护修缮和内容更新工作,县创建办将定期督办检查。4、严格把关,遵守纪律。县新闻媒体要正确处理典型引导与加强舆论监督的关系,不断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既要加强正面引导,宣传各类创建先进典型;又要积极配合创建活动开展舆论监督,开辟“曝光”栏,设立投诉电话,在相关网站开通“意见举报箱”,及时收集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曝光“不文明”行为,并督促整改。舆论监督要注重方式方法,讲究程序,对不适合公开报道的敏感性问题及时请示。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严格遵守新闻宣传纪律和要求,重要稿件按要求送审。5、积极协调,形成合力。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宣传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必须增强全局意识和协作精神,切实抓好全县创建宣传工作的沟通、协调和督办,及时协调处理工作中的问题。县委宣传部、要与新闻媒体定期召开工作通气会,对宣传工作进行沟通、策划、协调,并督办重点工作的落实。新闻媒体与创建办、新闻媒体与各部门、各责任单位以及各媒体之间都要加强配合与协作,共同推出一批批实实在在、群众乐于接受、有利于推动创建工作的宣传栏目和内容。附: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宣传标语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2014年11月11日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