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参考填写格式)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工程地点: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工程内容:结构类型/层数/栋号或单体名称/规模等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来源:自筹或财政拨款或银行贷款等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按招标文件发包范围填写,尽可能详细。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按中标通知书填写竣工日期:按中标通知书填写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按中标通知书填写天。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按中标通知书填写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按中标通知书填写万元(人民币)¥:按中标通知书填写万元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20XX年XX月XX日合同订立地点: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地点均可本合同双方约定自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住所:(如实填写)住所:(如实填写)法定代表人:(盖章、签字)法定代表人:(盖章、签字)(或授权委托人)(或授权委托人)联系人:(如实填写)联系人:(如实填写)电话:(如实填写)电话:(如实填写)传真:(如实填写)传真:(如实填写)开户银行:(如实填写)开户银行:(如实填写)账号:(如实填写)账号:(如实填写)邮政编码:(如实填写)邮政编码:(如实填写)专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按通用条款第2.1条执行。当合同文件发生抵触或不一致时,以时间发生在后的文件为准。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不使用其他语言文字。3.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家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地方的条例、文件等。3.3适用标准、规范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技术标准及施工验收规范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参照招标文件或或自行订立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按《通用条款》第3.3条约定执行4、图纸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发包人在开工前(几日内)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图╳套,含竣工图一套。(一般为八套)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未经发包人同意,图纸不得转让或提供第三方。(或填无保密要求)。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按实际填写或填写不采用此条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5、工程师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职务:总监理工程师发包人委托的职权:按发包人就本工程与监理公司签订施工监理合同的授权执行。(一般包括对本工程工程款、进度、质量、安全施工全过程的控制和监督管理;并对施工现场的多方面协调工作。注明监理单位为:╳╳╳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一般可写为:本合同中发包人委托监理工程师职权范围以外的其他职权,须由发包人以书面的形式提供给承包人,承包人在接到该书面文件后,监理工程师方可行使其职权。)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职务:╳╳╳职权:接收、审核并确认承包人移交的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工程结算价款报告及工程验收报告,协调施工现场的各种矛盾,代表发包人在施工现场履行合同。5.6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一般填写不采用此条7、项目经理姓名:╳╳╳同中标通知书职务:╳╳╳8、发包人工作8.1.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执行《通用条款》第8.1条及8.1条第(1)款,并在╳年╳月╳日(开工日期)前完成。8.1.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执行《通用条款》第8.1条及8.1条第(2)款,并在╳年╳月╳日(开工日期)前接通.8.1.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在╳年╳月╳日(开工日期)前,开通施工现场予公共道路的连接,并保证施工期间的运输需要。8.1.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执行《通用条款》第8.1条及8.1条第(4)款,并在╳年╳月╳日(开工日期)前以书面形式提供给承包人。8.1.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执行《通用条款》第8.1条及8.1条第(5)款,并在╳年╳月╳日(开工日期)前办理完。8.1.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执行《通用条款》第8.1条及8.1条第(6)款执行,并在╳年╳月╳日(开工日期)前以书面形式提供给承包人。8.1.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在╳年╳月╳日(开工日期)前8.1.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执行《通用条款》第8.1条及8.1条第(8)款执行,如需委托给承包人做以下工作时,发包人需将有关的保护工作以书面形式提供给承包人,承包人据此执行;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8.1.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如无其它工作,可填写(无约定其他工作)。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可执行《通用条款》第8.2条;也可自行约定或填写(无约定其它工作)。9、承包人工作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9.1.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一般工程此条不适用,填写不采用此条均可,(有些如钢结构工程需由具有设计能力的承包人可根据双方约定填写)。9.1.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承包人每月╳日前向发包人报送次月施工进度统计表及下月计划报表╳份。一般填写每月的25日前提供一份9.1.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执行《通用条款》第9.1条及9.1条第(3)款执行。9.1.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第9.1条及9.1条第(4)款执行。(可以按照招标文件中发包人的要求填写)9.1.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执行《通用条款》第9.1条及9.1条第(5)款执行。9.1.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执行《通用条款》第9.1条及9.1条第(6)款执行。(如成品已移交给发包人后,发包人再委托承包人看管,费用发包人承担)9.1.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根据现场情况,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合理保护,费用由发包人承担。9.1.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承包人按发包人的书面要求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9.1.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按实际情况填写或无约定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式期10、进度计划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在╳年╳月╳日(开工日期)前╳天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工程师确认的时间:工程师接到后╳日内审核确认完毕。10.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一般工程此条不适用,填写不采用此条均可。13、工期延误13.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执行《通用条款》第13条的规定。其他无约定,(如有其他情况可以约定)四、质量与验收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按质量监督部门规定的分部验收,执行《通用条款》第17.1条。19、工程试车19.5试车费用的承担:执行《通用条款》第19.5条五、安全施工六、合同价款与支付23、合同价款及调整23.2本合同价款采用(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方式确定。23.2.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政策性调价文件截止到天津市建委发布的建筑[年号]第╳号文件,以及《天津市工程造价信息》╳年╳期的材料价格以后的材料价格变化(规费和税金除外)。文件以前已经计入投标报价,注:文件号与信息应填写开标前最近发布的。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按招投标时的报价原则采用固定价格的填写已包括在合同造价内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执行《通用条款》第31条;地下障碍物处理、地基处理的现场签证以及重大设计变更(指结构、规模、标准等),由甲方代表提出,设计单位出变更图,经发包人或监理单位确认后,合同双方按照天津市[2008]年建筑工程预算安装工程预算基价及相应的取费标准计算,并随着工程进度同期调整合同价格。23.2.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一般填写不采用此条;如果采用此条,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注明价格的调整的方式和方法。23.3双方约定可调价格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一般填写不采用此条24、工程预付款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一般为本合同签订后开工前7日内,发包人预付合同总价的╳%工程款。其中百分比应与招标文件一致,财政部369号文件规定(10-30%)。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发包人在每月按照承包人的实际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时,扣回该应付款项的╳%工程预付款。25、工程量确认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承包人每月╳日前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一份,发包人接到承包人的已完工程量报告后╳日内予以书面确认。如在╳日内未与书面确认将视同发包人认可。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每月按照完成形象进度或部位的实际工作量付款(60-90%)注明是否包括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向承包人累计付款至合同总价的╳%,剩余╳%工程款作为维修金或(保留金)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各自的维修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具体可同招标文件一致)七、材料设备供应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27.4.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执行《通用条款》第27.4条(1)款或不采用此条27.4.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执行《通用条款》第27.4条(2)款或不采用此条27.4.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执行《通用条款》第27.4条(3)款或不采用此条27.4.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执行《通用条款》第27.4条(4)款或不采用此条27.4.5供应数量与览表不条符:执行《通用条款》第27.4条(5)款或不采用此条27.4.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符:执行《通用条款》第27.4条(6)款或不采用此条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在月形象进度款中按比例扣回,按预算工程量超出部分,按材料实际价格由承包人承担;或不采用此条。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28.1承包人采购材料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第28条,承包人所购材料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法的准用证,同时还应得到发包人的核准后方可购置。八、工程变更九、竣工验收与结算32、竣工验收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图竣工资料一套。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约定中间交验的范围时间十、违约、索赔和争议35.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条款》第24条,发包人如违约每延期一天付预付款,按照合同总价的万分之X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条款》第26.4款,发包人如违约每延期一天付工程款,按照合同总价的万分之X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条款》第33.3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