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光发[2015]81号内江南光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通知公司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公司安全管理、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现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一、指导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守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效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着力推进矿井瓦斯治理与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进程,改善矿井安全生产环境,形成安全生产管理各级第一责任人主管负责制及专管、群管、协管齐抓共管的新格局,对矿井安全生产环境进行全面综合治理,将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落实。二、工作目标通过实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努力实现减少一般事故、遏制重大事故、杜绝特大事故,有效控制职业危害事件发生。三、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分工1、公司董事长、矿长、党委书记对矿井所有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领导责任。(董事长:葛绍文,矿长:张文彬,党委书记:葛绍文)2、公司党支部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和各处室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领导责任,做到既对分管业务工作,也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生产支部书记:彭章荣,支部班子成员:肖荐、漆军,同时彭章荣同志又担任生技处长,漆军同志又担任安监处长、肖荐同志又担任调度主任,既对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又对处室分管业务负责)3、值班领导对值班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该值班包含地面值班和井下值班)4、各井队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领导责任,也对分管范围内的行政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一队队长:张扬富,支部书记:张扬富;二队队长:宋德彬,支部书记:宋德彬;三队队长:王世岗,支部书记:王世岗;掘进队队长:梁学明,支部书记:梁学明;机运队队长:贺义,支部书记:罗国彬;机修厂厂长:张玉良,支部书记:曹文彬;电厂厂长:周旭光,党总支书记:刘智勇)三、公司各级领导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职责(一)总经理安全工作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督促、落实上级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和重要指示。2、做到安全工作和生产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3、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将安全生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实施安全生产奖罚。4、建立健全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分解落实安全责任,督促、支持分管安全工作的副职领导抓好安全工作,对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5、组织审核职责范围内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6、组织制定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指导预案演练工作。7、组织各类事故调查分析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二)党委书记安全生产职责1、认真配合总经理组织公司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保证煤矿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2、监督检查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和各部门的安全责任制、业务保安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并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安全问题。3、深入现场督促、检查公司的安全工作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4、参加总经理主持召开的安全办公会议,对安全教育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抓好工作并督促落实。5、充分发动工会、团委等组织,积极支持各副总经理各职能部门的安全工作,履行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职权。6、掌握公司干部、员工的思想动态,及时消除干部、员工的不利于安全生产的思想。7、监督劳动合同的签订、执行,保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三)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以及上级有关技术规定。2、对全矿安全技术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组织制定和审查年度计划和长远发展规划,负责组织工程技术人员技术培训工作。3、负责组织矿井技术改造等方案设计,研究解决资源合理开采、采掘持续和矿井长期发展工作。4、组织制定和审批煤矿安全技术措施、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应急预案等,并监督瓦斯、水、火等灾害治理措施的实施、落实情况。5、积极开展技术交流和技术创新工作,开展技术更新和合理化建议活动,负责推广新装备、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6、组织定期召开技术工作会议,研究解决煤矿重大技术问题,并安排部门贯彻落实。7、审签煤矿“三大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和通风、瓦斯、抽采等日报表。8、协助总经理抓好公司安全工作,综合协调和指导工作,督促、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协助召开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分析掌握安全形势,对重特大事故隐患整改,责令相关部门进行督查,落实整改。9、负责抓好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时,配合上级单位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上报。对措施规程不完善、不明确导致事故的负技术责任。(四)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1、积极配合总经理开展工作,在安全管理、监督、检查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指令、规定,保证煤矿在生产、建设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2、参加总经理主持召开的安全办公会议,并对公司安全中的具体问题提出主导意见。3、主持召开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贯彻上级的安全生产指示、分析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隐患。4、矿井通风及瓦斯、抽采系统、煤尘、自然发火、水害治理工作负监督检查责任,经常深入煤矿井下现场,及时组织煤矿开展安全、质量大检查,发现、督促整改安全隐患。5、组织煤矿事故的调查处理,依法依规提出主导意见。6、审查、监督煤矿按计划如期、保质的完成安全技措工程。7、负责监督对安检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从业人员进行相关安全培训教育、业务演习,不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二、各部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职责(一)各处室“一岗双责”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并加以贯彻落实。2、负责对全矿的安全及技术措施进行监督检查。3、对发生的事故要及时赶赴现场,调查了解分析事故原因,严格执行事故追查制度,坚决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制。4、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从业人员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和安全竞赛活动。5、定期或不定期的深入现场、重点安全防范目标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做出书面记录,责令被检部门、队组限期整改落实。6、互相监督,检查各部门、队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培训及持合法有效证件上岗情况。7、参与新职工安全教育、在岗职工的继续教育,坚持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8、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完善执行安全生产奖惩、安全生产检查考核等规章制度。9、对安全条件不具备、不完善而安排工作导致的事故负管理责任。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二)供销处“一岗双责”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并加以贯彻落实。2、依据公司安全规章制度要求,检查所购的物资、机械设备、试验仪器的安全管理情况。3、依据合同,按照公司经理会的指示,购置符合安全标准规定的安全设备、器材、劳保用品,并认真建档。4、对购置的安全设备、器材、劳保服务器规范存储管理、发放并认真建档。同时对煤仓、筒仓的安全装卸和存储工作。5、负责本单位职工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6、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三)财务处“一岗双责”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并加以贯彻落实。2、根据安全生产实际工作需要,确保安全生产所需费用在计划、资金上给予落实和保障,并监督其经费的合理使用。3、实施、督促安全费用计划落实情况。严格执行安全领导小组对各单位和个人的奖罚决定。4、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五)行政办公室“一岗双责”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并加以贯彻落实。2、负责办公楼、生产厂房、职工宿舍、水、电、管道、安全设施等的安全保障。3、做好炊事机具、输电线路、伙房的安全防范工作,做到定人、定岗,维修检查定期,保证设备完好。4、做好职工宿舍、食堂、办公设施及其他活动场所的安全工作,并保证安全运行。5、处理好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参与事故调查,提出处理整改意见,并做好职责范围内应急管理处置和预案编写工作。(六)党群工作部“一岗双责”职责1、除负责部门的日常工作外,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议,认真完成上级党委和支部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2、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将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讨论,组织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了解执行中的问题和反映,按时向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委报告工作。3、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4、经常与支部书记和部门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互相配合,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单位内的党、政、工、团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七)专职主管安全(生产)工作支部书记“一岗双责”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议,完成上级党委和支部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2、除做本岗位的日常工作外,也要管行政、技术方面的操作和指导性工作。3、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在本岗位上绝不违章指挥,增强自己的安全意识,为群众树立榜样。4、加强员工思想教育,帮助员工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5、工作积极上进,努力钻研,争取为公司的生产多提合理化建议和意见。6、增强全局意识,努力为公司培养后备人才,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基础。四、责任追究对于责任不到位或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安全管理部门按相关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追究时,对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追究行政正职和部门党支部书记的责任。对照公司各类安全管理制度追究处罚责任人时,部门行政正职和党支部书记承担同等额度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