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规章制度湖北大学语言学习示范中心2湖北大学语言学习示范中心规章制度一、学校规章制度及文件1.湖北大学本科教学实验室工作规程2.湖北大学本科实验教学基本规范3.湖北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试行)4.湖北大学实践教学经费管理规定(暂行)5.湖北大学物资采购招标管理办法6.湖北大学物资采购合同履约和验收规定7.湖北大学实验室主任岗位职责8.湖北大学实验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二、语言学习示范中心制度1.自主学习中心管理规定2.语言实验室学生守则3.同声传译实验室学生实验守则4.英语语言学习示范中心实验室管理制度5.英语语言学习示范中心实验室人员工作细则6.英语语言学习示范中心仪器设备管理办法7.大型、精密、贵重、稀缺仪器设备管理岗岗位责任制度8.低值耐用用品和易耗品管理办法9.设备器材损坏丢失赔偿办法10.英语语言学习示范中心实验室安全卫生制度11.英语语言学习示范中心应急预案12.英语语言学习示范中心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一、学校规章制度及文件湖北大学本科教学实验室工作规程校教字[2003]49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充分发挥本科教学实验室在教学、科研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实验教学水平和效率,特制定本规程。第二条本科教学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是教学和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是学校办学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实验室工作必须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完成实验教学任务,不断提高实验教学水平,在努力培养既有理论知识又具有实践技能的开拓性人才的同时,积极开展科学研究、生产实验和技术开发工作,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第三条实验室的建设要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合理设置。要在建筑设施、仪器设备、技术队伍协调发展的基础上,加强管理,不断提高投资效益。第四条实验室的工作人员是教学、科研等专业技术队伍的组成部分,应重视对他们的培养和教育工作,使其不断提高思想素质、理论水平和技术能力,全心全意为教学、科研服务。第二章本科教学实验室的任务第五条实验室要根据教学计划和实验教学大纲的规定承担相关实验教学任务。安排实验指导人员,配备实验仪器设备,保质保量地完成实验教学任务。第六条努力提高实验教学质量,不断更新实验内容,改进实验方法,配合相关学科专业编写、完善实验教材与实验指导书等教学资料。注重培养学生的实验能力和创新精神,设置开放性、设计性、综合性的实验,并向学生开放实验内容和实验时间。第七条积极开展实验技术研究和实验装置的研制工作,充分发挥技术专长和设备潜力。第八条做好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仪器设备正常工作及实验数据的准确性和实验结果的可靠性。第九条积极开展校内外有关实验理论、实验技术、管理经验及情报资料等的交流和协作活动。4第十条严格执行实验室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配合主管部门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养和管理,不断提高实验室管理水平。第三章本科教学实验室的建设第十一条实验室的建设与发展,应根据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需要纳入学校总体发展规划,从环境设施、仪器设备、人员结构、经费投入等配套因素综合考虑,以合格基础课实验室评估标准和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标准为指南,有步骤、高标准地建设本科教学实验室。第十二条实验室的建立、调整与撤消,应根据教学、科研工作的需要和实验技术要求的环境设施、仪器设备、实验技术人员等,由各院(系)提出申请,并报学校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第十三条实验室的建设要注重投资效益,充分发挥原有仪器设备的作用,添置实验设备前要进行认真论证,注意成组配套,尽快形成实验能力。第十四条加强实验教学和实验技术人员队伍建设,鼓励高职称教师担任实验中心主任或开放实验室主任;鼓励现有实验技术人员通过学习提高自身学历和能力;选留和引进高学历、高层次人才充实实验教学队伍。第十五条实验室要加强档案建设,实验教学人员应认真、及时填写实验室工作记录及其它统计分类工作表,做好实验室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上报等工作。实验室必须建立完整的工作档案和教学档案。第四章本科教学实验室管理体制第十六条实验室工作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实行校、院(系)二级管理体制,教务处负责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制订学校本科教学实验室发展建设规划;负责本科实验教学管理工作,对本科实验教学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检查实验室各类任务完成情况及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负责本科教学实验室队伍建设。第十七条各院(系)要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制定本院(系)实验室建设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优化实验室建制,提出实验管理室主任或实验室主任人选并报学校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实验管理室主任或实验室主任全面负责实验室的具体工作,组织实施经过学校批准的实验室建设规划,根据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更详细的实施细则。第五章安全与劳动保护5第十八条实验室应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第十九条实验室要根据高温、低温、辐照、病菌(毒)、噪声、毒性、激光等对人体有毒、有害的环境,切实做好劳动保护工作。在上述环境工作的人员,应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劳动保护待遇。第二十条实验室要制定严格的防火、防盗、防潮、防尘等安全制度,凡因玩忽职守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的,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当事人予以严厉处罚。第六章其它第二十一条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二OO三年十一月二十日6湖北大学本科实验教学基本规范校教字[2003]51号实验教学是整个教学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对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学生的实验能力和创新精神具有重要的作用。