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风电场并网运行管理的通知》(国能新能〔2011〕182号),公司在总结分析风电并网运行故障原因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了《风电并网运行反事故措施要点》,现予印发,请各单位严格执行。风电机组低电压穿越能力缺失是当前风电大规模脱网故障频发的主要原因。为防止类似故障再次发生,各单位要督促网内风力发电企业对风电机组低电压穿越性能进行改造、调试,并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授权的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按《风电机组并网检测管理暂行办法》(国能新能〔2010〕433号)要求进行的检测验证。对此,特别强调:1.新建风电机组必须满足《风电场接入电网技术规定》等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并通过按国家能源局《风电机组并网检测管理暂行办法》(国能新能〔2010〕433号)要求进行的并网检测,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并网。2.对已并网且承诺具备合格低电压穿越能力的风电机组,风电场应在半年内完成调试和现场检测,并提交检测验证合格报告。同一型号的机组应至少检测一台。逾期未交者,场内同一型号的机组不予并网。3.对已并网但不具备合格低电压穿越能力的容量为1MW及以上的风电机组,风电场应在一年内完成改造和现场检测,并提交检测验证合格报告。报告提交前,场内同一型号的机组不予优先调度。逾期未交者,场内同一型号的机组不予并网。附件风电并网运行反事故措施要点为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在总结分析风电大规模脱网原因的基础上,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风电场并网运行管理的通知》(国能新能〔2011〕182号)要求,特制定《风电并网运行反事故措施要点》。已建、新建和改扩建的风电场均应执行《风电并网运行反事故措施要点》。一、风电机组21.电压适应性:风电场并网点电压在0.9~1.1倍额定电压范围(含边界值)内时,风电机组应能正常运行。风电场并网点电压跌至0.2倍额定电压时,风电机组应能不脱网运行625ms;并网点电压跌落后2s内恢复到0.9倍额定电压过程中,风电机组应能不脱网连续运行。风电机组应具有必要的高电压穿越能力。2.频率适应性:电力系统频率在49.5Hz~50.2Hz范围(含边界值)内时,风电机组应能正常运行。电力系统频率在48Hz~49.5Hz范围(含48Hz)内时,风电机组应能不脱网运行30min。3.风电场并网点电压波动和闪变、谐波、三相电压不平衡等背景电能质量指标满足国家标准要求时,风电机组应能正常运行。4.新建风电机组必须满足《风电场接入电网技术规定》等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并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授权的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按《风电机组并网检测管理暂行办法》(国能新能〔2010〕433号)要求进行的并网检测,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并网。二、风电场5.风电场应综合考虑各种发电出力水平和接入系统各种运行工况下的稳态、暂态、动态过程,配置足够的动态无功补偿容量,且动态调节的响应时间不大于30ms。风电场应确保场内无功补偿装置的动态部分自动调节,确保电容器、电抗器支路在紧急情况下能被快速正确投切。6.风电机组的无功功率和风电场无功补偿装置的投入容量,应在各种运行工况下都能按照分层分区、基本平衡的原则在线动态调整。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并网点电压出现跌落时,风电场应动态调整机组无功功率和场内无功补偿容量,配合系统将并网点电压和机端电压快速恢复到正常范围内。风电场无功动态调整的响应速度应与风电机组高电压穿越能力相匹配,确保在调节过程中风电机组不因高电压而脱网。7.风电场汇集线系统单相故障应快速切除。汇集线系统应采用经电阻或消弧线圈接地方式,不应采用不接地或经消弧柜接地方式。经电阻接地的汇集线系3统发生单相接地故障时,应能通过相应保护快速切除,同时应兼顾机组运行电压适应性要求。经消弧线圈接地的汇集线系统发生单相接地故障时,应能可靠选线,快速切除。汇集线保护快速段定值应对线路末端故障有灵敏度。汇集线系统中的母线应配置母差保护。8.提高风电场升压站和汇集线系统设备在恶劣运行环境下的运行可靠性。汇集线系统的母线PT开关柜内应装设一次消谐装置。风电机组升压变形式的选择应根据环境要求、绝缘抗污染水平、气候条件等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场内架空导线和接地线应按规划设计中的全场最大风速进行风偏校核,不满足安全距离要求的应立即整改。9.风电场应开展汇集系统电能质量现场检测,不满足相关技术标准要求的应予以及时治理。10.因设备质量、工程施工质量和故障穿越能力缺失等原因造成风电机组脱网的风电场,待完成整改并通过测试验收后方可并网。三、二次系统11.风电机组主控系统参数和变流器参数设置应与电压、频率等保护协调一致。12.风电场内涉网保护定值应与电网保护定值相配合,并报电网调度部门审查备案。风电场应定期检查保护装置的整定值和压板状态,装置整定值应与有效定值单内容一致,压板投退应符合相关运行要求。13.风电场应配置风电场监控系统,实现在线动态调节全场运行机组的有功/无功功率和场内无功补偿装置的投入容量,并具备接受电网调度部门远程自动控制的功能。风电场监控系统应按相关技术标准要求,采集、记录、保存升压站设备和全部机组的相关运行信息(详见附表1),并向电网调度部门上传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所需的运行信息。414.风电场二次系统及设备,均应满足《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要求,禁止通过外部公共信息网直接对场内设备进行远程控制和维护。15.风电场应在升压站内配置故障录波装置,起动判据应至少包括电压越限和电压突变量,记录升压站内设备在故障前200ms至故障后6s的电气量数据(详见附表2),波形记录应满足相关技术标准。16.风电场应配备全站统一的卫星时钟设备和网络授时设备,对场内各种系统和设备的时钟进行统一校正。四、运行管理17.风电场应严格执行国家能源局《风电场功率预测预报管理暂行办法》(国能新能〔2011〕177号),建设相关技术支持系统,开展风电功率预测预报和发电计划申报工作。18.风电机组故障脱网后不得自动并网,故障脱网的风电机组须经电网调度部门许可后并网。发生故障后,风电场应及时向调度员报告故障及相关保护动作情况,及时收集、整理、保存相关资料(详见附表3),积极配合调查。附表1风电场监控系统至少应接入的运行信息编号内容1全场机端出力,即全场机组机端的有功功率总加、无功功率总加。2全场上网出力,即经并网点送出的有功功率总加、无功功率总加。3各条送出线路的三相电流、有功功率、无功功率。4升压站的高、低压各段母线三相电压、频率,开关动作信息。5场内无功补偿装置的运行事件记录、自动调整功能投退状态、无功功率。6各条汇集线升压站侧的有功功率、无功功率。7各台机组的运行事件记录、低电压穿越功能投退状态、开关动作信息、机端三相电压及电流8场内测风信息。附表2风电场升压站故障录波装置至少应接入的电气量5编号内容1各条送出线路的三相电流。2升压站高、低压各段母线的三相及零序电压、频率。3各条汇集线升压站侧的三相电流。4升压站内的保护及开关动作信息。5升压站无功补偿设备的保护及开关动作信息、三相电流。附表3涉网故障调查时风电场至少应提供的材料编号内容1升压站故障录波装置在故障过程中记录的波形及数据。2脱网机组的运行信息、低电压穿越功能投退状态、保护及开关动作信息、机端三相的电压及电流3全场机组的厂家、型号、涉网保护定值、低电压穿越功能投退状态统计。4全场上网有功功率、无功功率曲线,全场机端有功功率、无功功率曲线。5升压站无功补偿装置的控制事件记录、自动调整功能投退记录、保护及开关动作信息。