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延期补充协议甲方:乙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对原2014年5月13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进行补充,协议如下:一、甲方同意乙方的延期申请,将房屋租赁到期日延期到2016年6月18日;二、租金及支付方式:2016年5月19日至2016年6月18日期间的租金为伍万元(裸租价,甲方不负责开具发票),甲方同意乙方将原合同保证金伍万元转作该期间的租金,但是有以下条件作为前提:1、乙方必须将合同保证金收据交给甲方。2、乙方不得有水电费、物业费、税费等相关费用拖欠情况。三、其他合同条款按照原合同不变,如有与本补充协议不一致的地方以本补充协议为准。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甲方:乙方: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