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的精神,为加强实验教学管理,特制定本规范。一、实验教学的任务实验教学是使学生掌握实验基础理论和正确的实验方法、拓宽思维并探索科学奥妙、培养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重要教学环节。在实验教学中,不仅可以传授实验知识,帮助学生掌握实验基本操作技能,验证科学理论,更重要的是通过基础型、提高型、研究创新型等实验项目的操作和设计,培养学生的实验能力、创新识和科学思维能力。其中,实验能力包括基本实验能力和创新实验能力,而基本实验能力表现为科学实验的基质和实验操作的基本技能,创新实验能力则表现为按照预定的实验目的,准确选择实验方向,合理设计实验方案,精心组合实验仪器,独立完成实验操作,科学分析实验现象,深入研究实验结果等。各专业要根据社会需要和学科发展的要求,制定实验教学的总体目标,并在具体的实验课程中贯彻落实,切实保证实验教学的效果。二、实验教学的相关资料1、教学计划所有实验课(不论是否单独设置)都应制订明确的教学计划,并规定实验教学的学时数,严格按计划进行教学。2、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学大纲既是实验教学的指导性文件,又是实验室建设的重要依据。各院(系)应根据教学计划,组织有关的系(教研室)编写相应的实验教学大纲,经集体讨论,院(系)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后执行,并报教务处备案实验教学大纲的内容包括:实验课程的目的和任务;实验项目数和总学时;实验项目的名称、主要内容、学时分配,实验目的、实验性质(基础型、提高型、研究创新型)、实验要求(必做、选做或其它)以及所需的主要仪器设备。3、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书实验教材是实验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知识载体,是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的必备条件之7一。实验教学必须要有实验教材,要结合学科建设和专业特点,选用先进的实验教材,提倡根据实验教学大纲编写实验教材、讲义或实验指导书。实验教材应对实验项目的名称、实验内容、实验原理、学时、实验设施、实验方法、操作规程、注意事项、实验结果、数据处理等作出明确规定。选用或编写的实验教材,需经系(教研室)讨论并报院(系)分管实验教学的副院长(副系主任)批准后方可使用。4、实验项目卡片各实验室要按学校统一印制的实验项目卡片逐项填写清楚,一式两份,实验室留存一份,教务处备案一份。若有异动,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5、实验项目日程安排表为认真实施教学计划,规范实验教学,各实验室应认真填写实验项目日程安排表,并妥善保存。三、实验教学的组织实施1、实验教学必须按照教学计划和实验教学大纲严格执行,任课教师应根据院(系)下达的教学任务,拟定授课计划,选定实验教材,与相关实验室共同确定实验项目日程安排表,并严格组织实施。2、实验前的准备。任课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要认真做好课前准备,仔细检查仪器设备、实验材料是否完备,对未做过的或难度较大的实验必须预做。初次指导实验的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必须试讲,经认可后方能参加指导。学生必须按实验教材做好预习,明确实验目的,了解实验原理,以保证实验质量和安全。3、实验课的要求。任课教师要向学生指出最基本的实验要求、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并扼要讲解本次实验的有关理论知识、实验技巧,注意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严谨的科学作风。学生要严肃认真地进行实验,实事求是地做好实验记录,认真撰写实验报告,严禁互相抄袭。4、实验结束后的工作。任课教师要对学生的实验数据进行审核签字,实验技术人员要对仪器设备进行检查清点,学生要认真清理场地,整理仪器设备、工具和元器件等,待实验技术人员清点完毕后方可离开。任课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要及时、认真地填写《实验室工作日志》,作为实验室有关信息数据上报的依据。5、任课教师在辅导实验过程中,对每个学生的实验情况要有充分的了解,认真批改实验报告,记录学生成绩。实验教学课程的考试考核办法参照《湖北大学考试管理办法》8执行。四、实验教学的检查1、实验教学的检查是全面了解实验教学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教学方法的改革、更新教学内容、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各院(系)应予以重视并加强对实验教学的检查工作。2、实验教学工作的检查应参照《高等学校基础教学实验室评估标准》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执行。3、实验教学档案是实验教学检查的重要内容之一,实验教学人员应及时、认真地填写《实验室工作日志》及其它统计报表,做好实验室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上报等工作。各实验室必须加强实验教学档案的管理,建立完整的工作档案。五、实验教学改革1、各院(系)应加强实验教学的改革,根据社会需要和学科发展的要求,对实验室合理重组整合,优化教学资源配置。2、在实验内容上,应减少验证性实验,增加设计性实验;减少单一性实验,增加综合性实验;减少规定性实验,增加自选性实验;减少对口性实验,增加开放性实验。要将实验内容向学生开放,并适当延长实验室开放时间。二O0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9湖北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试行)校教字[2003]71号实验室开放是为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构建的自主学习平台。为充分发挥实验室的资源优势,促进实验教学改革,逐步形成高素质创新人才培养的新机制,规范有序地做好实验室的开放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一、实验室开放的原则与意义1、实验室是高等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要基地;实行实验室开放是充分利用实验室现有资源、提高仪器设备使用率的有效措施,同时,实验室对学生开放、为学生提供实践学习条件也是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2、实验室开放工作应贯彻“面向全体、因材施教、形式多样、讲究实效”的原则,重点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动手能力。二、实验室开放的形式与条件1、实验室开放的具体形式分为学生参与科研型、学生科技活动型、自选实验课题型、计算机应用技术提高型和人文素质与能力培养型等,采取以学生为主体、教师加以启发指导的实验教学模式。(1)学生参与科研型开放实验:主要面向高年级本科学生,实验室定期发布科研项目中的开放研究题目,吸收部分优秀学生进入实验室参与科学研究活动。(2)学生科技活动型开放实验:学生自行拟定科技活动课题,结合实验室的研究方向和条件,联系相应的实验室和指导教师开展小发明、小制作、小论文等实验活动。(3)自选实验课题型开放实验:实验室发布教学计划以外的综合型、设计型自选实验课题,鼓励学生进行创新设计实验。学生在实验中必须独立完成课题的研究方案设计、试验装置安装与调试,认真完成实验并撰写实验报告。(4)计算机应用技术提高型开放实验:针对非计算机和教育技术学专业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