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埠工程项目管理办法1总则为加强公司外埠工程项目管理,使外埠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控制工程风险,保证工程质量,提高项目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2范围本办法所称外埠工程是指以公司承接的非北京市的工程项目,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3组织机构的设立与撤销3.1本办法所称分支机构是指经公司审批、授权,以公司名义设立的非法人的外埠分支管理机构。3.2分支机构设立的原则:1)有明确的工程项目。2)非特殊情况,一个省或市级行政区域内只设立一个分支机构,并按公司规定程序进行审批、授权。3)一个省或市级行政区域内已设立分支机构的,后进入该区域的其他单位只可设立项目部,并由该分支机构进行统一协调,分支机构向其收取一定的管理费。3.3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办理分支机构的撤销。1)长期无经营活动。2)经营不善,无力再发展。3)公司要求予以撤销。3.4分支机构设立的程序:3.4.1由常设分支机构填写《设立外埠分支机构申请表》报公司企划部,同时应提交相关下列资料:1)设立分支机构申请报告,财务成本预测分析。2)工程中标通知书(已中标工程)。3)分支机构负责人、财务主管人选方案,以及项目部的人员组成方案。4)必要的其他相关资料。3.4.2企划部、计划财务部、工程投标中心、人力资源部审核并汇签后报公司主管领导形成初步的批复性意见,最终,由公司经理办公会审议后批准。3.4.3依据批复意见,公司设立外埠分支机构。3.4.4分支机构应根据业务管理的需要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工程项目重要岗位的管理人员必须由公司委派,其他管理人员可在当地聘任。聘任的非公司在册人员,必须按照公司相关的劳动管理规定办理用工手续,用人单位必须与所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4管理与监控4.1证照及印章管理证照及印章应有专人管理,建立印章的使用登记台帐。证照及印章管理人员和印鉴应及时在公司企业策划部、经理办公室和计划财务部登记备案。证照及印章使用的责任人为项目实施分公司负责人。4.2信息上报管理4.2.1分支机构必须保持与公司的信息畅通,每月将现场管理人员信息、工程进度、劳务费支付、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状况、施工方案调整,以及即将发生的工程重要节点(基础、主体、竣工)验收信息以报告形式经逐级审批后上报至工程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将信息汇总后报主管领导,同时传递到相关职能部室。4.3安全文明施工管理4.3.1项目部要严格执行《工程项目现场文明施工实施手册》,塑造公司统一的对外形象,树立和宣传企业品牌。4.3.2工程项目总体进度控制应以实现施工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为最终目标。工程管理部应及时掌握项目实施情况,项目部须定期向工程管理部上报工程进度等,并附现场施工图片。4.3.3项目施工应当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接受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安全、环境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4.3.4施工中发生人员重伤、死亡或其它造成严重不良后果和社会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时,分支机构必须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积极组织抢险救援,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安全管理部及主管领导。4.3.5外埠分支机构应定期组织自查并将检查、整改情况及时上报公司相关部室。4.4技术质量管理4.4.1技术质量管理应符合国家及地方规范、标准,施工组织设计和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施工方案须按公司相关规定审批。必要时须通过专家论证。4.4.2依据合同要求,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4.4.3严格落实图纸会审、方案交底、工程资料归档、检验试验、工程验收等各项制度要求。4.5经营管理4.5.1项目经理负责组织成本策划、确定目标成本、编制成本计划,以作为项目部施工成本控制的重要依据。4.5.2应尽快将施工预算落实到项目的材料、机械、财务等部门以及劳务分包队伍,明确成本控制目标和责任人,明确各种资源的消耗定额和施工机械配置,形成约束各相关责任人的预算成本控制体系。项目经理必须做到对责任成本落实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监控。4.6财务管理4.6.1开工前,必须签订《项目资金安全防范责任保证书》,明确成本管理责任人为分支机构所属分公司经理。4.6.2分公司向计划财务部提交书面报告申请开立银行账户,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可在属地开立专用账户,用于转账及现金业务。4.6.3分支机构撤销前,必须由审计部负责,财务部门配合进行清算审计,审计结果报公司主管经理。4.7分包管理4.7.1公司对外埠工程专业与劳务分包方实行统一管理。4.7.2在分包方选择时,应选择资质符合条件,且长期合作、技术可靠、人员稳定的分包方,可采取公司合格供方名录内选择和属地化相结合的方式。4.7.3劳务分包费用结算与支付情况,应按支付次数,逐级上报至工程管理部。4.7.4分包合同的主要内容应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为依据,以确保总包合同条款中确定的各项指标顺利实现。总包对分包的各项管理要求及奖罚措施必须在分包合同中明确。4.8材料管理分支机构要认真贯彻执行公司材料管理规定,加强材料的可追溯性管理,加强对材料管理的监督检查,积极推进项目材料成本的科学化管理。真正把推进阳光工程、保证材料质量、控制使用与降低材料消耗放在首位,提升材料管理水平。4.9监控与责任追究4.9.1过程检查:公司相关部门应结合项目情况,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监控项目部生产安全、工程质量、成本控制的实际管理情况。对重点工程或发现存在较大管理风险的项目部,应增加检查频次。4.9.2审计管理:项目部应定期向公司审计部提交工程款回收情况及月度成本分析报告。公司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及工程竣工时,对项目部进行阶段审计和最终审计。对出现亏损苗头的项目部,公司可派专人进驻施工现场实施监控,必要时,可随时撤换项目负责人。4.9.3如工程项目出现安全、质量重大问题时,将对项目责任人追究相关责任,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和《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办法》。同时,根据问题的风险程度,可对分支机构负责人予以免职处罚。5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设立外埠分支机构申请表申请单位:拟设外埠分支机构名称设立目的中标工程基本信息工程名称工程类型工程面积工程造价工程工期分支机构负责人分支机构财务负责人其它相关部室审核汇签企划部:计划财务部:工程投标中心:人力资源部:主管领导批示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