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调整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工作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新时期发展党员工作,切实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实现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多项任务,建立一支政治素质好,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进而实现建设高素质党员队伍的目标。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和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发展党员工作的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精神,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按照新时期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重点,坚持和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通过调整和补充,全面提高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整体素质,使其在数量上不断扩大,结构更趋合理,为发展党员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二、调整内容1、突出在事、企业生产一线选拔入党积极分子,特别要做好在非国有经济组织及党的力量薄弱单位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各单位要达到非党职工的10%以上。2、在对原有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了解的基础上,经过支部党员大会认真评议和讨论,对表现不好,作用不突出,带头参与上访,不完成工作任务,组织纪律涣散,不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参与2“法轮功”等活动的,信仰不坚定,入党动机不纯,目的不明确,已经不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的要坚决从积极分子队伍中调整出去,切实提高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质量。3、形成合理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结构。35岁以下的要达到入党积极分子总数的75%以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要达到80%以上,生产一线的达到85%以上,妇女达30%以上。4、落实培养教育措施。积极分子确定后,党支部要指定两名正式党员负责培养,每季度听取一次培养人对培养对象的情况汇报,分析培养对象的成熟情况,确定下步培养措施。培养人要定期找积极分子谈话,宣传和指导其学习党的基本知识,了解培养对象思想和工作情况,指出优缺点和努力方向。党组织可以吸收积极分子参加党课学习和有关活动,使他们在实践中得到锻炼和提高,不断增强组织观念,端正入党动机,明确入党目的。5、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管理。一是建立积极分子档案,支部有积极分子名册,每一个积极分子都有档案材料:二是一般培养的积极分子每半年、重点培养的积极分子每季度写一次培养考察记实;三是做好积极分子材料传递工作,建立党员传阅积极分子思想汇报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积极分子思想活动和工作表现。6、建立发展对象队伍。积极分子经过一到二年以上的培养方可列入发展对象,党组织要对发展对象进行分类排队,重点培养,新党员必须在发展对象中产生。3三、具体要求1、培养积极分子工作,是党组织的一项经常性工作除了在调整时集中力量抓好外,还必须抓好平时的考察培养,要选准对象,加强启蒙教育和政治思想工作教育,使更多的非党群众了解党,靠近党的组织,当他们提出入党要求时,及时吸收到积极分子队伍中来,予以培养考察,帮助他们在政治上尽快成熟起来。2、调整入党积极分子工作要依靠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共同去做,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调整必须经过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并做详细记录,坚决避免和杜绝不经支部研究即纳入或调出等现象发生。3、基层支部要做出培养教育规划,每年举办一次培训班,对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础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方面教育,利用“五.四”、“七.一”等有利契机。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教育引导积极分子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增强党性观念。4、工作结束后,各支部要认真进行总结,并提出今后加强积极分子队伍建设的具体意见,制定培养措施,同时,将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调整报告,入党积极分子调整统计表,新的积极分子名册,2***年发展党员计划和发展对象名单,于2***年1月20日前报党委。对不按时上报积极分子名册和发展党员计划的党支部,除进行通报批评外,由此产生一切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