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资料由书利华教育网【】为您整理提供该资料由书利华教育网【】为您整理提供培养学生的法律素养,让学生知法、懂法、守法、护法,是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让同学们认识到:每个人的行为举止应在法律和道德的约束范围内;言语文明、行为规范是实验学子综合素质的基本体现,也是实验精神得以彰显的基本保证,更是成为一名合格公民的基本条件。该资料由书利华教育网【】为您整理提供请纪律委员发言,介绍怎样遵守纪律不要过分的醉心放任自由,一点也不加以限制的自由,它的害处与危险实在不少。——克雷洛夫在今天的科学中,只有集体的努力才会有真正的成就。——别林斯基自由固不是钱所买到的,但能够为钱而卖掉。——鲁迅在危险关头,要拯救大家的生命,所有的人就得立即绝对服从一个人的意志。——思格斯任何一个新的社会制度都要求人与人之间有新的关系,新的纪律。——列宁如果你敢于宣称自己是受限制的,你就会感到自己是自由的。——歌德没有纪律,就既不会有平心静气的信念,也不能有服从,也不会有保护健康和预防危险的方法了。——赫尔岑要有必要的清规戒律。——毛泽东该资料由书利华教育网【】为您整理提供2、《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四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一)旷课、夜不归宿;(二)携带管制刀具;(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该资料由书利华教育网【】为您整理提供(案例1)为哥们义气不惜以身试法学生王某(16岁)假期与邻居李某及李的几个朋友在一起玩,当几个人来到一个广场附近时,天色已晚,王某听李某的朋友说:“路边有个人在打手机,等我们把那人的手机抢过来,再搜搜他身,看有没有钱”,王某听了这话知道李某等人是要去抢劫,他有点想不去,但碍于朋友情面,他跟着去了。在实施抢劫时,王某站在边上看,李某叫王某帮忙搜一下被害人的身,王某就上前搜被害人的身并将搜到的钱全部交给李某,案发后,由于被害人及时报案公安机关,很快将李某及李的朋友还有蒋某一并抓获。王某归案后一直辩解说他并不想抢别人的钱,他觉得很冤枉,但是法律规定:帮助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强行劫取公民财物的行为构成抢劫罪。蒋某最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该资料由书利华教育网【】为您整理提供(案例2)王某、孙某共同盗窃犯罪17岁的女中学生王某唆使孙某入户盗窃,共同构成盗窃罪。王某平时好打扮,又早恋,16岁时就与一高三学生孙某谈恋爱,老师、家长都在规劝,不见效果,他们自己认为早恋有什么不可以的,又不是犯罪。孙某因为恋爱,也没考上大学,王某的学习成绩也不好,勉强上了高一。王某见同学有骑摩托车上学的,也要求父母给她买一辆,未能如愿,她就向孙某提出要求,孙某还没有工作,家里也不会给他钱,王某就唆使孙某想办法。2008年2月26日的中午,孙某趁邻居家无人,让王某在外面看着,自己翻窗进入屋内,盗得现金3850元,以及2000元首饰。被公安机关破获,俩人构成共同犯罪。该资料由书利华教育网【】为您整理提供案例3:无驾驶证驾驶未年检(无号牌)的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无靠右通行及未按标线行驶2006年1月28日晚9时15分许,大埔县高陂镇17岁的邓某驾驶二轮摩托车,搭载17岁的在校学生李某,从大埔县高陂镇往古野方向行驶。当行至坑海线大埔县高陂大桥路段时,与迎面驶来的由高陂镇15岁在校学生胡某驾驶的无号牌二轮摩托车,(后载15岁在校学生曾某)发生碰撞,造成邓某、胡某当场死亡,李某、曾某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两车不同程度损坏。当事人15岁的邓某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未年检的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无靠右通行及未按标线行驶,胡某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无戴安全头盔、无靠右通行及未按标线行驶,两人均负事故同等责任。该资料由书利华教育网【】为您整理提供分小组讨论,以上案例中的行为违反了哪些规定?我们身边还有哪些不良行为?每组请一个代表发言》。同学们:文明的行为影响你的一生,如果播种文明的行为,收获的是好习惯,播种好习惯,收获的是好性格,播种好性格,收获的是美好人生。为了克服不良行为,养成文明行为.我们发出如下倡议:①课堂有纪律,认真听课,做好笔记,不顶撞老师;②课间有秩序,不喧哗,不追逐打闹;③语言有礼貌,不讲脏话,语气和蔼;④穿着得体,不盲目追求时尚;⑤心中有他人,不自私,多为他人着想;⑥同学之间要不甘落后,奋起直追,争取好成绩;⑦讲究卫生,地上无痰迹、纸屑,墙上无污痕,桌上无刻划,门窗无破损;⑧勤俭节约,不浪费水电资源,发扬刻苦耐劳的精神;⑨不与社会上行为不良分子来往,不上网,不打游戏机;⑩不抽烟,不喝酒,不打架斗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